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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3-06-01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精選30篇)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

  一、 總 則

  (一)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公司各部門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1.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二、 駕駛員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公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公司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3. 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第一時間回復公司的任何聯系,并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人員,并說明原因。如果由于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公司失去聯系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4. 駕駛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5. 駕駛員要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駕駛車輛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說明。

  6. 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搶行、猛拐、爭道、開斗氣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承擔賠償事故損失。

  7. 因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責任將由駕駛員和乘車人共同承擔。

  8.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 對忽視安全規定、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的駕駛員,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三、 駕駛員工作職責

  1. 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2. 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后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 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 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公司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離崗。

  5.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四、 車輛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將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2. 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單》,并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每日對此單進行整理存檔。

  3. 公司所有車輛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嚴禁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予以懲罰。

  4. 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

  5. 行政部對每臺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復印件等。

  6. 凡發現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部門主管,并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7.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行政部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公司支付;未經批準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并賠償損失。

  8. 駕駛員每天工作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五、 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1. 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行政部,行政主管批準后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準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2. 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廠修理。

  3. 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C. 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D. 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E. 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F. 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G. 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 收車后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公司后,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后方可交車,收車后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松動;

  B. 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C. 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并鎖上保險鎖。

  5. 車輛的清洗:

  A. 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

  B. 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C. 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行政部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六、 車輛費用的管理

  1. 公司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2. 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注明費用項目)后,由行政部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報銷。

  七、 駕駛員出車的規定

  1. 服務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保持精神飽滿。

  2. 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著車或到達所需地點。

  八、 違規與事故處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造成損失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責任。

  A. 無照駕駛(包括不按準駕車型駕駛的)。

  B.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 由于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3. 公司車輛如在公務途中發生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急救傷患人員,并即與行政部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行政部報告。

  4. 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因出公務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公司各承擔50%;因違反規定辦私事發生的駕駛員責任事故賠償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駕駛員和私事當事人各承擔50%。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為嚴肅考勤紀律,規范考勤管理,現對員工考勤刷卡有關事項作如下通知:

  一:管理要求

  人臉考勤

  1、刷卡時間:每個出勤日要求刷卡2次,上午上班前1次、下午下班后1次(具體刷卡時間以各部門上下班時間為準)

  2、刷卡地點:

  (1)、辦公樓六樓各部門人員:六樓門口考勤機、門衛處考勤機

  (2)、辦公樓二樓(儲運)、三樓(檢驗)、五樓人員(裁剪)、電商及禮品倉庫人員:一樓食堂處考勤機(位置可能會有變動)

  (3)、成功車間人員:成功車間門口考勤機

  (3)、老大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無紡車間門口考勤機(位于新大樓與老大樓交接處一樓,原來的大門將被封掉)

  3、檢查安排:由各部門負責人在各考勤機處進行檢查

  方案一:

  (1)、每月公布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未主動刷卡或忘刷卡導致無刷卡記錄的員工,每月前5次不扣款,從第5次開始,每增加1次未刷卡,罰款20元;

  (3)、每位員工必須按出勤時間要求準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款50元。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于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5)、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方案二:

  (1)、每月公布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當月5次以上未打卡,罰款30元/人;

  (3)、每位員工必須按出勤時間要求準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當月5次以上遲到早退,罰款20元/人;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于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5)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方案三:

  (1)、每月公布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未刷卡的員工,罰款5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未刷卡的員工,罰款100元/人,以此類推;

  (3)、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3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60元/人,以此類推;

  (4)、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10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150元/人,以此類推;

  (5)、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于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6)、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備注:請未辦理考勤登記的員工及時至人事辦理登記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 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5

  為了簡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特對差旅費開支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住宿費、車船費、生活補助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電話費。

  二、差旅費補助標準

  (一)住宿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和生活補助費三費合一,統稱為出差補助費,實行按出差補助天數憑據報銷,其中:出差補助天數按出差往返天數減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員兩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60元、城市市內交通補助費20元、生活補助費20元);

  2、一般工作人員一人單獨出差的標準: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費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員異性兩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單獨出差補助標準核算。

  3、若臨時出差辦事一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生活補助20元和城市市內交通補助20元;若臨時出差參加會議當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生活補助20元。

  4、參加會議不計算會議期間出差補助費,但參加會議往返期間,按往返天數減一天核算補助天數,并按標準計發出差補助。

  5、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只報銷住宿費,標準為:縣市級(含縣級市)以下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地級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的司機,若與領導分開住宿的,司機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7、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若有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若無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員帶專車出差,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間,乘坐長途火車,在火車上過夜,則相應核減在火車上過夜的住宿費。若連續出差在同一城市(兩個月及以上的),必須采用在當地租房的方式解決住宿問題,公司據實予以報銷。特殊情況,沒有采用租房方式解決住宿問題的,必須事先向分管副總經理申請,并經同意,報銷時,由經辦人附分管副總經理簽批的書面報告,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車船費:實行按直線和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先由出差人員按實際直線路線分段填報(注:若出差人繞道的車船費,不予報銷),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可購買火車硬臥票,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購買火車軟臥票。

  (三)乘坐飛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必須事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線的火車票標準報銷。

  (四)本公司人員到集團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辦事處辦事,只報銷車票,住宿、進餐由外地公司統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進餐的,另按制度報銷;

  (五)連續出差時間20天以上,憑話費清單報銷出差期間電話費的80%。

  三、差旅費審核責任界定

  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線路和相對應的票價,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若單位負責人出差,直接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部負責票據的合法合規合理性審核。

  四、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有約定的,仍按內部承包合同執行。

  五、差旅費報銷程序

  公司所有人員出差,所需差旅費用一律不準在公司借款(注:參加會議費用準許憑會議通知的金額據實借款;小車司機出差準許借支過路費,并核定1000元/人以內的周轉金,超過部分不準再借)。要

