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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3-09-04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校和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有校長掛帥,由校委會成員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分工負責責任制,提高對火災的防御能力。

  三、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五、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六、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標本兼治,認真消除,火災隱患。對基礎設施容易陳舊老化的地方,進行統籌規劃,區別輕重緩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對易誘發火災的老化供電設施要每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新設備,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經費中調劑資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電腦房、食堂、倉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每月進行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須制訂應急防范預案,并將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嚴防嚴守,確保萬無一失。

  十、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一、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廣播、黑板報和各種會議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為廣大師生的自覺行為。要重點加強防火知識和火災逃生知識的宣傳,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應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2

  學校是老師和青少年人員集中的密集場所,由于學生年齡和身體等原因,對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較弱,一旦發生火災,極易 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做好校園的火災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雙吉中學校園環境及場所的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重點掌握學校、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全校師生學習和演練。從而使全校所有人員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

  “ 四個能力”的建設: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是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消防安保人員每天都要進行防火巡查,夜間防火巡查不得少于兩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腸壁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設臵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臵是否正確、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知道并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師生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如何。

  4.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滅火器具配備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電氣線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廚房和餐廳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就餐結束后,廚房和餐廳的貨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等。

  11.值班人員是否堅守崗位,并定期、定時進行防火檢查或巡查。有無違章使用蚊香、蠟燭照明,使用大功率電器等現象。

  12.學生集體宿舍夜間有無鎖閉安全疏散門或堵塞安全出口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具體負責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及時發現火情,有效處臵火勢,是減少火災損失和防止火災擴大蔓延的關鍵。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都要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方法。

  1.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演練,熟悉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據常識的規模和人員配備情況,建立消防應急處臵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教職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

  3.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當班人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后,要立即報警,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5.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到場及時處臵,并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6.學校教職員工都必須熟練掌握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確保一旦發現火情,能夠及時有效的處臵。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學校人員比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組織人員快速、安全疏散時預防人員傷亡的關鍵。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機,根據學校教學樓、教室、學生宿舍的不同特點,科學合理制定預案,因地制宜地組織全員參與的火災疏散逃生演練活動,使學生學會辨認火災疏散指示標志,熟悉應急事故廣播,學習掌握正確的火災疏散逃生程序、行進路線、行進姿勢、攜帶物品、聯絡方式、集合地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1.學校教職員工要掌握火災防護裝備、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確自己的疏散任務,熟悉分工負責的樓層、區域和火災時人員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確認火災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員,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號,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3.人員在通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職員工在疏散學生時,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區域,并注意疏散過程中的安全保護。

  7.教職員工疏散人員時,要在確認房間內無人后再關閉房門,并做上標記。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并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當火勢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學校的教職員工,有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和進行消防宣傳的義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臵程序。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2.教職員工上崗或轉崗前,必須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費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顯要位臵,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利用展板、宣傳專欄、黑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學校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一次參觀消防隊(站)或消防宣傳教育館的活動。

  5.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

  學校積極參與“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籌劃,加大投入,并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建立和完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雙重職責,提高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為了社會的消防安全,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創美好家園!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持續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務必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務必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持續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狀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4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規則,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規則旨在加強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學校財產及全校師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年級組均實行防火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學校防火責任人由校長擔任,各年組防火責任人由年級主任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學校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級組設兼職的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學校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學校防火責任人和年組安全防火責任人分別對學校和年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教學任務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現象。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學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學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檢查,組織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招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都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教職工及全體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部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年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年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檢查;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七條教學樓、宿舍樓等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水龍頭、水管、滅火器等要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條對電工、鍋爐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崗位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各實驗室、倉庫存放的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規則》的要求進行堆放和管理,對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組織參加撲救。學校接到報警后,應即使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滅火。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地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它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二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5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6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計算機和機房內的電源開關、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7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明白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取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必須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8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務必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及附屬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納入學校目標職責管理體系。

  第二章:消防組織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第五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學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各司其職。學校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校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落實層級消防安全職責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其他工作統籌安排,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帶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與崗位消防安全員,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五)第二十五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款者,追究其法律職責

  (六)組織防火自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傳教育

  第七條:學校宜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固定消防宣傳設施,并透過印發宣傳手冊、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舉辦消防冬夏令營、知識講座、競賽、消動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主要資料包括:

  (一)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規程;

  (二)組織分析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隱患、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以及預防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學校應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消防安全重點

  部位的職責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條:學校設立由兩名男教師和一名大隊輔導員為兼職消防教師,專門負責對在

  校師生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認真組織消防安全教育活動,保證消防安全教育進課堂,保證每學年的

  兩次安全教育課中有消防知識的資料。

  第十二條:學校每學期應透過組織疏散逃生演練、消防知識問答等形式,對在校師

  生進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條:學校下列人員應當理解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專門培訓,取得省公安

  消防機構統一制發的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一)學校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學校兼職消防教師;

  (三)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員;操作人員;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師生人身和財產安

