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規定(精選7篇)
保密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具體情況,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技術開發人員、銷售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生產和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圍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文件,如建礦過程中圖紙資料、文件批復、制作工藝、化驗品位、管理制度、客戶信息、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客戶及其網絡的有關資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 密級分類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股份構成、投資情況,股東名稱。
2、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董事會決議。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發展、生產、財務、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2、公司與上級領導的來往情況。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記。
5、產品的制造工藝、化驗標準、設備檢測報告、重要儀器的圖紙和相關資料。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8.公司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八條 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發展、生產、經營、財務、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
2、供應銷售企劃方案。
3、總經理辦公室、財務科、企管科、辦公室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
4、生產、技術、財務部門的安全保衛情況。
5、各類設備圖紙、說明書、基建圖紙、各類儀器資料、各類技術通知及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條 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財務總監(助理)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一條 總經理負責領導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格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得到獲準后方可進入,離開時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 備有電腦、復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保密細則,并嚴格執行:公司內部只能使用公司電腦,不得帶私人電腦進入公司進行相關工作;公司拷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盤或移動硬盤,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貝工具;電腦系統需要重裝時,需要提出申請,由技術管理人員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關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條 各單位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十八條 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要嚴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環節
第十九條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文件內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或不該宣傳的內容。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保密文件應由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條 文件發送
1、文件打印完畢,由辦公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3、保密文件應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發送保密文件時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試用期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條 文件復印
1、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3、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4.復印廢件應即時銷毀。
第二十二條 文件借閱
(1)借閱保密文件時必須經借閱方和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負責做到專項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或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并注明;
(2)公司證件(如:公章、稅務證、營業執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傳真件
1、傳遞保密文件時,不得通過公用傳真機。
2、收發傳真件時應做好登記。
3、保密傳真件的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
第二十四條 錄音、錄像
1、錄音、錄像應由各單位整理并根據情況確定保密級別。
2、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第二十五條 檔案
1、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開,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3、檔案銷毀應經領導批準后指定專人監銷,要保證兩人以上參加,并做好登記。
4、不得將檔案材料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7.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如遇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 外來人員活動范圍
1、保衛科應加強保密意識,無關人員不得在機要部門出入。
2.外來人員到公司參觀、辦事,必須遵循有關出入礦管理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參觀時,不得接觸公司文件、貨物和供應銷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條 保密部門管理
1、與保密材料相關的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總經理辦公室、副總辦公室、辦公室、檔案室、化驗室、磅室、以及財務科、人力資源科等。
2、保密部門應對出入人員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并停留。
3、保密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和使用記錄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會議
1、所有重要會議均由辦公室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2、應嚴格控制參會人員,無關人員不應參加。
3、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到會人員簽到及材料發放登記工作。
