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代銷協議(通用3篇)
車輛代銷協議 篇1
_____代銷協議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業務發展需要,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簽定以下_____代銷協議,協議具體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輛商品車作為代銷_____,甲方保證所提供的_____為手續完整、質量合格的_____。
二、乙方必須在提車前向甲方支付%的車款作為保證金。
三、乙方在提車日內需向甲方支付_____的全部款項,逾期故意拖欠車款的甲方有權立即收回乙方的代理權。
四、甲方要保證為乙方提供充足的貨源,乙方則要向甲方保證每月不少于臺的銷售量,如果乙方連續個月都達不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量,甲方有權將代理權轉為其他公司所有。
五、乙方有義務為甲方維護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產品的品牌形象,如有發現乙方有損壞甲方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雙方的合作。
七、代理期間,乙方應確保代銷_____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車時應全面檢查_____的質量,甲方交車完畢后,如_____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負。如_____出現有乙方引發的質量問題,則甲方可以自行按維修費用的_________%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證金的要乙方補足。若_____發生被盜或報廢則由乙方按此車的原價支付全款。
八、乙方將全部車款付清后,由甲方向乙方的指定客戶開具機動車銷售發票。
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附加條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蓋章):
業務代表(簽字):業務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車輛代銷協議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雙方本著公平、誠實、信用以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代儲代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儲代銷物資的范圍及代儲地點
1、物資名稱名稱規格單位/噸單價/______元
2、代儲地點工程公司沁源工地代儲分庫
二、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本年度結束)。
三、代儲代銷物資的配送及運費
1、甲方在接到乙方供貨通知后,應根據乙方要求的期限,及時將所供物資送達乙方指定的代儲倉庫。
2、代儲代銷物資的運輸及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如遇市場價格下調,到時雙方另行商定。
四、代儲代銷物資到貨檢驗
1、物資到貨后,由使用單位代為做到貨質檢。
使用單位應依據質量驗收標準進行質檢驗收,并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
2、經檢驗合格的物資由雙方簽字認可,乙方留存兩聯作為記賬依據和預入庫依據,甲方留存一聯作為對賬依據(送貨清單不作為結算依據,隔月作廢)。
嚴禁超品種、超數量配送。
代儲倉庫或代儲分庫不得超品種、超數量接收。
3、對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實物不符、質量不合格的物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
4、對檢驗提出異議的期限為使用一周后。
由甲、乙雙方根據協議要求共同進行檢驗。
五、產品質量保證
1、代儲代銷物資的質量標準為
2、甲方所供的代儲代銷物資,必須嚴格執行協議的約定。
六、結算價格及方式
1、代儲代銷物資的結算價格通過招標、評審與聯審的方式予以確定,詳見本協議附件(即代儲代銷物資明細附表)。
2、代儲代銷物資一律按實際出庫量辦理結算。
乙方根據上月物資出庫數量,于每月20號前通知供應商對出庫物資進行對賬,經雙方確認出庫數量后,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入賬后分期付款。
支付款項正新公司支付的相關工程的工程款。
3、依據本協議存放在乙方代儲倉庫的物資權屬仍歸甲方所有。
七、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規定的品種范圍(詳見附件明細)進行供貨。
凡是協議規定范圍內的任何物資,甲方都不得拒絕供貨,如有特殊情況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承擔以下義務
(1)提供企業與產品相關資質證明;
(2)將代儲代銷物資送達指定地點;
(3)對所供物資質量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服務。
3、物資保質期限屆滿或存在質量問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換貨和退貨,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代儲代銷物資在使用后至結算前甲方享有債權。
在代儲代銷物資保管期間,甲方有權查看代儲代銷物資情況。
如有意外情況發生,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由于乙方過錯導致代儲貨物損毀、丟失的,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該物資的代儲倉庫或代儲分庫所屬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僅限于本協議簽訂時確定的代儲物資價格。
5、對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庫房的代儲代銷物資,乙方享有物資儲備核定權,銷售權,退貨權,保管權與代發放權。
自貨到之日起一年內,無論任何原因乙方不再需要之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將貨物運離乙方庫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所供物資有質保期限的,甲方應根據產品質保期限及時更換,若出現物資過期和失效由甲方承擔責任。
6、代儲期限屆滿后,對于未出庫的物資,甲、乙雙方需重新修訂《物資代儲代銷協議》。
否則,甲方須在30天內運回未使用的物資,超過30天后,乙方每月按本協議簽訂時確定的代儲物資價格的1.5______%收取保管費,直到甲方全部運回為止。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續簽
1、本協議(包括附件)一經生效,不得單方面擅自進行變更。
如確定需要對協議的內容(包括附件)進行修改時,經雙方協商后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確認。
2、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延期供貨,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到貨的;
(2)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系“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產品的;
(3)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售后服務或售后服務質量很差的;
(4)甲方給乙方提供非法產品或票據(如增值稅發票、產品合格資質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約定甲方解除協議;
(5)出現兩次以上質量責任,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代銷代銷協議;
(6)雙方因客觀原因擬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解除。
九、爭議的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附帶檢驗合格證件隨貨同行。
2、在代儲期限內,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協議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或委托給第三方。
5、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副本伍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車輛代銷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銷售商品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雙方商定的合作方式為代銷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區域以代銷形式銷售乙方產品,并按照實際銷售數量結算。甲方所屬服務區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銷產品乙方提供的產品為天池神泉。(結算價為每瓶____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貨品時應當開箱驗貨,核對數量,如發現有貨品缺少、損壞或質量問題,雙方核對確認后,要求乙方補貨或調
貨。合作期間,商品如出現滯銷狀況,甲方及時反映隨時調貨,但須保證貨品質量完好無損,不能影響二次銷售。
2、合作期間,甲方有義務對所代銷商品進行月底盤點,如發現貨品缺少或人為損壞,雙方確認情況屬實,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經營資質:簽訂本合作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簽約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乙方公章作為確認保障。如有單位名稱、營業地址、法人代表、開戶行、稅務證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2、產品質量要求: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標準要求;外包裝無破損、品相良好;同時,根據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證明等資料。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應積極做出反應,并盡快拿出解決方案,視具體情況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妥善解決。如有媒體報道或上級相關部門通報批評的,給甲方造成聲譽嚴重受損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對代銷商品應保證全部調換或退換,并按時按量配送到位。
4、當產品價格出現波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供貨價格上調應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
5.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宣傳冊、宣傳海報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產品應當使用正規條碼,以便以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產品應當在供貨單中明確注明。
五、結算方式
1、甲方授權其所屬服務區與乙方進行產品結算。
2、雙方每1個月按照實際銷售數量結算一次。乙方按甲方所屬服務區要求提供普通發票和增值稅發票,甲方所屬服務區核對無誤后在7個工作日內將應付貨款劃撥到乙方賬戶。
3、雙方的結算價格為含稅配送到位價。
4、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電匯或轉賬。
六、違約和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作協議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約定(沒有約定為法定)的賠償責任。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預、公司政策改變等)致使本合作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協議的,雙方免責。
3、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
4、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時,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鄭州二七區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作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