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公示制度(精選16篇)
收費公示制度 篇1
為整頓、規范價格和收費秩序,實現許可合法、政策透明、價格及收費行為規范、社會負擔減輕的目標,按照河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東市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xx〕79號)文件要求,決定自20xx年起在全區全面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 、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范圍。
凡河東區行政區域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執行的收費和《河東省定價目錄》中涉及的價格和收費項目都必須實行公示。
二、價格和收費公示的主要內容和方式。
各單位向社會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收費標準(價格)、收費(定價)依據、征收范圍、計費(價)單位、監制單位、投訴電話等(具體格式見附件3)。特殊行業也可在此基礎上根據行業特點設計適合本行業需要的樣式,但公示內容不能刪減。公示可采取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冊)或電子屏、電子觸摸屏等方式。公示欄(含公示牌、電子屏、電子觸摸屏等,下同)的設立要以看得見、說得清、留得住為原則,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合法、標示醒目、字跡清晰,長期固定設置在收費場所或社區等方便群眾閱讀又不易損壞的地方。
三 、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的職責分工。
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由區物價管理中心和各收費單位齊抓共管。收費單位的主要職責是:對本單位現有收費(價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并按附件3規定格式將公示內容制成小樣,填寫《河東區價格和收費公示審核表》,將審核表和小樣一并報送區物價管理中心審核;審核合格后,按要求制作并設置公示欄。遇有政策調整或公示欄受損等情況,要及時對公示欄進行維修、更新。區物價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對公示內容進行審核;對公示欄進行監制;對公示單位的公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 、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時間步驟。
20xx年我區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7月下旬至8月上旬為宣傳發動和審核清理階段,主要是對現有價格、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確保公示的內容與收費許可證或有關文件規定相一致,嚴禁將各種越權定價、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清理后的公示內容要及時報送區物價管理中心審核。區物價管理中心在審核中,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嚴格按照市政府第23號令公布的《20xx年河東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規定向社會公示,凡屬于在河東市范圍內降低的涉企收費標準,按《20xx年河東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注明的新標準公示。8月中旬至9月為全面公示階段,各公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本單位的價格、收費項目及其標準等。10月為檢查驗收和總結階段。
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意義重大。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公示工作作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區政府成立領導小組(見附件1),設立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辦公室。各收費單位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使整個工作有組織,有部署,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扎扎實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宣傳部門要采取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力爭使公示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附件:
1、河東區價格和收費公示工作領導小組
2、河東區價格和收費公示審核表(略)
3、收費公示欄(略)
收費公示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價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提高價格信息透明度,規范價格行為,特作如下規定。
一、醫院在顯著位置,通過公示牌、價目表,住院費用清單等方式實行藥品及醫療項目價格公示,并嚴格按照價格公示的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任何人不得隨意多收、少收或亂收。
二、公示內容包括醫療服務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內容計價單位、收費標準等,醫療服務價格變動時,及時變更相應的公示內容。
三、完善醫院信息管理系統,只有物價管理科可以進入醫院收費項目維護系統,對醫療收費項目進行增加、減少或變動,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進入該系統進行任何操作。
四、對醫院實行的單病種限價收費項目及價格在相關科室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并通過媒體向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和承諾。
五、在收款窗口設立收費顯示系統,門診病人交費的同時,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費情況;在院病人可通過住院費用一日清單查詢費用情況。
六、醫院設立意見箱、舉報電話,接受患者、家屬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收費公示制度 篇3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報校長批準。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于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制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收費公示制度 篇4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范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管理,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后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并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收費公示制度 篇5
為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認真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的有在規定,嚴格收費標準,規范我校的教育收費行為,增強我校教育收費的透明度,特制定監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職工應嚴格執行市、區教育局、物價局頒布的各項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準擅自亂收費,并實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并及時向家長發告家長書,遵循必需、自愿節約、分項結算、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利用服務性收費搞創收或拿回扣謀私利。
