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準,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閱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并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匯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說明情況并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
1.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適用范圍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職責
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采購、發放、送檢。
4.對講機使用程序
1)對講機是管理處員工執行任務的工具,屬于管理處的公共財產,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保安隊的全部對講機應建立《通訊器材臺賬》。
2)對講機只供員工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主管領導同意方可。
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4)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員工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脫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積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保安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員執行公務時自衛使用。
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主任批準,嚴禁將警棍帶出。
4)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棍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帶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8)對違反條款者,除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外,處以50元∽300元罰款。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3
1.0目的
保證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警用器械的發放、配置與管理。
3.0職責
3.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負責警用器械的采購、發放、送檢。
4.0對講機的管理
4.1對講機的使用及保養
4.1.1對講機只供當值保安員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主管批準方可使用。
4.1.2對講機嚴格按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
4.1.3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干布擦拭機身,并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4保安員在交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
4.1.5使用對講機時,只能將對講機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帶上,禁止手提對講機天線。定期對對講機電池及主機件進行性能檢查,如發現有正常損壞,必須要交領班并說明損壞的原因,由領班統一拿到工程部維修,嚴禁擅自進行維修。
4.1.6嚴禁將對講機及備用電池隨意亂放,對講機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嚴禁淋濕對講機及使對講機受較大的震動。
4.2對講機的對話要求
4.2.1持對講機呼叫對方前,首先報出自己的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請回答。"
乙:"乙收到,請講。"
甲:"謝謝。"
乙:"應該的。"
4.2.2使用對講機敘說或匯報時,要簡明扼要,嚴禁長時間占用對講機講話。
4.2.3使用對講機通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4.2.4在他人使用對講機時,禁止插入搶用,緊急報警時除外。
4.2.5在緊急報警時須保持冷靜、敘說清楚以便及時作出處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帶
5.1.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佩帶的自衛防暴器械,保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
5.1.2當值保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后側,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5.1.3當值保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5.2警棍的使用
5.2.1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著客人講話。
5.2.2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保安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5.2.3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4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發布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復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復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復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后。
二、住院病歷復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復印病歷。
三、病歷復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復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于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復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復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復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托書。
3、申請復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系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托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托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注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復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醫務科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復印。
五、病歷復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復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復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復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復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托)復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托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后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復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系,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復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復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占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秘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并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絡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后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6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范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溫度控制規定。按本市發布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溫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溫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溫度設置的規定:制冷最低不低于26℃,制熱最高不高于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匯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于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設備的日常管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7