  全及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內的建筑物,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

  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持續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使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登記備案,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檢查與整改的資料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用電、用火有無違章狀況;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狀況;

  (七)儀器室、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場所防火防爆措施

  的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狀況;

  (八)更夫值班記錄狀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檢查狀況匯報,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職責人并

  限期進行整改。

  第十七條:建立消防檔案。學校應收集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門別類做

  好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部門應當明確

  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并應當做好大型活動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情

  況下,向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申報審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

  舉辦。

  第十九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進行消防設計的學校新建、改建、擴

  建及裝修工程,應將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

  審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

  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審核的,不得變更。工程竣工時,務必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

  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條:學校一旦發生火災,應當立即啟動《學校消防滅火救援預案》,現場最高

  職位的領導為總指揮,教室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職責人;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

  警,并組織撤離疏散;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直接參加滅火工作。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學校及幼兒園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考評資料。對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職責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

  理。

  第二十三條: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

  和獎勵。

  (一)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的;

  (二)及時組織或用心參加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制止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

  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職責,給予相應的處分。

  (一)防火工作職責人不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

  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二)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職責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__年3月1起施行。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0

  一、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檢查,確定巡查、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的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檢查。

  五、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六、因工作不負責任,對火災隱患不能及時發現的,視情況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責任獎。

  七、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場所,系指供廣大教職工、學生、家屬集中學習、生活、娛樂的下列場所:

  1、室內體育館、會議室等;

  2、教學大樓、圖書館、學生實驗室以及30人以上的計算機房、多媒體教室、等;

  3、校內教職工、學生食堂、公共餐廳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學生、進行集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的主要行政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所管轄的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要設立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工作直接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第四條:公共場所主管部門與其他單位、部門發生借用關系時,必須明確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職責,由使用者負主要責任,主管部門負連帶責任。

  第五條:負責對公共場所進行建設及裝修的單位應當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報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學校及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條:公共場所內部裝修不得改變原有消防設施的位置,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第七條:公共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向外開,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2、公共場所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確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暢通無阻,嚴禁上鎖、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必須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燈;

  4、公共場所必須設置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必須由具有電工資格證的人員負責安裝和定期檢查維修,用電量不得超負荷、不得擅自改裝。

  第九條:在公共場所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險物品;

  2、使用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內部設備檢修、施工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

  3、公共場所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4、嚴禁個人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帶入公共場所。

  第十條:各公共場所主管部門,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滅火器等),并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總務處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負有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的職責,具體工作由分管責任人負責。

  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條款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2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3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后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并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系,經同意后,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5

  1.滅火器管理要求:監控滅火器的類型、數量、放置位置、時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監控外觀、配套設施、閥門外觀及開啟狀態、遠距離啟動按鈕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時實地放水檢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暢通,堅持建筑隱患,保證樓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門均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且不應采用側拉門、吊門和轉門。

  5.房間的安全出口應盡量不少于兩個。

  6.建筑內的多功能廳、會議廳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應不少于兩個,且安全疏散寬度應符合要求。

  7.消防設備應設專用供電線路供電,并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設自動切換裝置。

  8.建筑中的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場所應設火災應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10.活動場所應配置相應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數量要足。

  11.圖書館內嚴格使用電熱器具、嚴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圖書館內的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

  1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熱器具等電源線路敷設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布設。各種場所的安全出口嚴禁上鎖、堵塞。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6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職責,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貼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持續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建立兼職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習。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并圖示公告,送上級管理部門及屬地消防部門和安監管理部門備案。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7

  學校的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供滅火情況下搶救使用,必須時刻處于良好狀態。

  1、 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其他位置。

  2、 消防報警系統由維保單位每月進行一次測試。

  3、 樓內消火栓每月初進行一次出水試壓,檢查供水系統運行狀況。

  4、 樓外消火栓每年保養兩次。

  5、 輕便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修、保養、換藥。

  6、 各部門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和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保安部更換。

  7、 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和保養,要以專人負責,并制定出檢查、保養方案,將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報保安部門。

  8、 樓內的消防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堆物堵塞。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科研先導,科研興校的治校方針已成為各個學校的共識,教科研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是衡量學校發展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目前,在全國上下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規范教科研工作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有著重大的意義。教育科研要結合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實際,開展科研工作,努力形成成果,推動學科教育整體改革事業健康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應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制定長遠的和近期的規劃,要全面安排,突出重點,抓好熱點。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規劃。

  第三條、學校開展教育科研的骨干力量是教師,學校在政策上采取鼓勵措施。學校加強對教育科研工作的領導,倡導理論與實踐的統一,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學校教科研工作由校長室全面負責,領導全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五條、學校科研處在校長室的領導下負責全校教科研的具體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編制全校教科研計劃,制定教科研條例和實施意見。

