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管理制度想法(精選3篇)
塔吊司機管理制度想法 篇1
一:嚴格遵守“起重吊裝十不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塔吊司機經常檢查塔吊鋼絲繩、標節(jié)螺栓、地腳螺栓、剎車、焊縫等,若是現場施工、安全員檢查出問題的,則對塔吊司機進行每次200元罰款
三:塔吊指揮應經常檢吊繩、吊環(huán)、料斗鋼繩等,若是現場施工員、安全員檢查出問題,則對塔吊指揮罰款200元/次
四:單鋼繩不能起吊任何物體,一經發(fā)現則處罰司機和指揮200元(注:若在塔吊司機目視范圍外,則單處罰塔吊指揮。)
五:箍筋及小型物件,嚴禁用鋼繩捆扎起吊,必須用料斗或將鋼繩穿在箍筋內起吊,違者罰款200元/次
六:塔吊指揮人員不允許在塔吊司機的盲區(qū),隔音區(qū)指揮
七:不允許在起吊重物上懸掛任何重物,若有此現象
塔吊司機管理制度想法 篇2
一、一般規(guī)定
1、塔吊司機必須熟記塔吊“十不準吊”、“操作規(guī)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說明書,禁止塔吊司機違章作業(yè)。
2、嚴禁塔吊司機酒后上崗。
3、保持駕駛室內衛(wèi)生,玻璃干凈、駕駛室內清潔、物品放置整齊無雜物、保管好對講機、隨機工具等。
4、塔吊司機班前,必須對塔吊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空載、滿載試運行一個工作循環(huán),確認正常并填寫“塔式起重機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后方可投入運行。
5、在塔吊上無安全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十不吊的規(guī)定。
7、依據塔吊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執(zhí)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8、發(fā)現塔吊存在故障或隱患時及時通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
二、班前檢查管理規(guī)定。
1、檢查基礎接地線是否完好,檢查基礎有無沉降,檢查基礎內是否清潔、無積水。
2、檢查各連接件螺栓是否牢固無松動,銷軸無竄動,開口銷完全撬開,配重塊無晃動。
3、檢查底座、加強節(jié)、標準節(jié)、回轉機構、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桿結點等主要金屬結構有無變形、開焊,上人爬梯、休息平臺是否完好。
4、檢查附著環(huán)梁與標準節(jié)固定是否牢固,附著撐桿本身是否變形,附著撐桿與建筑物錨固連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強節(jié)螺栓、標準節(jié)螺栓、附著螺栓是否緊固。
5、檢查各滑輪是否完好、轉動靈活,有無噪音。鋼絲繩是否潤滑良好,有無斷絲、斷股現象,鋼絲繩固定端是否可靠。
6、檢查電氣系統(tǒng)是否運行正常,有無噪音,線路絕緣有無老化。
7、檢查各機構潤滑油量和油質是否符合要求。
8、檢查吊鉤保險、防斷繩保險裝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閘、小車抱閘、回轉抱閘制動是否正常,有無溜車。
三、作業(yè)中管理規(guī)定。
1、遇有大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嚴禁作業(yè)。當風力超過6級時塔吊嚴禁使用,當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塔吊吊裝大模板作業(yè)。
2、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3、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
4、對指揮信號分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緊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發(fā)出警示或接近臨界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6、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定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專用吊裝筐裝載,確認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無誤后方可吊運。
7、吊裝作業(yè)前必須按動電鈴,對回轉半徑內作業(yè)人員進行提示,引起回轉半徑內作業(yè)人員注意后方可運行。
8、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位,然后逐級加檔,每檔停2-3s。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行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9、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不得從現場作業(yè)人員頭頂經過。
10、回轉制動裝置只可用于大臂靜止工作中抗風定位,不可用于回轉過程中的制動使用。
11、運行中發(fā)現存在障礙物必須停止作業(yè),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礙物清除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12、作業(yè)時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間工作時在現場有充足照明燈情況下方可運行。
14、當塔吊突發(fā)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嚴禁帶病運轉,隨后及時通知項目設備員進行維修。
15、突然斷電時,各操作手柄必須置于零位。并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采取最適當的安全保護措施。
16、塔吊司機作業(yè)時不準離開駕駛位置,必要離開時必須將吊物放置地面,小車收至起重臂根1.5米處,吊鉤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處,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閘斷電,鎖閉駕駛室,嚴禁其他人員操作塔吊。
17、塔吊時間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許教授別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崗的事先向項目部請假,并安排好調班事宜。
四、作業(yè)后管理規(guī)定。
1、塔吊司機每班作業(yè)后必須將小車收至起重臂根1.5米處,吊鉤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處,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閘限電,鎖閉駕駛室,嚴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業(yè)后非特殊情況下不可進行回轉制動與錨固。
3、每天班后如實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填寫天氣情況、隱患排查情況、維修保養(yǎng)情況、當天塔吊總計運轉時間。
4、夜間和視野不清晰時打開高空障礙燈,提供夜間警示信號。
五、塔吊司機獎懲管理規(guī)定。
1、塔吊司機在工作中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的一次處罰100元,情節(jié)嚴重的下崗處理。
2、塔吊司機在工作中發(fā)現設備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管理人員,經核實無誤的獎勵500-1000元。
塔吊司機管理制度想法 篇3
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yè)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
2、塔機安裝完后,未經“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后,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于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
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6、檢查現場環(huán)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級保養(yǎng)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fā)生事故。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綁。
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
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yè)。可在6級風以下,風速小于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guī)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嚴禁用于拔拉等類似的作業(yè)。
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yè)。
16、工作時嚴禁閑人走近臂架活動范圍之內。
17、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數值,電氣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數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18、有兩臺塔吊在同一現場工作時,要根據工程特點,注意相互之間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筑物碰撞。施工現場設置一個塔吊指揮,負責協調指揮各臺塔吊吊運材料。
19、塔機作業(yè)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升起吊鉤,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時收集當地的氣象信息。如遇臺風天氣,停止塔吊作業(yè),將塔吊臂轉至與臺風吹來的方向一致,并將吊鉤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臺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動。
21、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小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中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時維修之外還應對各機構的制動器、變速箱、減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對鋼絲繩要檢查斷絲及松股現象,各螺栓的松緊程度及各機構的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fā)現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3、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遇到電動機過熱現象要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運行。
2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2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關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26、每年測量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