一、值班時間:
10:00----22:00
二、辦公室規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凈、整潔,座椅擺放整齊。
2.需要打印的習題、資料等必須提前遞交,經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員統一處理。個人所需所查資料,請保存到桌面個人所屬文件夾。
3.同事之間保持良好的關系,避免大聲爭執以造成不好的影響。
4.每天下班前,自覺檢查臨近窗戶是否關閉;最后離開者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開關(照明燈、空調、電腦、插座等)。
三、教學要求|
1.帶班教師全權負責本班教學任務。
2.教師進班輔導前要準備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課堂必需品,于輔導前5分鐘到達教室。期間不得隨意出教室(課間嚴禁學生在樓道追逐打鬧)。
3.帶班教師應保證學生作業的完成,對于學校期中和期末考試教師應合理安排,確保學生掌握所學知識,如有必要可安排單元測試。
4.教師上課必須保持衣冠整潔、態度溫和、舉止大方,避免情緒化(女性教師上課不得化濃妝、嚴禁穿吊帶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褲或過于透明的服飾等;男性教師不得穿無袖、背心、西式短褲等不符合教師規范的服飾)。
5.上課時,教師手機必須處于關機或靜音狀態,禁止上課接聽手機或發送信息(特殊情況除外)。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課堂流程,對學生嚴格要求,培養良好的課堂紀律和行為規范,隨時注意學生聽講、書寫坐姿。
7.教師在輔導期間進行授課要做到重點突出、條理清楚、語言簡潔、深入淺出,力求內容充實;板書要規范、簡要醒目、字跡清楚工整,方便學生記錄和記憶。
8.教師教學時應注重培養學生的學習方法、自學能力、積極主動的學習精神和認真刻苦的良好習慣。注重教與學的結合,提高教學效果。
9.課間休息時,教師禁止離開教學區,禁止長時間進行電話閑聊。
10.教師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授課,不得任意調課、停課、私自換課,特殊情況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執行。
11.教師應及時給缺課的學生補課,以免影響后期學習;為了保證學生安全,有事需請假的學生,教師應與家長交流并核實。
四、教師日常行為管理制度
1.考勤: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作息時間,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果因為其他原因遲到,請提前20分鐘打電話管理老師處說明原因。(10元/次)
2.衛生:每天上完課10:00之前打掃本班教室衛生,要求地面干凈,桌凳擺放整齊,清潔用具歸置墻角,講桌整潔等;每周晚自習輔導結束后,打掃完教室。
3.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處理。(30元/次)
4.上班時間出去辦公事,須經批準,否則以早退處理。(10元/次)事假,須提前三天提交請假申請,并自行聯系代課的老師,代課過程中課時費減半。
5.全體教師例會、各項活動等,教師須按時參加,教研、例會、各項活動遲到和早退按20元/次、曠會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師和行政人員的作息時間均以通知為準。
6.電話家聯管理條例
(1)教師應記錄好每位學生的聯系電話,并把每次和家長溝通的內容記錄下來,每月交到辦公室。
(2)教師每月應對學生進行1次電話回訪或者電話作業,每次電話不少于3分鐘,要做到每個學生都電話回訪到,每次回訪都要有回訪記錄。
(3)教師對所帶班級學生進行電話回訪內容為:與家長聯絡感情、溝通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家庭學習輔導情況、學校活動安排、升班續費及下學期續班等事宜;與學生直接溝通學習的內容、鞏固課堂上所學的知識,英語課如:課文朗讀,單詞背誦等。
(4)學生如有缺課、遲到、早退、學習不認真、退步等現象,教師應及時打電話與家長溝通。
(5)每期最后一節課為家長匯報課,教師應提前通知家長參加。
五.學生教育
(1)熱愛、尊重、了解和嚴格要求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歧視差生,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
(2)所有教師都對學生負有教育的責任,所有教師均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及衛生教育工作,必須從思想上阻止學生進入網吧,愛惜教室內的電燈、空調、音響等用電設備和電器開關;必須阻止學生之間的打鬧行為;必須阻止學生亂扔紙屑、雜物等。
(3)輔導教師負責班級學生的出勤檢查,對遲到、缺席的學生調查原因并做好記載。對請病假、事假的學生,應有家長打電話請假。
(4)熱愛關心學生,嚴格管理,對違紀學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可請校領導配合解決。
(5)晚自習輔導教師不得無故請假,若確需請假的,由請假教師必須在前勤任課教師中找尋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職責的教師,作好說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師同意后方可向學校申請請假。
(6)晚自習輔導教師發生嚴重失職行為時,經學校行政研究討論后作出嚴肅處理,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情節嚴重的,停職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華晨教育培訓中心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8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格酒店勞動紀律,保障員工能積極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紋考勤細則:
1、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部門經理級以下)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員工必須根據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四次(值班人員可只打兩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時間還未打卡者作遲到處理,凡未到下班時間就已打簽退卡者作早退處理(30分鐘以內扣1分/分鐘,超過30分鐘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一天扣10%的月工資,累計曠工兩天扣50%月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4、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應在當日填寫《未打卡申請表》注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過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沒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者作曠工處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則上需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先填寫《未打卡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時打卡或未打卡者均無全勤獎
8、指紋考勤機數據由人事部管理、統計,次月五號前將根據部門主管交上來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請注明各班次的具體上班時間)抽取部分員工考勤打卡記錄進行核對,并將記錄匯總交至總經辦
9、打卡時請將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指紋心盡量對準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窗口上,并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報打卡者的名字為成功驗證指紋。
10、員工請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銳的東西接觸考勤機,或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弄壞機器將照價賠償
