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購銷合同范本(精選32篇)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 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三、煤炭單價及執行期: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四、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萬貨款,供方每供滿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萬。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五、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七、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 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揮發份≤37%,角質層(Y)≥26mm,粘接系數(G)≥90,水分≤10%,Rmax:0.8%~0.9%,標準差≤0.20%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無
第四條 隨機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和費用負擔:一票結算含運費,貨到需方指定貨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銀行轉賬及銀行承兌匯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
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
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5000Kcal/Kg
2、揮發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24%
7、粒度:精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t,定價為 元/噸(按l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最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內,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lOO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l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臺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準格爾旗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臺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7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第二條 煤炭質量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 。
2.交(提)貨地點: 。
3.交(提)貨方式: 。
第四條 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后,由雙方約定在 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 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 %)溢(虧)噸。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后 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后,按裝運數量先支付 %貨款,在驗收確認后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并辦妥有關手續后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5.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8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原煤,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煤的供應:甲方向乙方供應原煤、數量不限。
二、原煤的質量:灰份:30%以內,水份7%。硫0.5%以內。
三、原煤的價格基價:每噸按 元,隨行就市。
四、供應原煤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購原煤。
2、運費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乙方按實際收到的數量驗收,按化驗結果結算貨款。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方開具增值稅票給乙方。
2、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
七、其他約定: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9
甲方(銷方):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_____》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
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
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_____、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_____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_________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______________ca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______________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則超過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_______%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______________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質量驗收:
5.2.1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G)或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G)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G)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ca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
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______________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1
供方(賣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電子簽約
需方(買方):
9月日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供需雙方購銷煙煤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規格、產地、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二、質量標準:(以收到基標準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500
2、揮發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顆粒度0-50mm≥90%;
7、灰熔點≥1250°c;
三、獎罰條款:
秦皇島東站車板交貨單價以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500卡為基準調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噸,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計算;如超出100大卡獎rmb14.00/噸,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計算;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于5300大卡時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揮發份小于25%拒收;揮發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減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個百分點,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貨方式,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
4.1交貨方式:秦皇島東站車板交貨。
4.2供貨時間:________年9月開始。
4.3供貨數量:每月供應10萬噸以上。
五、煤炭價格與結算方式:
5.1煤炭價格一票結算。
5.2價格:供方貨到秦皇島東站價格一票制每噸為670元,貨到一列,需方結清一列。供方貨到秦皇島東站,需方憑供方貨權轉到需方,重量憑秦皇島東站軌道衡,質量憑第三方檢測單(sgs檢測報告),需方即支付80%的貨款給供方,其余貨款,憑增值稅票一次付清。貨到秦皇島東站落地前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落地后的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六、合同簽訂操作程序:
合同簽訂,供方提供,供方與煤礦經銷合作協議及煤礦證照掃描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證、國地稅稅務登記、銀行開戶行登記),供方與需方簽訂合同后,需方押1000萬元現金給供方(煤礦為需方給供方1000萬元的押金作擔保)作為供方的供貨保證。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貨在十五天內到秦皇島東站。
七、驗收依據:
7.1質量驗收:以秦皇島第三方煤炭車檢報告為準。
7.2數量驗收:以秦皇島東站軌道衡檢測報告為準。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資質證照掃描件。
九、解決爭議:
在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供需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裁決,提起訴訟時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后正式生效。電子簽署合同同樣有效。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萬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時間發運至秦皇島東站則視為違約,供方除退還1000萬元押金給需方外,還應該賠償給需方500萬元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均需得到雙方書面確認。
12.2本合同電子表郵箱及傳真簽約同樣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9月日至________年9月日止。
供方:
需方: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1.1煤炭品種為 煤礦生產的 煤,數量以實際供應并驗收的為準,長期供應,但每月保證供應壹萬叁仟噸以上煤炭,發熱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揮發6—15個之間,水10個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過50mm。
1.2 價格:發熱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0.13元結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20元/噸。(若煤炭掉價,乙方將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條 煤炭質量
注:,煤質誤差按國家標準執行,煤炭質量要求以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要求為準。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
3.1交貨時間:
3.2交貨地點: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廠
