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精選34篇)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聯系人: 周永 聯系電話: 轉502分機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范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采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并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并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并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并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20xx年我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上級院綜治工作安排,結合我旗綜合治理工作實際,進一步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落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努力為我旗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現將我院20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加強對綜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檢察機關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建立由檢察長負總責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全院各科室局訂責任狀,做好責任區內各項綜治工作做到層層落實,對檢察機關分片包聯的蘇木鄉鎮的綜合治理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責任狀”的內容進行指導,力爭所包聯單位沒有一票否決的情況。并加強內部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綜治措施。
二、明確任務,提高認識,全面履行檢察職能
在市院和當地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__大精神,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實處。首先我們明確任務,要明確綜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務是為經濟建設服務,因此我們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加強防范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序,來推動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要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履行法律負于我們的監督職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注重監督實效。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成員單位,要結合檢察業務,認識到預防工作本身就需社會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們要立足檢察職能,提高預防職務犯罪的水平,研究發案的新情況、新特點,提出預防建議,在偵查監督方面要針對該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案件進行監督。加強控申檢察工作的監督職能,要進一步落實首辦責任制,力爭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切實解決群眾告狀難的問題,堅持接待日制度,重點抓好檢察長批辦案件的催辦和督辦,加大各級領導批辦、交辦案的辦案力度,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監督職能作用。
三、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嚴打整治斗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環節,還要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要突出重點,加大力度,繼續嚴厲打擊黑惡勢利,要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重點打擊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搶奪、詐騙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多發性的侵財犯罪,深入開展破大案,打現場,挖團伙、追逃犯、治暴緝槍等專項斗爭,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專項斗爭與嚴打整治斗爭結合起來,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鏟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加強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幫助其健康向上成長,參與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區創建活動,做好矛盾排查調解處理工作。
四、發揮理論指導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作用
今年3月份是綜合治理宣傳月,我院認真組織開展好這次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大力宣傳綜治工作及嚴打整治斗爭中的先進人物和先進典型事跡,指導和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宣傳檢察機關在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能和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理論研究工作,積極撰寫理論調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的新規律,掌握新特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改進和指導工作,不斷探索和創新提供有力的理論法律依據,積極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形成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20xx年我辦綜合治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及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助推社會管理創新為重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為十二五規劃開局起步、加快推進機構編制創新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綜治職責
1、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矛盾排查調處工作一崗雙責責任制管理,編辦主任對全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督責任,各處(中心)是本部門綜合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辦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要切實把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市綜治委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做到與機構編制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定期召開編辦主任會議研究解決存在問題。
3、推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逐級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4、完善績效考核辦法,把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作為崗位目標任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年終和處室及個人考核結果相掛鉤。對發生重大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5、強化日常管理,健全綜治工作檔案資料。加強督促檢查,每月進行安全檢查,半年小結,年終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改進。
二、嚴格內部管理,抓好平安建設
1、嚴格落實辦綜治領導責任制工作制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和各項內部管理規章,確保全辦安全、穩定、和諧。
2、認真執行重大節假日領導帶班、干部值班制度,確保值班人員、帶班領導到崗到位,值班記錄齊全完備,交接班銜接緊密。
3、強化車輛安全管理,經常性開展安全性能檢測,加強駕駛員安全教育,確保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
4、定期開展辦公用電安全檢查,抓好易燃物品管理,消除隱患,嚴防發生火災事故。
三、做好矛盾調處,維護辦內穩定
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談心交流活動,凝聚人心,消除矛盾,確保干部隊伍團結穩定。
2、堅持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確保辦內不發生群體性或越級上訪事件,不發生參加邪教組織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3、完善信息報送工作制度,根據綜治環境情況每月向市綜治辦報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治安檢查報表及平安創建活動動態,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4、抓好上級交辦的信訪突出問題調處工作。著力解決好信訪、舉報電話受理工作。要以全國兩會、七城會召開等敏感時期安保工作為重點,制定預案,堅決防止形成現實危害和發生極端事件,全力織牢綜合治理防控網絡。
四、注重宣傳教育,推動工作開展
1、把綜治宣傳教育做為機關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抓好綜治及平安建設宣傳月、法律六進等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綜治工作氛圍。
2、廣泛開展平安處室、平安家庭創建活動,教育引導干部職工,自覺維護社會穩定。