4、保衛人員應認真鑒別到會人員,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5、會議錄音、攝像人員由辦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條 員工離職規定
1、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有關本公司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的全部資料(如試驗報告、數據資料、圖紙、電腦密碼、硬盤、U盤等)交回公司。
2.員工離開公司時,公司需要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該員工重申保密義務。
3.員工離開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觸的由公司所擁有的商業秘密,并在此基礎上作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公司所擁有的且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時,應當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費。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辦公室,不得隨意移交其他人員。
6、公司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內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可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教育、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警告處分,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本制度者,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并處以 1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者,公司將給予開除外理,并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必要時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保密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及已簽訂保密協議但未過脫秘期的離職人員。
三、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權限
1、公司辦公室為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公司涉密資料的集中管理、統一收發及各類辦公存儲設備使用情況地監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負責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報。
2、公司全體員工均為保密工作執行人及監督人,對發現的泄密行為及個人有制止、舉報的權利。
四、公司秘密具體規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關系到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具體概括包括如下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
2、公司界定為保密文件的各類合同、協議、意向書、招投標書、項目立項書、報告、重要會議記錄等資料;
3、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包含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等。
4、公司銷售訂單、客戶資料、發貨記錄、市場反饋信息、售后服務信息等資料、信息。
5、公司技術資料和產品技術參數,包含產品配置表、技聯等。
6、重要供應商體系及價格,包含產品配置價格、零部件價格以及與供應商的優惠條件合同等。
7、其他經公司認定為應保密的內容。
8、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疇。
(二)公司密級的界定
根據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響嚴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具體規定如下:
1、絕密指極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權益遭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失;
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權益受到損害。
(三)公司各類資料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重要決策等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經營情況視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福利待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五、保密措施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規定確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屆滿,自動解密。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辦公室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電腦儲存、處理、傳遞公司的秘密由有關操作人員進行保密處理。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或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的簽批,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更不準將文件、資料交與公司外部人員。
4、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重要的商業信息,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報請總經理簽批。
(五)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措施的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的人員范圍,對參加涉及秘密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備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落實并緊急處理。
(八)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員工接觸。
(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
(十)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門的電腦、U盤、硬盤、文件等,非必要人員不得隨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穩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門涉秘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設備要指定專人保管,其資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發生泄漏,將追究個人責任。
六、責任與獎懲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視造成的損失給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規定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并給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三)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改進保密技術、措施,舉報、制止泄密行為及個人的部室或者個人實施獎勵,獎勵金額視貢獻大小,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