三、不以節假日教育培訓為名進行文化補課和收取費用。
四、不向學生收取規定以外的贊助費、借讀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五、由專人堅持每月查閱財務帳目,嚴格票據使用情況,發現不規范情況,及時批評糾正。
六、對于學生代辦費每學期應有結算清單,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長監督,由家長簽名同意,并有回執。
收費公示制度 篇6
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讓學生及其家長能夠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是規范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鞏固治理教育亂收費成果,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大措施。
一、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亂收費,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二、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于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
三、凡按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費,均實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
四、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做到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遇有損壞或字跡不清的,學校及時更換。
五、教育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禁止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學生有權拒絕繳納,并有權向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舉報。
收費公示制度 篇7
為認真貫徹價格法律法規,正確執行價格政策,全面落實“一費制”收費標準,規范我校收費行為,防止任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特制定如下收費管理制度。
一、實施收費政策學習制度。每學期開學前組織班主任和收費人員學習學校收費政策,同時要利用各種會議傳達價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體涉費人員政策意識。
二、開展收費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學校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同時要公布政策咨詢電話、舉報單位和舉報電話。
三、認真發放收費明白卡。每年開學收費時,要將市物價局、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收費明白卡發放至每一個學生或學生家長手中。
四、實行收費責任制。校長是收費總責任人,分管校長具體抓落實。財務人員是收費政策的具體落實人。一旦出現收費問題,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嚴格按收費標準收費。不能在政策規定之外收取任何費用,不能突破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不準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私自收費。
六、嚴格收費票據管理。所有收費必須出具由財政部門監制的學校收費專用票據,不得白條收費。
七、強化代收費管理。學校不得為任何企事業單位、團體或個人代收費用,不允許任何單位進校園收費。確有需要進校收費的,必須經物價部門批準同意。
收費公示制度 篇8
我校屬行政事業性單位初級中學,收取學生各項費用、需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準及xx市普陀區物價局核準備案、每學期按市芥本的收費目錄收取學生費用、為規范我校收費項目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校財務室按規定收取各項費用,并懸掛由物價局頒布與備案的收費內容、公示每個學期的收費目錄、收費依據。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收費。
二、凡學校收取學生費用,必須使用統一規定的專用收據。
三、免收xx市戶籍、持xx市居住證及持五證的農民工子女學雜費、書本費、外省市學生借讀費。收取代辦項目費用需經教育局備案,物價局批準、學校公示后、按批準項目收費,學期結束公布代辦項目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
四、學校收取的代辦費,必須按學生自愿為原則,書面通知家長,召開家長會,對于家庭困難的學生,做好困工作。代辦費發生的勞務費一律返回學生。
五、學生需要在校就餐,學校根據區物價居收費標準,按每月實際天數收取伙食費,每天6元,免收搭伙費。
六、凡未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準及xx市物價局核準收費的費用,均屬違規收費,已經收取的違規收費應予以退回。
七、學校不得超標收費,不得重復收費、擴收費。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和統一購買教輔書,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以上各項收費規定,請學校各部門嚴格執行,請廣學生、家長監督執行。
收費公示制度 篇9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嚴格規范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
1、規范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
學校應嚴格落實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超文件目錄設置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不得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以及國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費的項目列為代辦的學生服務性收費項目。
2、明確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
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學校如調整原有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的流程實施。
3、完善代辦服務性收費公示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學校公示欄公示本校實際執收的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學校向學生家長收取代辦服務費時,事先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并明確告知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明碼標價,由其自愿選擇,按規定收費和管理使用,未經告知,一律不得收費。
4、規范代辦服務性收費的票據使用
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按公示項目和標準收取,使用規定的票據,據實結算,在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發放用款清單,多退少不補。代辦服務性收費由中小學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當納入學校賬務處理,不得由供應商直接收取費用。
收費公示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和學校財務工作管理,杜絕教育亂收費行為,充分發揮經費的使用效益,為教學工作服務,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按《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我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面試行“一費制”收費的通知》的規定收費,嚴格執行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群眾監督。不得自立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