  求出差人員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辦理出差報銷手續,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銷手續的,每超一天按報銷金額的5%扣減工資(連續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時間計算)。報銷程序為: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差旅費報銷單,單位負責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再報財務部審核,企管辦登記后,財務予以報銷。

  (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其差旅費直接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經企管辦登記后,財務部按集團公司總經理批示予以報銷。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輪船的費用,必須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在機票或船票上簽字認可后,再按以上報銷程序辦理。集團公司總經理未批準的,按第二條第三款執行。

  六、出差規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況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其費用不予報銷;副總經理出差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長必須對 出差費用據實審核,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從20xx年2月10日起執行,同時,廢除20xx年1月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補充規定》。

  八、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其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財務部。

  企業管理辦公室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6

  一、基本原則

  (一)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準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間,然后由局審批,同時核準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具體規定

  (一)加班范圍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二)非加班范圍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采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范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范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間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三)法定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間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間與折算:加班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時間執行,自3小時開始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現加班期間脫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每天再分別加20元。

  (1) 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3*0.7+20元

  (2) 加班期間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接到用戶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脫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 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戶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后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于辦公室。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7

  一、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情況下,一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校務會議。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務。

  3、年度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工作目標、規章制度的制定,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資金投入、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4、例會前需充分準備,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做好相應準備。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并及時向鎮黨委作出匯報。

  6、例會需作好會議記錄,并歸檔備查。

  二、教育計劃制度

  1、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鎮黨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并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務會制定,報鎮黨委討論通過,由鎮黨委發文,同時報鎮組織辦備案。

  4、校委會可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及時調整和充實年度教育計劃。

  5、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三、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參加黨校學習的學員,應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學員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黨校說明,經黨校批準方可準假。未準假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

  4、 學員在學習期間曠課一次,請假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學員資格,不予結業。

  5、 學員要嚴肅對待黨校的考試、考核。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撰寫學習總結,按時上交。

  6、黨校在每期培訓結束后,都需組織相應考試。

  7、經黨校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并根據學員的考試、考核成績及日常表現,評出本期業余黨校"優秀學員"。凡結業考試及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學員,不能結業。

  四、教育總結制度

  1、黨校在年末需根據當年度辦學情況,對學年工作進行總結,并向鎮黨委報告工作情況。

  2、遇有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特殊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校組織大型的活動,事后應及時向鎮黨委匯報活動情況,并做好總結,以指導今后工作的開展。

  4、有關黨員中或教職工中具有傾向性的思想問題,以及教學、科研、科技開發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根據有關規定需向鎮黨委請示或報告的其他問題,也應及時上報給鎮黨委或有關部門。

  五、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是教學活動和黨校工作的全部綜合反映,必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文件、資料及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范,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黨校檔案立卷歸檔范圍包括:鎮黨委及有關上級部門的文件;校黨委有關黨校工作的決定和意見;黨校的工作規劃、年度工作安排和辦班計劃;各種統計數據表、調研報告、問卷調查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報告材料;黨校歷任領導、工作人員名單及黨校教師名單;黨校學員名冊和考試成績;黨校得獎、受表彰材料;黨校辦班音像圖片、通訊及其他有關資料。

  5、有關部門或個人借閱黨校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經黨校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應定期歸還,不得遺失破損。

  六、校務管理制度

  1、黨校在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工作制度。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校長。

  2、校務委員會下設黨校辦公室、負責黨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黨校要根據高效精干和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4、定期舉辦黨員、干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理論、黨性教育和有關業務知識培訓。

  5、全年培訓班不少于10期。同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年為基層黨校上課2次以上,不能以會代課。普通黨員集中培訓年不少于3天。

  6、教學內容安排合理:政治思想類教育需占全年的60%以上。

  7、黨校的電教化設備由專人保管,并經常檢修調試。

  七、教員守則

  1、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自身素質。

  2、積極做好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

  3、了解學員的學習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4、認真選擇教材,合理確定教學進度,掌握鉆研教材的重點和難度,寫好教案。

  5、做好教前教后的情況調查分析,聽取意見,積極參加教員活動。

  6、嚴格律己,帶頭端正作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7、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學員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努力學習,積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2、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有特殊情況須事先請假。

  4、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煉,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鉆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5、尊重教師,虛心求教,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勤于思考,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5、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8

  一、制定目的 為了規范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運策網全體員工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干凈。 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手指放置中間位置。

  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負責人反映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處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采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 (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后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長期待機,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

  公事刷后,到人事行政處領取《補簽條》并寫明詳細情況,經上級主管確認后,交人事行政處存擋;無《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遲早早退問題:上班9:00以后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30分鐘內未經批準離開視為早退。因公情況:遲到者需遞交《補簽條》,早退者須遞交《早退條》來說明情況,可不作處罰。除此之外,均視為無故缺勤。

  4、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須遞交請假條、補簽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凡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處理。

  5、懲罰:

  遲到:中午自行覓食(雨雪天氣除外);

  無故按指紋者,一周超過2次者,自剁;

  無任何理由無故曠工者,祝你一路順風~~

  累計每月超過1天以上的請假,需要COO批準;

  累計每月一天以內的直屬leader批準即可 。

  6、獎勵

  全勤獎:每月全勤并準時到崗,獎勵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實施。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9

  節約用紙是現代企業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為保證公司員工正常辦公,合理使用紙張,防止浪費節約開支,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提倡推行無紙化辦公

   盡量使用電子文件。能夠用電腦網絡傳遞的文件就盡量在網絡傳遞,比如電子郵件、QQ群,微信群等,減少紙張的用量。

   內部流通的文件材料通過電子版傳閱,減少用紙文件的印制數量。

   文件未形成正式文書前,修改過程提倡以電子版形式流轉。

   上述外的其他各類材料、資料盡量通過網絡下載閱讀。

  2、提高辦公用紙的利用率

  含有單位保密或部門重要信息的紙張,需要存檔的文件,按規定統一存檔。不需要存檔的,內部充分利用后自行粉碎。

  每件辦公室設置空紙箱,用以放置雙面使用過的廢紙。每季度的最后一天,統一交由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集中進行粉碎處理。

  3、辦公用紙的領用

  4、 辦公用紙的保管

  耗和領用情況,及時調整采購和發放計劃。

  辦公室須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將紙張的采購和領用情況表上報給總經理。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實施.

