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液化氣購銷協議(精選3篇)
公司液化氣購銷協議 篇1
公司液化氣購銷協議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簽署地:河北省任丘市 簽訂日期:
一、購銷數量: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開一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供方開二套裝置每月為需方供應液化氣_____噸。
二、結算價格:隨市場浮動,由供方調整。需方達到合同所規(guī)定優(yōu)惠條件后享有相應優(yōu)惠,詳見合同附件1.
三、結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賬戶,款到開票裝車。
四、交貨地點:供方裝車暢?五、保證金: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據購銷數量收取需方_______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依據合同量需方單位汽車均衡自提。
七、計量方式: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執(zhí)行國家標準:GB11174—1997
九、其它約定事項:
1、詳見合同附件1和液化氣信譽考核內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檢修,購銷數量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
3、需方對質量、計量有異議,應在供方裝車場內提出,對離開供方裝車場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1、供方發(fā)現需方不正當經營一次,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罰相應金額(以20元/噸為準);累計發(fā)現兩次扣罰當月全部保證金;累計發(fā)現三次解除購銷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負。
2、供方原因未完成當月合同量的80%,視為違約;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當月80%的合同量,視為違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項: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供方:中國石油華北石化公司 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
公司液化氣購銷協議 篇2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全生產法》、《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證、稅務登證等合法的經營手續(xù)。
二、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瓶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甲方按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為乙方提供按市場價格和保證質量的液化石油氣。
三、甲方在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有義務幫乙方檢測液化石油氣鋼瓶,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利益,每瓶有____元毛利潤,即每瓶批發(fā)價低于本站的零售價____元。
雙方共同維護市場價格,不得抬價或降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協議簽訂時一次付清;
享有甲方合法資質范圍內的經營權,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
如果乙方隨意根換供應商或超出甲方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則乙方違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氣,則甲方違約,甲方加倍違約金給乙方。
六、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液化氣質量、數量、充裝方面的安全;
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合法性、交通事故、個人安全)及向消費者正確宣傳用氣常識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雙方必須遵循以上協議。
如違反協議雙方有追究其經濟損失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液化氣購銷協議 篇3
供方:
需方:
一、購銷數量:
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氣約 噸,結合市場實際情況,以每次確定的供需數量為準。
二、結算價格: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需求,本著互惠互利原則,供方給予需方按當時供方掛牌價下浮 元/噸。配送運輸費用 元/噸。
三、結算方式:
采用銀行匯票、匯兌存入供方賬戶,款到開票裝車。供方均衡送貨,需方批量劃款(包括貨款和運輸費用),每次不少于 噸。
四、配送地點:
供方應在收到貨款之日起 日內將液化氣送至 。
五、保證金:
為確保需方按合同內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 元保證金(不得低于一車貨款價值)。
六、供貨方式:
需方依據商定量,向供方提出書面認購單,供方根據與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貨到后需方應于 小時內接卸完畢,并即時簽署回執(zhí)單。
七、計量方式:
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標準(計量誤差為千分之三點五);計量誤差范圍內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過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八、質量標準:
執(zhí)行國家標準: 。
九、其它約定事項: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供方停工檢修的,購銷數量由雙方協商;因計劃停工檢修的,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暫停送接貨;需方對質量、數量有異議,應于接卸前當場提出并即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十、違約責任:
需方在認購后拒不接貨的,構成違約,由供方按噸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優(yōu)惠的金額(以 元/噸為準);供方在能承受的價位拒不供貨的,構成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爭議解決:
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供需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當遇有國家行政部門規(guī)定與本合同發(fā)生沖突,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 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章)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