3、認真開展綜治和平安建設知識學習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平安綜治的知曉率,以及遵紀守法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貫徹鄉村振興戰略,探索基層社會治理,弘揚“孝”文化,激發廣大群眾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山七鎮試行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重點圍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等幾大類別建立積分體系,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基層制度管理體系,以充分發揮模范帶動作用為目標,通過實行農戶積分制管理,實現農戶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臺,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構建和諧穩定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提高基層隊伍的社會治理能力,確保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引導群眾積極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做到積分制管理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堅持正面引導,加強宣傳,營造人人參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堅持公平公正,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運行規則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由支部書記牽頭、支委具體負責的領導小組,做好積分管理的領導和宣傳發動。成立支部書記任組長,村“兩委”成員、村民組長為成員的積分管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村積分制實施細則,負責農戶積分的審核認定,并結合工作實際,策劃并組織各類積分分享實踐活動。確定一名村干部負責農戶積分的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
(二)積分的主體和內容
以宅為單位,以家庭為積分主體。農戶積分的內容分為四大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
(三)積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臺賬,有參與意愿的村民以戶為單位建立積分手冊。
1、一日一記錄。積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申報,也可由村民組長代為申報,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報時要清楚告知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由,并提供相關證明。
2、一月一審核。積分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農戶積分進行審核認定,認定結果在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中進行公開。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將農戶的積分情況在村公開欄中進行公示,接受廣大村民的查詢、監督。村民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進行反映,支部調查核實后,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
(四)積分結果運用
1、積分手冊制作、發放、計分,以及物資兌換由積分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兌換物品參照附件2,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2、積分每年度兌換一次,下年度積分重新累積。
3、農戶積分排名情況每季度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按照積分排名發布“紅”“黑”榜。
4、可兌換的物品根據村集體收入情況,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和標準情況,并通過公告發布。
5、對各村年度積分排名前5的`農戶家庭頒發“年度鄉村治理示范戶”門牌,并給予一定獎勵。
6、對高積分戶在項目建設、村級公益性崗位等方面優先安排;在“星級文明戶”、“五好家庭”、美麗庭院等各類榮譽表彰中優先推薦。
7、對申請入黨村民落實黨員發展隨訪制度,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積極參與、成效顯著的,優先推優入黨;對消極應付、效果不佳甚至不達標的,酌情延期或不予發展。
(五)愛心超市
1、標準。
(1)各村建立“孝美積分兌換超市(專柜)”,能夠容納生活用品、糧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負責超市管理和運營,負責對物品進行積分定價,自負盈虧。
2、物資籌集。
(1)各村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自行支配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依法依規自行采購相關物資。
(2)動員各級組織、社會各界、社團組織自愿捐贈生活用品和錢物,幫助愛心超市補充貨源。
(3)有條件的村可從村級集體經濟、公益金中列支補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聯動效應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實施責任主體,村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整體統籌、安排,切實扛起責任,抓好落實。要加強同群眾、社會各界的協調聯動,爭取廣泛參與,形成推進積分管理制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宣傳引導,堅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將積分管理制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服務、“我為群眾辦實事”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各項活動之中,并利用微信群、電子屏、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度和滿意度。以戶為單位,實現積分管理全覆蓋、積分兌現全參與、積分過程全記錄、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積分制管理為契機,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村級黨組織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帶頭引領作用,加強村干部、村民組長、志愿者的培訓,提高積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務群眾的水平。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充分發動各村社、小區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巡邏檢查,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政府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由副鎮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點
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設置是否規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與住宅、疏散區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斷或保持安全距離,是否配置簡易噴淋、干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采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是否落實人員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頻次,定期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各村為此次巡查檢查工作的落實主體。各村社要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出租房房東、居民小區業主、物業及主管單位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動網格力量加強對電動車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防火自查和夜間巡查,按照“電瓶車一律不停放樓道間等區域,電瓶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鎮安委會將不定期檢查抽查,并通報反饋檢查整改情況。
(二)加大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停放與充電行為。以派出所為檢查主體,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大對違規停放電動車、違規充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時間步驟
時間為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
(二)重點治理階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重點要發動本轄區對住宅小區、單體居民樓、農村私人住宅樓等開展排查和宣傳;xx派出所重點加強對出租屋的排查和宣傳。工作情況要及時登記造冊,并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落實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相關工作數據必須歸檔保存并按要求上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鎮安委會將組織對各村(社)委會、各有關單位、部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部署。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多發、頻發,引起了雷州市領導的高度關注。xx市長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強對電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督促各轄區的自查自糾,提高行業自律、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要結合示范點的創建,及時組織召開現場會,規范和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加大執法工作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消防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要充分運用廣播、宣傳單、宣傳欄、宣傳橫額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發布火災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效。要按要求,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要帶隊開展檢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實職領導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鎮安委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并通報各村(社)、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本學期我們全面貫徹落實‘遼寧省學校安全條例’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方針,以規范化管理為重點,以隊伍建設為途徑,以平安校園和學校特殊安全保護區建設為手段,以營造安全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為目標,提升我校的`安全工作質量,下面將本學期安全教育與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總結。
