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起訴狀(通用3篇)
撤銷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起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漢族,現年_______歲,住_______區_______街道_______村。
被告: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街道辦事處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原被告雙方簽訂的《_______區_______路改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_______年,_______區政府進行長城路改造工程。建設單位為_______區城鄉建設交通局,該局全權委托被告進行_______路沿線的房屋拆遷事宜。被告在公布的相關拆遷通知中聲稱,為進行_______路改造工程,原告的宅基地已經被征收為國有土地,原告應配合國家的建設工程。因被告屬于政府機關,原告對被告的相關通知深信不疑,以為原告的宅基地已經被征收為國有土地,應積極支持國家公益設施建設。因此,盡管面對極低的補償條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與被告還是簽訂了《_______區_______路改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現經過咨詢律師才發現,該協議書系被告采取欺詐手段,使原告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依法應予以撤銷,理由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第四十五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被告要使用原告宅基地進行道路改造工程,必須經過省級人民政府將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才能進行建設,否則,未經征收程序,屬于違法建設,違法拆遷。但是,本案中,原告從委托的律師在其他相關案件的材料中的內容發現,原告的宅基地根本沒有經過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被告在未經法定批準程序的情況下,欺騙原告,使原告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_______區_______路改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撤銷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起訴狀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受托方:___________房地產拆遷服務有限公司
甲方根據杭州市規劃用地要求,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對程一帶進行舊城改造住宅建設。根據及相關配套法規政策之規定,經招標確定后,甲方將__________園二期工程地塊的前期拆遷安置有關事項委托乙方具體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實施拆遷安置的范圍、面積、戶數和期限甲方將__________園二期工程地塊的住宅房屋全部拆遷安置工作委托乙方具體實施。根據甲方四月十一日招標通知書所提供的資料,經雙方核實:具體拆遷地址、范圍為:___________號、_________號、____________號及市糧油貿易公司宿舍等所有建筑物,房產性質系住宅用房,共計__________戶,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1.直管公房_________戶,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2.私有房產_________戶,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3.暫保房產3戶,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4.單位自管房產________戶,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并協助甲方完成該地塊應拆遷的其他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及期限:1.根據《條例》乙方負責組織實施該地塊內的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因被拆遷人對安置補償方式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回遷安置,故乙方力爭確保被拆遷戶_________%以上接受貨幣安置或異地安置。2.乙方自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該地塊內房屋的拆遷工作,并將建筑垃圾和廢棄物運出場外,并平整土地,如有填埋溝浜需事先通知甲方,驗收人員到現場察看并認可。3.乙方負責:該地塊拆遷安置的調查摸底;設立現場動遷辦公室,組織宣傳動員拆遷安置政策,向被拆遷人發放相關拆遷資料;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房屋測繪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際測繪;申請招標房屋評估機構;擬定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發放安置補償費及臨時安置補助費;舊房拆除、清運廢土、地塊圍護。
二、為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甲方應提供如下文件: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國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4.出具本市行政區域內銀行存款資金證明;5.拆遷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地形圖位置藍圖。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復印件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
三、承包形式、承包金額1.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_________園二期工程前期拆遷安置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對被拆遷安置補償、臨時安置補助費等履行本協議的相關費用以全承包形式委托乙方具體實施。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總費用為人民幣貳仟叁佰貳拾萬元整。此總費用乙方包干使用,甲方不負責盈虧。2.雙方確認本條第1款約定的統包總費用不含公用部位分攤面積的補償,并以拆除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為計算依據。甲方同意待乙方動遷工程啟動后,邀請測繪機構進行實地測繪,以雙方認定測繪成果表的分攤面積為準,并按實際分攤的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追加安置補償費;超過拆除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上部分,也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追加拆遷安置補償費。上述兩項追加費用均列入總承包款內,同時,按協議第六條付款方式支付,由乙方補償被拆遷人。
