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納購房誠意金合同(精選3篇)
交納購房誠意金合同 篇1
甲方:煙臺___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現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自愿交納風臨左岸誠意金,乙方理解并認可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 乙方自愿交納人民幣:元整(大寫: 整)作為誠意金,
乙方交納誠意金后可享受團購價格。
三、 在甲方風臨左岸房源推售時,乙方如購買甲方風臨左岸住宅,誠意金可以直接沖抵購房款。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可參加開盤選房活動,房源推售當天,乙方未按甲方對外公布的開盤時間到場,錯過選房時間,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
乙方交納的誠意金在選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時則在房源推售當天起計,30天后甲方全額退還本金 (無息),同時收回本協議及收據。
四、 本協議與誠意金收據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僅限購買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復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協議的編號僅為標記功能,不代表選房順序。
六、 本協議需持有效身份證明辦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協議中的乙方信息請準確填寫,由于乙方填寫信息不準確而造成不能及時得到通知或其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煙臺恒祥置業有限公司擁有本項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十、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置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地址:風臨左岸銷售中心
聯系電話: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業顧問:銷售經理確認: 審核簽字: 財務確認:
交納購房誠意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現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自愿交納 誠意金,乙方理解并認可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 乙方自愿交納人民幣:元整(大寫: 整)作為誠意金,
乙方交納誠意金后可享受團購價格。
三、 在甲方 房源推售時,乙方如購買甲方 住宅,誠意金可以直接沖抵購房款。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可參加開盤選房活動,房源推售當天,乙方未按甲方對外公布的開盤時間到場,錯過選房時間,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
乙方交納的誠意金在選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時則在房源推售當天起計,30天后甲方全額退還本金 (無息),同時收回本協議及收據。
四、 本協議與誠意金收據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僅限購買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復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協議的編號僅為標記功能,不代表選房順序。
六、 本協議需持有效身份證明辦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協議中的乙方信息請準確填寫,由于乙方填寫信息不準確而造成不能及時得到通知或其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甲方擁有本項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十、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 方:
日 期:年 月 日
交納購房誠意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現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自愿交納誠意金,乙方理解并認可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 乙方自愿交納人民幣:元整(大寫: 整)作為誠意金,
乙方交納誠意金后可享受團購價格。
三、 在甲方風臨左岸房源推售時,乙方如購買甲方風臨左岸住宅,誠意金可以直接沖抵購房款。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可參加開盤選房活動,房源推售當天,乙方未按甲方對外公布的開盤時間到場,錯過選房時間,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
乙方交納的誠意金在選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時則在房源推售當天起計,30天后甲方全額退還本金 (無息),同時收回本協議及收據。
四、 本協議與誠意金收據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僅限購買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復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協議的編號僅為標記功能,不代表選房順序。
六、 本協議需持有效身份證明辦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協議中的乙方信息請準確填寫,由于乙方填寫信息不準確而造成不能及時得到通知或其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煙臺恒祥置業有限公司擁有本項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十、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置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地址:銷售中心
聯系電話: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業顧問:銷售經理確認: 審核簽字: 財務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