一、安全工作。
1、進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設。根據‘沈北新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了我校的有關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能力,有效避免和減少安全事件的發生。
2、全面作好安全教育活動月工作。根據教育局安排,4月以創設良好的衛生環境為主題組織全校學生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3、認真開展安全工作大檢查。中心校領導小組對本校及下面各主校進行了安全工作大檢查,要求各校加強自檢力度,不留隱患和死角,新增設了消防點,購置了成套的消防器材。
4、認真做好安全法治教育課堂工作。充分發揮了課堂教育主渠道的作用,繼續開展了安全法治教育進課堂工作,聘請了派出所周景峰警官為全校學生上了一節安全法治教育課,效果非常好。
5、作好我鄉乘車學生的調查和安全教育工作。繼續實行實名制乘車,摸清了底數,每周向鄉校車辦上報一次,作好了家長工作,簽定了乘車協議,確保了學生乘車安全。
二、綜合治理工作
1、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工作。開展了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為主題的專題法治教育活動,作好‘兩法一例’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開展了‘崇尚科學’活動,組織了‘爭做守法小主人’征文評選活動。
2、繼續作好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全國‘6.26’禁毒日,積極開展以‘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為主題的征文活動,利用了紅領巾廣播站進行了大力宣傳。
3、積極配合聯防工作人員進行學校周邊違法擾校等情況的整治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為切實加強我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現結合我區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違規停放充電、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電線、充電設施不規范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重點推動建設規范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認真開展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亂拉電線充電、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等行為,對勸阻、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即向屬地公安、應急、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以及屬地鄉鎮(街道)、村(居)報告處置。積極配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物業服務區域內無人認領的“僵尸”電動自行車清理行動。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并張貼在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電動自行車應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停放車輛不宜過于密集,與建筑物保持安全距離,配備火災報警、電氣監控、滅火設施等技防設施。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缺口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小區,屬地政府要牽頭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根據消防、電力部門的指導,充分利用、改造小區閑雜地等共用部位或原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全區具備條件的物業小區必須按照《20xx年福州市長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工作重點責任目標》(附件1)要求,強力推進建成一批集中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20xx年11月前必須完成轄區70%以上的物業小區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并建立日常工作管理臺賬(包片責任人、巡查記錄、違規查處記錄、消防設備維護情況等等)。物業小區存在電動車停放充電缺口又沒有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做出工作推進情況說明,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物業小區負責人必須作出安全管理責任書面承諾。
(三)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在電梯間(門)、樓道等顯著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標語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充分利用業主微信群、小門宣傳欄、公告欄等媒介密集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為重點內容的.日常宣傳警示,訂制一批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知識小手冊分發給小區業主,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避免長時間充電。會同屬地消防部門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2次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并建立內頁資料備查,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考核依據。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8月20日前)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域物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警示。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不定期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開具整改通知書,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細化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本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強化齊抓聯動。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與消防、城管等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認真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并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我局將開展行業督查,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
(四)強化按時報送。各鄉鎮、街道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創新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鄉鎮、街道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開展情況蓋章于8月25日前報送到我局房管科(電子郵箱:),9月至12月每月1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及《長樂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情況統計表》,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同步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報送到我局房管科及屬地物業管理辦公室。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校園周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化解矛盾糾紛、整治周邊突出問題,持續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確保校園的安全與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綜治委有關會議要求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推進涉校矛盾糾紛化解,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全力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社會治理突出問題,著力解決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運用綜合性手段,促進園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頓,有效排查化解賒銷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嚴厲打擊處理危害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做到校園及周邊安全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保障落實。學校內部安全秩序及周邊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顯改觀,教書育人的環境進一步優化,廣大師生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馮老師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及專用教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環境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突出治安、社會治理問題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
