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的購銷合同(通用3篇)
建筑材料的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采購項目的施工涂飾材料,為確保雙方的利益和職責,確保工程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特簽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實行。
一、材料總類、質量、價格及金額(見表)品牌為:
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備注
二、送貨時間及地點
合同至簽訂之日起7日內,乙方將貨送到甲方指定的區域,甲方在乙方貨到之日,須當場簽收,由甲方自行保管,與乙方無關。
三、顏色與包裝
顏色為甲方與建設方所定,其色號為,如有變更其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先付給乙方元作為定金,乙方將貨生產好時,通知甲方將余款元付清后,乙方將貨送到甲方指定區域。
五、責任
乙方保證貨物能通過相關部門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并提供相關資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失,則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處理,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時間:
建筑材料的購銷合同 篇2
定作方: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 價款或酬金 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
名或項目 單價總金額合計
二、定作方帶料
·服裝加工合同 ·鋼筋加工合同 ·加工貿易合同 ·進料加工合同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質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單 價總金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四、承攬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八、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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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定作方 承攬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的購銷合同 篇3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合同,須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租賃材料物資時,須持單位介紹信及擔保單位證明到甲方辦理物資租賃合同。
2、乙方在甲方處租賃物資,需先向甲方交納押金,租賃物資退還手續完畢,租金結清,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資價格表:
4、租金結算依據和標準:
結算依據和標準,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甲方“租賃物資收發憑證、碼單”并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為準,并同時作為租金結算的有效憑據,以物資發出時日起,按每月日為租金結算日,每月結算一次,最遲不超過十天。
5、租賃時間:自年月日至日止,如期滿,租賃物資還未還清,以乙方實際使用時間為準。
6、乙方歸還租賃物資,必須按乙方所租物資的“收發憑證原始碼單”的規格型號,保持平整、干凈、無損缺,修復完好后歸還甲方庫房驗收,如物資無法修復則乙方按市場價賠償甲方。
7、發貨和退貨地點:甲方倉庫、提貨和退貨的運費、裝卸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7.1發貨和退貨時需由甲乙雙方指定代表人驗收對接,保證物資完好。
7.2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合格證、登記備案手續、檢測報告等其他相關資料。
8、設備維護與修理
8.1設備的維護于修理由甲方負責,每臺設備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出時間由乙方從當月租賃款中扣除,扣款額按月租除以當月日歷天數計算(備注:6小時未修復,扣除半天租金;12小時未修復扣除當天租金,設備修復期間,乙方應積極調整工作計劃,因調整計劃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違約責任:
9.1如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收取同時承擔材料總價值的 %違約金。
(1)、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及滯納金;
(2)、擅自轉賣或不按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資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物資轉租、轉借他人的(如甲方同意轉租第三者,必須有書面協議和負責人簽字即生效)。
9.2如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材料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0、租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0.1、租賃期限屆滿,乙方繼續使用租賃物的,應于期滿前3日到甲方單位辦理延期手續補簽協議,并按約定繼續交納押金、租金。未按約定交納押金的、租金的、遇有甲方上調租金調價標準的,執行甲方上調后對外公布實施的價格,不再另行通知。
10.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變賣、抵押租用材料或變更合同約定使用地址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10.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租賃物返還及各項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1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妥,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據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負責人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13、其它約定事宜:
1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單位蓋章和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15、乙方指定經辦人:(領料人)(如有變動乙方應向甲方書面通知,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甲方(章): 乙方(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