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模板物資購銷合同(精選3篇)
木模板物資購銷合同 篇1
簽訂時間 :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合同雙方:
采購單位: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 項目經理部所需木模板供貨簽訂以下采購供應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間,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文件包括內容
1.1 本合同協議條款。
1.2 本合同附件:甲方提出的特殊技術要求、詳細的供貨計劃等。
1.3 合同履行中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的補充合同及合同更改文件(若發生)。
1.4 甲乙雙方委托人(經辦人)的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開工時間:
2.4竣工時間:
第三條乙方工作內容
3.1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要求按時完成材料的供應。
3.2材料供應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供應時間與數量按照甲方發出的通知)。
3.3本合同單價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為固定單價,并且它已包括所有為完成乙方供貨工作及達到甲方要求所必須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供貨明細:
物資名稱 規格 生產廠家商標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 (元) 供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___ ¥,此價格含運費
第四條 質量技術及其它要求
4.1質量基本條件:乙方所供材料質量及服務必須滿足甲方為保證工程質量而對材料質量、供貨服務提出的進一步的要求。
4.2服務質量:乙方對甲方在質量、配合等方面提出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4.3對物資質量、技術要求的其他要求:執行國家技術、性能標準,尺寸滿足現場要求。板面要光華,厚度要均勻,厚度正負偏差在0.5mm以內。
4.4質量標準:多層板:中華人民共和國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
竹膠合板模板:
4.5乙方對所供應 保證可周轉次數為 次,每少周轉1次,甲方有權在結算時扣除物資單價的1/ (此處填寫周轉次數)。
第五條 雙方代表及代表職責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聯系電話
5.2 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為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標準,并履行合同要約、附件、合同洽商變更(若發生)的其它甲方義務。
5.3 乙方代表姓名: 聯系電話 交貨地點
5.4 乙方代表職責:按甲方代表提出的供貨計劃、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員,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物資供應,履行合同要約、附件、合同洽商變更(若發生)的其它乙方義務。保證材料及時足量供應到現場,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貨。
第六條、雙方職責
6.1 物資運輸由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已計入本合同第三條物資單價內,乙方不得以變更運輸方式和路線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6.2乙方應自備裝卸物資所必需的裝卸人員,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關于運輸、車輛、交通、環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規,并承擔物資運輸所造成的一切影響和損失(包括各種違章、肇事、罰款等)。
6.4因甲方要求致使乙方供應物資規格數量不當,造成物資退貨、換貨的往返運費損失由甲方承擔。
6.5因乙方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物資規格、供應數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6 因乙方供應物資的技術標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所產生的損失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7本合同物資不考慮任何原因的數量損耗,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合同物資有合理損耗的具體規定,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供給甲方,由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確定,本合同物資的合理損耗為 %;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考慮乙方提出物資損耗方面合同外的其他要求。
價款確定原則、結算及支付
7.1 基礎施工完成后一個月內支付基礎施工期間所供模板結算總價的40%;
7.2 結構封頂并辦理完結算手續后一個月內付到結算總價的70%,六個月內付清其余款項。;
7.3 貨款支付方式為轉帳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條款,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因違約行為增加的費用支出亦由違約方承擔。
其他 其它約定:
第九條 爭議
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北京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豐臺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貨款結算后即告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1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12.2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 份,具有與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該合同文本為標準合同文本,不得在原合同內容上進行更改,如對合同內容條款有異議,可在下欄中指明合同條款號,并填寫洽商后的更改意見。
1、關于環境保護與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按甲乙雙方按簽訂的《環保及安全管理協議書》執行。
(此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木模板物資購銷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木模板物資購銷合同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提高雙方的經濟效益,明確法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互惠互利原則,特簽訂購銷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生產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地區)的種植生產。甲方負責向_________提供優質種子及種植生產的技術咨詢和收購。
二、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由甲方負責統一向乙方無償提供技術服務,還可以根據乙方需要代購專用農藥、生產設備,并協調生產,提供適宜的技術支持。
三、乙方________(地區)的黑棗樹面積為_______畝,該地區要求無霜期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________公斤的產品。在完成合同約定的收購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甲方指定的農藝師指導培訓。
第二條:商品的收購
一、在收購期間公司的最低收購價格高于當年黑棗價格的10%,以質論價,優質優價。
二、回收標準:
1、內在質量:產品應符合gb18406—20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等內要求;、黑棗無霉變。
2、外觀質量:顆粒飽滿、無雜質、無病斑、無異色、無半粒、無蟲蛀。
三、乙方產出的產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甲方將負責全部收購。
第三條:產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種植期間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生產者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在種植期間由于(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乙方要在災情發生后向甲方口頭或書面通知,雙方對災情進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貨指標。在災情發生后七日內不報者按合同原有數量履行。
三、產品收購時間:產品收購時間由甲方確定,在收購時由甲方專業回收人員進行收購。
四、收購和結算方法:乙方交貨時必須持有購銷合同書,由甲方檢質檢斤后現金兌付。
五、自產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
第四條:違約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不依據本合同收購產品,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及合理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甲方按市場行情出臺收購價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產品的收購量,乙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包括信息費、咨詢費、合同違約金等)每畝正常市場收入3‰,以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履行完畢止。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