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資打假治理工作方案
熱作種苗監管重點:以天然橡膠種苗監管為重點,在天然橡膠定植高峰期,加大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基地出圃種苗質量的抽檢力度,并對天然橡膠良種補貼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對其他天然橡膠苗木生產企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時,加大對市場上銷售的其他熱作種苗質量抽查力度。
農膜監管重點:加強對農膜產品價格的例行監測和使用環節質量的信息反饋。大力推廣多功能、高效能、防老化農膜,加強應用技術指導,開展農膜產品識假辨假維權知識宣傳,幫助農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拒絕使用低價偽劣農膜產品。
(二)突出審批管理,強化市場準入。各地農業部門要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審批管理職責,嚴把市場準入關口。嚴格執行農資產品審定、登記、許可的有關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降低標準和越權審批。依法加強證后管理,監督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審批要求,保證農資產品質量。堅決實施退出機制,對于有重大缺陷的農資產品,要及時撤銷登記審批,停止經營推廣;對已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注銷或者吊銷其許可(批準)證。要強化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公告審批、撤銷、注銷、吊銷等有關信息,增強工作透明度,維護公眾知情權。通過加強審批管理,正本清源,保證農資市場良好的競爭秩序。
(三)加大檢查力度,狠抓市場整頓。各地農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質監等部門,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其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要建立農資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制度,積極開展農資企業誠信評價。督促企業建立產品召回制度,對有質量問題或者存在較大缺陷的產品要一律停止銷售,已銷售的要追回。要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組織力量開展拉網式大檢查,重點檢查農資產品批發市場和縣鄉農資集散地;重點監控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以及鄉村流動商販;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
(四)加強案件移送,嚴查重大案件。針對當前違法分子“當地制假,異地銷售”的特點,各地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五不放過”原則,徹底查清假劣農資的來源和去向。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案件,要按照農業部《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及時上報案件信息,發送協查通報,確保徹查源頭,端掉窩點,消除危害。各地要認真落實農業部、公安部《關于在農資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見》,做好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有案不送、以罰代刑”。
(五)突出投入品使用環節監管,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各地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賦予的職責。督促農產品生產者切實履行法律義務,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臺賬。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原料基地、蔬菜水果生產基地、養殖小區、規模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標準化示范區、農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對象,重點檢查是否按法律規定建立生產記錄,有無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或其他化學物質以及超限用范圍使用農藥、獸藥的行為,是否存在不遵守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規定銷售農產品的行為,是否存在使用違法包裝物、保鮮劑、添加劑等材料,是否按規定進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
(六)加強執法抽檢,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管。農資產品質量抽檢是農業行政執法的重要環節,也是及時發現和處理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基本手段。各地要結合當地農資市場特點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制定執法抽檢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抽檢,進一步加大農資產品質量抽檢力度,提高抽檢覆蓋率。同時要保證抽檢與依法查處的有效銜接,對于檢測不合格的農資產品,要及時對樣本基數、生產經營情況等事實進行證據固定,及時依法公布檢測結果,并按照《行政處罰法》和《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要求,啟動處罰程序。
(七)推進誠信建設,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和辦法,根據農資市場主體資質、守法程度、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相關信息,結合農資質量監督抽檢結果,評出信用等級,實行分類管理。在總結前幾年各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范縣(市)建設,發揮示范效應。要大力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農資行業協會等成功經驗和模式,積極探索農資信用監管、農資防偽等模式,努力構建覆蓋廣大農村的新型農資經營網絡。加強對農業部定點農資市場的跟蹤管理和后續指導,嚴格質量控制和賠償制度,規范經營主體經營行為,提高信息服務等能力,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