  附件

  附件一:《辦公紙張領用登記表》

  附件二:《辦公紙張部門配額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一、 使用原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系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系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于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后,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系人信息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系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并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信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并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件,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件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件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件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信息。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于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于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一、政務中心主樓除已相對固定可調劑使用的會議室外,其他會議室(接待室)由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使用。

  二、各單位如需使用會議室,應明確專人事先與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聯絡會議室使用事宜。一般情況下,會議承辦單位應提前兩個工作日向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提出申請,在辦理相關使用手續后,憑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會議室(接待室)使用通知單》使用會議室。

  三、使用會議室的單位和人員,必須與管理人員協調做好有關工作,使用期間,要愛護公物,嚴禁擅自使用、挪動會議室內各種設施設備,如有損壞,雙倍賠償;要自覺維護會議室(接待室)室內衛生,造成地毯、地面和家具污損的,使用方應負責清潔恢復或酌情進行賠償。

  四、使用會議室時,會議服務人員于會議召開前10分鐘到場對會議現場進行整理,并調試好音響、照明等設備。

  五、使用單位會議(接待)結束后,須經會議服務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六、會議服務由濟發物業公司會服人員負責,并免費提供音響、開水服務,會議(接待)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辦會(接待)單位負責。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1.0目的為保證培訓效果、提高員工技能、拓展培訓方式,行政員工可參加外派培訓,為保證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的有效實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圍參加公司外派培訓的人員

  3.0具體職責

  3.1各行政部門職責

  3.1.1通過“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申請流程”負責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派培訓申請,外派培訓申請原則上應在每年1-2月份各部門作培訓需求分析時提出,臨時性外派培訓申請,除特殊情形外,應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否則不予批準;

  3.1.2除各部門提交的培訓申請外,人力資源部還將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個別員工的外派培訓;

  3.1.3培訓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需履行培訓服務協議簽訂手續,培訓協議簽訂后方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并參加培訓;

  3.1.4經公司批準進行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訓課程。

  3.2人力資源部職責

  3.2.1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訓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外派培訓人員的資歷審核(外派培訓人員以能“將課程引進轉化”的人員優先)、外派培訓機構的甄選、審核及課程時間的確定;

  3.2.2人力資源部審核完成后,于培訓課程開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價,將核價后的培訓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3.2.3依總經理審批后的外派培訓申請簽訂培訓協議,并呈交公司認可。

  3.3外派培訓協議擬訂時應符合以下原則:

  3.3.1外派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或部分承擔;

  3.3.2員工外派培訓地點在外地的,視同出差,因路途遙遠或受訓時間較長,需在當地留宿而培訓單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員工出差相關規定申請食宿費、交通費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員工在外培訓期間的薪資,下班時間或其他休假時間參加外派培訓,不再作為加班;

  3.3.4凡個人外派培訓單次培訓課程費用達RMB1000元及以上者,當年外派培訓課程費用累計達RMB3000元及以上者,應在培訓開展前簽訂外派培訓協議。

  3.3.5當申請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為公司項目型采購合同中包含的附屬培訓課程時,申請人員仍然需承擔采購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訓課程費用。

  4.0培訓協議

  4.1根據不同的培訓費用,確定外派培訓人員的服務期限如下:培訓課程費用(RMB)約定服務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訓協議說明:

  4.2.1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課程費、交通費、食宿費、培訓期間的出差津貼等由公司承擔的所有費用;

  4.2.2培訓金額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訓,由總經理核定其約定服務年限;

  4.2.3若員工在半年內再次發生外派培訓的,則培訓協議簽訂以累計培訓金額計算,培訓協議簽訂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訓日期為準;

  4.3違約金賠償辦法:違約金額=培訓總費用12X-Y12X(X=約定服務年限)(Y=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后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月數)備注:若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后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天數不滿整數月時,則進位整數月份計算。

  5.0培訓評估

  5.1參加培訓人員應在培訓結束后兩周內完成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并制定相應的培訓行動計劃一并提交公司認可,培訓行動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行動計劃制定須詳細、明確

  (2)行動計劃須可實施、可衡量

  5.2培訓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資料交于公司歸檔;

  5.3培訓結束后4個月內,外派培訓人員在人力資源部的協助下,應編寫適合公司自身條件的《學員培訓手冊》、《講師授課手冊》,實現外部課程內部轉化,并在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下授課并評估打分;

  5.4外派培訓人員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培訓行動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責部門負責追蹤其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5.5人力資源部將視具體情況,將外派培訓員工的培訓效果考核列入其績效目標。

  6.0費用報銷

  6.1外派培訓的人員所提交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行動計劃經公司認可后,方可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等手續。

  6.2外派培訓人員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前,需如實填寫外派培訓實際產生的費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待人力資源部審核完畢后,方可至財務部辦理報銷;

  7.0責任承擔若外派培訓人員的行動計劃在培訓結束后1年內仍無法完成,外派培訓人員需自行承擔50%培訓總費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合理使用農藥,保護環境,保障人民健康,促進農林牧副漁業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凡施用于農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農藥,均屬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采購、貯存、銷售(以下統稱為經營)和使用農藥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上海市農業局是本市農藥管理的主管機關,其執行機構是上海市農藥檢定所。各縣農業局和上海市農場管理局負責所屬范圍內的農藥管理工作,其執行機構是所屬的植保植檢站。

