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
“打非治違”攻堅行動將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其中,突出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道路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冶金、油氣管道、特種設備、職業健康等重點行業、領域。以下是關于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僅供參考!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一】
201X年我鄉將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依據市“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及會議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我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行業領域
在全鄉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含使用單位)、煙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員密集場所、冶金、機械、特種設備、電力等重點行業領域。
(二)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嚴厲打擊以下10類非法違法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死灰復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沒有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將項目交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租賃、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用鋼管扣件和起重機械設備的;
5.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6.礦山企業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組織生產,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不技改生產的;
7.非客運車船非法載客、非危貨車船非法載運危險品,未經批準的渡口碼頭非法經營的;
8.非法違法用工的;
9.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0.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其他非法違法行為。
深入排查治理以下20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的;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不落實,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若干規定執行不到位的;
4.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5.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
7.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8.未按規定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未編制、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9.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煤礦違規使用非安標設備的;
10.未按規定對使用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與校驗、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
11.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規落實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頂、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電擊、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范措施的;
13.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4.礦山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未按規定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組織生產;
15.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和轉包分包、各股東獨立組織生產的;
16.水上交通不落實“六不發航”制度的;
17.道路交通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車站不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8.未認真執行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票證制度的;未按規定制訂并嚴格落實檢維修方案的;
19.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筑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
20.職業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職業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實,防護設施缺乏或帶病運行的。
三、工作步驟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貫穿全年,分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和排查摸底階段(201X年3月)
3月份召開全鄉村支兩委及全體鄉干部職工會議,深入宣傳發動,把“打非治違”要求傳達落實到基層一線。鄉安全生產委員會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通過“四不兩直”暗訪暗查,摸清非法違法的底子。特別要督促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系統,立查立改違規違章行為。
(二)第一輪集中整治階段(201X年4月—6月)
針對排查摸底和暗訪暗查發現的問題,由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分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對非法違法突出的區域和單位,鄉人民政府領導要帶隊深入現場集中打擊。鄉安委辦和鄉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打非治違”工作。迎接市安委辦對駐點督導單位開展第一輪全面督查。
(三)“回頭看”階段(201X年7月—8月)
對前期開展的“打非治違”工作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責任制、隱患臺帳、隱患整改、行政問責等工作的落實情況并及時通報,查漏補缺或“回爐補火”。
(四)第二輪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1X年9月—10月)
啟動第二輪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繼續開展集中整治,鞏固前段工作成果。迎接市安委辦對駐點督導單位進行第二輪全面督查,全鄉上下對各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開展全面檢查。
(五)鞏固提高階段(201X年11月—12月)
全面總結“打非治違”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推廣先進典型,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迎接市安委辦組織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我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高度重視、專題研究、精心安排、扎實推進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鄉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易美霞任組長,副鄉長朱城鑫任副組長,禹浩、邱鈴、鄧春華、易軍、鄧建平、黃和平、唐德軍、胡祖華等為成員。
(二)切實增強工作合力。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相互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結合實際開展駐點督導工作。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措施。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發動群眾積極舉報,營造“打非治違”濃厚氛圍。
(三)切實注重統籌兼顧。要把“打非治違”排查摸底工作與節后復工復產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做到不安全不復產。把“打非治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企業隱患自查自改月報系統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礦山整頓關閉、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協調推進、務求實效。把“打非治違”與掃黑除惡、反腐倡廉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后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斬斷黑色利益鏈。把“打非治違”與作風建設、安全生產領域損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堅持“四不兩直”,深化暗查暗訪,加強督促整改,取得實際成效。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方案二】
根據《會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會府辦〔201X〕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決定從201X年4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鄉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保障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上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依據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快推進創特色、鑄品牌、“成一極”,建設“風景獨好”新會昌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重點
重點范圍: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一)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
4.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5.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6.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7.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的;
10.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二)重點行業領域的內容。
1.非煤礦山
(1)非法盜采、越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
(2)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
(3)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
(4)外省(區、市)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單位在我縣境內作業未到縣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登記的;
(5)將新(改、擴)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6)非法盜采稀土礦和證照不全的粘土紅磚廠;
(7)露天礦山未分臺階一面墻開采;地下礦山未實現機械通風和違規排放尾礦,無證尾礦庫非法生產運行,尾砂池、攔砂壩未實行備案登記的;
(8)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含水電站操作人員);
(9)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區域違法生產或只生產不技改的;
(10)資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許可證,未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擅自組織建設和生產的。
2.道路交通
(1)營運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以及無證駕駛、駕駛證與所駕車輛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
(2)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
(3)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
(4)非客車違法載人的;
(5)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
(6)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7)未取得運輸許可證或運輸車輛不合格非法運輸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
3.水上交通
(1)非客運船舶違法載人的;
(2)未經批準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
(3)無證或證照不全船舶非法從事河道挖砂、運砂的。
4.建筑施工
(1)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2)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
(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4)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項目管理的;
(5)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承攬房屋工程裝修、拆除的;
(6)建設工程項目未經主管部門審批,不履行建設管理程序,非法從事建筑活動的。
5.消防安全
(1)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2)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3)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
(5)公共聚集場所裝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和消防栓等消防設施配備、管理不符合規定的。
6.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
(1)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
(2)未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未進行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4)無證生產、經營或者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的;
(5)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
7.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用品的;
(2)向無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礦山企業、建設(建筑)施工單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停產整頓的礦山企業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的;
8.特種設備
(1)無證制造、無證安裝改造維修、無證使用特種設備的;
(2)無證充裝氣瓶或充裝超期未檢、報廢氣瓶的;
(3)擅自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超期未檢特種設備的;
(4)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操作特種設備的;
(5)拒不接受安全監察指令整改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的。
三、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與站所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X年4月下旬開始,到9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發動階段(4月中旬—4月底)。
各村、各有關單位要立足工作實際,找準主攻方向,明確打擊重點,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迅速層層動員部署,確保“打非”專項行動盡快在基層全面啟動;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鄉政府懸掛橫幅2條,各村張貼10條以上宣傳標語,營造有利于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的輿論氛圍;應按照鄉的統一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報送鄉黨政辦。
(二)自查整治階段(5月上旬起-7月31日止)。
各村、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摸底,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上報鄉黨政辦。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行為被處罰處理過的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同時,組織各有關單位聯合執法,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迎接檢查階段(8月1日起-8月31日止)。
在完成前階段的工作基礎上,做好迎接上級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檢查督查工作,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各有關單位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鄉政府成立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余松鄉長擔任組長,副組長黃偉程常務副鄉長擔任,成員由鄉安監站、派出所、國土資源所、規劃所、林業站等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政府一樓安監站,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時,要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規定要求,認真對照職責,針對本行業(領域)特點,組織開展相應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實施,深入扎實地推進專項行動。
(二)嚴肅工作紀律
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打擊重點、明確完成時限、明確工作責任,分片、分塊、分段抓好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查出一處,打擊一處,確保不留死角、不死灰復燃。對專項行動部署不認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細致、整改不徹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復燃,致使非法現象存在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領導以及責任人給予嚴肅的責任追究。
(三)下移工作重心
各村要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任務下達到所有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企業認真對照法律法規要求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內容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自查自改。村(居)委會干部和鄉鎮下村干部必須履行舉報非法營建設行為的義務,對不認真履行義務的人員,鄉政府將采取必要的懲治措施予以處理。
(四)及時上報信息
各村、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加強專項行動的信息和材料報送工作。要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及時報送工作方案、工作信息和工作總結,各村各部門要做好迎檢準備。專項行動方案于9月15日報鄉黨政辦。要嚴格落實排查摸底和打非工作的各項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