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公司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學院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的內容
學院預算指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支出計劃,在每年開始前編制,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學院實行預算管理制度,學院所有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納入學院的收入預算。學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學院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學院發展支出等必須納入學院的支出預算。
學院實行《部門預算》與《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相結合,首先根據學院教育事業及發展情況,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然后再將其轉化為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上報上級“二上”《部門預算》為依據,再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依據其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二、預算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預算管理領導小組。
院長任組長,黨委書記任副組長,委員由學院副院級領導組成。在學院財務處設預算管理辦公室,財務處長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為財務處有關會計。
預算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預算方案、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進行審定,并對預算執行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為保證預算的執行,落實預算管理的責任,學院確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對預算的執行負責。
根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學院規模,學院預算實行“院長統一領導,資金分塊管理”的管理模式,為此,學院劃分為:院級預算管理責任中心,由院長負責,對學院全部收入、支出進行管理,并對學院資金進行分塊分工管理。教學管理責任中心,由教學院長負責分塊的教學資金的收支管理。學生管理責任中心,由黨委副書記負責劃塊的學生支出、學費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業、學院發展責任中心,由學院后勤招生就業副院長負責分塊資金的管理。黨務工作及宣傳責任中心,由黨委書記負責分塊的資金管理。成人教育、圖書館、科技處責任中心,由紀委書記負責相應的分塊資金管理。
三、預算的編制
(一)預算編制原則
編制預算要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統籌兼顧,持續發展”的原則。收入預算要堅持積極穩妥,多渠道籌措資金;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確保各項事業的健康、持續、和諧發展。
(二)預算編制程序和方法
由學院財務處根據各部門、各責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計劃,提出《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建議方案,匯總初步平衡,送院長審查,然后反饋給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財務處匯總,院長審查平衡,提交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審批,據此編制上報上級的“一上”《部門預算》,再根據上報上級的“二上”《部門預算》,細化編制《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并按其進行學院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預算要從學院的實際工作出發,以年度工作計劃為基礎、依據學院中長期規劃進行編制;編制方法主要以業務預算為主,采用零基預算,滾動預算編制等方法。
《學院內部管理預算》的具體內容及編制分工:
1)學院人員支出預算由人事部門根據職工工資標準、工作量進行編制,人員支出包括統發工資、統發津貼、教師課時費和管理后勤職工工作量工資、職務津貼、加班工資、外返聘人員工資、各種社會保險支出、職工福利支出、離退休人員支出、遺屬及撫恤支出等。
2)學院教學支出預算由教務部門根據學院教學工作安排編制,包括圖書資料購置費、實驗實訓設備購置費、實驗室維持費和實驗用耗材、體育維持費、調職教研費、實習費用、資料講義費、學生補考成本、教學活動費等。
3)學生費用預算由學生處根據學生助學金支出、學生活動要求編制;
4)招生就業支出由招生就業處提出預算;
5)后勤、學院發展支出預算由院領導決策后由總務部門編制預算;
6)黨務工作及宣傳費用由黨委辦公室編制預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由財務部門編制;各業務處室編制的年度預算交分管院領導(責任中心負責人)審查后送財務部門匯總。
四、預算的執行
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要保證分管的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塊資金,確保預算執行。
為了保證預算的順利執行,財務部門必須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在編制上報上級的財務月報表的同時,按月及時提供《學院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送達各預算管理責任中心負責人。
五、預算的調整
由預算責任中心提出調整申請,財務處負責匯總,提交院長審查。
預算實行分級調整,對于10萬元以下(不包括10萬元)的預算由院長批準調整,10-30萬元(不包括30萬元)由院長辦公會批準,30萬元以上經預算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預算調整時間:原則上半年作一次調整,結合學院實際具體定為上學期放暑假前。
六、預算的分析、考核和監督
財務部門在按月提供的《學校內部管理預算執行報表》中應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出現偏差的原因、改進措施。分析當年年度執行資料,總結預算管理經驗,為下一年編制預算提供重要資料,使預算管理更上一臺階。年末,根據《學校內部預算管理預算執行報表》,由院長、學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對各預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評價,充分調動各責任中心的管理積極性。
學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每月初由院長向預算管理委員會通報上月及本年累計預算執行情況,每年年初,院長在全院職工大會公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同時公布當年預算。