七、附則
1、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
2、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二條 保密范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產品研發、產品生產情況、新產品代理情況。
3.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4.公司內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發文。
5.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6.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第三條 保密級別
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利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2.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第四條 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負責保密。
2.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對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經總經理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五條 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條 本規定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保密管理規定 篇4
目的:為明確公司秘密范圍,保護公司合法擁有的秘密不受損害,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部門和個人以及在公司內從事經營、施工、勞務、學習、培訓以及其他活動的外來組織和人員。
2 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到企業安全利益、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依照企業規定,只限本公司人員或本公司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
3 公司秘密范圍:
3.1行政類:指公司內部明確規定屬內部掌握的各類事項。
3.1.1公司下發的各類文件、報刊、大事記、各類簽批文件等。
3.1.2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計劃書、可行性報告、工作總結、法律事務文件、主要會議記錄等。
3.1.3公司員工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處對干部的考評材料。
3.1.4未公布的涉及公司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其它方案等。
3.1.5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科研人員來往情況。
3.1.6公司高管人員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3.1.7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3.1.8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3.1.9公司文印室、檔案室的全部資料及廢舊回收資料。
3.2財務類:指公司不為公眾知曉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相關經濟信息。
3.2.1公司日、月、季、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成本效益(產量、消耗、價格)、利潤率以及各類財務分析數據和利潤規劃等。
3.2.2公司負債狀況、銀行帳戶信息、貸款信息、公司盈余資金能力、抵押、擔保情況、訴訟狀況、股證管理資料、股東名冊、公司股權結構、公司運作、并購重組方案等。
3.2.3公司投資情況及其載體、原材料來源、價格及庫存情況、產品銷售價格及庫存情況、主要供應商和客戶信息、招投標標底等。
3.2.4公司薪金制度,財務會計憑證、帳簿、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微機開啟密碼,重要磁片、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臵等。
3.3生產經營類:指關系到公司生產經營競爭力的相關經濟信息。
3.3.1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技術參數等。
3.3.2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規劃、責任書等。
3.3.3公司生產經營的各類日、月、季、年度報表及統計資料。
3.3.4各類室內、戶外上墻的消耗指標、工藝指標等。
3.3.5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4技術開發類:指本公司不為公眾所知曉的、具有經濟價值的、未取得工業產權保護的制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數據、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信息。
3.4.1公司涉密崗位的技術信息,生產技術各種資料、圖紙及重要數據、生產操作記錄等。
3.4.2公司產品配方、關鍵工藝、發明創造等。
3.4.3公司科技成果、科研論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等。
3.4.4公司內所有擴建、技改的主要設備、重要工藝圖紙資料、研究開發記錄、模具等。
3.5營銷類:指關系到本公司營銷競爭力的相關經濟信息。
3.5.1消費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未來新產品市場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3.5.2企業的營銷方式、 廣告企劃、營銷企劃方案。
3.5.3貨源、客戶安排、客戶名單、談判底盤、銷售網絡、渠道、經營信息、客戶資料等。
3.5.4公司營銷的各類日、月、季、年度報表及統計資料。
4 公司秘密保護管理
4.1保密機構設置
4.1.1為了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防止企業各類重要信息失密、泄密、竊密,確保公司獨有的市場競爭力,設立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對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與考核。
4.1.2各部門設立公司級保密員,每季度由總經理室負責人組織各部門保密員召開保密會議,保密員負責對本部門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5 員工保密管理
5.1所有公司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書面的《保密協議》,并作為勞動合同附件。員工保密協議期限與勞動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5.2凡在崗員工必須嚴格執行《保密法》,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切實履行《保密協議》,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和有關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5.3所有員工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的秘密,凡發現泄密現象或動機,必須及時制止
并報告公司總經理室。
5.4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于離崗、離職時或公司提出要求時無條件返還一切秘密信息載體,不得備份。
