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司辦公用品采購工作,提高采購工作的效益,切實推進公司的廉政建設,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物品購買原則
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行政部要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訂購數量。
第二條 辦公物品訂購方式
小型或零星辦公物品的采購要由兩人以上到指定專門商店采購,要選購價格合適、質量合格的物品。
大型物品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進行。
1、購單件或批量在5萬元以上的物品(低值易耗品除外),應采取招標采購。凡進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應成立專項采購工作小組,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
2、凡采用競爭談判或詢價方式的,要組成有申購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在進行市場調研、多方比較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提出意見,并根據權限由相應的組織或負責人予以確定。
3、凡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包括定點采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第三條 辦公物品采購過程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進行訂購。
一、驗貨
所采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后,由行政部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后,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后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二、付款
采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后,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并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后,攜驗收入庫單結算發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后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并歸檔。
三、 分發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給各個部門。用品分發后作好登記,寫明分發日期、品名與數量等。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購買申請書”的前提下進行采購。
四、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后,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并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第四條 辦公物品采購紀律
一、參與物品采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物品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確屬難以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并按公司規定懲處。
第五條 本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辦公用的申購
第一條 辦公用品必須由行政部統一購置,物品的采購,應采用詢價、比價、議價原則。
第二條 辦公用品購置后,由行政部按照明細單逐一登記《辦公用品明細帳》。
第三條 每月1日至5日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填寫《辦公設備審批表》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再由總經理批準。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由各部門統一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審批后,再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申請與財務部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對照辦公用品庫存剩余情況,編制《部門月份辦公用品匯總表》,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準后,統一購置。
第五條 對辦公設備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碎紙機、掃描儀、文件柜、飲水機、金柜、衣架、空調、電暖氣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主管副理總經理審批,再由批準,方可再購置。
第六條 對屬低值易耗辦公用品包括(計算器、訂書器、鋼筆、起訂器、印臺、打號機、洗臉盆、垃圾桶等)只能申請購置一次,如有特殊情況(損壞或不能修理),需報部門經理審批、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持舊物到行政部申請購置。
第二章 辦公用品的領用
第七條 辦公用品購置后,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統一進行登記、驗收入庫并填寫《庫存辦公用品明細帳》,再進行統一發放。
第八條 各部門應自制登記簿,建立辦公用品個人臺帳,以便辦公品的發放。
第九條 每月6~8日辦公用品采購及調配,每月8~10日各部門到行政部鄒俊處領用辦公用品,凡對辦公用品領用的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統一須填寫《出庫單》,再由部門經理確認簽字后,由辦公用品管理人員依據《出庫單》領取所需辦公用品。《出庫單》的第三聯返給各部門,以便于建立本部門辦公用明細帳。
第十條 辦公用品管理人員根據每月的《出庫單》進行匯總,并填寫《部門月份辦公品領用匯總表》。
第十一條 根據《部門月份領用匯總表》,每年年底對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領用統一由行政部負責領用。
第三章 辦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二條 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第十三條 員工離職時應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將非消耗性辦公用品退回財務部。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第十五條 非消耗性辦公設備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注銷,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并填寫《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理副總經理審核,再由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由財務部對其進行處置。
附表1:辦公設備審批表 附表2: 月份辦公品申請表 附表3:部門月份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 附表4: 年度公司辦公用品統計表 附表5:辦公用品報廢申請表
編制: 審核: 批準:
沈陽瑞志城建置業有限公司
二0xx年十月三十日
辦公用品的管理制度 篇3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修改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范修試所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柜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5、具體規定
5.1、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并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準。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后能夠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復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于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說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余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周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于xx年x月x日開始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