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隨車照管員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管理制度 篇1
一 、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二、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三 、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戲打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管理制度 篇2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司機在學生乘車時仔細對照乘車名單,清點學生人數。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下車地點或被家長接走,司機要做好記錄。
三、司機在接送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司機在接送學生結束時,必須對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每小時40公里)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杜絕違規駕駛。
六、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后,確保沒有安全隱患,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七、司機在學生上車后,迅速安排學生坐穩,不得大聲斥責和毆打學生,且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司機每次出車后,更換車套、并打掃車內的衛生。
九、協管員應認真管.學生侯車和上下車,不得無故缺勤。
十、司機不得喝酒、疲勞、吸毒、吃藥后駕駛,不得找其他司機代班。
以上十條,請司機嚴格遵守。
校車隨車照管員的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減少車輛開支,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2、學校校車用于學校公務接待及公務活動。
(1)集體活動(集體教研、集體會議等)。
(2)學校公務(學校接待、試卷調運、總務采買等)。
(3)校長室交辦的公務活動。
3、出車程序:
用車人員填寫用車申請表并辦理審批。
程序:填寫申請表-à物業辦輸入校車使用平臺-à校長審批-à總務處協調派車-à司機出車-à司機收車-à司機至總務處銷單。
二、車輛的日常保養
l、車輛保養由司機負責。司機對車輛要勤擦拭、勤潤滑,保持車容車貌的整潔,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狀態,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方向盤、剎車、燈光、喇叭、雨刮、車輛清潔及隨車工具等),確保車輛狀態良好。
2、車輛維修應提前一天向總務處報批。維修地點為上級部門指定,按車輛的維修項目、內容(包括材料、配件更換、所需時間)經總務處同意后,方可進行。
3、每月初對車輛抄記一次里程表,準確計算出當月車輛行駛里程和耗油量。
4、車輛的費用在學校辦公費校車經費項目中列支。
三、司機的職責
l、司機出車必須做好出車記錄(包括事由、乘車人、出車時間、車輛狀況、乘車人簽名等)備查。
2、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凡因違章所受處罰的罰款單據一概不予報銷。
3、未經校長批準,嚴禁司機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私自出車。由此造成事故的,由司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