四、工作任務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臺賬記錄,結合各校周邊環境認真排查影響校園及周邊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行動,加大學校“三防”建設力度提升自我防范水平,全面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及時分析研判收集匯總的各類信息并按要求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領導,及時推送到各相關職能部門。
五、排查主要內容
1、整治占道經營。各類攤販在校門附近占道經營,私家車接送學生占道停車,影響師生上放學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販在校門口經營各類小吃,自制飲品,使用煤氣罐加工燒烤油炸食品,這些食品衛生不達標,煤氣罐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學校周邊的小吃部、小超市經營的食品同樣存在安全問題。
3、整治學校門前的減速裝置和交通警示標志。學生上放學期間,校門前人流車流密集,個別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部分學校門前沒有減速裝置,交通警示標志不完善,安全隱患較大。
4、整治娛樂場所。校園周邊是否存在游戲廳、網吧、臺球廳等娛樂場所,嚴重影響小學生的學習與成長,同時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災隱患。學校周邊是否有柴草垛,學校周邊的柴草垛是否緊挨校墻,距離教室、備課室等學生活動場所很近,極易發生火災,威脅學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亂建。校園周邊是否存在倚校墻私搭亂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嚴重影響救援車輛進入,有的用作廢品收購或存放其它雜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亂接電線,有火災隱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園周邊活動的不法人員勒索或搶奪學生錢物、與學生打架等現象時有發生,給師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營運車輛。接送中小學生的非法營運車輛大多數車況差、無營運手續,個別司機駕駛資質不合格,超載超員超速現象嚴重,威脅學生人身安全。
9、整治校門管理。機動車輛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規范管理,特殊情況必須進入的要聯系相關人員認真確認并詳細登記。
六、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16開始,至20xx年11月上旬結束,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習動員階段(5月15日至5月22日)學校要根據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結合實際,成立組織領導和辦事機構,制定具體排查整治方案,落實人員和經費,明確職責和任務,召開專門會議,對專項工作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23日至5月30日)深入實際,排查清楚涉校矛盾糾紛、安全隱患、突出治安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及時造冊登記。
(三)整治化解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周邊突出治安問題,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整治化解,配強配齊保安力量,落實設備實施,加強監控技防建設,強化校園管理力求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四)完善長效管理階段(7月1日-10月31日)
完善工作機制和長效監督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五)總結提高階段(11月日-11月上旬)
及時總結安全整治工作的經驗以及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不斷完善長效機制,在11月5日前完成該項工作的自查自評,及時報送市綜治辦。
七、工作要求
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此項工作,對校園及周邊進行認真細致的排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積極協調配合職能部門進行整治工作,力爭使學校周邊環境得到凈化,和有效治理,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上面這8篇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就是精優范文為您整理的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給予您一定的參考價值。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我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使電動自行車使用更加規范,力爭杜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管理。依據學校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園內禁止為師生電動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開展自查自改,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邀請“消防安全校長”進校園宣講,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實施步驟
從即日起開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日前)。及時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迅速開展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問題進行全面自查,建立檔案臺賬,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于12月14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以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以中層干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協調工作。結合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協作配合。積極配合質檢、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明確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及時上報督查情況。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凌云在《關于加強居民小區“飛線充電”治理的建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國各地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實現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重點
在居民住宅樓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時間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7日前)。各鄉鎮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階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深入住宅小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張貼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識,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數量、停放場地和充電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摸清現狀和缺口,擬定建設計劃,建立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由縣應急、公安、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設置存在困難的居民小區,由縣資規、住建、應急、消防和鄉鎮社區等單位實地調研、會商解決,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對綜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實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并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住建、資規、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非機動車車棚,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執法、消防等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消防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停放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科商經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有關鄉鎮要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冬春火災防控等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檢查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縣安委會、消委會要加大協調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治理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請于2月17日前上報,3月19日前上報《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底數統計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報送《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2)及當月工作小結;6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聯系人:孫達賢、王陽陽,電話:,郵箱:。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9
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區“9.28”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根據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類似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的具有廚房功能的餐飲場所,具體如下:
