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委員會機關干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試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思想作風建設,調動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機關行政辦事效能,推進全鎮(zhèn)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鎮(zhèn)機關干部實行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核內容及標準
機關干部考核以1000分為基數(shù),采用倒扣分和獎勵分的方法。具體分為四大塊:(1)機關日常工作考核300分;(2)經濟工作考核300分;(3)包村工作考核300分;(4)年終民主測評100分。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更多資料
(一)機關日常工作考核(300分)
1、鎮(zhèn)黨委、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點名人員和點名時間。點名無故遲到一次扣2分,無故曠工一次扣5分,全年累計遲到45次或累計曠工30天,或事假超過45天者(病假視情況而定),該項考核計0分。因病因事需請假者,必須在點名前一天請假,一般干部需經管區(qū)第一書記或站口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再向分管政工的副書記請假;科級干部、管區(qū)書記、部門負責人向黨委書記或鎮(zhèn)長請假。請假一律以請假條為準,口頭請假、捎假一律按曠工處理。(具體考勤制度仍按莘王發(fā)[~]2號文件《x鎮(zhèn)關于加強工作紀律的若干規(guī)定》執(zhí)行。)
2、不能完成上級或鎮(zhèn)黨委、政府統(tǒng)一布置的學習任務(包括撰寫學習心得、學習體會、讀書筆記等)每次扣10分。
3、及時上報鎮(zhèn)黨委、政府安排的有關報表、信息、材料、摸排情況,對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的,每遲報一天扣10分。
4、因酗酒~、打架斗毆等造成惡劣影響的,發(fā)現(xiàn)一次扣50分。
5、機關日常工作考核由分管副書記負責考核。
(二)經濟工作考核(300分)
1、招商引資 (100分)
(1)將招商引資任務分配落實到人,書記、鎮(zhèn)長每人150萬元;人大主任、民營經濟發(fā)展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每人100萬元;管區(qū)書記及副科級以上干部每人50萬元;一般干部每人20萬元。
(2)年終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計100分,每超額完成1萬元加1分;完不成任務的按完成任務比例計分。
(3)任務完成情況以上級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為準,由民營經濟發(fā)展中心負責考核。
2、信用社存款(100分)
(1)黨委書記、鎮(zhèn)長每人每年向信用社吸納存款20萬元;人大主任、民營經濟發(fā)展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每人吸納存款15萬元;管區(qū)書記及副科級以上干部每人10萬元;一般干部每人5萬元。
(2)資金必須在11月30日前存入信用社,存期最少三個月,任務完成情況以信用社出具的報表為準。年終完成信用社存款任務的計100分,每超額完成1萬元加2分;完不成任務的按完成任務比例計分。
(3)此項工作由分管副書記負責考核。
3、勞保擴面征繳(100分)
(1)全體機關干部每人要至少聯(lián)系發(fā)動一名企業(yè)職工或個體工商戶加入社會養(yǎng)老保險。
(2)年終完成任務的計100分,每超額完成1人加50分。
(3)任務完成情況以鎮(zhèn)勞保所出具的考核結果為準,此項工作由分管副書記負責考核。
4、全體機關干部的工資按工資總額的80%發(fā)放,其余20%部分作為效益工資,實行績酬掛鉤。對招商引資、信用社存款和勞保擴面征繳三項工作完成其中一項,年終足額發(fā)放工資,三項工作都完不成任務的,扣發(fā)20%工資。
(三)包村工作考核(300分)
1、經常到幫包村開展工作,每月下村不少于26天(星期天除外,特殊情況的另行通知),每抽查一次不在崗,并經核實認定后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