二、完善收費管理,實行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票據集中收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準無據收費或白條收費。
三、學校各項收費必須納入財務統一核算及管理,不得將學校收費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嚴禁任何部門、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平調學校收費收入。
四、學校按規定可在銀行開設帳戶,但不準向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銀行帳戶。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全額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挪用,出納員用現金實行備用金制度,限額2500元。
收費公示制度 篇11
為維護本園及入園幼兒的合法權益,保障幼兒園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據《北京市幼兒園管理規定》,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收費制度
1、收費項目:入園幼兒按月收取保教費及伙食費,其他代辦服務性收費按照“確有必要,家長自愿”的原則收取。
2、收費標準:保教費、伙食費按月收取,保教費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費每人每月170元。
3、收費時間: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費及伙食費。
4、幼兒因特殊原因長期不能來園者,家長應及時到園長辦公室辦理退園手續。
二、退費制度
1、幼兒因自身原因不能來園者,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當月全部缺勤時,退還當月全部保教費,只收200元學位費。
2、幼兒連續缺勤5天以上(不含節假日)應退伙食費,伙食費按連續缺勤天數計算,每天8元(如繼續在本園上學的可在下月順延),未履行請假手續者不與退費。
3、星期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不退費。
4、代辦服務性收費按實際發生予以結算,如有余額予以退還。
為了提高收費透明度,加強監督力度,我校幼兒園全面實行收費退費公示制度。
收費公示制度 篇12
一、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是學校通過在校門口設立公示牌的形式,向學生家長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于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
三、學期結束后,通過結算清單的方式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和使用狀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規定收費與實際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補。
四、教育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學校要隨時與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收費政策信息的溝通。
收費公示制度 篇13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范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后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大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并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大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收費公示制度 篇14
我校屬行政事業性單位初級中學,收取學生各項費用、需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準及XX市普陀區物價局核準備案、每學期按市教委版本的收費目錄收取學生費用、為規范我校收費項目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學校財務室按規定收取各項費用,并懸掛由物價局頒布與備案的收費內容、公示每個學期的收費目錄、收費依據。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收費。
二、凡學校收取學生費用,必須使用統一規定的專用收據。
三、免收XX市戶籍、持XX市居住證及持五證的農民工子女學雜費、書本費、外省市學生借讀費。收取代辦項目費用需經教育局備案,物價局批準、學校公示后、按批準項目收費,學期結束公布代辦項目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
四、學校收取的代辦費,必須按學生自愿為原則,書面通知家長,召開家長會,對于家庭困難的學生,做好幫困工作。代辦費發生的勞務費一律返回學生。
五、學生需要在校就餐,學校根據區物價居收費標準,按每月實際天數收取伙食費,每天6元,免收搭伙費。
六、凡未經XX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辦公室批準及XX市物價局核準收費的費用,均屬違規收費,已經收取的違規收費應予以退回。
七、學校不得超標收費,不得重復收費、擴大收費。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教輔材料和統一購買教輔書,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收費公示制度 篇15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關于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1、明確、規范收費,加強收費管理,嚴格收費紀律。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反規定擅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違反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置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委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2、嚴格執行“一證、一單、兩公開、四統一”的收費管理制度。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
3、學校認真實行收費公開制度。學校收費前,能通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廣播等形式,將收費政策、項目、標準在校外公示,接受師生和家長、社會的監督
4、進校書刊按區教育局審定的用書目錄征訂,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再由新華書店征訂。
5、嚴格學校代辦項目的收繳工作。
凡屬于由學生自愿參加的代辦項目,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委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后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后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6、嚴格杜絕學校違規辦班收費,嚴禁對本校學生收費補課。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范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項目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收費公示制度 篇16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構及文號)、收費范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