3.3運輸方式:火車運輸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貨到夏邑火車站后轉汽車運輸,汽車車輛由乙方負責,但運費每噸30元由甲方承擔。煤從火車站拉出以火車站的過磅為準。甲方應給乙方到電廠的合理消耗(按國家標準),數量以電廠過磅為準。如出現數量短少由乙方按價賠償。煤炭到火車站后,乙方保證三天運完3000噸,如不能運完,在站內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火車到站卸車費、裝車費,站臺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油價變動,運費按市場價調整)。
第四條 煤炭驗收
4.1 煤炭交貨后,由上去裕東發電有限公司于三日內完成驗收。
4.2 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廠的檢驗結果為準。(附數量單據)檢驗結束后,各種稅收由甲方負責交納。
第五條 貨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廠的交貨驗收單據,票據齊全后以銀行國內信用證方式付清單據記載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證支付的條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額的增值稅發票。電廠煤質檢驗合格證明和過磅數量單據,雙方對上述單據驗證可蓋章后三日內(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劃走這批煤的總額,多余的資金等下批甲方到貨后,符合上述條款可劃付。信用憑證到期不能履約有乙方收回信用憑證。
第六條 保證方式
6.1乙方應前期開具 元的銀行信用證明交給甲方,甲方也應在永城市的銀行存入
元的保證金,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簽字才能取款。時間為 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約定的時間 年 月 日(以銀行國內信用憑證使用期限為準)供應數量、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銀行的保證金( )元作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并承擔違約責任。
7.2 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除外。(但必須有省級政府的證明)
第八條
8.1 各種稅收由甲方負擔,甲方每噸付給乙方純傭金肆拾元。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商定可另行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9.1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商丘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3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1.2煤炭品種質量明細表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于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于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為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范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3.1 一票含稅平倉價495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為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為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為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采檢驗為準,并以船采 檢驗報告為準、并以此作為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并以此作為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并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并加蓋公章確認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后,甲乙雙方核算無誤后結清余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為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為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為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 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煤炭運輸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要求(以______________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________
2.揮發份:_____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_____
五、價格及金額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________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據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品種
數量
(噸)
單價(元/噸)
總價(元)
(數量×單價)
含稅
不含稅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煤炭質量
成份
標準
水分
全硫
發熱量
灰融點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結度
空氣
第三條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后,由雙方約定在_____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結果為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_____%)溢(虧)噸。
第五條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后,按裝運數量先支付_______%貨款,在驗收確認后______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并辦妥有關手續后_______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以表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于基準值xx年月0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7
合同號: 簽訂地點:安徽·淮南(國投新集集團)
賣方: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國投新集劉莊礦業有限公司
買方:揚州威亨熱電有限公司
1、20xx年合同量及煤種
合同量為20萬噸,煤種為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為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5000cal/g為基準,每升、降100cal/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4、礦區鐵路專用線費用:6.1元/噸(含稅)。
5、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礦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6、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于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7、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8、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核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 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1、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中行朝陽中路支行 稅務登記證:
地址及郵編: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號 232001
聯系電話: 傳真:
12、買方結算單位名稱:揚州威亨熱電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
稅務登記證號: 地址及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賣方代表: (蓋章) 買方代表: (蓋章)
簽訂時間: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8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 萬貨款,供方每供滿 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 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 萬。
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
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 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經雙方約定:1、由供方完成《需方與供方方簽訂的合同》,在供煤期間所產生的費用以及質量、數量的變化、無論盈虧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19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出賣人:買受人:
第一條收貨人名稱、發到站、煤種品種、基質基價、數量:
第二條交(提)貨方式:
出賣人礦場車板交貨。交貨以前的風險和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貨以后的風險和費用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委托出賣人的鐵路運雜費由買受人承擔。
第三條質量和數量的驗收標準及方法:
1、商品煤的質量、數量以出賣人的'化驗和計量結果或鐵路貨物運單(鐵路貨票)為計價和結算依據。
2、買受人對收到的商品煤進行復驗時,依照《煤炭送貨辦法》、《煤炭送貨辦法實施細則》及國家標準GB/T18666-20__《商品煤質量抽查和驗收方法》進行,對質量、數量有異議,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否則視為合格。出賣人在收到買受人的質、數量異議通知后,?日內應作出回復,否則視為不合格。
3、買受人在商品煤交貨以前可派人參與或監督出賣人的采、制、化和計量工作,出賣人在商品煤交貨以后可派人參與或監督買受人的采、制、化和計量。
第四條商品煤價格的計算及執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條中所列發熱量值和價格為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在此基礎上熱值(Qnet.ar)每增減?MJ/kg(100Kcal/kg),對應基價增(減)?元/噸;
2、本合同以第一條所列發熱量值和價格為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的價格執行期為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由買賣雙方再行商定。
第五條貨款、運雜費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1、貨款、運雜費均以銀行匯票、匯兌、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時,按票面金額再加收利息(或將未到期的承兌貼現利息計入煤價)進行結算;
2、對國家分配計劃量,在每月的鐵路核準計劃量下達后一周內,年定貨量在?萬噸以上(含?萬噸)的買受人,應當全額預付運雜費和?%貨款;年定貨量在?萬噸以下的買受人應當全額預付運雜費和貨款;
3、對市場交易量,買受人在每月提報計劃前應當全額預付運雜費和貨款。
4、出賣人從定貨之日起?日內結清貨款。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買賣雙方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九條其它事項: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況,買賣雙方如需對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調整或變更時,必須在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有關手續,出賣人在組織貨源困難時,征得買受人同意可進行品種、質級間調整,調整后按實發品種、質級價格進行結算,出賣人在申報批準鐵路計劃時遇有國家、部、委或鐵路局政策性停辦時,買受人充分理解,雙方協商另定順延期限,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出賣人:買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號:郵政編碼: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0