以上制度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管理人員協助人事部,帶領員工嚴格執行。
總經辦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9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劃區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料員照單發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現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0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接收站所管轄的范圍。
3、術語
無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衛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墻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衛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衛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準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無
7、記錄和表單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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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運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信息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設備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運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筆記本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設備統一由信息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件和軟件,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設備的清潔。如果發現設備有不正常運行的現象,應及時與信息管理員取得聯系。
4、在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報告信息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設備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權限審批后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柜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柜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筆記本電腦,則不得安裝游戲程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游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匯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設備→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設備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匯總表》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2
目的:本規定旨在樹立員工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提升企業凝聚力,提高每位員工的工作效率。
范圍:全體人員。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 夏季作息(8:15-11:30,12:30-17:30),冬季作息(8:45-11:30,12:30-17:00)以公司考勤時間為準,所有人員必須打卡,嚴禁代打卡,每自然月代打卡一次當事人分別給予50元罰款,當月全勤按70%發放;代打卡二次當事人分別給予100元罰款,當月無全勤;代打卡三次及以上當事人分別給予每次曠工一天處罰。每日遲到1-10分鐘內扣罰15元,遲到11-20分鐘內扣罰30元,遲到21-30分鐘內扣罰5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算。遲到達3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遲到達5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資按80%發放;遲到達10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作按50%發放。每自然月曠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80%發放;曠工2天扣除10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50%發放;曠工3天及以上作自動開除處理。
2、病假須出示區級醫院證明,并于銷假后3天內報行政管理部備案,無證明或逾期將作曠工處理。
3、婚、喪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但須提前交接工作及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4、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書面向直接領導提出書面申請,一天及以內報部門負責人批復,三天及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副總批復,三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同意后報總經理批復后方為有效,批復后交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晨會內務
1、值日官必須于值日當日提前20分鐘到達公司,值日員提前15分鐘到達公司,計入考勤考核;每日值日由前一日值日官負責監督并協調工作。值日工作要求按《每日晨會制度》、《每日值日制度》執行。
2、值日人員如遇值日調休必須提前兩天與其他人員協商換班,不得出現無值日人員。否則給予值日員50元/次處罰,值日官100元/次處罰,值日監督50元/次處罰。
3、各部負責人全面負責晨會及內務具體落實,不得出現無晨會、無值日。否則給予300元/次/項罰款,值日名單報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如有更改及時報備。
行為規范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2、工作按程序操作,規范作業,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上報直接負責人,不得作越級、跨部門交流。
3、著裝按公司著裝管理規定執行、座位保持整潔、不的出現臟、亂現象。
4、員工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員工開機時間為8:00——23:00,部長及以上職位必須24小時開機。
5、辦公室嚴禁吸煙,上班時間禁止喧嘩、閑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員工禁止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
7、做好與客戶的通話記錄,行政管理部負責電話記錄及事件跟蹤記錄的檢查。
8、各部各部門每周日填寫周總結交行政管理部,由行政部檢查每周工作執行情況。
9、行政管理部負責監督對以上各項的實施,如有違反,責任人每次每項給予罰款20元,部門負責人每次給予30元處罰。
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完成
1、儀表端莊大方,對來訪者一視同仁,不憑個人好惡和情緒辦事。
2、客人來訪應起身相迎,請對方入座以茶水招待,并問明來意。
3、對前來公司洽談業務的客戶,負責接待,在洽談過程中若雙方意向成熟,再引見給相應部門負責人。
4、對需要了解有關產品信息、進行新聞報導或其它與公司機密、形象有關的來客,必須出示證件或相關文件,引見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5、對顧客的所有意見和留言作好備忘錄,并及時有效的處理。
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必須完成和傳達相關接待和信息,不的有任何延誤;否則將給予50元/次罰款。
會議制度
1、各部周例會定于每周四下午16:00準時召開,由指定人員主持,所有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給予50元/次罰款。
2、作好開會前準備,提前整理會議所需文件、發言稿;部長及以上職位不的出現無發言;否則給予100元/次罰款
3、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必須將各種通訊設備關閉或調至無聲;與會人員工不得任意離開會議室,如有緊急事件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后方能離開。否則給予30元/次罰款。
