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精選25篇)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
為規范醫院員工的加班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醫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加班含義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即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由醫院依據其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安排的相應工作。包括:法定節假日加班、雙休日加班、平時加班(包括醫院安排臨時性加班)。
除醫院按照加班審批程序認可的加班,均屬于員工個人行為。
醫院員工的指紋考勤記錄只能證明員工進出醫院的時間,不能作為加班考勤的依據。
二、加班范圍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
1.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節。
2.凡享受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者不再計存休(調休)。
(二)雙休日、平時加班:
1、醫院對加班采用從嚴控制原則。
2、各科室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應安排補休;確定無法安排補休者,可按本規定申請加班。
3、特殊情況需上報加班的起止時間、工作內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簽字后報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領導。
三、加班的申報與審批程序。
1、各類加班在加班的次日應詳細記載在加班明細表上,科室負責人應簽字確認。
2、各類加班均按院辦下發統一表格由科主任、護士長或負責人填寫,報送分管院長審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號之前報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財務科。
4、財務科主任應對全院加班表格進行全面審核、確立無誤后,將加班補助隨下月工資發放。
5、醫院因突發應急事件臨時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簽字后上報人事部及主管院領導。
四、各相關科室加班規定
1、院部負責人及行政職能科室負責人為履行本職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審批程序確認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時間均屬正常工作時間。
2、采購員、倉庫保管員、藥庫保管員、藥品會計、物資會計、水電工、司機、保安、財務、收費員為履行本職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審批程序確認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時間均屬正常工作時間。
3、食堂人員、清潔員的加班,依據法律規定和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五、其它:
1、醫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醫院原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XX醫院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
一、主要內容及范圍
本文規定了公司員工加班的種類、加班的申請以及加班的補償。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統計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五、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采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 加班補貼的發放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間對應加班時長來安排。
6.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附:《加班申請單》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3
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的審批程序及有關加班工資計算,依據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班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4.加班部門如需要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類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周一到周五)延點加班、雙休日加班、節假日加班、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緊急任務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續的申請 1.加班申請的提報
所有加班申請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加班申請單》提報,逐級經工段/科室、部門、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于下班前將已審批的《加班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簽收人應簽名及注明簽收時間。
具體加班情況分類列表如下:
2.加班時需要其他相關部門人員配合的,需在申請單備注欄項中注明。 3.除公司統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須提前申請,否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4.審批人出差時,可由上一級或下一級代為審批。 四、加班檢查及統計
1.員工所有出勤,均應如實打卡,記錄上班時間;加班時間未打卡且未辦理補簽手續的,人力資源部審核時有權利不予計算。
2.各部門、工段對所提報的加班人員情況最終如實上報,每月末在考勤表中匯總加班情況。
3.人力資源部應對申報的《加班申請單》結合出勤打卡數據,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審核。
4.非生產員工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次累計。
5.計件生產員工因為生產任務所產生的延點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時以內的),僅計算當日出勤,不計加班;但可當月內進行申請辦理調休。
6.因工作需要連續性加班8小時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第二天調休,但正常上班后當日下班前必須補辦調休手續,視為正常出勤;不計加班。
7.因公出差期間,出勤僅計算出行及出差時間,不計加班。
五、加班換休
1.員工加班或公司統一加班原則上采取1:1的比例進行調休。 2.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春節)加班,采取1:2的比例發放加班工資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員工加班后當月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 5.加班調休的原則上當年內必須調休完,年內未調休完的視為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加班費計算
1.加班費日標準為以個人基本工資除以當月標準工作日計;其他加班補助(夜班餐補等)參照公司相關標準執行。
2.公司副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統一不計加班費。 七、罰則
1.未依照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計加班。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 3.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限期或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費,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降低勞動效率”、“虛增工作任務”、“加班時間未從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費,對相關責任人全公司通報批評,并處以200元罰款。
八、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4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 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 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 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臺工作人員實行周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辦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征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臺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并說明原因。
2. 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臺登記說明。
3. 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臺登記說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 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 周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于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并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 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說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說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 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臺進行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 每月初,前臺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八、附則
1.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 本細則自頒布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5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表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表,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照{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6
1,絕緣手套需要每6個月做一次絕緣試驗,最長也應該在12個月內做過試驗。否則不能使用!