1.設置有供員工、學生等集體用餐的單位廚房;
2.養老機構、福利院、救助站、醫院、衛生院等單位的內部廚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連片經營的餐飲場所;
4.設置在大型城市綜合體內部的餐飲場所;
5.飯店以及帶有食宿功能的酒店、賓館等場所。
四、整治重點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燃氣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對涉及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燃氣、電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點整治將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違規將氣瓶放置于室內就餐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職責分工
這次全市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牽頭,各鄉鎮(街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一)各鄉鎮(街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區)要結合前期下發的“三類”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發動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一)要求,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餐飲類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隱患登記臺賬(附件二),同時,對餐飲場所經營者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教育體育局牽頭負責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等集體用餐場所的內部廚房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聯合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
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內部廚房的檢查;
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吧)、娛樂場所(KTV、游戲廳、棋牌室、酒吧)等有廚房功能的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開展對生產加工企業內部餐廳、廚房的檢查;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開展對餐飲類場所的檢查。公安局要組織各公安派出所,指導基層網格力量,對旅館、沿街門店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本行業領域內各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負責督促、指導,對列管的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五)對飯店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六)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八)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定人、定責、定方案,強化憂患意識,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要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開展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要求,對于本行業領域內的各單位、場所消防工作負總責。不得以只檢查監管本行業領域內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場所為由,推諉扯皮,放松對無證單位、場所的監督管理。
(二)精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約談、傳單入戶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筑、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用氣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全面壓實餐飲類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里、落實到行動上。自即日起,各鄉鎮(街區)及餐飲類場所排查整治行業牽頭部門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隊上報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及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報復印件即可,原件本單位留存,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排查整治工作總結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三樓防火辦)。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0
根據《廈門市學校電動自行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廈門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二、整治重點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措施
(一)各單位要按照《廈門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車和后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批準,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后離校,停車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后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并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今后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并廣泛開展宣傳。采取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于20xx年12月27日前報送到保衛處明理云盤。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1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標準規定。加快出臺實施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提請本級政府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期管理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5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制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
(三)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消防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地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安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省級安委會要派出工作組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2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今年來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為切實加強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工作領導
鎮綜治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黃炎鋒任組長,鎮副鎮長陳思泓任副組長,鎮綜治辦、安辦全體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鎮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中心,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副書記黃炎鋒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據鎮綜治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各村要集中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和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的“砌墻清人”行動,強化源頭防范。各村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各村應每月定期開展“糾違停、清飛線”集中整治行動。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村委會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視,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職責分工摸清本村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點及生產、銷售、回收、改裝、修理等場所數量,完善基礎臺賬。12月底前,各村推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成率應達到50%以上。
(三)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請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2)。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3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4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全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繼續控新拆舊,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根據省、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我鎮20xx-20xx年“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部署和全省城市和農村建設會議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福建省“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xx〕1號)和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以及建設高顏值廈門行動的相關要求,聚焦“兩違”綜合治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歷史違建“負增長”,扎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總體目標