公司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全口徑預算管理,強化預算調控的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8號)、《新鄉學院財務管理辦法》(校財字〔20xx〕5號)和《新鄉學院關于建立經濟責任制的實施辦法》(院黨字〔20xx〕17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包括:預算管理體制、預算收支范圍、預算編制方法、預算執行、附則等。
第三條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超出學校綜合財力的赤字預算。
收入預算要遵循積極穩妥的原則,不可預測收入不作為預算收入的編制依據。
支出預算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要優先保證人員經費,保障基本運行、教學科研和重點項目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財力辦大事。
第四條預算年度從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條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以人民幣元為計算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
第七條學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審查、批準學校關于預算的規章制度,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方針、原則,審議、批準學校預算編制方案。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預算方案的監督機構,代表教職工對預算方案進行審議,并有權提出質詢。
第八條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學校預算的編制、預算指標的分配、預算的執行和調整。
第九條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各類經費預算申報的立項審核和匯總上報,并提供相關測算依據。
第十條各預算責任單位是本部門預算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編報本部門年度預算草案,落實本部門預算收入和支出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預算按照財務公開要求,堅持“兩上兩下”原則。基礎數據來源于各部門,財務處匯總平衡后,報經學校研究;根據學校研究意見,財務處修改以后,再次征求各部門意見,提交學校研究。
第十二條預算草案經學校研究通過后,提交教代會審議,根據審議意見修改后,報校黨委會研究通過。之后,以學校文件下發,同時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三章預算收支范圍
第十三條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全面反映學校的財務收支狀況。
(一)預算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預算支出包括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離退休支出和其他支出。預算支出按功能分為人員經費、教學經費、科研與學科建設經費、黨政管理經費、資產購置經費、基本建設經費、后勤保障經費和其他經費。
第十四條學校預算支出按用途又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
是指學校為維持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按支出性質分為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運行支出。
1、人員經費,包括在職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和學生獎助勤經費。
2、日常運行經費,包括部門業務費和基本運行經費。
部門業務費包括教學教輔部門業務費、黨政管理部門業務費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經費。
基本運行經費包括教育教學活動日常業務費、水電暖經費等維持學校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是指學校在特定時間,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發展目標,在基本運行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專項資金。包括高層次人才引進、轉型發展、重點學科建設、基本建設、大型修繕、大型設備購置、平臺建設等。
第四章預算編制方法
第十五條收入預算的編制。收入預算根據上年學生人數(高等教育事業統計報表)、收費標準、以前年度收入情況和各部門提供的預算編制基礎資料進行測算。
第十六條人員經費支出的編制。根據市財政局年度預算安排意見要求,按上年12月末教職工人數和市財政有關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住房補貼等標準為基礎,考慮年度新進人員和工資變動等情況,由財務處會同人事處、學生處、教務處等部門等計算編列。
第十七條部門業務費編制方法
(一)教學、教輔部門業務費
由院(系)基礎經費、人員公用經費、按學生數切塊經費、跨院(系)教學經費組成。該項預算由財務處根據人事處、教務處核定的各部門人數、繳費學生人數和費用定額計算編列。
(二)黨政管理部門業務費
由部門基礎經費、人員公用經費、工作經費組成。該項預算中的部門基礎經費和人員公用經費,由財務處根據人事處核定的各部門在編人數和費用定額計算編列,工作經費根據往年支出情況和本年度事業發展計劃核定。
(三)基層黨總支建設經費
由部門基礎經費、書記人員公用經費、教工黨員經費、學生黨員經費組成。該項預算由財務處根據組織部核定的教工和學生黨員人數計算編列。
第十八條專項經費支出預算是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對教學、科研、基建、后勤保障和圖書購置等專項支出,按當年財力分輕重緩急進行確定。
(一)專項經費預算編制采用零基預算法,并按有關規定實施預算控制。
(二)專項支出預算實行申報制,沒有申報批準的項目不列入當年預算。各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充分論證其可行性的基礎上,填報《*年專項經費預算明細表》。
(三)專項經費有主管部門的,預算申報實行歸口管理,各部門將《*年專項經費預算明細表》按類型報送歸口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填制《*年專項經費預算匯總表》,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一并報財務處;專項經費沒有主管部門的,直接報財務處。財務處匯總全校專項經費預算,報請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列入年度預算草案。
對于用途不明確、目標不清晰、資金預測不合理、當年無法實現支出的.項目,不予安排。
(四)從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渠道取得的專項資金,依據相關規定安排支出,不再納入年度財務預算。
第十九條預備費按不超過年度預算支出的3%安排,用于未列入當年預算項目、需要追加預算項目及預算執行中不可預計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所有預算項目,屬資產購置和大額基建維修項目的,要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編列次年的《新鄉學院政府采購及購置計劃表》或《新鄉市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庫申報表》。無購置計劃的、未列入項目庫的,一律不安排支出。
第五章預算執行
第二十一條預算的執行由主管財務的副校長負責,財務處組織實施,校內各部門具體執行。