  2、對學校重大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由科研處牽頭,會同有關處室或教研組共同研究和實施。對各學科教學改革計劃提供指導、建議,協助各教研組或個人實施計劃、總結和推廣教改經驗。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和建立教科研業務檔案,對學校集體和個人的教科研活動進行歸口管理,及時匯總,形成第一手資料。負責評定教師科技成果獎和教師年度教科研成績。

  4、負責校級教科研課題的立項評審、組織實施和鑒定工作;負責或協助區級或區級以上課題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成果總結工作;負責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廣工作。

  5、組織學校年度論文評比,負責編輯年度論文選集。

  6、負責校際教科研交流工作。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動。

  7、負責學校教科研課題經費的管理。

  第三章關于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教師業務檔案是評價教師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實依據,是教師綜合評價(或考核)的重要內容和教師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教科研成果登記制度

  1、分類登記,類型主要是:

  ①已經立項的各級教科研課題;

  ②已經在各級別有正式刊號的刊物(含高校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③已經在各級別有正式刊號的出版社發表的論著(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教材,或學校立項自編教材、講義;

  ④已經在各個級別(含內刊、資料集)報刊上發表的論文、作品(內容有關教育、教學、專業學術等);

  ⑤已經在各級別的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

  ⑥已被國際、國內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2、教師在各級各類雜志上發表的文章,須及時將其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教師如不通過科研處途徑而參加各級各類論文評比并獲獎的,須及時將獲獎證書復印件交科研處備案。

  第七條、教育科研業務檔案

  科研處在登記、整理的基礎上建立教師科研業務檔案,其存儲方式是:

  1、資料方式,將主要有效材料的復印件分類存檔。

  2、微機方式,將主要資料儲存在計算機中。

  第四章關于年度論文選集

  第八條、年度論文選集為學校教師提供了教育科研、學術探討的園地,是集中反映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的窗口。年度論文集的稿件由科研處初審,提交校長室審議錄用,科研處組織編輯文印。對其中優秀課題或論文,由科研處負責推薦到有關刊物或相關教育網站上發表。

  第五章關于教科研基金

  第九條、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通過直接撥款或社會捐助成立教育科研專項基金,由總務處負責管理此基金。其管理制度是:

  1、基金使用范圍

  ①教科研課題研究;

  ②教科研工作成果獎勵等。

  ③教科研骨干教師外出交流等。

  2、關于教科研課題研究經費

  由課題申請人提出,科研處初審,經校長審定批復,由總務處下撥研究經費。

  第六章關于教師論文和課題的管理

  第十條、論文管理

  1、論文撰寫的要求

  ①根據學校“教職工考核制度”之規定,所有教師每學年至少完成一篇教學專題論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十五周。班主任、年級組長、心理輔導站長、安全保衛組長和德育主任等每學年至少完成一篇德育專題論文,鼓勵其他老師積極參與,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的第三周(如與上一級的德育論文評比時間有沖突,則作適當的調整)。

  ②科研處組織評委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專題論文進行評比。教學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7%,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0%,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5%。德育專題論文的獲獎比例為:一等獎取論文總數的8%,二等獎取論文總數的12%,三等獎取論文總數的20%。

  ③獲獎者須將獲獎論文的電子文稿交到科研處。

  ④校科研處將根據校級論文的獲獎情況,擇優推薦參加區級或區級以上的各類論文評比。

  2、論文獎懲制度

  ①學校對獲獎論文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同時,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給該教師加相應的考核分。

  ②教師如未能按規定完成論文撰寫的,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十一條、課題管理

  1、課題的申報

  ①每位教師每兩學年必須申報至少一項校級課題,上交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的第三周,課題的格式必須規范、詳盡。教師如已有課題被立項且尚在進行的,不在此范圍內。

  ②校科研處組織人手對課題進行評審,爭取每學年有四至五個校級立項課題,原則上要求立項課題在三年內結題,出成果。

  ③獲校級課題立項的,申報者必須將電子文稿上交到科研處。

  ④校科研處將在校長室審核的前提下,擇優推薦部分課題申報區級立項課題。

  2、課題獎懲

  ①獲國家級課題立項的,學校將下撥給每個課題組1500元的課題經費,用以課題的研究。

  ②學校將分批下撥課題經費。課題經核準立項后即下撥50%,待課題結題,拿出成果后再下撥剩余部分。

  ③課題經費必須專款專用,課題組必須保存好相應的資料。

  ④如上一個課題尚未結題的,不得再申報另外一個課題。

  ⑤如未能按規定申報課題的,學校將根據“教職工考核制度”,扣除該教師相應的考核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會同相關部門討論、補充。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學校消防安全優秀管理制度 篇19

  1、學校應當將下列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明顯的警示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多功能廳、學生活動中心、食堂等公眾聚集場所;

  (2)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各類檔案室。

  (3)實驗室、儀器室;

  (4)網絡管理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

  2、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3、教師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核批準。

  4、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學校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配置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6、任何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學校可根據建筑場所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集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衛生監督部門申報,經上述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9、學校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按規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季節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不同季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14、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應急防范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15、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6、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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