  第二章農藥的質量監督

  第五條各種農藥必須具有農牧漁業部核發的《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方可經營和使用。

  第六條外國農藥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牧漁業部農藥登記證》的,不準進口、經營和使用。外國農藥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牧漁業部農藥田間藥效試驗許可證》的,不準進行試驗。

  第七條凡經農牧漁業部《農藥登記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銷登記的農藥,不準再經營、使用和進口。

  第八條經營農藥的單位在采購、貯存、銷售過程中,應做好質量檢查工作,保證所經營的農藥符合批準登記的質量標準。

  第九條農藥的包裝必須符合保證質量和安全運輸的要求,并附有符合《農藥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商標說明。沒有商標說明或商標說明脫落、商標說明字跡模糊的農藥不準出售。

  第十條經營農藥的單位為方便銷售和使用,需要將原包裝農藥改裝后在本單位門市部零售的,必須附貼新的明顯的商品說明。新的商品說明必須具備農藥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標記、原生產廠家、出廠日期、改裝單位、改裝日期等內容。

  第十一條經營農藥的單位自行改裝的農藥,如需對外批發或在本單位以外的門市部零售的,應事先向市農藥管理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并須在商品說明中注明批準文號。

  第十二條凡質量不符合規定標準的降效或失效農藥,均必須予以封存,在農藥管理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以前,不得銷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銷售假農藥。

  第三章農藥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經營農藥的單位,必須持有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配備熟悉農藥商品基本知識的業務人員。任何個人均不得經營農藥。

  第十四條經營農藥的單位在銷售供本市使用的農藥時,其品種和數量均應分級納入農藥供應計劃。如需要擴大經營品種及經營數量的,應向市農業局提出申請。未經批準不得任意擴大經營范圍。

  第十五條使用農藥必須遵守農牧漁業部、衛生部頒布的《農藥安全使用規定》、《農藥安全使用試行標準》和其他有關規定,并接受農藥管理、衛生、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指導,不得亂用、濫用農藥。

  第十六條農藥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須妥善保管,施藥工具、空瓶空袋等應及時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處理,不準亂扔亂放。

  第十七條農藥不得與食品、種子、飼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裝、混放。

  第十八條存放農藥應有專倉或專柜。高毒、劇毒農藥除應有專倉或專柜存放以外,還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個人或家庭應限制存放高毒、劇毒農藥。

  第十九條禁止使用農藥捕殺水產、禽類等動物。因農藥而中毒、死亡的動物應予銷毀,嚴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違章行為的處理

  第二十條對經營劣質、降效、失效農藥的單位,農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賠償使用者的經濟損失,并可視情節處以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對擅自擴大農藥經營品種或經營數量,造成人畜中毒、農作物藥害等嚴重后果的單位,農藥管理部門應追查其責任,并可視情節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農藥管理部門在對違章經營單位進行處理的同時,可建議有關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經營假農藥的單位,由農藥管理部門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并沒收其全部假農藥及非法所得;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以外的其他條款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農藥管理部門應追查責任,及時進行處理,或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完善公司經營管理及內部管理,強化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力,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第三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組織管理

  1、總經理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終批準人,主要工作職責:

  (1)對公司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訂、廢止的審批權;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現制度、流程爭議的最終裁定權。

  2、行政人事部是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歸口管理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關實施細則;

  (2)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過程中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與處罰;

  (3)根據反饋和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者,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本部門或崗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組織及實施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與流程配套的表單、管理制度、規章等文件的擬訂、使用;

  (3)負責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進行落實、推行、反饋,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改進計劃,對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實施情況進行匯報;

  第二章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執行、檢查、反饋、修訂

  第四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關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擬定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對新擬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進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請進入審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據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關部門及人員開會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由本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訂部門修正后報行政人事部審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遼沈公司發文管理規定》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實施。

  第五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經頒布,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沒有正式修訂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

  第六條、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執行情況檢查

  1、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頒布執行一個月內,行政人事部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與相關部門負責人訪談了解,并做好檢查及訪談記錄。

  3、行政人事部會同各相關部門于每年第二、第四季度下旬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集中檢查。

  4、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形成文字性材料匯報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饋

  各部門在月季匯報中反饋,行政人事部檢查反饋情況,并于10個工作日內擬定落實解決方案。

  第八條 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訂

  1、年度修訂: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全年運行情況,提出修訂計劃,遞交行政會議批準實施。

  2、特殊修訂:根據公司需求緊急程度,適時修訂,由責任部門提出申請,行政人事部審議后遞交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學習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第九條 規章制度的學習

  規章制度經批準頒布后,各相關部門必須于1周內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進行規章制度學習,落實規章制度相關內容,并做好學習記錄備行政人事部檢查。

  第十條 工作流程的培訓

  1、流程培訓由各流程主題部門實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訓一次;新流程、修訂流程在實施前對相關部門和人員培訓一次;新員工入職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培訓一次。

  2、爭議的解決

  (1)、當各方對同一流程,出現不同意見,沒有達成一致,可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2)、當違反流程規定,對公司下達糾正措施通知單,存在異議,可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公司行政會議仲裁。

  第四章 處罰

  第十一條 未按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批評、警告處分,在按該部門相關制度進行扣罰之后,再處以10——100元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主要責任。被處罰記錄記入個人檔案,并與公司年終個人及部門評優掛鉤。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生效,解釋權歸公司行政會議。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5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后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并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后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匯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后,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匯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范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注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序審批后,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后,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沖抵,經財務審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準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注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簽批后,財務部門審核后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條為落實和加強設備操作人員、維護保運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回檢查工作,切實做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完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的工藝設備、管道、動力設備、通用設備、起重運輸設備、消防設備、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設備的設備巡回檢查工作。