4、由各部行政管理人員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重大會議辦公室須在會后兩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書面發文至與會部門負責人;每月3號將上月會議記錄交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
公車管理
1、任何人不的公車私用。
2、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管理部簽字后,出車交予司機。由司機記錄用車起止時間、行車路線、出車前里程及回來后里程并簽字確認后,及時交還行政管理部備案。
3、公車司機必須見單出車并據實填寫出車信息和用車申請單,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將給予100元/次罰款。
4、公車司機每月2號將上月出車登記表及時交回行政管理部存檔。
外出及出差
外出為1個工作日及以內,出差為2個工作日及以上
1、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未填寫者或無簽字確認,當事人當日考勤按曠工處理,部門負責人扣除半天工資。
2、營銷人員出差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復后交行政管理部備案。
3、出差人員每天不少于一次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情況。
4、出差人員手機隨時保持開機狀態,因特殊情況關機必須事先報備行政管理部并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
5、出差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出差記錄,內容包括:當地市場信息和文件處理備忘等。
6、妥善保管出差必備的文件、資料,不得遺失或泄露公司機密,否則公司將追究因此遭受的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
7、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應注重儀表、言行舉止、不準主動或暗示要求客戶請吃、請喝;不準讓客戶承擔應由出差人員負擔的住宿及交通費;嚴禁中午飲酒;不準接受客戶的饋贈;不準借出差之機旅游;嚴禁虛報費用。
8、出差回公司三天內整理好《費用報銷單》連同《出差報告》交行政管理部登記后,按流程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9、 違反以上出差制度任意一條,責任人將作下崗處理,部門負責人給予500元/次罰款,分管副總給予1000元/次罰款。
其他
1、全體員工如對公司或各部門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可電子郵件至:。
2、嚴禁任何管理人員出現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包庇下屬等不良行為,經查實后將給予1000元直至開除處分。
1、所有通知及公文由行政管理部統一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必須在原文背面簽字確定;部門負責人因故無法簽收;由上一級領導代收并負責傳達。
2、部門負責人及時向下屬傳達文件內容;行政管理部將隨機進行抽查,如未傳達每次將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次罰款。
3、行政管理部負責對以上各項規定及制度的實施與落實,監察部進行監督與檢查。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3
為凈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為廣大學生創建一個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1.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將“遵守學校控煙規章”作為教職工評優的一項指標;
2.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煙,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
3.各處室及衛生責任區做到無煙頭,辦公室、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煙警示標志;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區負責人、年級組長負責本校區、年級的禁煙工作。外來人員的禁煙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5.大力宣傳吸煙的害處以及禁煙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煙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煙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癥”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煙制度;
6.教職工在校園內吸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7.對外來人員,門衛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煙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衛責任;
8.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9.積極參與禁煙活動,學習戒煙知識,掌握戒煙技巧,克服吸煙行為;
10.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煙、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11.學校不接受煙草廠商贊助,不張貼、播放煙草廣告。校內禁止使用印刷有煙草廣告的太陽傘、衣帽等物品。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4
為樹立廣大員工安全防火意識,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不受損害,特制訂本規定。規定如下
一、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2、權責明確的原則;
3、嚴格考核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進入美凱亞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所有人員吸煙的管理。
三、職責
經營管理部歸口負責公司倉庫及辦公室吸煙人員的管理。
四、內容及要求
1、在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會議室等周圍場所禁止吸煙;
2、由經營管理部及蔣壽強負責倉庫及倉庫辦公室日常禁煙情況的檢查,發現吸煙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
3、倉庫內及周邊5米范圍內嚴禁吸煙。發現在倉庫內吸煙者每次罰款500元;在倉庫周邊5米范圍內吸煙每次罰款100元;
4、界定的吸煙區域為:倉庫的大門外(即三沐公司大門外的公路上)。
5、發現外來人員在倉庫及周圍吸煙,對在場倉庫保管員的不制止行為罰款50元;
6、辦公室的地面不得有煙頭、煙盒,吸煙者必須尊重他人,不得無視他人的勸告阻止,不得影響他人的健康。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衛生區內煙頭的清理,本部門衛生區內不得有煙頭,一經發現按每個煙頭20元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無法查找責任者時,由本辦公室人員共同承擔罰款額。
7、會議期間不得吸煙,違反者罰款50元/次;
五、附則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病歷管理工作,根據衛生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對患者獲得有關病歷資料的范圍、復印資料的程序作出如下規定:
一、下列人員和機構如有需要可申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二、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三、患者出院三天后可以到病案室申請復印病歷。患者住院期間,一般不予復印病歷。如有特殊情況,如法醫鑒定(患者或其代理人須持法醫鑒定介紹信)等須經科主任及主管醫師同意、外地患者出院當天需復印病歷者經主管醫師同意并完成病歷后,由病區工作人員(或指定專人)攜帶病歷同申請人一起到病案室辦理手續、復印病歷。
四、病歷資料復印應到病案室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復印或復制,經核對無誤后,加蓋病歷復印專用章。
五、申請復印病歷,申請人除提供出院證外還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還需提供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應按取證程序報醫務科批準。
六、醫院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出院證明。病程記錄及其他文書不得復印。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公司為員工定時供應午餐,就餐時間統一規定為:
午餐時間:12:00—13:00 (就餐時間隨季節調整再行通知)
第二條、 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后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用餐或占用辦公時間用餐等不遵守時間秩序的情況出現。
第三條、 自覺維護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隊取餐。取餐時也要注意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禮讓。
