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單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門確定防火負責人,落實各項防火責任制。
3、根據季節特點與消防安全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宣傳與檢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組織防火檢查,消除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把消防工作的納入單位總結、評比內容之一,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工廠法人代表)的消防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食堂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機動車的制動器、轉向器、嗽叭、燈光、雨刷、 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2、牽引車和掛車的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并應加掛保險鏈條。
3、裝載貨物超高、超寬時,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4、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須獲得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按指定路線行駛,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在廠內行駛時,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時,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時。
5、行駛中車輛不得無故緊急制動或突然停車,不得做“之”字型行駛。
6、在進出廠房大門、停車場、倒車或拖帶壞車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并加強了望,謹慎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