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權限制度(通用3篇)
人事管理權限制度 篇1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核及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簽,轉人力資源部簽注意見后,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準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準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發布《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并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簽意見后,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
六、附則
本制度自11月1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權限制度 篇2
(1)組織編制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2)確保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和專業性強的工程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3)選擇或制定施工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
(4)對工程技術組負責的安全體系要素進行見控,落實改進措施;
(5)作出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補充的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對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進行打樁階段、基礎階段、主體階段、裝飾階段的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工程重要危險的安全技術交底;
(7)負責審批本工程三級動火審批,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方案;對各類機械、儀器設備進行驗證。
(8)根據本工程的施工進度狀態,針對性和及時性制定現場施工用電、機械設置、材料堆放的現場布置方案;
(9)指定安全預防技術措施,分析調查安全事故隱患指定針對性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進行檢查監督有關人員執行實施。
人事管理權限制度 篇3
項目副經理(管理)質量職責權限
1.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全面代表行使項目經理的職責,解決現場發生的問題。
2.全面組織管理施工現場的經濟、技術和生產活動,合理調配勞動力資源。
3.負責使項目的生產組織、生產管理和生產活動符合施工方案的實施要求。
4.負責項目的安全生產活動,負責建立項目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5.協調各分包商及作業隊伍之間的進度矛盾及現場作業面沖突,使各分包商之間的.現場施工有序合理地進行。
6.具體抓住項目的進度管理,從計劃進度、實際進度和進度調整等多方面進行控制,確保項目如期完工。進行施工現場的標準化管理,確保達到市文明工地稱號。
7.積極處理好與項目所在地政府部門及當地街道居委會的關系,確保當地政府部門利益并促使本項目成為'愛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