5.5所有員工必須在辦公室內閱讀“三密”文件,“三密”文件不得橫傳,更不得將涉密文件帶回家中,嚴禁攜帶涉密文件、資料到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5.6參加會議帶回的各類文件、資料要及時交公司總經理室。
5.7技術管理干部、重點崗位班長、技術員必須自覺遵守公司秘密制度,要有防范意識,注意保密,不得將重點崗位的圖紙、資料帶到公司以外地方閱讀,更不得將上述資料提供給其他人閱讀。
5.8公司所有業務銷售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好業務資料(包括市場調查、銷售網絡、渠道、經營信息、客戶資料等),不得丟失或泄露給企業競爭對手。
5.9任何員工不準擅自復制、翻印、復印、傳抄秘密文件、圖紙資料。
5.10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各種公司文件、內部資料、圖紙和筆記本,若需銷毀,必須移交公司總經理室統一銷毀。
5.11對涉及公司技術秘密的核心崗位,必須成立技術保密領導小組,并報總經理室備案。
5.12凡掌握公司技術秘密的相關人員,必須與公司簽定《技術保密協議》,并拿出工資的10%作為保密費。
6 對外接待保密管理
6.1對外接待指外單位人員或某一團體到公司參觀、交流、培訓、學習及商務會談等活動。
6.2接待活動保密原則:對客人既要熱情接待,又要提防可能發生的竊密活動、泄密事件。
6.3凡是外來團體到公司參觀、交流、培訓、學習及商務會談等,事前必須制定保密方案或采取保密措施,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接待,并在接待備忘錄中對保密措施進行備注;同行單位到公司參觀、交流、培訓、學習及商務會談的,必須向公司常務副總、總經理報批,經批準后方可接待。
6.4接待參觀路線、各部門、各崗位中不得出現有關公司經濟、技術等秘密信息的視覺化設施(如板報、報表、報紙、書刊等)。
6.5因接待重要客戶需要贈送文化資料時,需經分管總經理室領導簽字方可。
6.6在生產現場必須以指示牌明確外來人員參觀路線,以對涉密崗位進行有效保護。接待人員必須嚴格按參觀范圍和路線引導參觀,對于需要保密的項目和關鍵部位,采取回避或封存措施。
6.7嚴禁接待時將客人帶入公司重要崗位參觀。參觀時嚴禁外來人員對涉密崗位進行拍照、錄像、錄音、測量等活動。
6.8非團體而是零散客人與公司某個部門人員之間的工作會談,外來客人必須在公司門衛接待室登記,接待人員與接待部門取得聯系,同意會見的由接待部門派專人全程陪同。
6.9各部門外來學習培訓人員由總經理室人力處負責登記,經總經理室分管領導批準后,通知相關的接待培訓部門予以接待,由接待培訓的部門陪同受訓單位到接待室登記相關情況。
6.10接待培訓的單位要加強對外來培訓人員的管理,嚴禁串崗學習,嚴禁隨意到公司重點崗位逗留、閑逛,一經發現必須迅速報告保衛處。
7 門衛出入保密管理
7.1公司生產區、辦公區門口必須按相關規定設立門衛,負責對進出各生產區、辦公區人員的管理。
7.2凡上班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公司出入證方可進入廠區。員工不得丟失公司出入證件或將出入證件轉借給他人使用,員工如遺失出入證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保衛處報告并備案。
7.3因洽談業務、聯系工作等原因需進入公司辦公區、生產區大門者,必須先到接待室登記,由門衛或接待員通知相關部門派人到接待室接待或引領客人進入生產區或辦公區。洽談完畢,由接待部門派人將客人送至門衛處,門衛人員填寫客人出廠時間,并由部門引領人員簽字方可出門。
7.4勞務隊人員必須到公司保衛處辦理勞務工《出入證》,勞務隊必須加強對勞務工管理,教育勞務工不該進入的重點崗位不準進入。
7.5外施隊人員因施工需要出入廠區的,必須到公司保衛處辦理《出入證》,門衛憑證方可允許其進入。
7.6相關項目負責人必須加強對外施隊人員管理,嚴格控制非施工人員進入重點崗位,一旦發現可疑人員,必須迅速報告保衛處。
7.7外單位送貨車輛只允許司機或本公司押運員乘座。外單位送貨車輛出入廠門時,由押運員在門衛處登記,經門衛檢查核對無誤后放行,由押運員引領車輛進入,卸貨后再由押運員將車輛送出廠門。
7.8所有運酒、包裝物、生產性物資車輛上只允許乘座司機一人出入廠門。
7.9外來學習培訓人員,門衛憑經相關領導簽字審批的培訓申請或函及《出入證》允許其出入廠門。
8 技術信息保密管理
8.1凡被公司確定為重要崗位的設備、技術圖紙資料(包括新擴建工程),均認定為技術保密資料。
保密管理規定 篇5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密委員會和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以及 保密管理內容和控制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滄州分公司內部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1集團公司《關于印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 定(試行”的通知》(中國石化密〔20xx〕3號\
2.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xx〕29號\
3職責和權限
3.1保密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
3.1.1保密委員會是本標準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保 密委員會的要求,負責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落實手機使用 保密管理責任制,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及 時發現存在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1.2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 好重要涉密會議和大型涉密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3.1.3依法組織手機泄密事件的查處。
3.2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
3.2.1各處室、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處室、本單位手機使用保密管 理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應明確手機保密管理的分管領導和具體管理人員,
4.1總則
4.1.1涉密人員是指在涉密崗位上知悉、掌握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 和企業商業秘密事項的領導干部和其他有關人員。企業黨政領導、處室 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及涉密較多(秘密級以上】的人員為重要涉密 人員,其他為一般涉密人員。
4.1.2涉密場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要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企 業召開的黨政聯席會議、黨委會及重要涉密活動的場所為重要涉密場所, 其他為一般涉密場所。
4.1.3涉密人員、涉密場所由保密委員會根據《滄州分公司保護國家秘 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保密范圍、《滄州分公司 保密工作責任制》等有關規定所涉及的部門、人員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4.2管理內容
4.2.1涉密人員在使用手機時不得涉及本企業生產建設、科研開發、財 政金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安全環保、經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事項, 并嚴禁使用手機發送相關信息。嚴禁將涉及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 本企業商業秘密內容的信息儲存在手機中。
4.2.2涉密人員嚴禁使用企業外部單位或人員、客戶、合作者等他人贈 與的手機。
4.2.3涉密人員在從事招投標、談判、考察、交流等公務活動時,要嚴 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嚴禁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機。
4.2.4涉密人員做到“一人一機”,“ 一機一號”。
4.2.5涉密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自已的手機,嚴禁將手機轉借給親屬或他 人使用。