按照堅決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變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新增“兩違”,健全“指揮-防控-執法”三大治違體系,完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積極穩妥化解歷史存量違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
到20xx年底,依托科技手段,確保“兩違”綜合治理管理平臺融合對接、有效運行,實現“發現、核查、處置、檢查、考核”閉環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鎮統一農村個人住宅數據庫,農村宅基地、農村住宅建設審批和監管體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以及自然保護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存量“兩違”分類處置辦法進一步完善,“兩違”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三、重點整治任務
(一)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攻堅戰。根據中央、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監管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對頂風違法行為“零容忍”。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層面制定的存量問題分類處置政策,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存量問題。
責任部門:農口牽頭,各村(居)、村居建設辦、綜合執法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
(二)開展自然保護地“兩違”整治攻堅戰。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轄區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管理范圍內的“兩違”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推進整治。對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后續監管,嚴防問題反彈。
責任部門:林口牽頭,環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三)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兩違”整治攻堅戰。對全市已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建(構)筑物進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實是否存在“兩違”問題。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整治。同時,對屬于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依據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進行同步查處。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嚴防問題死灰復燃,切實提高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部門:環保站牽頭,村居建設辦、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開展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在鞏固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成效的基礎上,加強河湖巡查,對發現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
責任部門:河(湖)長辦牽頭,環保站、村居建設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五)開展新增兩違整治攻堅戰。持續治違控違“嚴”的主基調,結合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充分運用科技控違、責任監督、聯防聯治等手段,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防、嚴控新增違法建設,加大第五立面占用屋頂和公共空間違章搭蓋的查處力度,健全新增兩違核查處置機制,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的目標。
責任部門: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六)開展農村建房整治攻堅戰。加強村莊規劃管控,科學規劃實施村莊建設,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嚴控現狀、疏堵結合,實現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加強農房的審批建設管理,切實規范宅基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抓好用地供應、建房審批、建房安全、風貌管控、一戶一宅、違法查處。加強存量農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隱患,開展“裸房”整治和風貌改造,積極探索農村老舊、閑置房屋使用權流轉辦法,分類分步、分期分片,積極穩妥處理好農村歷史違建,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村居建設辦和農口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七)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強化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衛星遙感+互聯網”等科技手段,依托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覆蓋的線索發現機制、“短平快”的核查處置機制、“全程跟蹤、實時督辦”的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兩違”綜合治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責任單位: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農口、村居建設辦、環保站、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20xx年3月中旬)。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印發實施方案給各村各部門實施。主動對接、上下結合,確保整治工作按時有序開展。
(二)整治攻堅(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責任部門自3月起全面啟動開展各項整治攻堅戰,按照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遏增量、化存量、防變量,形成部門牽頭、協同治理、聯動執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實各項重點整治任務。
(三)總結評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級工作部署要求,持續跟蹤相關部門的治理工作進展,收集、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做好迎接區治違辦、市治違辦、省治違辦組織開展的各項評估考核工作,強化追責問效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常態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制。各村(居)是“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巡查責任,做好巡查、勸阻、上報工作,以及組織或協同實施違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違法建筑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機制,強化治理措施。一是強化巡查發現。各責任單位、各村(居)要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完善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無縫對接的“兩違”巡查機制,結合航拍、衛星遙感影像、無人機、日常巡查、投訴舉報等手段加強日常巡查,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及時組織實地核查。
(三)實行聯防聯治,強化部門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實現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與資源規劃、消防、市場監督、供水、供電等部門聯動,運用停水停電、停止審批許可等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行為公示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加強“兩違”利益鏈條的施工、設計、監理、供水、供電、建材等全過程監管,實施參與主體倒查追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機制,營造良好治違法治環境,保障“兩違”綜合治理行動正常開展。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職責,及時出警處置,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堅持疏堵結合,強化批后監管。嚴格落實批后監管職責,把好新建農房的審批關、設計關、監管關。建立統一的農村住宅信息數據庫、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建設網上審批管理平臺。加強服務延伸,在合理審批的基礎上落實“四到場”、掛牌公示、明確責任人等監管措施,對在建項目按照規定逐一核對、逐一排查、及時跟蹤,強化事中過程監督。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保障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由建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監督指導,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組織依法拆除,有效減少“裸房”,確保村莊風貌完整、美觀。
