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簽后,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并送公司總經理批準,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簽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簽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見附表1),并按規定程度報批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
二類區:特區、上海、某、廣州等地;
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職務一類區二類區港澳臺地區
一般人員首日10080首日150120總經理批準
主管、工程師級首日150130首日220170400hkd
部門經理級首日250200首日300250500hkd
公司副總經理級250300600hkd
2.4出差補助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某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職務一類區二類區港澳臺地區
一般人員3040100hkd
主管、工程師級4050100hkd
部門經理級6080150hkd
公司副總經理級100150200hkd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準。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某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節約歸已。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并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