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美醫院考勤制度(精選3篇)
施美醫院考勤制度 篇1
第一條全院實行考勤制,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全體科員考勤工作,每月如實填寫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管理處。
第二條各科考勤必須專人負責,每日的考勤情況要真實地記錄在考勤表上,符號要準確,有差錯改動時,須經科室領導批準后,由考勤員更改,個人不準隨便改動。
第三條全院職工要嚴格遵守考勤請假制度,各科領導應嚴格按請假制度把關,按規定批假。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科室負責人未知下屬人員去向的;
3、病假當日不交病假證明書(急診除外)或未與科主任、護士長請假者;
4、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5、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四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時銷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施美醫院考勤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持續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狀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忙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帶給科學依據。
二、適用范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后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序資料
1.、員工每一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后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后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并上報領導。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狀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后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職責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狀況進行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帶給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施美醫院考勤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常規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根據縣教育局頒發的《東源縣教職工管理制度》及結合我校實際,對全體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規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師實行彈性坐班簽到制:①坐班時間: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級部負責教師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師、有課的教師(包括早讀課)按實際規定的時間到位;④教輔人員及后勤人員上班時間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執行(各教輔崗位、后勤崗位上班時間及規定由各主管處室負責);⑤女教工在懷孕期間不用參加升旗儀式,懷孕六個月后可申請不參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請不參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職工必須準時參加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和學校、處室、年級組等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晨跑、課間操、早晚讀,有關人員要按規定到崗,未經請假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遲到三次,計曠課一節;早退按曠課處理。(由相關處室、年級組負責考勤登記)。
3.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單一式三份(病假應附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書面請假的,可先口頭請假或請人代轉達,事后(返校當天)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不補辦,按缺勤處理。
4.請假回校當天要及時向主管部門銷假。因未銷假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由請假者本人負責。
5.請假審批權限及程序:
(1)請假審批權限:
升旗儀式、教職工大會等集體活動請假,由校務辦批準并存檔。
教師因事需請半天假,由年級主任批準(該半天沒課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過一次)。
教師請假1天由教務處主任批準。
教輔人員請假1天由相關處室主任批準。
教職工請假2--3天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準。
請假兩周內由校長批準。凡請假3天內的,需提前2天提交請假申請,請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請假申請。
請假兩個星期以上,由校長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門申請批準,批準同意后,由請假人交回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中層以上干部請假必須由校長批準,報辦公室存檔。
(2)請假程序:校務辦領取請假條→年級部主任審核→主管領導批準→辦公室、相關處室(教輔人員在校務辦領取請假條由主管領導批準后交回校務辦)。
6.請假期滿后,因故不能按時上班需要續假時,在學校所在地的`應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辦理續假手續。在外地的應提前通過電函進行續假。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7.沒有極特殊情況上課前突然請假者,不予批準。如私自調課,自行離校,視為曠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產假、喪假等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以上)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兩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請婚假的需出示結婚證。
⑵產假: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條款,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90天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增加部分產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產假期間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工資照發;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按照《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凡請產假的教職員工需出示結婚證及準生證。
⑶喪假:
根據有關規定,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假料理喪事。喪假要根據具體情況,由學校領導批準酌情給予3-5天的喪假;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9.如上班時間教師因急事需處理離校半天(當時沒課),告知年級部后可不計缺勤或請假(每周不能超過一次)。
10.教職工考勤綜合管理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由年級部考勤,每周匯總老師出勤請假情況,辦公室核對后將每個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給予公布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