第四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統一配備餐具一套(飯盒以及飯勺一個),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間的餐具柜統一保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購置新餐具。
第五條、 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洽談室、司機休息室,所有員工均只能在此兩處就餐,(董事長、總裁除外),違者罰款50元/次。
第六條、 用餐時要注意保持安靜,禁止高聲喧嘩、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七條、 用餐提倡節約,支持光盤行動,反對浪費。就餐時所有員工,視自身情況而定,吃多少飯菜打多少量。用餐結束后,米飯多于20粒,菜品殘羹多于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第八條、 用餐時,不得將菜殘羹隨意丟棄在餐桌上,同時,不得隨地亂扔亂丟。用餐后,各人員必須將自己所坐位置衛生清理好。每天實現輪班清點衛生檢查制,一旦檢查不合格,第一次口頭警告,
第二次直接罰款50元/次。
第九條、 用餐結束后,殘羹倒入垃圾桶內,所有人員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須在茶水間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條、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辦公室整理后及時對好建議進行采納、改進。促進食堂的健康運營,切實為員工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一條、 就餐登記和外來人員就餐規定
一、 員工憑工作證用餐,外來人員就餐憑臨時就餐卡;
二、 公司各部門每天上午10點前,必須將本部門當日就餐人數報至前臺;
三、 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就餐,一律實行登記報批制度,由相關業務部門申請報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安排就餐。
四、 公司員工親屬在公司就餐,由員工本人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其就餐費用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食堂物品采購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辦公室安排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市場詢價,安排采購人員進行采購,食堂負責人進行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7
1.0 目的:為了規范打卡時間,準確記錄考勤,特制定此管理規定。
2.0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所有班次上班和下班刷卡。
3.0 權責; 3.1 管理部負責管理刷卡有關事項;
3.2 當值保安負責上下班刷卡監督;
3.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培訓本部門員工按正確的方法和時間刷卡;
4.0 要求:
4.1 全廠員工應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4.2 員工應在上班前 15 分鐘內刷上班卡,不可提前 15 分種以上(含 15 分鐘)刷卡;
4.3 員工應在下班后 15 分鐘內刷下班卡;
4.4 員工遲到或早退應按要求刷卡,并根據其遲到或早退時間/次數按小過錯處分。
4.5 晚上加班的下班時間依申請的加班時間執行,員工應準時下班;
4.6 員工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 3 小時;
4.7 各部門管理人員培訓本部門員工按規定刷卡,員工如有違反此規定,當成小過錯處分。
4.8 如在上下班時出現的卡機因停電或故障不能使用,由值班保安通知管理部,管理部按各部 門提報的上班人員簽卡;
4.9 員工出差出入應進行登記;
4.10 員工如有漏刷卡,應及時向管理部申請簽卡;
4.11 每日由管理部統計前日卡勤異常,并作出相應處理。
4.12 各部門及相關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見《百德公司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 (附件 1)
5.0 每個月 5 日前,管理部應將全廠員工刷卡記錄打印出來核對,如有問題及時同當事人確認。
6.0 機電科負責刷卡機的保養與維護,每天應檢查刷卡機,確保時間顯示正確。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8
為強化企業安全工作管理,維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進一步規范人員和物資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規定,望遵照執行。
一、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禁止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廠。
2、員工需持有公司統一發放的“一卡通”出入廠區。員工未辦理一卡通時,需持有由辦公室發放的“臨時出入證”出入廠區。因患急病、工傷等特殊情況需出門者除外。
3、員工外出辦事、請假等情況,需憑“出門條”出廠。
4、本廠大門,每天上下班時間開啟,其余時間關閉。
二、來賓出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來訪時,需在門衛處辦理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說明來訪事由,經征得受訪人員同意后,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換取“來賓出入證”。
2、團體來賓參觀時,需填寫“參觀申請表”,須由有關接待部門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家屬、親友因私事來訪時,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在上班時間內會客。
4、外包或合作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向辦公室申請“臨時出入證”,憑證出入大門,沒有申請“臨時出入證”的廠商亦按照來賓來訪出入廠手續登記后,方可進入。
5、以上所有來賓來訪,必須由受訪人帶領進入廠區。若賓客未指定受訪人,必須說明來訪事由,由相關部門指派專人帶領入廠。
6、若來賓進入車間參觀,必須由受訪人帶領,并且在未經辦公室許可的情況下禁止拍照、錄像。
三、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1、車輛入廠時,以司乘人員的駕駛證換取“車輛通行證”,并進行車輛登記后方能入廠。除特殊情況,轎車不允許入廠。
2、載有物品的車輛出入廠區時,需對所載物品進行檢查,具體檢查細節參照本規定第四條“物品出入管理規定”中第1條。
四、物品出入規定
1、業務上往來的廠商或個人攜帶的工具、機器、物品等,應于進廠時先行登記,出廠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后出廠。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員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廠時均需辦理“物料出門證”, 門衛需仔細核對“物料出門證”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檢查無誤后放行。
3、門衛定期需將“物料出門證”按日期匯總整理,以便備查。
七、相關單據 1、來賓出入證 2、車輛通行證 3、臨時出入證 4、員工出門條 5、物料出門證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19
1、每個收款點應視收款頻率需要,設1—2本發票,連號使用,交班須書面簽字驗收。
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對應的發票,禁止有收入不開發票和無實際收入開發票。
3、發票用完由當班收款員向領班領用,領用時要確認發票的名稱、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4、各收款點的發票應有交接手續,記錄發票領用的日期、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5、發票未經批準只能用于本營業場所,由收款員專人開具(打印),連號使用,不得移作它用。發票應存于適當的位置,不得缺少、亂涂亂畫或更改。
6、收款員應根據營業日報或收款明細表核對所使用的全部發票的號碼或張數,正確無誤后,方可交班。否則,應查明原因,寫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7、發票開具的要素:客戶、日期、消費、單價、金額、收款員簽章、收款專用章。當手工書寫時,金額大寫須同時齊全,不得更改;掛賬時,請客人簽名、寫房號,并蓋“附件”章,不得隨意減免手續。
8、已打印或開具的發票不能更改,經簽批(有權批準)一律沖紅字或補開發票調整,并寫明原因。
9、已發生錯誤的發票要作廢,應財務經理和當班服務員簽字證明。收款員應本著節約原則,盡量避免作廢發票。
10、收款員應妥善保存發票,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遺失發票,應立即上報,并寫出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11、使用中若發現由于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等候處理。
