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1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和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出勤
1.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周六個工作日,上午上班時間為9:00-12.00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30點,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含就餐時間)。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需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行政專員執行。
2.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遲到或早退在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元;超過5分鐘小于15分鐘每次扣款10塊;超過15分鐘小于30分鐘每次扣款20塊;超過30分鐘小于一小時每次扣款30塊。
3.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不打卡而沒有書面說明情況的;
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4.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5.員工請假的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累計8小時按一個工作日計算,當月累計不足8小時的,每小時按照日工資的1/8計算考勤。
第三章請假
1.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完成審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2.請婚假、年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交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3.請病假、喪假、事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4.病假
病假在一個工作日以內的,無需開病假證明;
一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病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5.事假
一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主管部門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專員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門、人事行政專員同意后報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人事行政專員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同上后在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6.婚假
婚假一般為3個工作日,在崗二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7個工作日。
婚假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人事行政專員備案。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一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獲得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7.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產假及陪產假
公司視員工個人情況予以另行約定。
第四章監督和管理
1.公司全員上下班必須打卡。由人事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
2.員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時上下班打卡的,應當事先向其直屬主管請假,事后向考勤人員補交請假說明。
3.嚴禁托人、代人登記考勤。
4.考勤統計的日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最后1日。
第五章扣款
1.病假處理方式:
病假為無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沖抵,最低沖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2.事假處理方式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可以用年假沖抵,最低沖抵單位為0.5個工作日;
3.曠工處理方式
曠工期間扣除按本人曠工期的工資三倍及其他補貼。
連續曠工三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五個工作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
4.未打卡并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遲到、早退扣出當月勤工獎。
5.凡發現托人代人打卡的情況,對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給予通報批評,并分別罰款100元;如委托人屬遲到、早退、曠工的,還應按相應條款另行扣款。
6.員工休婚假、喪假、年假、產假及陪產假期間,工資待遇視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補貼。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江西有我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2.本規定適用于江西有我傳媒廣告有限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4.本規定自二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制度 篇3
一、請假規定
1.凡教職工請病、產、婚、喪、事假,一律由本人書面申請。因病住院,須持醫院證明。
2、經學校批準的函授學習和脫產進修視為公假,也按規定填寫請假條。
3、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按上級文件執行。
二、請假手續
1、教職工請假須填寫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請假條由主管部門提供。1天以內由主管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校長室批準,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條由相關領導簽字后交教務處存檔,課務由教務處安排。
2、所有請假人員,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離崗。如有特殊情況可用電話通知或委托別人請假,然后仍應補辦請假手續。
三、考勤獎勵
1、設立全勤獎,獎金數額50元/月。考勤獎勵每月兌現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計超過30天以上,按“病假累計天數×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360天”扣除。超過6個月作長病休處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計超過30天扣全年年終獎(或全年績效工資總額)。
4、曠課扣30元/節,另扣當月全勤獎。
5、教職工大會、業務學習以及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缺席作半天事假處理。各種會議分別由校長室或主管部門考勤,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由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考勤。
6、無正當理由,上下班遲到(日常考勤次數)超過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過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無特殊情況,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處理。
四、說明
1、病假結束,請假教職工應持有效證明(病歷卡、發票)到主管部門銷假。無有效證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計算(教育局規定須上班日除外)。
3、教師上班紀律為年度考核主要參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學年修訂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