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版(精選3篇)
購房合同版 篇1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購房合同版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甲方欲將位于泉州大橋南片區海絲景城小區的A3-00-000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泉州大橋南片區海絲景城小區A3-00-000室,安置房屋面積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筑面積為14.4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F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80.98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281000元整(大寫:貳拾捌萬壹仟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后乙方應將購房款貳拾伍萬壹千元整(¥251000元)交付給甲方,該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余款叁萬元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三日內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建行,戶名:000,賬戶:。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后,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后,甲方應告知乙方,并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筑差價的享有和承擔
1、根據甲方和晉江市土地儲備中心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10元,由乙方享有,并從首付款中預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補助費(9720元),超過一年的安置補助費由甲方再補給乙方,不足一年乙方應返還差價給甲方。
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筑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后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叁拾萬元整。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泉州市福華商廈所轄地方法院----豐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購房合同版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香格里拉人民醫院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香格里拉人民醫院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了該團購房的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認購權。該團購房具體狀況如下:
1 、轉讓的團購房認購權座落于香格里拉縣新城區,具體房型、建筑面積尚在設計中。
2 、該團購房均價尚未確定,建成后因樓層及其他因素,實際價格可能會有一定波動,乙方對此可能發生的變化已明知并予以接受。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認購資格轉讓費10000元(大寫:壹萬元)、甲方已交的預交款40000元(大寫:肆萬元)共計50000元(大寫:伍萬元)。
第三條:今后該房屋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今后交首付款和正式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以開發商通知時間為準,具體選房、抽房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相關事項并負責辦理更名手續。屆時該套房房屋的實際價格,以甲方單位及開發商針對本單位職工對本單位職工公布的價格為準。屆時若必須以甲方名義付款,則
乙方出資甲方名義支付,甲方必須協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所購房屋自行承擔風險,甲方不負責任何風險和有關經濟、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購房權屬本人真實、合法取得的權利;保證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及源于該房的任何權益;屆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選房、交款、更名、過戶等必需的購房手續。
第五條:此合同所涉及合同標的僅是購房權利資格,如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的,甲方不需退還乙方全部轉讓費,由乙方自行向開發商追討。
第六條:雙方配偶對此合同已明知并全部同意合同內容。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
第七條:本協議為一次性轉讓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簽章 ) : 乙方 ( 簽章 ) :
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