  第三條必須認真貫徹實施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回檢查制,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

  第四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設備巡回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完善的設備巡檢管理細則,明確職責和實施方法,確定設備巡檢的區域、路線、周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

  第五條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要按設備巡檢管理細則的要求認真進行設備巡回檢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在巡檢中發現設備異常,要及時消除缺陷、作好記錄,對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設備,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巡檢人員要及時、準確、清晰、認真地填寫設備巡檢記錄。

  第七條各級主管設備的領導要定期對設備巡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解決設備巡檢中出現的問題。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巡檢人員的巡檢方法和儀器的使用予以指導,并講授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以逐步提高設備巡檢人員判斷、處理設備故障的能力,保證設備巡檢工作的質量。

  第八條機泵設備實行點檢制,執行《機泵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

  第九條各單位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設備的巡檢工作水平。

  2設備巡回檢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設備為各生產車間所屬的機械設備以及與之配套的相關設施。

  二、本制度所指設備操作工是對車間內設備負有使用、維護和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設備操作工設備巡回檢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動力是否穩定、傳動是否可靠、潤滑是否達到要求、儀表是否正常以及設備對產品產量和質量的有影響的其他問題。

  2、簡單問題可自行修理解決,恢復設備正常狀態;

  3、較大故障要積極采取措施并報告車間負責人。

  四、值班人員設備巡回檢查管理

  1、值班人員應該每天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管理;隨時掌握設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嚴重設備應報告車間主管人員,將列入檢修計劃。

  2、值班人員巡回檢查的項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設備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設備潤滑是否按要求進行,設備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崗位上的設備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師傅、是否及時、準確、整潔

  五、車間的設備巡回檢查管理

  1、車間要定期組織車間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設備的巡回檢查方法應能直觀反映出巡檢執行情況,如填寫記錄、采用掛牌,掛卡登記,表示檢查已進行。

  2、車間對巡回檢查出來應立即解決的問題要用《通知單》的形式提出意見,并對問題內容、解決方法、期限、責任人、效果、獎罰作出規定。

  3、巡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采取積極的措施,根據巡回檢查情況對設備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設備維修、保養提供依據。

  六、車間對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負有管理責任,對巡回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于超出車間管理范圍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電鋅四車間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7

  一、 工作時間

  1. 具體上班時間安排(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午餐: 11:30——12:30

  下午: 12:30——17:00

  2. 公司采取標準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累計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 考勤

  1. 公司統一采用門禁系統進行考勤。公司正式員工上班到崗必須刷卡,行政人事部門每個月將會憑此作為考勤記錄。嚴禁員工間互相代打卡,如發現違規者,當事人雙方均視為曠工。

  2. 員工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除不可抗力情況以外,如自然災害、惡劣天氣、交通意外等)。如遇不可抗力情況,需考勤當日電話與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請假,當日回到公司需填寫《考勤說明單》,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交與行政人事部存檔備查。

  3. 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內的缺勤視為遲到,超出一小時的缺勤需按請假或者曠工程序處理,考勤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公司將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示,以示警告;遲到兩次以上(含),從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元,同時在全公司范圍內公示,考勤罰款將在本月工資中扣除。

  三、 請假程序

  1. 員工凡需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寫明事由,上報部門經理,部門

  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情況核準審批,行政人事部復核審批,3天(含)以上的請假需主管領導審批。

  2. 部門經理的假期,由主管領導核準審批。

  3. 員工應將經相關領導審批的《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統一備檔,如遇特

  殊事情請假當日無法填寫《請假單》,要在上班后第一天補填《請假單》,延遲補寫《請假單》視為無效,帶薪假將按事假處理,事假將按曠工處理。

  4. 未經審批的假期,按曠工處罰。曠工三日以上(含)公司有權與其解除

  勞動關系。

  5. 加班時間在4小時(含)至5小時的按半天計算,5小時(含)至8小

  時(含)按一天計算。不足4小時的不計為加班,調休沒有年度內使用完畢的時間限制。

  6. 員工調休,應在填寫《請假單》的同時附上由上級主管簽批的《加班申

  請單》,沒有《加班申請單》的調休按照事假處理。

  7. 凡請假人員,必須與公司保持聯系,方便公司遇緊急情況下能及時聯系。

  四、假期類型

  (一)年假

  1、 年假為帶薪假期。

  2、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即可享受帶薪年假。入職5年內,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假,5年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詳細舉例請見備注。

  3、 年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計算年度,應在本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當年未使用的假期,員工需在本年度結束前(12月31日前)提交延期使用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可延至下年度3月31日前

  使用,行政人事部將于12月31日對本年度的年假進行重新核算。

  4、 年假的提取,要提前一日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工作安排審批,年假申請的最短時限為半天(含半天)。

  5、如遇員工離職,則其當年的年假按照當年在職的日期計算,已超出應休年假天數的,按照事假處理。

  6、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如發生以下情況,則下一年度的年假不再享受:

  (1)請病假累計超過30天(含);

  (2)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

  (3)已休產假的員工。

  (二)病假

  1、 病假工資在當月工資中按50%平均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扣除,當月病假兩天或兩天以上的需提供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處方或診斷證明,未提供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2、每月累計超過15日病假或者因患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在醫療期內,公司只發放基本工資;超過醫療期限仍不能到崗,公司將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3、在年度考核中,當年的病假累計超過30日(含),則考勤指標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三)、事假

  1、 事假工資按100%平均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扣除,員工當月缺勤扣款由行政人事部直接于工資中予以扣除;

  2、在年度考核中,事假累計超過15日(含),則考勤指標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四)、婚假

  員工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標準的連續天數帶薪婚假,申請婚假須向行政人事部呈交有效結婚證書復印件,婚假應在結婚日期(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一年之內使用。

