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校內部控制制度(通用3篇)
中小學學校內部控制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加強財物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學校需要,學校設置三個會計崗位記帳人員、出納人員、財產保管員。由校長和總務主任共同負總責。
第三條:學校要依法設帳,并保證其真實完整。記賬人員設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總賬;出納人員銀行存款、現金日記賬;財產保管員設固定資產明細賬。會計人員要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核算,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第四條:加強校務公開的力度,實行財務公開公示制度。年末要公開本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提交教代會審議,并在校務公開欄醒目處予以公示
第五條:審批人、經辦人的職務要分開,記賬人員與經辦人的`職務要分開,記賬人員與財產保管員的職務要分開,審批人、經辦人、記賬人員與財產保管員在職務分開的同時,應建立相應的責任控制制度和固定資產管理處置制度,權限分離,相互制約。
第六條:記賬人員管賬不管錢,出納人員管錢不管賬。會計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
第七條:出納人員可以兼記固定資產明細帳,但是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八條:要按照規定取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要真實、合法、準確、完整:記賬憑證要附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第九條: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帳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涂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要按照會計記錄的正確方法更正。
第十條:財務會計報告要經單位負責人審閱、簽字、蓋章、后才可對外報出。
第十一條:會計檔案要及時傳遞,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要保證資料的安全與完整,不得隱匿與丟失。
第十二條:發票要經校長和經手人簽字才可報銷。大項開支要實行行政干部會簽。
第十三條:對認為是違反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校長提出書面意見請求處理;校長應當在接到書面意見起十日內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四條: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每一個會計年度都要進行財產、資產清查。由校物公開公示審核領導小組審核。審核內容主要有:
1.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是否齊全,編制依據是否可靠,有關計算是否正確,各項計劃指標是否互相銜接等,審核之后應提出書面建議或意見,以便修改和完善計劃和預算。
2.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如發生問題,應及時提出并采取切實措施加以制止和糾正。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
4.各種財產物質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確定帳實是否相符,并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
積極配合財政、物價、審計、稅務、金融等有關上級單位的監督檢查。
中小學學校內部控制制度 篇2
為了應用我校的教改成果,現特制定我校備課制度
1.常規備課的內容包括:備教材、備教法;備學生、備學法。
教材教法方面包括:學期備課、單元備課、課時備課三個方面。
學生學法方面包括:學期分析、課時學法。
2、學期備課要求以教研組集體進行。寫出《學期教學目標與計劃》,交教導處審查并存檔。教導處在審查的基礎上,編制《學期教學進度表》。
學生的學期分析也是學期備課,要求教師每學期初,對所代班級的特殊學生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適合學生特點的針對性的轉化和發展計劃。并填寫《學生分析表》。
3、單元備課要求教師在每單元教學前,進行單元教材分析、教學計劃。
4、課時備課堅持“一節課一教案”制度。教案中要體現出四條線索:教材思路的線索、教學方法的線索、學習方法線索、技能訓練的線索。技能訓練,包括聽、說、讀、寫、算、看等基本技能訓練,和鞏固性的作業訓練等。
5、教案本的篇幅結構:扉頁計劃;單元分析與計劃、課時教案、單元復習、單元測試;總復習、綜合練習。
6、每一篇教案的篇章結構: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難重點、教學方法、教具準備、教學過程(發現問題、合作學習、小結整合、鞏固延伸)、板書設計、作業設計、作業練習與布置、教后小記。
中小學學校內部控制制度 篇3
一、金計電算化崗位責任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范》的規定,結含廣西中小學會計電算化工作實際,會計電化位和工作職責一般可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位: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數件系統的運行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電算化主管可由會計主管兼任。采用中小型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會計款件的單位應設立此崗位。
(二)軟件操作崗位: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此崗要求具備會計軟件操作如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段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軟件作崗位的工作可由(并且應鼓勵)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
(三)審核記賬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各單位審核記賬崗位的工作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實施會計電算化過程中,各單位可根據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參照上述對電算化會計崗位的劃分進行調整和設立必要的工作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可在保證會計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位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規模小的中小學設立電算化會計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對上述給出的崗位進行適當合并。
二、會計電算化作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操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應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二)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機內賬簿的措施(建議在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中設置此項功能);
(三)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四)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制度。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計算機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的措施(如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等);
(二)會計數據和會計核算軟件安全保密的措施(如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等);
(三)修改會計核算軟件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如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應具備審批手續;在軟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如何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并應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等);
(四)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五)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各單位應建立電算化會計檔察管理制度,主要內容包括:
(一)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以及會計軟件系統開發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程序和其他會計資料;
(二)已經采用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的,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是在會計電算化情況下新的會計檔案形式,在未打印成書面形式輸出之前,應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并都應視同會計資料或檔案進行保存;
(四)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五)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六)會計電算化系統開發和使用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七)電算化會計檔案使用規定
1.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盒、計算機設備、光盤、微縮膠片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2.借閱會計資料,應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