2,絕緣手套一般采用浸水測試法。注意爬電距離每10KV電壓要有26MM的距離。絕緣手套的電氣試驗方法如下;在21-25度間先講絕緣手套內部充滿水并浸入槽中,手套內部和外部的水平面高度一致,布置好電極,進行電壓,交流電壓從較低值以1000V/S開始上升,直至達到所規定的測試電壓或者發生閃絡,施加電壓時間至少應保持1分鐘以上。試驗結束應立即減壓一半,隨后斷開測試回路。
3,只要測試就要絕緣墊。
4,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穿孔,裂痕,破損,紫外線裂紋及化學腐蝕等現象?捎贸錃馐椒椒y試,可把手套膨脹1.2—1.5倍。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7
一、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
二、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場。
三、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和在泄壓排放系統加盲板。
四、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
五、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六、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
七、嚴禁向油氣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質不明或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
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九、嚴禁培訓不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罐區。
十、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8
為了全面加強公司食堂的管理,提高員工進餐質量、確保員工正常用餐、招待,樹立公司食堂窗口的環境、衛生形象,實行用餐報餐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食堂衛生要求
1、采購食材時,要保證食品的新鮮,不變霉、不變質,以防食物中毒。
2、各類蔬菜等食品必須清洗干凈,先洗后切,防止食物營養成分流失。
3、廚房各類用品、用具,使用前后必須及時清洗干凈。冰箱(柜)、消毒柜內存放物品要分類(袋)存放,定期清理。
4、食堂物品餐桌、地面、餐具等飯后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凈整齊,應做到每日一小掃,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消除衛生死角。
5、食物殘渣定點放置,及時清理,保持衛生。
二、食堂備餐
1、每天食堂備餐分為3個標準:、固定人員10元/人;、拆遷組15元/人;、公司招待用餐分為:A、B、C,3個檔次。
2、每天上午9:30、下午15:00由食堂人員到員工簽到處的到崗簽到薄及考勤表上進行清點公司固定進餐人數,按所清點的固定進餐人數進行備餐。
3、人員備餐:實行固定報餐和異動報餐相結合,異動報餐(固定人員減少和臨時增加時)必須在當日進餐前2小時由負責人通知食堂管理人員。
4、公司非正常上班的時間(如節假日)和日常的早、晚餐,公司員工需要進餐,由員工自行報餐和食堂人員進行摸底后備餐。
5、公司招待備餐:提前2小時通知食堂管理人員。
6、食堂必須保證在公司人員的正常進餐。備餐要求干凈衛生、營養均衡,各用餐標準必須達到4:2:1(4葷2素1湯)的比例。、因人數而定。
三、用餐管理
1、用餐時間:中午(12:00--12:45);下午(17:45--18:30)
2、公司人員:公司上班正常簽到人員進餐暫不支付用餐費,由食堂管理人員在當日員工用餐完畢后向行政管理人員對實際進行用餐人員的確認登記,每月結算一次。
3、公司非正常上班的時間和日常早餐、宵夜公司員工進餐,用餐費用由食堂自行收取。
4、被核定為已報餐的人員,當餐不論是否進餐均視為用餐,每人每餐10元。
5或 后應需外出公干但不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上午10:00,下午16:00前用電話或委托他人通知食堂管理人員,視同報餐;否則,(進餐時由員工自覺應在已報餐人員的后面排隊用餐,若沒有飯菜備份時,可由食堂視情況辦理),用餐費由食堂收取,行政部不另行代扣。
四、公司招待用餐管理
1、公司招待要本著必要、得體、不鋪張、不浪費的原則,用有限的資金
為公司創造最大的利益。
2、招待用餐分為3個檔次:A、20元/位;B、30元/位;C、50元/位。
3、特殊情況下招待標準依據所承辦事情重要程度由公司老總酌情安排。
4、各部門招待用餐人數、用餐檔次必須提前2小時通知食堂管理員備餐,用餐完畢招待人員簽字后由行政人員進行統計確認,每月結算一次。
武漢市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9
第一條教師教學常規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課前備課、課堂上課、學生考勤、課后評語、定期培訓五個方面。
1.課前備課要求
(1)嚴格按照本科目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教學工作;
(2)明確當堂課教學內容及教學重點,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材,并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
(3)堅持超前備課,并提前2天將教案發至教學主任郵箱。
2.課堂上課要求
(1)教學內容明確,符合教學計劃的進度;
(2)示范動作規范、標準、統一;
(3)語言準確、生動、清晰,音高適度,速度適宜。
3.學生考勤要求
(1)任課教師應準備好本班的《浩沙國際舞蹈培訓學校學員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應核對學生的考勤情況,做到課后與缺席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并了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在每周一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布學員的考勤情況,并對上課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予標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課教師根據學員到課情況取得預定的課時費用,學員無故缺勤者,扣除任課老師相應比例的課時費用。
4.課后評語要求
任課教師每月對學員上課情況進行總結,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完成各學員的評語上傳工作,未及時完成上傳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訓要求
任課教師(專職教師)每周至少參加一次舞蹈學校內部的培訓課程,不得請假,請假者扣除本周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二條受聘教師的考勤、請假制度
1.任課教師應認真遵守學校教師考勤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2.任課教師至少要提前20分鐘到達教室,并提前10分鐘到達教室門口迎接本班學員,教師遲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舞蹈學校的調課、代課或其它有關工作調整,上課期間不得隨便離開授課教室,有違反規定者扣除200元;
4.任課教師無故不得請假,如遇緊急事情需向教學主任提前1天請假,并等待學校安排好代課教師方可離開,未請假或未等安排好課程離開者扣除本周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三條受聘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體罰、侮辱學生(包括語言、行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并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違反舞蹈學校規章制度的。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范、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衛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 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 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 除吸煙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煙。
第九條 大樓內設施、設備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 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信處(簡稱通信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絡、通信線路。