供方: 簽定地點:
需方:
一、合同內容:
序號名 稱煤 種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元)
1
2
3
4
合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供應煤炭技術標準如下揮發份25-30%以上。
三、交(提)貨方式:
1、供方負責運到需方指定場地
2、數量以需方過磅為準,損耗由供方承擔,運雜費由供方承擔。
3、質量以需方取樣化驗為準。雙方若有爭議雙方取樣到煤研所化驗為準。
四、付款方式:貨到倉庫驗收合格進行支付貨款。
五、解決合同糾紛辦法: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經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煤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1/3焦煤,20xx年11月16日前供應數量15000噸,車板含稅價格920元/噸(含增值稅)。
二、質量標準:Ad≤9.5%,Vdaf為28%-35%,Std≤0.6%,全水份不超過8%,G≥76,Ymm≥14,Xmm≥60(質量指標需變動時,及時通知供方)。
三、驗收標準及途中損耗:
以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計量、化驗數據為準,如有質量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仲裁檢驗。采樣、制樣、化驗執行國家標準。運輸途中收現數量缺失,由需方負責,正常損耗由供方負責。
四、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需方預付供方貨款500萬元。
(二)根據靜樂縣煤化有限公司化驗批次,分段加權計算定價,一票結算。
五、質量考核情況:
(一)計價水份為8%,超出部分扣重。
(二)灰份在9.5—9.8之間每0.1%扣款1元/噸,在9.8—10之間超0.1%扣款3元/噸。
(三)硫分在0.6—0.65之間每超出0.01%扣款3元/噸,在0.65—0.7之間每超0.01扣款5元/噸。
(四)揮發份每超1%扣款1元/噸。
(五)G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六)Y值低于規定12以下,指標每降低1個指數,扣款3元/噸。
(七)超出所限等級,均按所超部分最高扣款。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化驗數據單為依據。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質量、數量達不到上述要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認為供方違約,供方無條件退還預付款,并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需方損失。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或上訴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八、碰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性原因而無法發行合同,合同自然解除,雙方無條件結清。
九、未盡事宜,雙方再議。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2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驊港,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神華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船舶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神華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net.ar≥5000KCal/Kg
2、揮發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St.ad≤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4
甲方(賣方):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____。到站:____,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
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
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___數量:___原煤產地:___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___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___
2、揮發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
6、灰份:______
7、粒度:粒度小于______占______%以下,大于______占______%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______的基礎上,定價為______元/噸(按1票結算)。高于______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______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______%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______之間,扣減___元/噸,在______,扣減______元/噸,低于______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內,每增加______kcal/kg,價格上調______元/噸,在______kcal/kg———______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______kcal/kg,價格上調___元/噸,大于___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高于______%,價格下調______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______%,價格下調______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6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為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后聯系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
發站:____。到站:____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
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
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8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 煤。
二、煤炭數量: 10000 噸。
三、計量方式:以 乙 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五、煤炭價格:
5.1 一般納稅人含稅價 195 元/噸,合計 1950000 元人民幣。
5.2 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5.3 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6.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6.2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
7.1 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7.2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八、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9.2 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其它:
10.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10.3 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10.4 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10.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29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干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30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煤。
二、煤炭數量:
9000噸。
三、計量方式:
以乙方過衡數為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后為結算數量。
四、煤炭價格:
一般納稅人含稅價194元/噸,合計元人民幣。
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熱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核實噸位后,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結算或付款日期為每月二十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六、驗收方式:
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周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為準。復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為準,否則以副樣為準,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的高溫煤、著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并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七、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后,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九、其它:
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31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以需方與寧夏寧武發電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為準。
三、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四、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后,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 萬貨款,供方每供滿 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 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 萬。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后,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后,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并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后,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 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五、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七、其它約定事項:
煤炭購銷合同范本 篇3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購進8000噸。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運送至甲方經營處,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煤炭產地及價格
煤炭產地:內蒙古
價格:550元/噸。
四、煤炭檢驗
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內付清貨款。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