12、收款辦公室設專柜、專人、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發放、核銷、并隨時盤存核查記錄,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13、發票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本規定與國家規定有抵觸的,應隨時更改。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0
一、職責
1、管理部:負責開通國內、國際長途電話的審批,電話的安裝、使用、維修、停機、電話費用結算等相關事項的統籌管理;
2、各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的電話及控制電話費用;
3、財務部:負責電話費用的結算。
二、基本原則
1、每部電話安排專門負責人員,負責該部門電話的管理及控制費用;
2、公司內線電話用于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絡,任何人不得用內線電話聊天、談笑;
3、辦公電話原則上不得作私人電話使用;
4、辦公室電話主要用于工作聯系, 提倡使用文明、簡捷的語言,以減少通話時間;
5、 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使用本公司話機打市內電話和長途電
話。
三、電話號碼的申請與定位
1、部門因業務擴大增加人員需新增電話,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由管理部批準,管理部批準后聯系專業人員進行電話安裝。
四、電話安裝
1、電話之初裝以開通內線為原則;
2、各部門電話號碼如需開通市話、國內長途、國際長途、來電顯示等其他需要另外收費的功能,需由申請部門填寫《電話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管理部批準,批準后方可開通相應功能。
五、電話移機、停機、停用號碼重新起用
1、各部門人員因工作原因發生辦公地點變動需要移機時,由部門人員告知管理部進行移機;
2、部門人員調整、人員變動等各種原因需要停止使用電話時,部門負責人需向管理部報停,號碼由管理部收回保管備用。
六、電話的故障維修管理
1、使用者如發現話機、線路等故障要及時向管理部報修, 非專業人士不得私自拆裝電話。
七、電話費用
每月由管理部按計費系統話費清單進行統計,繳納。
八、罰則
如有違反以上電話管理規定的,一經發現將進行考核處罰。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1
一、入學管理
我校每屆新七年級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一律憑入學通知書、完成證書、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凡不符合條件的,一經查出,不予注冊。
1、新生入學,采取入學通知書制,并將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其監護人的手里,接到入學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內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后,學校教導處應給予錄入電腦檔案,學生學號延用小學學號。
3、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填寫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冊,一份學校教導處存檔,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檔,一份上繳縣教育局。
4、學校必須給每個學生建立一份義務教育學籍卡,由學校教導處負責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許出現學生學籍不清或分離的現象。
5、學生的學籍檔案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用黑色鋼筆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檔案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事實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檔案應由教導處專用學籍檔案柜存檔。學生畢業后,學校應把學籍檔案歸檔以備查考。
二、學生檔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必須字跡工整,出現錯誤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與戶口相符,不得弄虛作假。凡無檔案的,一律不承認學籍,不發畢業證書,不準報考上級學校。
2、學生檔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學名冊表;
(2)初中學生花名冊(加蓋縣教育局學籍章);
(3)初中學生學籍卡;
(4)電腦檔案材料。
3、學生受校級以上獎勵或處分其有關證明材料存入檔案。
4、學校每學期檢查一次學籍。
三、轉學與借讀管理
1、轉入
凡符合“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允許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必須按以下程序經審查合格方可入學。
(1)經學校考核合格后由學生本人向接受方學校申請轉學,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入前須由教導處審查轉入學生在原學校的品德表現,如品質惡劣,學校不予接收。面試轉入學生的著妝打扮,不符合學生身份的,應勒令改正后再入學。
(3)試讀考察期。新生入學后,設置1個月的試讀考察期。在這段時間內,如學生感覺不適應我校的學習,可申請轉出,如學生有嚴重違紀行為可勸退。
(4)辦理學籍。新生順利通過試讀考察期后,將轉學手續交到教導處,由學校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5)手續不全或沒有檔案材料的學生不予接收。
2、轉出
(1)凡有轉出學生必須先到轉入學校提請申請轉學表,然后由學生本人、家長、班主任、校長簽字批準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學手續的辦理。經學校研究同意轉學的學生,學生到擬轉入的學校聯系加蓋回執,學生或學生家長持轉學回執提取學籍檔案,連同本人學籍卡一并轉出。轉學回執由學校備案存檔。
(3)轉出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在轉回本校,極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準。回轉學生只能回原班級,堅決不允許留級或跳班。
(4)畢業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四、休學、復學、輟學管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準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六周,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縣或縣以上醫療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后,報教育局批準,準其休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批準后,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并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愿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
5、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畢業管理
對受完國家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少年,經考察達到初中畢業程度的,由學校發給經縣教育局驗印的統一印制的義務教育畢業證書。
六、請假管理
1、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時,憑家長證明或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事宜。請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教師批準。請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導處批準。請假兩周以內由主管校長批準,不請假的按曠課處理。
2、學生在校期間因病因事臨時請假的必須寫請假條,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系,告知詳情,班主任在假條上簽署意見,門衛檢驗假條并登記后方可讓學生離校。
七、考核與獎勵
1、對在校生,由學校領導、科任教師、班主任根據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和社會實踐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全部學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
2、期中、期末考核時,科任教師、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如實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手冊》,并及時與家長聯系,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3、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優異成績,學校可按不同情況給予表揚獎勵,并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
