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16-2017)
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xx市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工作(-2017)〉的通知》(x府辦〔〕x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xx年至2017年),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xx市委十屆七次全會,市第六次規劃土地工作會議和《xx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本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以“保護資源、節約集約、維護權益、改革創新”為根本目標,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守耕地和生態用地紅線,嚴控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加快推進本區集中建設區外工業用地(即“198”區域)減量化工作。
二、總體目標
為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有力推進“198”區域減量化工作,保障轉型發展和人口綜合調控有效實施,通過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確保新增違法用地“零增長”,“198”區域減量化任務按時完成。具體目標如下:
(一)遏制新增違法用地。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的土地執法工作要求,對于新增違法用地堅決依法、及時整治到位,做到“發現一宗、消除一宗”,努力實現三年行動過程中新增違法用地得到明顯遏制,在本區范圍內形成“不敢違”、“不愿違”的氛圍,確保本區年度新增違法用地為零。
(二)保障“198”區域減量化工作穩步推進。要以本次違法用地綜合整治工作為契機,對“198”區域內存量違法用地進行全面排摸,將我區“198”減量化年度工作任務作為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內容,確保到2017年底按時完成減量化任務。
(三)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堅決制止以違法用地方式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防止建設用地無序增長,強化對耕地和生態用地的特殊保護,重點加強“198”區域、城鄉結合部違法用地整治。
(四)著力構建違法用地長效管理新常態。完善違法用地綜合整治工作機制,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合理運用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規劃土地、環境保護、城管執法、建設、公安、監察及街鎮(工業區)的執法聯動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綜合執法,有效增強xx區控違、拆違快速執法能力。
三、整治范圍
(一)已納入市下達我區“198”減量化年度工作任務范圍內的存量工礦倉儲違法用地;新增違法用地(包括國土資源部當年衛片執法檢查和動態巡查發現的違法用地)。
(二)位于基本農田保護區、郊野公園等減量化重點區域內的違法用地;嚴重阻礙減量化工作推進的違法項目;造成環境嚴重污染、存在嚴重安全生產隱患或者屬于應淘汰產能的違法用地項目。
四、工作原則
(一)屬地管理,條塊結合。
違法用地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行屬地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綜合整治的工作機制。各街鎮(工業區)作為三年行動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轄區內三年行動的具體實施。區規劃土地局等職能部門發揮條線指導和服務作用,嚴格依法履職,形成有效執法合力,積極協同、督促街鎮(工業區)開展工作,全力推進違法用地綜合整治。
(二)滾動治理,重點推進。
按照重點整治范圍,研究確定具體違法用地項目作為年度重點整治對象,并制定三年計劃,xx年整治計劃于xx年6月15日前,2016、2017年整治計劃于當年3月底前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各街鎮(工業區)根據制定本區年度違法用地整治計劃,研究制定本轄區內整治對象的整治方案,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重點整治對象的消除工作。
(三)分步實施,以拆為主。
xx年是綜合整治行動的第一年,首先要對“198”區域違法用地進行全面排摸梳理,掌握底數;同時要積極調動各種執法資源,全力整治一批重大典型違法用地,確保整治工作“起好頭、開好局”。對于整治計劃中的違法用地,整治的方式應以拆除為主。其中,土地規劃用途為農用地的,要恢復種植條件;新增違法用地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在當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復耕。
(四)疏堵結合,分類處置。
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符合補辦用地手續的違法用地項目,在不違背“198”區域減量化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經市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以在行政處罰后依法補辦建設用地手續。補辦建設用地手續的,應當在綜合整治行動確定的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農用地轉用審批。
已批準的設施農用地項目涉及違法用地的,經區規土和農業部門認定,可以采取恢復設施農用地用途的方式進行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按違法用地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