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廣告設計合同(通用3篇)
電子產品廣告設計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托方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廣告承攬要求。
1. 1項目(媒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2廣告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_________
承攬方應按《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審查上述證件。委托方提供虛假證件,應承擔相應責任,向委托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合法,承攬方有權拒絕。
1.3發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規格或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刊播次數、起訖時間、日期:____________
1.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廣告費及支付方法。
2.1廣告費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用的________%,向承攬方賠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 天,按所欠款項的__________賠付違約金。
4.2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__________%,向委托方賠付違約金,不能按合同履行超,每逾期一 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__________賠付違約金。
4.3其他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向___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___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
7.2 本合同有限期限: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托方: 承攬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電子產品廣告設計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具體內容
以甲方廣告設計制作要求(訂購單)為準。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須于當月______日與甲方核對本月廣告制作清單,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廣告所發生款項,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推諉。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廣告設計制作及發布所需的文件資料,且其內容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且拒絕發布。
2.甲方須按時驗收設計制作的廣告產品,如因甲方所提供文件有誤,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制作出錯,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且派專人跟蹤服務管理,東莞市區范圍外相關費用(如運費)視情節另計。
2.每月對帳須提供合同、效果圖、裝飾發票及照片,保證相關廣告物料制作的真實性及安裝后售后服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甲乙雙方無故單方終止合同,則違約方須當月廣告款項的______%賠償給守約方。
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當月廣告款項,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當月廣告款項的2%滯納金支付給甲方,乙方有權追討有關法律責任,一切訴訟費用由甲方負責。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及拒不支付相關款項。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期間甲方代表確認的訂購單及制作清單、合同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產品廣告設計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時支付總費用的40% ,即____元(人民幣)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開始設計。
2、乙方提供完整的設計稿,甲方確認后,應當即付清總費用的全部余款。
三、設計時間:
1、乙方需在__個工作日內提供比較完整的設計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托的設計工作 (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完成相關設計工作。
2、甲方有責任全力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并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資料延誤時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設計開始前提供完整的設計資料,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完整、內容改動而造成的設計結構改動,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的設計改動費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設計資料后進行部分小樣設計以方便甲方確定風格,風格確定后乙方開始進行初稿設計。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結構上的修改,初稿確定后的結構修改,甲方須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6、因甲方修改,延誤時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7、由于后期制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由于制作物設計出現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8、設計項目期間乙方掛靠于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單獨與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合作協議。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