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方案(精選3篇)
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方案 篇1
為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自治區黨委“3+1”工作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集中攻堅”重點難點問題,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持續提升行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全區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工作任務
按照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20xx年“集中攻堅年”任務清單的通知》,廳逐條對照梳理匯總了“集中攻堅年”任務清單(見附件1)和“5項重點、3項難點”治理任務(見附件2)。
三、實施方案
第一階段:細化方案。于20xx年5月27日前,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深化實化年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和時間進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工作部署。
第二階段:集中攻堅。20xx年5月至12月,組織全面落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并動態更新臺賬(見附件3)和“一情況五清單”,按季度及時完成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監管系統重大風險填報。
第三階段:定期調度。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本領域、本單位調度會,聽取工作匯報、調度工作進展、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第四階段:督導檢查。20xx年12月采取“四不兩直”檢查方式,不定時對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指導檢查,分管領導定期調度掌握三年行動推進情況,協同協作,大力攻堅,切實做到風險隱患見底、問題整治徹底、責任落實到底、運行管控筑底。
(二)分工協作。各單位安委辦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業務處室按職責分工,落實好月統計、季調度、定期通報制度,通過制發督辦函、提示卡等方式,加強督促指導,擰緊監管責任鏈條,形成工作合力。負責專項工作人員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
(三)考核問責。專項整治“集中攻堅”成效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績效和黨政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內容,并嚴格跟蹤督辦。對敷衍應付、推進不力、進度滯后的單位,綜合運用提示、通報、約談等措施進行重點督辦,推動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四)信息報送。各單位每周按時報送信息簡報,每月21日前報送工作小結、臺賬和“一情況五清單”。廳機關相關處室每月21日前報送工作臺賬和小結。20xx年12月5日前,各單位(處室)報送年度集中整治總結。聯系人:。
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方案 篇2
為了規范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督促道路運輸各經營服務企業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促進我縣道路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穩定發展,縣運管所決定組織運管干部對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經營服務企業進行一次暗訪督查。
一、時間及任務
xx年5月26日至6月25日,為期30天,期間對全縣各農村客運企業、公交企業、出租客運企業、汽車站、駕校、二類以上維修企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一次暗訪督查,暗訪人員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體人員和時間臨時確定。
二、組織領導
縣運管所成立暗訪督查組。
三、督查內容
1、督查農村班線車輛、公交車、出租車客運服務質量和安全行車情況,暗訪營運駕駛員的工作情況。
2、督查汽車客運站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重點檢查封閉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檢工作情況。
3、督查城鄉客運企業(含農村客運、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報有關情況(包括客運車輛發班記錄、加油記錄、實際經營線路與核定班線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體里程數)。
4、督查二類以上維修企業是否存在只收費、不維護、買賣竣工出廠合格證(二保單)現象。
5、督查車輛檢測站是否存在只收費、不檢測、買賣車輛檢測報告單現象。
6、督查駕校學員學時計時打卡執行情況、是否存在教練員無教練資格證從事培訓工作現象、是否存在亂設培訓教學點(不在核定場地練車)現象。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員在督查中應注意證據采集工作,必要時可用手機拍照。暗訪結束之后,請相關駕乘人員(站務人員、教練員或工作人員)在調查表上簽名確認。
2、督查人員在開展暗訪工作期間應注意方式方法,確保人身、財務安全,各暗訪人員乘車時應帶頭主動系好安全帶。暗訪工作內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向所長報告。每次暗訪結束后,應向所長電話報平安。
五、后勤保障
暗訪工作人員的旅差費按實際支出給予報銷。夜間、節假日的加班費及手機通訊費,不另行考慮。
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方案 篇3
一、規劃建設
(一)城區供熱發展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根據城區發展需要和供需狀況,按照合理布局、統籌安排、遠近結合、分期實施的原則編制。規劃由縣建設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避免重復建設,減少投資風險。
(二)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不得批準新建、改建、擴建10噸以下分散的供熱鍋爐。
優先發展集中供熱,城區供熱實行供熱市場統一管理。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鍋爐供熱集中管網未覆蓋區域暫時保留原有鍋爐,但要做好防塵、環境污染處理。城區供熱規劃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其配套的供熱設施建設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審批、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三)新建居住建筑的供熱系統實行分戶循環、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應當制定計劃逐步改造。改造費用由熱經營企業、住宅建筑立項建設單位、居民共同承擔。縣建設局對現有的居民室內單管循環供熱系統。應當預留安裝熱量表位置。新建房屋設計施工時。要科學設計、文明施工,居民室內供熱系統改造工程。嚴格執行設計文件和施工規范。因違反設計文件和施工規范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施工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供熱工程的設計、施工。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質量驗收時,供熱工程竣工后。應當邀請有關熱經營企業參加供熱工程專項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供熱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二、供熱管理
(五)縣建設局是鎮賚縣城區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對供熱運行服務和供熱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供熱期內。設置投訴電話,及時協調處理檢查發現的和投訴反映的問題。投訴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反饋投訴人。
(六)凡從事供熱經營的單位。方可從事供熱經營活動。
(七)熱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穩定、安全的熱源;
2、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3、有健全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熱經營企業未取得《供熱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供熱的由縣建設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九)熱經營企業與熱用戶(包括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
(十)城區采暖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熱經營企業必須保證熱用戶冬季采暖165天的采暖期限。遇有氣溫異常。縣政府根據氣候變化情況適當調整供熱起止期。
(十一)房屋采暖系統已實行分戶控制的熱用戶要求停止供熱一個采暖期的應當在采暖期前10個工作日向熱經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熱經營企業研究。不得申請停止用熱。進入采暖期后。未進行分戶改造的用戶不得申請停止用熱。基本熱價按照熱費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向熱經營企業交納。申請停止用熱的熱用戶應當繳納基本熱價。
(十二)熱經營企業要加強經營管理。一個采暖期結束后。
(十三)熱經營企業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供熱保障方案。確保正常供熱。
(十四)熱經營企業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供熱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公開服務標準和投訴電話,加強生產運行和服務管理。
(十五)供熱期間居民用戶主要房間(臥室和起居室。下同)平均溫度晝夜不得低于攝氏18度;低于攝氏18度的熱經營企業應當退還相應熱費(含基本熱費)
(十六)居民用戶主要房間溫度達不到標準退費的具體確定依據:
1、熱經營企業按規定設置的溫度測試點的測試記錄;
2、縣建設局(縣供熱管理辦公室)熱經營企業跟蹤實測至少三次以上,居民用戶投訴后。并有熱用戶、熱經營企業及供熱管理辦公室三方簽字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