4、對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較好發展的學生,學校應授予“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初中連續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的,在畢業時,學校應發給“優秀學生”獎狀和證書。
5、對學生的獎勵,由班主任或有關教師提出,屬于學科類獎勵的由教導處副主任審核,分管教學副校長批準;屬于“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稱號的,由教導處主任審核,校長批準。
八、處分
1、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
2、對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習紀律、毆打同學、聚眾斗歐、嚴重損壞公物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教師應深入了解情況,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熱情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2
公司印章是公司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 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為了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總經理授權由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印章(各類印章共計枚)的管理、發放、回收、監督、保管和使用。行政部行政主管負責存放。
一、印章的雕刻
1.公司印章的雕刻由部門負責人據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交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雕刻本部門的印章。經過批準后的雕刻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辦理。
3.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含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三、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①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②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③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④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⑤公司章程、協議。
⑥員工調動。
⑦員工的任免聘用。
⑧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①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②各類經濟合同等。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四、印章的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①負責印章的保管。
②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③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④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⑤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五、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一),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①合同章的使用: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審核后的附件,經部門經理審核, 總經理簽署后 (如涉及價格需財務部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將合同傳遞給行政部蓋章,否則不予以蓋章。
②公章的使用:經行政部經理審核,總經理簽署,由行政主管蓋章(部分合同需加蓋公章的,公章使用權限等同合同章)。
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④私章的使用:適用于簽發支票、文件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也須先征得同意后才可辦理。 ⑤董事長簽名章(大、小各一枚):適用于需其簽名的文件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后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后補簽單。
⑥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行政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⑦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⑧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同時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蓋章.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①公司名稱變動。
②印章使用損壞。
③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毀申請,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見附件3)經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銷毀。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八、印章的其它事項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2、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3、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后交行政部歸檔。
4、公章的使用絕對決定權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3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余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和工人。
術 語
第三條 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廠的宿舍,分為員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條 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包括總部員工宿舍和工廠員工宿舍。
第五條 總部員工宿舍指公司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自人職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員工及工作滿6個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條 工廠員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廠為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條 工人宿舍指公司為在公司各工廠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職責
第八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九條 各工廠辦公室負責對所在工廠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條 各宿舍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十一條 行政部負責解釋此制度。