第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設備、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 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濕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 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設備間。
第十五條 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室內干凈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干凈無污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關閉。
第十八條 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 精心布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 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柜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 辦公資料、文件、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柜,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 大樓內所有辦公家具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 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后,由高新物業統一布置。
第二十四條 嚴禁擅自占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 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污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 關于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審核后,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臺辦理訪客卡領取和注銷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 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 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 各類辦公家具、辦公設備(便攜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準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 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并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通過反復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占用會議室。
第六章 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 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范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于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衛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 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戶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并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1
為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現特制定本制度。
1、 夜間值班人員包括后勤管理人員、安監部保衛人員、以及其他夜間值班人員;
2、 夜間值班人員承擔夜間公司廠區所有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廠區不發生物品被盜、損壞或其它物品流失現象和火災等危害公司利益事件;
3、 后勤管理人員作為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夜間非生產值班人員的檢查和調度,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4、 保安人員作為主要的公司安全保衛人員,對出現的物品被盜、
流失現象及非生產區域的火災險情負有主要的工作責任; 5、 其他夜間上班生產人員,對本部門物品流失、損壞、被盜負有主要責任,對就近區域物品流失、損壞、根據情況負有相應責任;
6、 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圍繞非生產區巡檢一次(具體路線見保安人員制度)保安人員夜間不得打盹睡覺;
7、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志上做出書面說明。
8、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打掃值班室內衛生,保持物品整潔、完好。
9、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后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運行人員工作紀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計算機復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11、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12、 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重要情況請示公司領導,必要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
13、 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生產計劃運作與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計劃目標的達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產品計劃生產安排。
第三條:管理職責
1、 計劃部負責月度生產計劃進度安排編制與實施。
2、 銷售部負責提供月度需求計劃。
3、 質量部、物流部技術部負責配合制造部生產計劃的實施。
第二章 生產計劃編制規定
第四條: 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規定
1、 銷售部提供訂單計劃和下月預示計劃經整理后統一下發銷售計劃到計劃部。物流部提供庫存情況(包括鋼材、產品);技術部提供新品開發、技術改造計劃,制造部提供生產能力明細。
2、 由計劃部負責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編制月度計劃草案。
3、 由計劃部與銷售部銜接最終確定月度生產總量及其供貨時間節點,最終報總經理審批后下發到相關部門。
第五條:臨時計劃
1、 銷售部根據客戶臨時需求,下達追加計劃到計劃部門。
2、 臨時計劃的內容包括品名、材質、數量、需求時間、廠家、產品交貨特殊要求等。
第三章 生產計劃執行規定
1、制造部組織好各車間按計劃部下發旬計劃進行生產。
2、制造部做好公司生產計劃協調、調度等工作,合理安排生產,生產計劃執行情況每天10點前報送計劃部;未完成計劃或者拆班情況在生產工作令上做詳細說明。
3、各部門根據生產計劃要求開展工作;每月月度會議召開時,通報上月完成情況。由計劃部統計分析,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及做好下一月的計劃安排。
第四章 生產計劃變更規定
1、月度計劃調整。有制造部提出提出調整意見,同時與銷售部溝通經計劃部審核總經理批示后,下發執行。
2、臨時計劃的調整。沒能完成臨時計劃時,須第一時間通知計劃部,以便計劃部與銷售部溝通做出相應的安排。
3、如因市場變化對銷售品種、時間有臨時調整時,銷售部需提前通知計劃部做好相應安排。
第五章 生產計劃統計
1、由制造部每天統計完成情況報計劃部做生產安排完成情況分析。
2、每周六統計本周完成情況并報計劃部存檔。
3、每月底最后一天做好現場盤存工作;做好當月完成情況統計報表交計劃部審核,由計劃部統一報公司財務部。
生產中斷管理細則
生產中斷:指生產過程中,出現設備損壞或模具損壞而臨時停止生產。
1、 當設備臨時損壞時,生產工人應立即通知現場管理人員;由設備部立即組織
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修復;現場管理人員應調整出備用設備安排班組正常工作。
2、 模具損壞時,首先通知現場檢驗人員,由檢驗人員確定模具是否可用;如不