  1、 標準有薪婚假:3天;

  2、 雙方符合晚婚條件:10天(男:25周歲或以上,女:23周歲或以上)。

  3、 任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3天;

  4、 再婚者3天。

  (五)、產假及相關假期

  女員工產假按《北京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 女員工產檢假依國家規定,但產檢需提供相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在提交醫院證明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年滿二十四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二十三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產假需一次性休完。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提前到崗的,申請特批處理。

  3、 女職工妊娠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妊娠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4、 員工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生育津貼。

  5、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餐補、通訊費不予報銷。

  6、 男員工的帶薪陪產假為5天,須在孩子出生30天內使用。

  (六)、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爺爺奶奶、祖父母死亡,可享受帶薪喪假1天。

  以上假期,均扣除請假當日的午餐補助。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規范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并為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 叉車啟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啟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叉車啟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啟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并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啟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的范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為。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擬定 : 審核: 批準: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員工身體健康,保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公司管轄區域內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

  第三條 廠區禁煙管理規定:

  1、除吸煙室外,其余場所均禁止吸煙。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吸煙必須在吸煙室進行,煙頭集中丟放。

  2、公司管理人員對在本部門發生的違反規定的吸煙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權要求在禁止吸煙場所的吸煙者停止吸煙。

  3、安全生產部對禁煙歸口管理,負責吸煙室的管理;吸煙員工在吸煙室逗留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工作時間內每日不得超過4次,否則按曠工處罰。

  4、各工段工段長負責本轄區內的禁火、禁煙工作落實,并檢查督促實施。

  5、在吸煙室以外的生產區域、辦公區域發現吸煙者或單位范圍內發現煙灰或確認有吸煙氣味或發現煙頭或煙盒,處罰所在單位50元/次;處罰吸煙者100元/次;公司員工一月內違反本規定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6、無論何種原因,工作期間,相同部門的人員若被發現同時在吸煙室吸煙,超過三人以上的,處以50元/次/人罰款,當月累計超過三次者(含三次),將予以200元/次/人罰款。超過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7、 兄弟公司來我公司人員違反本規定,除按本規定處罰外,并將其違紀行為通報其所屬單位。

  8、外來人員廠內違規吸煙,安全生產部有權按本規定第6、7條進行罰款,并將其強制清除出廠。

  9、工程施工單位人員在廠區內禁止吸煙。施工單位違反本禁煙規定的由其單位負責交納罰款,單位拒絕交款的停止其單位進廠施工,并從工程結算款中以5倍罰款額扣除。

  第四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修改權歸公司安全生產部。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0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表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表,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1

  為了讓大家共同度過一個快樂、祥和的春節,并確保此期間項目部財產安全,特制訂20xx年春節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認真遵照執行,確保值班期間不出任何問題。現對春節期間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規定:

  1、春節值班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執行。

  2、春節值班人員在各自值班區域內應進行不間斷巡邏,不得離崗和串崗;嚴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間飲酒或干與值班工作無關事情。

  3、使用電氣設備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得私拉亂接;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尤其是電取暖器),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閑置電源必須關閉。

  4、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應注意防止煤氣中毒及罐體爆炸事故,使用結束應及時關緊閥門,嚴防燃氣泄漏引發的火災及爆燃事故。

  5、值班人員應每天做好工作區域內的衛生保潔工作,確保用電安全;嚴禁用明火取暖。

  6、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場所內逗留;日常應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7、春節值班人員對施工現場所有材料要加強監護,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轉讓;春節期間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場。

  8、春節值班人員須對倉庫、辦公區、生活區、工地等重點部位加強監護和巡視,防止發生盜竊案件;大風、雪后要對以上重點部位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部匯報、由項目部協調解決。

  9、春節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外出,尤其嚴禁夜間外出,外出購買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財物安全。

  10、堆放木料和竹笆等易燃品區域要重點加強巡查,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時切斷電源或滅掉火源。

  11、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過程中發生和處置的各種情況,均應在登記簿上進行詳細記載,交接班時一并移交清楚,責任明確。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負責人反映。值班過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項目部財產損失由值班者承擔。

  12、下雪后要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大門前要清理好積雪。

  值班人員(簽名):

  *集團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項目部

  二〇xx年一月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2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家具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復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盤、鼠標等;辦公家具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于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復印紙、打印紙、墨盒、硒鼓、鼠標、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家具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3

  為規范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德育處、大隊部、安全辦及班主任要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廣泛提高在校教師、學生安全意識和知識。

  三、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車棚。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校長室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指定時間(非下課或活動課時間)內及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準。

  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駛入校門外50米范圍內必須下車推行,并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車棚內。

  (二)駛入校門外50米范圍內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指定停車位置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

  (四)由于目前我縣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上小學生一律不得騎車上學,如若不按該規定出現的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負。

  五、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六、附則

  1、此規定由富蘊縣小學教代會負責解釋并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自20xx年6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后,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富蘊縣小學

  20xx.5.26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4

  一、為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稅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后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于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審核,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范、項目名稱準確,規范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并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審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稅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匯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后,由監督人和后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于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

  二、辦公室安全用電由校辦公室和工會負責。教師平日注意節約用電,下班離開辦公室必須做到切斷燈、飲水機、電腦、空調等電器電源,責任到人。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簡易電爐等電器。

  三、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學校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四、加強師生用電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用電要求,做好電器防火、防觸電等安全保障。

  五、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保衛處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6

  第一、二、三條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規范公司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1]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的實收資本是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交付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或者股本總額。

  第四、五、六條

  第四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

  第七、八、九條

  第七條 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后,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九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十、十一、十二條

  第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

  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或者所認購的股份。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設立登記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東或者發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時間繳納出資,屬于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后,申請辦理公司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十四、十五條

