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材購銷合同范本(精選3篇)
鞋材購銷合同范本 篇1
買方:
簽約地址:
賣方:
簽約時間:
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賣方同意出賣、買方愿意受買下列標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一、標的物詳情(以下包括:貨物品名、貨號、鞋材質約定、碼段、數量、單價、金額及交貨期;標的物具體信息含配碼、材料標準等詳見附件《貨品訂單》):
二、合同簽訂后,除買方根據市場情況,緊急書面通知賣方(并經賣方同意)減少或取消訂貨的外(所減少或取消部分訂貨貨款按本合同議定價在總貨款中扣除),買賣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
三、包裝:嚴格按照買方要求操作。貨物送至買方指定點后,經買方檢驗,如發現包裝過緊導致鞋子變形,影響銷售,因包裝過松、浪費體積所產生的一切額外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四、質量要求:根據買方確認樣品為準,其它技術標準及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或質量保證期:賣方按國家質量標準進行生產,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經雙方質量檢驗證實產品本身確實有較大質量問題,賣方有義務配合買方進行必要的協商解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交貨地點:在某個地點,貨物驗貨通過后,買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直接給賣方付款,賣方負責貨物裝箱工作。
六、交貨日期:本合同和《貨品訂單》所提及的交貨期為20xx年4月5日在交貨地點交貨。
七、驗收標準:買方按確認樣及相關標準和要求驗收所有貨物。相關標準以國際鞋類貿易正常檢驗標準為準。
驗收方式: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買方有權正式對貨物進行檢驗。
八、合同(總貨款)金額:元整(¥),貨品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十、買方交給賣方的附件《訂單》、《包裝明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執行期間,買賣雙方代表簽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關的書面、正式的文件(含經雙方簽字)同樣為本合同的有力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賣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鞋材購銷合同范本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合同總金額
1、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
2、合同總金額: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元)
二、交貨期
月日之前到貨。延期交貨,每超過7個工作日,罰金為合同金額的0.5%,最高罰金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
三、質保期
質保期為一年,乙方承諾追加質保期的以補充合同(或協議)為準。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后10日內,甲方即支付合同金額30%作為預付款;發貨后,乙方向甲方傳真運單,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額的50%;安裝、調試、試運行48小時后,竣工驗收后正常運行后兩周內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額的10%;剩余合同金額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正常運行滿12個月時一次性無息付清。以現匯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進行支付。甲方付清90%貨款后,乙方即給甲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甲方付清合同80%合同金額后,貨物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五、交貨地點及方式: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六、包裝及費用承擔:
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的包裝、運費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收貨標準、提出異議期限:
收貨以外包裝完整為準,收到后一周內,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貨物到交貨地點后,甲乙雙方同時到場確認。因貨物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在使用一年內提出異議。
八、保密條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況和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任何乙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2、雙方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隨而終止,雙方應該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知道雙方同意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壞為止。
3、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笨條款規定,將對方的商業機密信息泄密的,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合同總額的20%損失。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違約處理:
按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如果供貨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按出現質量問題設備價值100%賠償甲方。
十一、雙方履約保證:
1、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本
合同的有關約定,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均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有足夠額的資金支付本工程項目的施工,不會故意拖欠乙方設備(或工程)款。
3、乙方保證具備本合同項的合法證照及技術力量。合同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除法律規定以外),否則違約方必須向另一個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20%作為賠償。
十二、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變更或終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或章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或者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協商達成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它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報修通知后,應于24小時內答復,48小時內安排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提供維修服務,并盡快排除故障,確保系統能正常運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二份。雙方加蓋單位公章及經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簽字即時生效。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鞋材購銷合同范本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生態養殖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更好的推廣和發展土雞養殖事業,乙方自愿與 莊浪縣斌輝生態養殖有限公司 合作,為明確雙方的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 土雞苗品種、數量和價格:甲方提供給乙方 土雞苗共 只;單價為 元/只,共計 元,雞苗購銷合同樣本。
第二、供雛時間和交貨地點約定出苗時間為: 交貨地點為:
第三:本合同金額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需提前預定雞苗,并支付定金(總金額50%) 元(大寫 ),并且在甲方雞苗出殼三日前支付余款 元(大寫 )不得拖延;所有款項以現金或銀行匯兌的方式一次結清。
第四、權責關系
1、甲方須給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雞品種;
2、如雛雞飼養一段時間后,乙方發現超過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種,經有關質量檢驗部門鑒定后,認為屬實,則甲方按乙方養殖成本及超過合共規定數量的部分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應在出殼24小時內給雛雞注射馬立克氏疫苗,保證接種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證一周內成活率95﹪以上(煤氣、溫度、藥物中毒等人為因素除外);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鑒別率為90﹪以上;
6、甲方為乙方提供運輸雞苗所需的包裝;
7、甲方因故不能準時交貨或數量不足,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除退還不足數量的貨款外,不足數額每只雞雛另外賠償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雞日期,定雞戶必須按通知日期取雞,到期不取雞,定金全部歸甲方,乙方需賠償甲方其他損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遲要雛,必須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雞苗購銷合同樣本》。此期間內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定金歸甲方所有,每只雛雞額外再賠付0.5元。
10、乙方若有變動,務必在甲方上種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1、育雛期間,對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損失,甲方不符任何責任
12、雞苗運到后發生的非廠方責任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廠方責任的,甲方需賠償相關損失
13、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4、對通過銀行結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15、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價值的5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五、運輸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之前應做好接雛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育雛室的消毒、溫度濕度控制以及各種相關設備的調試,如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需要委托甲方運輸雞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運輸費用,并按時在接獲地點接收雞苗,乙方因故沒有按時在約定接獲地點接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上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當地勞動仲裁委員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再有補充須以書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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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