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的合同合集(精選3篇)
購銷的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乙方: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產品明細
對上述表格內容補充說明如下:
按照雙方協議的產品規格單位及數量,雙方約定合同總價¥ 4500元),人民幣(大寫): 肆仟伍佰元整 。 此單價為含稅價格,并包括配送至交貨地點的運輸費。
二、交貨時間:款到發貨
三、交貨地址: 郵政編碼:
四、收貨人及其聯系方式:
五、驗收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技術標準進行驗收。乙方保證是原廠家包裝,所有產品主件及附件完整,并保持完好無損。提出異議時間: 3天(在產品交付后 3 日內,乙方未收到書面異議的,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與合同金額相同的貨款于合同簽訂3日內付清全款,甲方貨款入賬后乙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形式為與合同金額相同的增值稅發票。
乙方賬戶信息: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開 戶 行:建設銀行東方廣場支行 賬戶:
七、質保及售后服務 按原廠標準執行. 八、違約責任:1、由違約方按照逾期交貨或逾期支付的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但違約金不得超過逾期交貨或逾期支付的金額的5%。由于此批貨物是乙方專為甲方而準備的,甲方無故拒絕接受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貨),視為 甲方單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其拒絕接受部分(或中途退貨部分)貨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因法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或者廠商原因(廠商出具書面說明)不能供貨致使賣方不能按本合同交貨時,不視為乙方(賣方)違約。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3、協議產品是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實際需求和信息訂貨的,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理由的退換貨,除廠商同意甲方退貨給乙方且許可乙方退貨并承擔相應損失的情況外。
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
十、所有權保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清應付給乙方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貨物,并不返還甲方已付款項,同時不免除乙方向甲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一、其他:
本合同須買賣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后方可生效,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變更合同,雙方應就變更事項達成書面協議并蓋公章或合同章確認,方可確認變更有效。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在乙方交貨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收貨人的,應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收貨人姓名、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固定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書面通知之前有權向原收貨
人交貨。收貨人對乙方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簽字、確認或承諾)無爭議地視為甲方之行為。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傳真件有效。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章):北京易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簽名): 劉國風
地址:
日 期: 20xx 年 8 月 20 日
地址:北京海淀區善緣街1號4層
日 期:20xx 年 8 月 20 日
購銷的合同合集 篇2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生產需要向乙方訂印下列印刷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
一、印刷品名稱、數量及交貨日期: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計劃單價:
金額:
用 料:
交貨期:
二、加工原料:
三、質量和式樣:
質量:
式樣:
四、定貨數量的差額幅度:
五、貨款結算,憑運輸部門的運單向銀行辦理托收。
六、原材料供應:甲方來 料加工者,應由乙方作運貨處理,其貨款在乙方交貨結算時,憑甲方的發票結 算。
七、印件確定后,雙方中途變更應提前__日通知雙方協商同意,否則應負違約責任 ,并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外地用戶,可由乙方代辦運輸,乙方一經運出即為交 貨,一切包裝費、運雜費均由甲方負擔。
九、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 局一份備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開戶行 :
帳號:
電話:
簽訂日期:
購銷的合同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工程橋架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見附表一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合格。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包裝/不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送到工程施工現場。
第五條 驗收方法:現場驗收。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本合同價款 元,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30%的預付款即¥ 元;橋架安裝完成并通過驗收后10日內支付至合同的總價款。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建設方、監理單位和總包單位的現場協調。
2.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生產、生活配套用房、用電、用水等設施協調。
3.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全部圖紙及技術資料完整、準確,因圖紙及技術資料差錯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所供電纜橋架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并滿足圖紙設計要求,經現場驗收合格。
2.乙方保證電纜橋架的施工安裝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
第八條 合同變更
1.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10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若甲方提出要求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貨,交貨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