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個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區長期工作的員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廠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廠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愿接受并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條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工廠自建宿舍由工廠統一支付水電費),住總部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于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嚴格宿舍分類,員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的同意,并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設備、門窗、墻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廠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并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9.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長應當及時通知行政部或工廠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并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五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后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人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后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并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發生一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如實呈報其部門經理和總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斗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4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5
一、員工車輛停放指定車位及區域:
員工食堂正面、側面停車位,1#、2#倉庫旁停車位,c棟宿舍區停車位及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右側順序停放。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球會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球會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球會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物業管理部。
2.物業管理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物業管理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會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物業管理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物業管理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XX年7月1日實施。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6
一、目的:
1、根據公司戰略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并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有序推進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
2、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并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空間上能合理配合,不斷改善公司的各項經濟指標,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
3、通過計劃工作的表格化、工具化、量化,推動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步驟化,使公司高效有序地運作。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部門的計劃工作事務,均適用本規定。
三、責任
總經辦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和核準。
各部門負責計劃的執行落實。
四、計劃管理的內容
1、計劃管理的基本原則
1.1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各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天為企業精神:永不停止的進取精神 天為企業方針:內抓管理,外樹形象
天為員工標準:恪守禮、義、廉、恥,做合格天為員工 天為企業領導標準:智、信、仁、勇、嚴 天為企業業務十六字方針:人無我有 人有我優 人優我廉 人廉我便
天為企業店面管理十字方針:整潔、熱情、貨齊、價廉、素質
1.2計劃分為:計劃、執行、追蹤與反饋和考核與整改四個部分,公司的任何計劃都必須按這四個步驟有序開展工作。
1.3計劃制定的標準:所有計劃必須包括
所有計劃必須與公司計劃保持一致
具體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需要達成的可量化考核的目標
達成目標的責任人
達成目標的最終時間
1.4行政總經辦是公司綜合計劃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綜合計劃的檢查、監控、協調、評估與考核。
2、長期計劃必須遵循的原則:
2.1長期計劃(如三年業務計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的戰略計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必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企業發展規模;
●企業管理發展水平;
●企業財務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企業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企業的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成本控制能力計劃
●技術創新計劃
●資源整合能力計劃
2.2編制公司長期計劃的主要依據:
●宏觀經濟發展情況和變化趨勢
●市場競爭狀況及其行業發展趨勢
●公司內部可提供的資源及發展潛力;
5、年度計劃
5.1年度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員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
月度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計劃執行。
5.2年度計劃的制定:公司年度計劃由公司總經理領導中高層管理
人員制定,采用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兩種方式制定年度計劃:目標的下達至上而下,目標的達成措施和計劃至下而上;年度計劃制定在公司年度會議前完成,并在年度會議上公布執行。
5.3年度計劃的執行、監督和考核:
年度計劃按指標責任歸屬由各部門負責所屬指標的執行并達成最
終結果,各項年度計劃指標的監督由總經理負責:每月對照年度計劃執行的進度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過程調整;年度計劃的達成情況直接與部門負責人的收入、晉升、降級掛鉤,由總經理根據年度計劃和實際達成情況對各部門進行考核。
6、月度計劃
6.1月度計劃的制定:由總經理在每月25日前下達下月度公司整體目標和工作指導思想,各部門根據公司目標制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在26日提交各部門月度計劃至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確認后簽字在公司月度計劃會議上公布執行。
6.2月度計劃的執行:由各部門組織人員執行,由分管副總經理進行資源協調,由總經理進行重大事項的決策。
6.3月度計劃的跟蹤和反饋:由總經辦對總經理審核后的計劃進行系統整理并根據部門和計劃完成的具體時間進行追蹤,標注出各部門計劃完成情況并每日更新上報總經理。
6.4月度計劃的考核和整改:由總經理根據各部門月度計劃的完成情況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月度計劃未完成的部門和個人需在計劃周期結束后主動寫出整改報告提交總經理并列為下次考核項目,月度經營分析會將是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的質詢和考核時間。
7、周計劃
7.1周計劃的制定:各部門根據自身部門月度目標和公司各種會議
決議在每周六提交下周工作計劃至總經辦匯總給總經理,每周星期一周會各部門公布周工作計劃并生效執行;
7.2周計劃的執行: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執行周工作計劃,分
管領導負責協調和溝通;
7.3周計劃的跟蹤和反饋:由總經辦負責匯總各部門工作計劃并整
理后進行跟蹤并每日向總經理匯報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7.4周計劃的考核和整改:每周周會總經理對上周工作完成情況進
行質詢和考核;各部門主動對未達成項目進行分析并提交整改計劃;
8、項目性計劃
項目性計劃由項目負責人進行制定并在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簽字后
生效執行,與公司例行計劃具有同等約束力。
五、計劃體系的完善
計劃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長期性或系統問題,公司員工有義務向總經辦提出建議,總經辦與各部門進行溝通后報總經理
安保警用器材管理規定 篇27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表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表,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