4.2.6涉密人員要積極參加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認真學習并遵守有 關規定,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4.2.7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本單位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及使用情況進 行登記備案,重要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要向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備案。
4.2.8參加涉及重要商業秘密的會議嚴禁接打使用手機,特別重要的涉 密會議,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會場。
4.2.9召開涉密會議或舉辦涉密活動時,應對會議或活動的涉密程度進 行確認,并在會議或活動通知中對手機保密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4.2.10重要涉密場所應設有“禁止使用手機”的顯著標志。
4.3獎懲
4.3.1對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 表彰和獎勵。
4.3.2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泄露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本企業 商業秘密的有關責任人,根據其情節輕重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依照有 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經濟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 關處理。
4.3.3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 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形成的文件與記錄
5.1重要涉密人員登記表 5.2 一般涉密人員登記表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滄州分公司提出。
保密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使公司能夠長期穩定高效地發展,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指一切關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所有公司員工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本企業各公司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圍
第五條: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第六條: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第七條: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第八條: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九條: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第十條:客戶資料、銷售政策及其銷售網絡的有關資料、重大人事變動、人力資源部對干部的考核資料、重要場所如實驗室、配料室、化驗室。 第十一條: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 秘級分類
第十一條: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秘密。
第十二條: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 公司股份構成、產品生產工藝、技術參數、配方、成本、利潤率、科技成果、
科研論文、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開發、投資情況及其載體、原材料來源及價格。
(二) 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三) 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四) 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十三條: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 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對干部的考評材料。
(二) 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科研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三) 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帳號,保險柜密碼,月、季、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微機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磁帶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 公司大事記。
(五) 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六) 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七) 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八) 公司總監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第十四條: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 消費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未來新產品市場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二) 廣告企劃、營銷企劃方案。
(三) 保安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法律事務部等有關部門所調查的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四) 生產、技術、財務部門的安全保衛措施情況。
(五) 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六) 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各密級內容知曉范圍
第十五條:絕密級:董事會成員總經理、監事會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六條:機密級:總監(助理)級別以上干部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七條:秘密級:部門經理級別以上干部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必須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九條:總經理領導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必須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二十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項,應先由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辦,總經辦立即作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經理、總監(助理)辦公室及各機要部門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嚴加保管鑰匙,非本部人員要在獲準后方可進入,人走要落鎖,清潔衛生要有專人負責或者在專人監督下進行。