  第十三條 設立公司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類型;

  三)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冊資本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認繳或者認購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和該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五)公司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占注冊資本的比例、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貨幣出資的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時間、出資額、公司的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以非貨幣出資的須說明其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以及非貨幣出資權屬轉移情況;

  六)全部貨幣出資所占注冊資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第十五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減少后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后,公司申請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第十六、十七、十八條

  第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注冊資本及相應的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非公司企業按《公司法》改制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并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十八條 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二十、二一條

  第十九條 變更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 公司名稱;

  二) 公司類型;

  三) 變更前后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四) 變更前后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

  五)增加注冊資本的實際繳納情況。以貨幣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出資時間、開戶銀行、入資戶名及賬號;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情況、評估情況;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轉增數額、公司實施轉增的基準日期、財務報表的調整情況、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轉增前后財務報表相關科目的實際情況、轉增后股東的出資額;

  六)減少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規定程序情況和股東或者發起人對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

  第二十條 公司成立后,股東或者發起人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規定數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補交其差額。原出資中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重新進行評估作價。公司實收資本應當進行重新驗證并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并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驗資證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條

  第二十二條 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公司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條予以處罰。公司的

  股東或者發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記機關責令公司限期辦理注冊資本、出資期限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處罰。公司成立兩年后,其中,投資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額交付出資,且公司未辦理變更登記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處罰。

  第二十四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 七十一條予以處罰。

  第二五、二六、二七條

  第二十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 撤銷變更登記涉及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變動的,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

  第二八、二九條

  第二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7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的一些具體情況,特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根據本規定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并使物資儲存、供應、銷售各環節平衡銜接。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如實登記倉庫實物賬,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賬、卡、物相符。

  (3)積極開展廢舊物資、生產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協助做好積壓物資的處理工作。

  (4)做好倉庫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倉庫和物資的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屬的各級公司,包括全資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四條倉庫管理人員納入其所在企業的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倉庫保管員由總公司財務委員會統一安排和調配。

  (二)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五條外購物資(包括外購材料、商品等)到達后,由業務部門經辦人填制“商品驗收單”一式四份(經倉管員簽字后的“商品驗收單”,一聯由業務部門留底,一聯交統計,一聯由業務部門交給財務部,一聯交倉庫作為開具“入庫單”依據),倉管員根據“商品驗收單”填寫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將實物點驗入庫后,在“商品驗收單”上簽名,并根據點驗結果如實填制“入庫規格單”一式三份,送貨人須就貨物與入庫單的相應項目與倉庫員核對,確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名,做到貨、單相符,倉管員憑手續齊全的“商品驗收單(倉庫聯)”和“入庫單”的存根登記倉庫實物賬,其余一聯交財務部門,一聯交業務部門。

  第六條企業自身生產的產成品入庫,須有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由專人送交倉庫,倉管員根據入庫情況填制“入庫單”一式三份,雙方相互核對無誤后須在“入庫單”上簽名,簽名后的入庫單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賬的依據,一聯交生產車間做產量統計依據,一聯交財部作為成本核算和產品核算的依據。

  第七條委托加工材料和產品加工完后的入庫手續類比外購物資入庫手續進行辦理,但在“入庫單”上注明其來源,并在“發外加工登記簿”上予以登記。

  第八條因生產需要而直接進入生產車間的外購物資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應同時辦理入庫手續和出庫手續,以準確反映公司的物資量。

  第九條來料加工戶所提供的材料類比外購物資入庫辦理手續,但不登記倉庫實物賬,而設“來料加工材料登記簿”,以作備查。

  第十條車間余料退庫應填制紅字領料單一式三份,并在備注欄內詳細說明原因,如系月底的假退料,則在辦理退料手續的同時,辦理下月領料手續。

  第十一條對于物資驗收入庫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的現象,倉管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其程度報告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和公司經理處理。

  (三)倉庫物資的出庫

  第十二條公司倉庫一切商品貨物的對外發放,一律憑蓋有財務專用章和有關人士簽章的“商品調撥單(倉庫聯)”,一式四份,一聯交業務部門,一聯交財務部門,一聯交倉庫作為開具“出庫單”依據,一聯交統計。由公司業務員辦理出庫手續,倉管員根據“商品調撥單”開具業務承辦人,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賬的依據,一聯由倉管員定期交財務部。

  第十三條生產車間領用原料、工具等物資時,倉管員憑生產技術部門的用料定額和車間負責人簽發的領料單發放,倉管員和領料人均須在令料單上簽名。領料單一式三份,一聯退回車間作為其物資消耗的考核依據,一聯交財務部作成本核算依據,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賬的依據。

  第十四條發往外單位委托加工的材料,應同樣辦理出庫手續,但須在出庫單上注明,并設置“發外加工登記簿”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來料加工客戶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時,應類比生產車間領用辦理出庫手續,但須在領料單上注明,且不登記實物賬,而是在“來料加工材料登記簿”上予以登記。

  第十六條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領料事項,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其程度報告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和公司經理處理。

  (四)倉庫物資的保管

  第十七條倉庫設商品材料實物保管賬(簡稱“倉庫實物賬”)和實物登記卡,倉庫實物賬按物資類別、品名、規格分類進行銷存核算,只記數量,不記金額,同時,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點設置商品材料實物登記卡,跟入庫單、出庫單和領料單等及時登記倉庫實物賬及實行卡,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十八條每月必須對庫存的商品材料進行實物盤點一次,財務人員予以抽查或監盤,并由倉管員填寫制盤點表一式三份,一聯倉庫留存,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公司有關領導,并將實物盤點數與倉庫實物賬核對,如有損耗或升溢應在盤點表中相關欄目內填列,經財務部門核實,并報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方可作調賬處理,以保證財務賬、倉庫實物賬、實物登記卡和實物相符合。