能利用,應立即更換新模具。損壞模具由班組返還至五金庫房,做好相應標識,由技術部分析原因。模具車間配合制作補充相應模具,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范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志。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準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并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征。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準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注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并且在全省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后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準。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后,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文件的復印件;
(五)其他有關文件。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準的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核準或者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注銷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核準或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后,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使用預先核準或者雖經核準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4
一. 適用范圍:工業園區各經營體及職能部門
二. 目的:準確及時掌握人員出勤情況
三. 實施細則:
1. 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別人刷卡。如發現代刷卡現象,刷卡人與代刷卡人各負激勵100元。
2. 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刷卡規定,上下班按時刷卡。上班未刷卡按遲到論處,負激勵當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3. 忘記刷卡一律按曠工論處, 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4. 各經營體員工必須到指定的刷卡機進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門刷卡機上刷卡。否則,因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的無刷卡記錄,責任自負。
5. 所有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遞交申請,并嚴格按照申請表中的內容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外出。申請單必須在當日填寫,不得事后補辦,外出時及返回時必須刷卡。申請單每月必須與考勤一同上繳部門考勤員處留存,月終與工資核算表一同上繳總裁辦,以便復審及核對。
6. 所有人員若無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經領導確認外出的,一律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7. 新入廠員工進廠5日內,必須辦理考勤卡。否則,將對各部門考勤員進行負激勵10元/位。
8. 各部門考勤員每月應不定期對刷卡情況進行數據采集,并排查員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月終進行工資兌現。如發現一次弄虛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訴,經落實情況屬實后,將對責任人進行50-200元/次。
四. 正?记跁r間: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后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后
注:正?记跁r間如有變動,將隨時更改并通知各經營體及管理部門。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總裁辦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5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范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范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 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于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簽批單,簽批單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簽批單年末留檔。
4.3 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布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并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并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用印簽批單上做好登記,注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后,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簽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以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 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并報公司備案。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6
一、 倉庫管理制度
1、 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 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 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嘩。
4、 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 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并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滅火器一個。
6、 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 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并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于核對數量。并注意每次入倉后都要做好室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5、 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并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 設備工具入倉后,必須詳細記錄采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并將隨機文件復印存檔,以備日后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 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并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余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 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5、 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臺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并出示報事單后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屬于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 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 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 此制度適用于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 物品盤點制度
1、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為采購提供重要依據。