第二十五條: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的部門都要依據本制度制定本部門保密細則,并加以嚴格執行。
第二十六條:文檔人員、保密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交由主管領導簽字。
第二十七條:小車司機對領導在車內的談話嚴格保密。
第六章 保密環節
第二十七條:文件打印
(一) 由文件原稿提供單位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任,不得出現對公司不利
或不該宣傳的內容,同時確定文件編號、保密級別、發放范圍、打印份數。
(二) 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姓名應在發文單中反映,保密文件應由總經辦負責打印。
(三) ?打印完畢,所有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八條:文件發送
(一) 文件打印完畢,由文印室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二) 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三) 保密文件應交由發文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收,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四) 對于剩余文件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五) 發送保密文件應由專人負責,嚴禁讓未轉正員工發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條:文件復印
(一) 原則上保密文件不得復印,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執行。
(二) 文件復印應做好登記。
(三) 復印件只能交給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不得交給其他人員。
(四) 一般文件復印應有部門負責人簽字,注明復印份數。
(五) 復印廢件應即時銷毀。
第三十條:文件借閱
借閱保密文件必須經借閱方、提供方領導簽字批準,提供方加以專項登記,借閱人員不得摘抄、復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復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并注明。 第三十一條:傳真件
(一) 保密文件傳遞,不得通過公用傳真機。
(二) 收發傳真件應做好登記。
(三) 保密傳真件收件人只能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不得為其他人。 第三十二條:錄音、錄像
(一) 董事長、總經理等主要人物講話,工廠錄像等一切與公司利益安全關系重大的均為保密材料。
(二) 錄音、錄像應由指定部門整理并確定保密級別。
(三) 保密錄音、錄像材料由總經辦負責存檔管理。
第三十三條:檔案
(一) 檔案室為材料保管重地,無關人員一律不準出入。
(二) 借閱文件應填寫申請借閱單,并由主管領導簽字。
(三) 秘密文件限下發范圍內人員借閱,特殊情況由總經辦批準借閱。
(四) 秘密文件保管應與普通文件區別,按等級、期限加強保護。
(五) 過期檔案銷毀應兩人以上參加,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并做好登記。
(六) 檔案材料不得借給無關人員查閱。
(七) 秘密檔案不得復印、摘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四條:客人活動范圍
(一) 保衛部門應加強保密意識,無關人員不得在機要部門出入。
(二) 客人到公司參觀、辦事,遵循出入廠管理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公司。
(三) 客人到各公司參觀,不得讓其接觸公司文件、貨物、營銷材料等保密件。 第三十五條:保密部門管理
(一) 與保密材料相關部門均為保密部門,如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總監辦公室,傳真室,收發室,檔案室,文印室,工藝室,研發室,實驗室,配料室,化驗室,,醬料、湯料、配料崗以及財務部,企劃部,市場部,人力資源部等。
(二) 各部門設兼職保密員加強保密工作。
(三) 保密部門出入人員應進行控制,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停留。
(四) 保密部門對外材料交流應由保密員操作。
(五) 保密部門應根據自己情況制定保密細則,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記,使用記錄工作。
保密管理規定 篇7
1.目的:
規范公司內職工使用手機安全行為,避免工作期間因不規范使用手機發生安全事故及泄漏公司商業機密,造成人身和公司經濟損失。
2.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公司內部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的管理。 3制度依據:
3.1XX公司《員工手冊》X類過失:第三條,X類過失:第三條、第十一條:X類過失:第八條及第二十七條
4職責和權限
4.1安全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
4.1.1安全委員會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負責工作期間手機使用的安全行為及涉密管理工作進行培訓,落實工作期間職工手機使用安全、 保密管理責任制,對工作期間手機使用安全行為、保密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及 時發現存在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4.1.2組織開展手機使用規范及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 好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4.1.3依據公司規定組織手機泄密事件的查處。
4.2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
4.2.1各部門、車間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部門、本車間手機的安全使用行為及保密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應明確手機保密管理的分管領導和具體管理人員。
4.2.2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部門提報違反手機安全使用及泄密人員進行處罰。
5.工作期間公司手機安全使用規范:
5.1 工作期間員工禁止使用手機看閑書、玩游戲、觀看視頻、股票等與工作無關行為;
5.1.1 在從事工作制作過程中禁止接打電話或設備工作中禁止接打電話。
5.1.2 禁止在油漆庫、噴漆室、氣瓶庫接打電話。
6.公司人員手機涉密安全規范:
6.1工作期間未得到主管授權禁止使用手機對公司圖紙、工藝、技術等資料進行拍照及錄像。
6.1.1 禁止未經IT許可的手機設備下載、儲存公司圖紙、工藝、技術、財務等相關資料。
6.1.2 禁止泄露公司客戶資料及商業、技術、談判信息。
6.1.3 禁止在公司涉密會議或商業談判中使用手機錄音設備。
7.涉密人員
7.1 涉密人員是指在涉密崗位上知悉、掌握公司財務、技術、工藝、客戶信息、產品價格和商務談判、投標事項的人員。為重要涉密 人員,其他為一般涉密人員。涉密人員要積極參加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認真學習并遵守有 關規定,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的監督。
7.3.2對違反使用手機安全規定的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的有關責任人,根據其情節輕重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依照公司有 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 關處理。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起草, 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XX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