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產品購銷合同(通用3篇)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產品購銷及有關問題,雙方一秉誠意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產品:(單位:人民幣元)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柜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 額備 注
項目總合計:
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將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進行供貨,該文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該技術文件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如有補充或更改的,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為準;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出補充、修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包裝方式: 紙皮包裝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后,預付款到賬并且乙方已經提供技術文件 30個工作日內 交發貨;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合同總價款30%貨款(合同開始生效),即人民幣 ,其中20%做為定金;甲方通知乙方產品已經生產好之日起,提貨前兩日內乙方必須支付合同總價款40%的貨款,即人民幣 整 (¥ ),甲方才開始發貨,剩余貨款在安裝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最遲在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個月內,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貨款。甲方收到全款后一周內開具含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方。
2、質保期:年(交貨之日起開始)
3、貨款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開戶行: 賬號:
六、驗收標準:
乙方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圖紙及技術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該產品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需在收到貨之日起叁天內書面告知甲方,甲方經查證確實屬甲方原因導致產品與訂單不符的,甲方則實行包退包換;逾期則視為交付的產品符合驗收標準。乙方自提接貨后因運輸、倉儲保存不當等各種原因引發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貨延期延誤,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乙方自提產品已生產完成但未進行提貨的除外)。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再交付尚未交付的貨物或者取回此前已經交付的貨物,所收取的貨款不予以退還。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甲方不退還已收貨款,乙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責任。
八、乙方自提產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提貨的,延期期間每日加收合同總價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同時每日還需要承擔合同總價款萬分之叁的的代為倉儲、保管費用。
九、違約糾紛處理:雙方平等協商解決,難以達成一致的,由合同簽訂地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裁決。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含但并不限于律師費、鑒定費、勘驗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包括傳真件),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法人代表:全春發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愿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調試合格后交付甲方,產品運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調試,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庫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后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設備產品購銷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及價款
(一)交付方式:送貨上門;
送貨地址:
運費由甲方承擔。
(二)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通電調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后,驗收完畢。
二、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所以設備調試驗收完成后通過轉帳或現金支票一次性付清貨款。
三、商品售后服務
甲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辦公設備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范圍進行質保。
四、甲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五、乙方須知
開封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機器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所帶來的損失。
2.乙方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