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草擬章程修正案(精選3篇)
如何草擬章程修正案 篇1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x年4月12日召開的x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x年5月5日,公司辦理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備案手續,并于x年5月11日取得了變更后的營業執照。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情況如下:
一、第五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萬元”。
現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80萬元”。
二、第十八條原為:“公司股份總數為6000萬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現修改為:“公司股份總數為10080萬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章程》中其他條款保持不變。
特此公告。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x年5月12日
如何草擬章程修正案 篇2
第一條 xx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xx縣文聯)是中共xx縣委領導的,由全縣性的文藝家(工作者)協會和相關社團聯合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建設文化強縣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
xx縣文聯是xx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業務上接受市文聯指導。
第二條 xx縣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切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團結和組織全縣廣大文藝工作者,致力于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xx縣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縣性的文藝家(工作者)協會、研究會、學會和縣級企業文聯,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本會委員會批準后,可成為團體會員。
會員的權利:對縣文聯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進行監督,參加縣文聯舉辦的活動,并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會員的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負責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四條 xx縣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指導、服務的職責。通過組織團體會員間的交流活動和調研工作,密切聯系廣大會員,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和要求,并承擔所屬協會需要統籌安排的事宜。
第五條 xx縣文聯會同各團體會員組織文藝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開展各種文藝創作、學術研討、文藝批評和文化交流活動。發現和培養文藝人才,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對文藝隊伍建設,特別是中青年文藝工作者的扶持和培養,不斷壯大全縣文藝隊伍和提高文藝工作者的素質。
積極爭取黨和政府對文藝工作的重視與支持,同社會各界的廣泛聯系,并與政府文化藝術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各人民團體合作,共同發展我縣的文學藝術事業。
第六條 本會設“天姥山文學藝術獎”,建立三年一次的評獎制度。“天姥山文學藝術獎”為xx縣最高文學藝術獎,對優秀文藝成果、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以精神和物質的獎勵。
第七條 xx縣文聯維護憲法和法律所賦予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團體的權益,堅持“二為”方向,依法維護本會會員的創作自由和在藝術方法、藝術風格上的大膽探索。
第八條 xx縣文聯根據需要和可能,本著積極、慎重、規范、求實的精神,創辦必要的經濟實體和開拓創收渠道,以增強自身活力,促進文藝事業的發展。
第九條 xx縣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xx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審議和通過縣文聯工作報告;修改縣文聯章程;選舉產生縣文聯委員會;討論和決定其它重要事項。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薦產生,縣文聯可邀請有關人士為代表大會代表。
縣文聯委員會成員按規定辦法,經民主協商提名,并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大會根據需要,可決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為縣文聯委員會的候選人。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委員會履行代表大會所賦予的職權,處理日常事務。
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員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主席提名,經委員會通過后任命,副秘書長的名額和人選,由主席、副主席根據工作需要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協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設立必要的工作機構。
縣文聯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設若干名譽職務,名譽職務由縣文聯委員會聘請。
縣文聯委員會認為擔任本會領導職務的成員中不稱職者,可通過民主程序,予以罷免和撤換。
第十條 xx縣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由委員會召集;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時可多次召開。
第十一條 xx縣文聯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開展以文補文活動所得收益;(三)社會資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屬縣文聯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縣文聯委員會。
如何草擬章程修正案 篇3
有限責任公司
章程修正案
經公司股東于x年6月23日召開股東會,全體股東同意公司修正公司章程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條公司住所“中衛市城區南街南苑小區”修改為“中衛市文萃路文昌鎮2號臨街營業房”。
股東簽字:
有限責任公司
x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