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工作管理制度(精選3篇)
管理人員工作管理制度 篇1
1、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指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主管部門考試,審查合格取得相應上崗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作業的工種,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安全員;焊工、爆破工、壓接工、測工、高空作業人員、吊車司機、專職安全員、質量員等。
2、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將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或操作人員相關證書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備案。
3、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審查符合要求后,批準其上崗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
4、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巡視檢查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是否與報審備案的人員相符,施工管理、策劃、操作質量情況是否滿足要求,發現問題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時整改。對產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監理有權提出撤換。
5 、施工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嚴禁無證上崗。
管理人員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技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大機組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本專業特殊工種(如、氣、電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氣瓶充裝工、壓力容器檢驗工等)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組織到總公司匯報。
9、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職工勞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管理人員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一、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報戶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領導公司的務專職機構的人員開展日常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操作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精神及各項規章制度。
三、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施工完成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指標。
四、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安全措施經費的落實,認真組織力量,保證按指定計劃實施。
五、編制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六、有計劃地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督促所屬單位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七、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好公司和所屬單位、班組的經常性開展按全活動。
八、每季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使公司生產現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生產工具、原輔材料及生產、生活設施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對查出重大問題,要及時研究制定安全對策并確保其實施。檢查形成通報,表揚好的,批評差的。
九、發生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同時要認真吸取教訓,制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十、負責公司專職安全員的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
十一、協助項目部搞好安全策劃,確保項目部安全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