  第十九條倉庫物資的計量工作應按通用的計量標準實行,對不同物資采用不同的計量方法,確保物資計量的準確性。

  第二十條做好倉庫與供應、銷售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生產供應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物資的利用、積壓產品的正確處理等提出建議。

  第二十一條倉庫物資的保管要根據各種物資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別存放,既要保證物資免受各種損害,又要保證物資的進出和盤點方便。

  第二十二條對于某些特殊物資,如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指定專人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三條建立和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入庫人員均須經過倉管員的同意,并經過登記之后,方可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第二十四條倉管員應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維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設備,保障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倉管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財務領導進行監交,表上簽名,只有當結交手續辦妥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單位。

  第二十六條未按本規定辦理物資人、出庫手續而造成物資短缺、規格或質量不合要求的和賬實不符,倉管員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財務經理應負領導責任。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8

  為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信息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審核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持(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后,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信息;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核,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l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為;

  二、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衛生;

  五、愛護教學設備,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于"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并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并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后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后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9

  為了確保公司業務的正常進行,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合理和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數計算包干使用。

  1、(1)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按實際住宿的天數憑據(發票)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戶、關系單位等提供住宿時,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凡在車上、船上過夜,不再報銷住宿費)

  (3)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如有經理和同性員工一同出差,按經理級別的一個房間標準報銷。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后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準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為火車、長途汽車或輪船;乘坐火車,白天為硬座;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硬臥鋪票報銷;

  (2)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臥的,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后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準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未經批準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臥或超越交通工具標準而發生的交通費,均折算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應費用報銷。

  (3)所有市內(出差城市)交通費(包括公交車費、出租車費、三輪車費等交通費)根據實際實報實銷;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c)時間緊迫的、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訊費補助辦法

  出差人員因業務需要產生的長途漫游通訊費,憑單據實報實銷。

  二、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

  1、出差前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請單上”寫清借支金額,然后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借款。

  2、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在一星期內填寫“費用報銷單”, 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經總經理審核方可報銷。

  三、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相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原規定執行,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3、附件:《出差申請單》

公司汽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0

  一、庫房管理

  1、必須按質按量驗收物資,無計劃或質量不合格一律拒絕入庫。凡因擅自入庫造成積壓或浪費將追究庫管人員經濟責任;

  2、必須嚴格發料手續和發料制度,按計劃、定額發料,嚴格執行有色金屬、電氣件、設備配件、量具、刃具及各類工具等領用交舊領新制度,做到不徇私情,一視同仁。凡因庫管人員不執行領料制度多發、漏發、錯發器材等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責任;

  3、各類物資管理要做到收發及時準確,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做到貨位固定化、存放合理化、計算準確化、庫容整潔化,放火、防盜,保證庫存物資不霉、不爛、不銹完好無損;

  4、為保證生產正常需求,庫管人員必須定期深入生產班組熟悉生產業務,及時掌握生產用料和缺口物資,每星期按儲備定額做出一次庫存物資補充計劃(除急件外),以確保生產常用和易耗物資的供應。因沒有提請補充計劃而影響生產或因計劃不準確造成積壓,由庫管人員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

  5、庫管員出帳要準確及時,做到帳本整潔干凈、書寫清楚、計算準確、不涂改挖補,每月按規定時間將帳本保送財務科進行稽核。

  二、發料管理

  1、嚴格按計劃發料,認真填寫領料單全部內容,要求字跡整潔準確。

  2、生產產品所用的原材料,按計劃核準發料。生產過程中出現廢品需重新領料時,由質檢人員出據廢品通知單,車間領導簽注意見才能發料,此單每月定期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勞保用品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發放,由庫房負責建立個人領有勞保用品臺帳。特殊情況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發給。

  三、工、檢、量、刃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檢、量、刃具個人臺帳,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2、除定額刃具考核外,借用的任何刃具由于主觀原因而損壞者,要識所借用的新舊程度計價賠償。所有領(借)料單須由該車間領導審判簽字后才能發給;

  3、配發的工、檢、量具在使用期限內損壞或丟失等需重新領有時,應書面寫出原因經該車間領導審批才能發給,檢、量具必須經技質科負責人審批、編號后才能發給。具體賠償經額根據使用時間而定;

  4、工、檢、量具的配發應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工具領料單由該車間領導審批,檢、量具領料單由該車間領導審核,技質科審批、編號后才能發給;

  5、所借用的工、檢、量、刃具等在歸還時,必須保持完好無損、干凈,并按相關要求進行防銹處理,若因庫管人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庫管人員賠償;

  四、鋼材、下料管理

  1、必須將鋼材堆碼在指定料架上,掛好明顯的標識牌;

  2、嚴格按車間生產計劃派工單進行下料。所下的料坯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才能入庫,并堆碼在指定料倉內,料倉應掛明顯的標識牌注明材質、規格及產品名稱圖號,對剩余的材料或料頭應打上鋼號、標記堆放在規定位置,注意保管;

  3、必須嚴格按班組生產計劃如數發料。班組因特殊原因沒有將料坯用完需退回庫房時,班組應注明原因,當班質檢人員復合產品、材質,經該車間值班領導審批后才能退庫。若因錯發、混料造成事故時,當事人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五、產品管理

  1、所有入庫的鍛件產品、機加總成件產品,必須收到產品檢驗合格證后才能入庫,并堆碼在規定區域;

  2、要求所有產品出庫必須隨帶產品合格證。并建立健全產品入、出庫的時間、產品生產日期、質檢合格證簽發人員、發運人等,以便質量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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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紋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

  • 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規定(通用26篇)

    1 目的1.1 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制訂本制度.1.2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車間,職能部室及員工.3 總則3.1 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

  • 保衛人員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29篇)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衛工作。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設備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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