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閱覽室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中學閱覽室管理制度 篇1
一、圖書、閱覽室由學校安排兼職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圖書添置和借出登記、圖書要分類在書柜擺放整齊。
三、輪流到閱覽圖書的班級要組織學生有秩序進入室內,要遵守圖書開放的'時間和服從圖書圖書管理人員的管理。
四、室內保持清潔、安靜、不準喧嘩、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書臺、墻壁亂刻亂畫。
五、愛護圖書,不準在圖書上亂寫亂畫或撕爛,違反者照價賠償。
六、閱完圖書要放回原處。離室時,不得私自帶書出去,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圖書一本,限期一周歸還,借出圖書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圖書開放時間結束后,管理人員要檢查、整理圖書,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中學閱覽室管理制度 篇2
1、保持整潔、安靜,不吵鬧,不隨地吐痰,不吸煙,不亂拋果殼紙屑等雜物,不任意移動桌椅。
2、報刊雜志只能存放在本室內,學生需憑借書證借閱,每次限一本,閱后調換并安放原處。
3、愛護書刊,人人有責,如發現污損、剽割、撕毀、偷竊報刊者,給予罰款及處分。
4、在架部分書刊雜志視情況可以外借。
5、管理員要經常檢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實情況。如室內器材人為被損,則按章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教職工經登記可借閱下架的雜志,如有遺失按該雜志的.全年定價賠款,從工資中扣除,并不得拿取該雜志的余數。
中學閱覽室管理制度 篇3
一、閱覽室為豐富干部職工業余生活、增長知識之場所,凡來此活動者應嚴格遵守本管理規定。閱覽室的管理工作由宣傳法制科具體負責。
二、維護公共秩序,保持室內安靜,請勿在室內喧嘩、打鬧、追逐和睡覺。請將手機調至靜音,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三、維護環境衛生,保持室內整潔,嚴禁在室內吸煙、飲食、隨地吐痰、亂丟紙屑和果品等雜物。
四、愛護公共財物,請勿隨意移動室內設施及桌椅,不準用筆、刀等在桌、椅上亂寫亂刻,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按價賠償。
五、閱覽室陳列的報刊雜志閱后自覺放回原處,原則上只能在閱覽室內閱讀,確需借出者請到宣傳法制科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六、借閱雜志圖書時要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表,并交工作人員核對,每次限借雜志一冊或圖書一本,雜志借閱期限不得超過三天,圖書借閱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七、對所借閱圖書要自覺愛護,不得圈涂、劃線、寫字、撕頁、剪裁、污損或折散;借閱圖書要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要按價賠償。
八、閱覽室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6: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