四、甲方對乙方實施本協議的拆遷安置工作的進度和質量有權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拆遷期內對房屋拆除應文明規范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格管理,如出現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五、乙方在完成拆遷安置工作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通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在辦理移交手續時,乙方須將有關的資料和有關批文或證明文件一并交給甲方。
六、付款方式自協議簽定生效并拆遷許可證申辦手續受理后,甲方支付總承包款的___________%給乙方作為定金;領取拆遷許可證后,甲方支付總款的_________%給乙方;搬遷騰空舊房達到總戶數的________%時,支付總款的______%;搬遷騰空舊房達到總戶數的_______%時,支付總款的_______%;搬遷騰空舊房達到總戶數的______%時,支付總款的_____%;搬遷騰空舊房達到總戶數的____%時,支付總款的_________%;余下占總拆遷戶數________%的戶數時,每簽訂完成一戶甲方支付給乙方總款的____________%。動遷任務全部按時完成并通過驗收移交地塊后三天內,甲方結清總承包款的余款,同時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并結算獎勵費。
七、雙方責任及獎罰措施1.乙方為確保完成動遷任務,同意支付人民幣伍拾萬元整作為保證金,若提前完成動遷任務,甲方將給予獎勵,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_________元。若乙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完成拆遷安置工作,或因延期交地,應承擔延期每日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責任。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仍須按本協議第一條的規定繼續完成拆遷安置工作。2.接受貨幣補償或異地安置的被拆遷居民或單位超過總數的_______%以上部分,每超過一戶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___元。3.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規定履行,乙方可免除違約負責,但需將遭受不可抗力的詳情書面報告甲方并提供經公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八、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九、本協議未盡事項,另行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各執二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
撤銷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起訴狀 篇3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甲方(安置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安置方):
身份證號:
經省、市人民政府批準,因工程建設需要,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各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搬遷補償(含土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拆遷房屋概況
根據乙方提供的產權書證材料,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補償方案》所確定的標準,經甲、乙雙方核對,對乙方房屋、附屬物情況確認如下:
1.1 房屋坐落: 。
1.2 房屋產權: 。
1.3 房屋用途: 。
1.4 房屋的總樓層數 層(房屋所在的樓層數為第 層)
1.5 房屋的附屬物情況:(詳見附件一)。
1.6 搬遷房屋 設置抵押權。已搬遷房屋已被抵押給 。現房屋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按以下方式處理該房屋抵押權:
1.7 其他: 。
第二條 補償安置方案
乙方自愿選擇以下第 種補償安置方案。
2.1 貨幣補償。
2.2 產權調換。
2.3 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相結合。
乙方可選擇產權調換,也可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兩種方式相結合。乙方選擇的補償方式一經確定即不得隨意變更。乙方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由甲方提供安置房;雙萬就擬調換房屋的戶型、套數、面積等相關事宜簽訂《產權調換意向書》。
第三條 補償安置方式
協議雙方協商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己搬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
第一種:經當事人充分協商,雙萬自愿按《補償方案》及其附表所列的標準,確定已搬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具體如下:
3.1 住宅。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拆遷區域內住宅情況及補償認定表》
3.1.1 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3.1.2 違法、違章部分,其中:
(1)手續不完整部分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2)無手續部分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3.1.3 經有權機關批準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積 畝(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以上3.1.1、3.1.2 、3.1.3項合計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
3.2 店面。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拆遷區域內店面情況及補償認定表》
(1)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2)違章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以上(1)、(2)兩項合計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
3.3 工業用房。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拆遷區域內工業用房情況及補償認定表》:
(1)經批準合法使用的土地面積 ( 平方米),扣除未繳納土地規費人民幣 元后,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2)未經批準的土地面積 畝(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3)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4)使用未經批準土地違法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5)土地已批但未經規劃建設部門批準違章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
(6)超層高部分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以上(1)—(6)項合計工業用房的搬遷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
3.4 第二種:協議雙方以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房屋市場價格和安置房市場價格同時進行評估所出具的 號《房地產估價報告》為依據,協商確定房屋的補償金額,房屋的補償金額(含房屋的裝潢補償、土地使用權補償)具體如下:
(1)住宅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
(2)店面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
(3)工業用房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 其他項目補償
4.1 房屋附屬物項目實行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房屋附屬物登記表》,乙方房屋附屬物的補償金額小計人民幣 元(詳見附件一)。
4.2 以上補償金額已含裝潢補償金額。
4.3 住宅、店面的補償金額已含土地使用補償金。
第五條 土地補償標準
5.1 未經批準建設用地 畝 (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類),按人民幣 萬元/畝給予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小計人民幣 元。
5.2 征收非建設用地 畝(不分征收土地的地類),按人民幣 萬元/畝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小計人民幣 元。
5.3 果樹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其中:
樹種 , 株,補償單價人民幣 元/株,小計人民幣 元
樹種 , 株,補償單價人民幣 元/株,小計人民幣 元
樹種 , 株,補償單價人民幣 元/株,小計人民幣 元
樹種 , 株,補償單價人民幣 元/株,小計人民幣 元
樹種 , 株,補償單價人民幣 元/株,小計人民幣 元
以上1、2、3三項合計征收土地的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
第六條 停產、停業補償費(非住宅)
6.1 店面的停產、停業補償費:根據認定的店面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計算,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6個月的補償費,小計人民幣 元。
6.2 工業用房的停產、停業補償費:根據認定的工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計算,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6個月的補償費,小計人民幣 元。
6.3 搬遷非住宅房屋為出租房的,按搬遷時房產租賃納稅憑證的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3個月租金補償,小計人民幣 元,租賃關系由乙方自行協商解決。
上述乙方非住宅房屋的停產、停業經濟補償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
第七條 房屋搬遷補助費
7.1 乙方選擇貨幣補償的部分
甲方根據《補償方案》的標準,按經認定的補償安置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搬遷補助費,具體面積及補償金額如下:
(1)住宅面積 平方米,按 4 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2)店面面積 平方米,按 6 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3)工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按 5 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4)大型機械設備 臺,按人民幣 元/臺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7.2 乙方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
甲方根據《補償方案》的標準,按經認定的補償安置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搬遷補助費,具體面積及補償金額如下:
(1)住宅面積 平方米,按 4 元/平方米.次乘以兩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2)店面面積 平方米,按 6 元/平方米.次乘以兩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3)工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按 5 元/平方米.次乘以一次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4)大型機械設備 臺,按人民幣 元/臺計算,小計人民幣 元。
以上1、2兩項搬遷補助費金額共計人民幣 元。
第八條 獎勵及優惠
根據乙方對甲方房屋搬遷工作的配合情況,依據《補償方案》優惠、獎勵辦法的規定,按經認定的補償安置面積,甲方給予乙方如下優惠獎勵措施:
8.1 乙方同意按《補償方案》附表所列價格補償、按期搬遷騰空并簽訂協議的,對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
(1)甲乙雙方確認的私人住宅的補差價減免率為 %,減免基數按《補償方案》相關規定計算,應補差價待選房后,在簽訂搬遷安置協議書時另行計算。
(2)甲乙雙方確認的店面補差價減免率為 %,減免基數按 《補償方案》相關規定計算,應補差價待選房后,在簽訂搬遷安置協議書時另行計算。
(3)工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獎勵,小計人民幣 元。
8.2 乙方同意按《補償方案》附表所列價格補償、按期搬遷騰空并簽訂協議的,對選擇貨幣補償的部分:
(1)私人住宅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獎勵,小計人民幣 元。
(2)店面按補償金額人民幣 元的 %獎勵,小計人民幣 元。
(3)工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獎勵,小計人民幣 元。
以上1、2兩項合計獎勵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
第九條 補償總額及結算方式
9.1 乙方選擇產權調換部分的拆遷補償費用總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9.2 乙方選擇貨幣補償部分的拆遷補償費用總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9.3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進行結算:
(1)乙方全部選擇產權調換,在本協議書簽訂后,此拆遷補償費用暫不發放給乙方,待乙方選房安置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書時,結算差價,多還少補。
(2)乙方全部選擇貨幣補償,在本協議書簽汀后,乙方提供相關材料配合辦理發放手續,一周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楚。
(3)乙方選擇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相結合萬式,按雙方確定的乙方選擇貨幣補償部分的補償金額,扣除乙方選擇產權調換部分所應補差價款后的剩余部分進行結算,多還少補。屬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部分,在本協議書簽訂,乙方提供相關材料配合辦理發放手續后的一周內一次性付清;屬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部分,待乙方選房安置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書時一次性付清。
第十條 臨安費
已搬遷的住宅乙方選擇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相關約定經充分協商,雙方自愿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并承擔相關責任。
10.1 自行過渡
(1)發放標準:經認定的住宅補償安置面積 平方米,按人民幣 元/平方米/月計價,小計人民幣 元/月。
(2)發放時間:自房屋搬遷騰空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即 )開始計算,按季度發放,至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入戶安置時為止。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選房通知15日內,按甲方要求辦理入戶安置手續的,按標準再發給乙方三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未按要求辦理入戶安置手續的,從甲方發出選房通知第二個月起,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時安置補助費。
(3)違約責任。因甲方的責任,造成過渡期限超出24個月的,從逾期之月起,甲方應每月雙倍問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因乙方的責任,未按要求辦理入戶安置手續的,從發出選房通知第二個月起,甲方不再付給乙方安置補助費。
10.2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過渡周轉用房的。
(1)乙方應與甲方就周轉用房的管理使用另行簽訂協議,乙方使用的周轉房的租金,應在臨時安置補助費中扣除。
(2)違約責任。因甲方的責任,造成過渡期限超出24個月的,從逾期之月起,乙方使用周轉房不需支付租金,甲方應按標準向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因乙方的責任,未按要求辦理入戶安置手續的,從逾期之月起,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支付周轉用房的市場租金。
第十一條 騰空時間
11.1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將房屋騰空、經甲方驗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拆除。
11.2 若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未主動騰空房屋的,甲方有權直接拆除,且應扣減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優惠獎勵費用。
第十二條 房屋搬遷騰空的約定
12.1 乙方將房屋搬遷騰空、經甲方驗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拆除。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所享受的獎勵、福利事項;甲方如有損失的,可直接從拆遷補償費用中扣除。
12.2 已搬遷房屋的網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電信、廣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繳納清楚,與甲方無關。
12.3 乙方就已搬遷房屋向甲方提供的相關產權書證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由甲方另行出具”收件收據”。
12.4 乙方就已搬遷房屋相關證明資料真實性的承諾保證,乙方在此承諾保證:就已搬遷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產權書證材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均屬客觀、真實,否則,乙方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已搬遷房屋因轉讓、繼承、分割(析產)、抵押等原因產生糾紛的,乙方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因甲方的原因末按期全額向乙方支付貨幣補償款的,甲方應當承擔逾期支付的民事責任,按應支付總金額每日萬分之 一 支付違約金。
13.2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繳納安置用房差價的,甲方有權暫緩向乙方交付安置用房,并停止向自行安排住處過渡的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13.3 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簽署生效后不誠實信用履行的,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承擔不少于本協議約定的房屋拆遷補償總額 20 %的違約金,造成其他損失的有權繼續追償。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14.1 本協議書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及乙方同住成年家屬共同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中所有選擇條款,協議當事人均應作出明確選擇。
14.2 協議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書發生爭議的,應首先由拆遷指揮部調解,如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14.3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補償方案》相關規定執行。《補償方案》未作出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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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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