2、 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采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并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匯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并進行存檔。
3、 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 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盡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 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準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 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并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 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匯報,核實無誤后,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準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采購制度
1、 物品采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 月計劃的采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采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 采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 采購的物品必須說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并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 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 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 管理中心為了便于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采購備用金,并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8、 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采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準后,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準之日起實施!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7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周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司機職員。
四、管理規定
4.1公司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為原則,行政部將嚴格控制晚 間車輛使用率。
4.2公司以人為本,要求所有駕駛人員必須在身體精神條件良好時可延長時 間,以降低安全隱患,保證出行安全。
4.3加班時間計算
4.3.1小車、貨車司機:早上8:30以前,晚上18:00以后,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計實際出車時間。
4.3.2大巴司機:保養計4H;星期日如有接送員工的,早上出車計4H,全天、出車計8H;星期日搞活動(非接送員工)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加班;其它超出正常時間加班計實際出車時間;正常工作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根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加班。
4.4司機不得自行安排休假,若有正當理由需休假的,需提前一天告知行政部專員,經司機隊長同意,報行政部經理批準。如有違反請假程序,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情況嚴重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處理。
4.5因工作安排加班的司機人員不得有抵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4.6大巴司機需每天打4次卡(上班--下班,上班--下班);若大巴需要到維修廠,加班時間應減回作息時間及就餐時間(一個月維修保養加班時間不超過小時,若超過按小時計算);若大巴送廠維修,當天沒有出車的不計加班。
4.7以下不屬于加班的情況:
a)就餐、作息時間不算入加班小時數內;
b)中途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時間;
4.8當司機被指派任務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若有正當理由,需提前報行政專員和司
機隊長另行安排。對作出的安排有問題或不合理,請先完成任務再向行政部經理投訴。
4.9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及時間”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處理。
4.10如晚上時間出車需陪同吃飯,需用車人或申請人簽名確認,并注明時間。
4.11《出車登記表》上需注明公里數和出車地點,必要時查公里數以確認是否有在外出時做私事。
4.12當油量不足時,被指派任務前,需在正常上班時間加油,除特殊情況(需在《出車登記表》上注明),否則一律不給予計加班及餐費。
4.13若遇急事,請立即通知行政部相關人員,讓行政部再作安排; 若來不及通知,請先根據事情的緊急情況而自行作出安排,并于當天或次日天內通知行政部相關人員,否則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4.14 行政部委托保安部門衛對車輛的出入工廠進行管理,司機需服從門衛的管理及盤查。
4.15 如有緊急情況用車,請電話報請行政部經理批核。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8
一、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宿舍統一使用36V電源照明,員工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油汀、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如需加熱食物等,到自炊間加熱。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
4、宿舍空調設置控制用電定時裝置,統一時間供斷電。
5、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6、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室內所有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二、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員工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2、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不能自動斷電電水壺、電吹風、電炒鍋、干燒棒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3、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禁止使用變壓器將36V電源轉變到220V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4、員工離開宿舍時,未關閉室內所有電源,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項目經理、安全員、工長各300元。
三、分公司、項目檢查執行規定
1、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全體管理人員參加,對宿舍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專項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2、項目安全員每天與電工對宿舍進行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進行處罰,做好記錄。
3、各工長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用電進行自查自糾,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制止。
4、分公司將不定期對項目宿舍用電進行檢查,如項目經理未每周帶隊進行檢查兩次,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項目經理500元;如項目安全員未每天對宿舍進行檢查,未見相關檢查處罰記錄,罰安全員300元;如工長未每天對自己責任區域內職工宿舍進行自查自糾,發現一處違章用電,罰工長200元。