部門行政負責人、主管副校長、校長應嚴格執行《新鄉學院關于建立經濟責任制的實施辦法》,依照制度履行職責。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必須依法、依規足額上繳各項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違反政策坐收坐支,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二十三條學校的各項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行政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也是經費審批人。第一責任人書面委托的受托人也可成為經費審批人。各部門審批人變更,必須報財務處備案。經費審批人要在財務處預留簽字筆跡,對所審批的事項承擔經濟與法律責任。
經費支出實行審批人和經手人責任制。經費審批人對審批事項承擔行政經濟責任,經手人對支出事項和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學校預算下達后,各院系部門要做好二次預算編制。需二次分配至各部門的經費,經費主管部門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分配。
第二十五條需要編制《新鄉學院預算項目文本》的預算項目,在預算下達后10天內,預算文本報財務處審核,經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執行。其中,教學部門經費預算文本需經部門黨政聯席會議批準,黨政主要負責人會簽。教學科研項目的預算文本還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應按照批準后的《新鄉學院預算項目文本》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安排各項支出,做到支出合規、合理,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預算一經通過,未經規定程序,不得調整,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對于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非程序化調整,財務處有權拒絕執行。
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經充分論證后辦理審批手續,財務處在6月、11月集中辦理,特急需項目除外。
(一)追加或新增預算
追加預算是指已經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費不足,需要增加經費的。新增預算是指學校年度預算沒有安排的項目,確因工作需要,在資金有保障的情況下,增加的預算項目和經費。追加或新增預算時,需事先向財務處提交申請。
1、追加或新增預算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由校長審批。
2、追加或新增預算在10萬元-50萬元(不含50萬元),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由校長簽批。
3、追加或新增預算在50萬元及以上的,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校長簽批。
(二)調整預算
調整預算是指在預算框架內進行的不同預算項目之間或同一預算項目內不同用途之間的調整。預算調整要嚴格控制并執行上級及學校有關支出的控制要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按以下權限審批:
1、調整預算1萬元(不含1萬元)以下的,由部門審批人審批。
2、調整預算1-5萬元(不含5萬元)的,由部門審批人、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校長審批。
3、調整預算5-10萬元(不含10萬元)的,由部門審批人、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主管副校長、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
4、調整預算10萬元及以上的,原則上不調整。極特殊情況下需要調整的,提請校長辦公會、黨委會研究,校長簽批。
5、教科研項目經費的調整,除按照本辦法執行外,還應符合科研經費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八條科研及教改經費的使用要在國家規定的范圍與標準內,由學校相關管理部門細化管理辦法,明確使用程序、范圍和標準,違反程序和超范圍、超標準的支出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不論資金來源如何,凡列入《新鄉市政府采購目錄》內的支出項目,均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否則,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凡公務卡強制消費目錄規定的消費項目,必須采用公務卡結算,并按《新鄉學院公務卡報銷結算管理暫行辦法》(院政辦字〔20xx〕7號)執行。
第三十一條財務處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統一會計核算,加強對學校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開展預算績效評價,每年6月、9月、12月分三次公布各部門各項經費預算執行率,督促預算經費合法、合規、合理使用。各部門預算執行率將作為下年度部門預算的重要參考因素。
第三十二條年終,各類結余結轉資金除在研的教科研項目經費結轉下年繼續使用外,均由學校統籌納入下年預算。教科研項目結項后,經費按國家、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審計處要按照內部審計的規定,對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提升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的準確性、合規性,加強績效評價。
第三十四條年終,財務處應及時編報財務決算,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分析客觀、公正。財務決算報告應提交校黨委會和教代會審議,并按規定上報市財政局和省教育廳。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新鄉學院預算管理辦法(試行)》(校財字〔20xx〕8號)同時廢止。
公司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學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總務部門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門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及撫順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準計算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0、各學校應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財務部門報送本學校下年度預算草案。總校財務部門根據各學校下年度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單位收支計劃,匯總編制預算方案。
11、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學校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總校主管領導批準、審定、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