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幼兒接送管理制度(精選3篇)
幼兒園幼兒接送管理制度 篇1
1.幼兒來園時間:7:50--8:00,最遲不能超過8:30;下午離校時間:4:30--5:00,一般情況下,請家長不要提前接孩子,確保孩子正常活動。
2.幼兒來校、離校都應該由幼兒父母或固定親屬接送,早上請家長一定要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與教師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來的,家長要事先跟老師打招呼,做好請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與教師聯系,闡明被委托與幼兒的關系,請委托人與班級教師見面,并說明理由方可接回。
5.輕病患兒來園如需服藥,請家長將藥包好(只一頓的藥量),并寫上幼兒姓名、班級、藥名、用藥量,交給班級教師登記并按時間喂藥。
6.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應牽著孩子出校門,以避免被過往的車輛碰撞。
7.離校時家長接孩子后請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長想帶幼兒玩大型玩具,必須看護好自己的孩子,以免發生事故。
8.如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早送或晚接幼兒或中途出入學校等,請與班級老師及時做好聯系,并在門衛室做好登記。
9.接送幼兒時謝絕家長車輛進入校園,確保幼兒通道暢通和安全。
幼兒園幼兒接送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規范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機制,從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體出發,保障幼兒園師生安全。為此,我園根據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落實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請家長們積極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長來園接送幼兒時請主動出示“接送卡”,配合門衛做好驗證工作。(請記住:尊重門衛叔叔的合理要求,做個守紀律,有禮貌的家長,在孩子面前樹立榜樣作用。)
2、如無特殊原因,請家長堅持鼓勵孩子自行進園回班。(請記住:這是培養孩子自信和獨立能力的一個好辦法和好時機。)
3、請家長按照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系。如遇特殊情況沒帶“接送卡”的家長要主動到門衛叔叔處進行登記,由門衛叔叔通知班老師,待確認后方可進園接送孩子。
4、如臨時變更接送人,請您一定要以電話或書面的形式提前通知老師或園方,并請代接人員接送孩子時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證”,配合班上教師做好電話確認接送人身份的工作。
5、“幼兒接送卡” 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本卡意義重大,請家長持卡后要妥善保存,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或班上教師,避免讓不法份子有機可乘。
6、家長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填寫好班老師提供的《育才幼兒園家長委托服藥登記表》交給保健醫生或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尖、利等危險物品入園,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幼兒健康、平安成長是你我的共同心愿,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筑起保衛孩子生命安全的長城!
幼兒園幼兒接送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及時有效地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園長z為我園疫情報告管理第一責任人;副園長z為具體負責人;各班班主任為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她教職員工、家長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疫情聯絡員提供情況。
二、疫情報告人職責
1、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工作;
2、具體負責人負責指導衛生保健工作和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園幼兒的晨檢、班級幼兒的出勤統計情況進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報告人)負責全園衛生保健工作,每天兩次對師生做好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晨間檢查時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并報告;全日觀察中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并報告園領導。凡發現法定傳染病(甲類、乙類、丙類)、新發傳染病和其他相關文件要求報告的傳染病進行匯總后,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需要報告的傳染病時,應立即完整、清晰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并將報告卡送到同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對甲類傳染病和乙類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愛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質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在2小時內通知同安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人員。
5、乙類傳染病(除上述病種外),應在6小時內通過網絡直報。
6、丙類及其他要求報告的傳染病,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直報。
7、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幼兒園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報告,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區疾病防控中心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班主任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查情況。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強對本班幼兒的觀察詢問,如發現幼兒有發熱、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在幼兒請假時認真登記,并將存在有以上可疑癥狀的幼兒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并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情況登記日志上,傳染病流行時做到因病缺勤人數每天上報,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加強晨檢,由值班教師負責對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問,了解幼兒健康情況,對因漏檢的幼兒,各班教師應及時反饋給保健醫生。
4、如果幼兒在治療后返回幼兒園,教師應主動詢問患病情況和治療情況,如經正規醫療機構確診為患傳染病的幼兒,須查驗治愈證明,并報告給園長,確定無傳染性后方可入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