5、分公司、項目部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占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秘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并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絡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后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0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制度,嚴格酒店勞動紀律,保障員工能積極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紋考勤細則:
1、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部門經理級以下)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員工必須根據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四次(值班人員可只打兩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時間還未打卡者作遲到處理,凡未到下班時間就已打簽退卡者作早退處理(30分鐘以內扣1分/分鐘,超過30分鐘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一天扣10%的月工資,累計曠工兩天扣50%月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4、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應在當日填寫《未打卡申請表》注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過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沒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者作曠工處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則上需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先填寫《未打卡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時打卡或未打卡者均無全勤獎
8、指紋考勤機數據由人事部管理、統計,次月五號前將根據部門主管交上來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請注明各班次的具體上班時間)抽取部分員工考勤打卡記錄進行核對,并將記錄匯總交至總經辦
9、打卡時請將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指紋心盡量對準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窗口上,并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報打卡者的名字為成功驗證指紋。
10、員工請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銳的東西接觸考勤機,或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弄壞機器將照價賠償
以上制度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管理人員協助人事部,帶領員工嚴格執行。
總經辦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1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準,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閱后根據情況酌情處理,并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匯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說明情況并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2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經院委會研究決定: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對報賬流程及現金管理做一補充規定:
一、 凡購置大型醫療設備(萬元以上)均需以下步驟:
科室申報—院委會審核——院長核準——正規廠家購買—簽訂購買合同—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入庫單需科主任及庫管簽字)——財務科審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二、 凡購置其他物資、低值易耗品等(萬元以下)需以下步
驟:
科室申報——院長核準——正規廠家購買—正規發票(需附購置清單)——驗收入庫(驗收員及庫管簽字)——財務科審核票據(左下角)簽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三、 各科室電子產品耗材報賬審批
各科室耗材均需在本單位定點門市購置,均需以下步驟 科主任申報—辦公室審核—院長批準—按季度報賬。 報賬時提供——批準單——正規票據(需附購置清單,清單上要有科主任簽字)——財務科審核票據(左下角)簽
字、主管領導(右下角)簽字——院長(右上角)簽字——財務科做憑證——領款人(發票背面)簽字——出納付款。
四、 貨幣資金管理
1、 庫存現金:出納處每日不超過3萬元,超出部分及時
存入銀行。
2、 銀行存款:出納和財務科定期(每月底)核對。
3、 其他應收款(包括個人借款),院長在批準的同時簽署歸還日期。財務科負責按時追回。
五、 固定資產的管理
每半年由財務科負責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各科室負責人在登記冊簽字確認,需變更固定資產的科室報請主管院長同意后,上報財務科進行變更登記。擅自變更者,按照丟失論處。
六、 藥品試劑采購及流程
藥劑科、化驗室報送所需名稱、數量——藥品會計審核單價(考察三家以上供貨商)——報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供貨(提供銷售清單需主管院長簽字)——藥品會計驗收入庫(藥劑科、化驗室科主任嚴把質量關),每月底藥品會計通知供貨商將所購金額開具正規發票交財務科簽字——主管院長簽字——院長簽字——財務科掛賬(附清單、入庫單)。
以上規定從四月一日起執行
靖邊縣婦幼保健院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3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為,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 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
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 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員工薪資中扣除。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4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劃區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料員照單發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現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加班管理規定_加班管理規定 篇25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于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采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打開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于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照{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后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后,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后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后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置: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后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