(五)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兩違”綜合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兩違”綜合治理對改善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的積極作用,嚴格落實《廈門市“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實施辦法》,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違法性質惡劣的“兩違”案件查處的曝光力度,推動形成違建可恥、違法必究、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強化考核督辦,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追責問效力度,上級將組織復核我鎮對“兩違”問題線索的核查、處置工作,對復核發現錯報、漏報、瞞報、弄虛作假、虛假處置等問題,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兩違”治理履職盡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相對應的追責。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5
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區“9·20”電動自行車充電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新江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電動車火災風險。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職責任務,堅決防止電動車違規生產、違規流通、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造成的火災事故,確保轄區電動車火災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三個顯著減少”和“一個不發生”的目標,即轄區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電動車火災傷亡人數顯著減少,較大以上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堅決不發生電動車重大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監站統籌落實:
組長:梁東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曾海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長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消防辦公室和各社區居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部署街道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報轄區電動車火災形勢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轄區整治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
同時,設立工作專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項治理相關工作。
三、治理重點
(一)產品質量方面。治理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未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二)流通銷售方面。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三)維修改裝方面。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行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治理電動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為;治理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治理實施工作,壓緊壓實工作任務,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未實行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電動車充電、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率隊開展1次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隱患和整改措施的“兩個清單”。具體工作情況以工作簡報、階段性小結的形式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監管;強化電動車火災防范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依法開展電動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
(三)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曝光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轄區公安派出所對電動車(含蓄電池)回收、改裝和維修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等現象。
(五)各社區、各有關部門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在有合適場地、滿足消防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建設、改造電動車停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將集中充電和停放納入老舊小區升級改造范疇。同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管理區域電動車日常管理,推廣安裝“電動車禁入電梯管控系統”。
(六)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的生產、銷售臺賬,開展電動車及配件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展質量專項抽查,堅決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追根溯源”機制。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堅決查處戶外公共區域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31日開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拿出具體可行、操作性強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體部署情況于20xx年10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個區域、逐個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底數和隱患,要詳細登記,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堅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車及產品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維修改裝行為,規范電動車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三)驗收督導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組織相關行業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整治不力的單位,在專項治理期間發生亡人或者有影響的電動車火災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新江街道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工作研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的具體職責,對于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督查檢查,通報批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專項治理期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月底前報送表格(附件1~6);各社區、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亮點工作可隨階段性工作小結及時報送。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6
為切實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園電氣火災隱患,遏制電氣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精神和《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岳樓安辦〔20xx〕18號)要求,現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園電器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電氣火災隱患和問題,切實提高火災防范水平,確保全區校園消防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范圍
全區各學校、幼兒園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食堂、學生和教職工宿舍、配電房、計算機房等場所。
(二)檢查重點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
2、電氣設施設備和管理情況。檢查本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超負荷用電、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安裝,檢查是否落實電氣設施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檔案。
3、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檢查是否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制定校園消防安全教育課程,是否通過校園廣播、校園x、宣傳欄等開展用電、用火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是否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活動。
4、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情況。如有門面房等出租的`學校,是否對出租戶的用電、用氣及消防安全進行督促檢查。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中旬)。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9月)。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暑期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排查,著重檢查宿舍、實驗室、食堂等重點部位,檢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要采取切有效的整改措施,對排查出的電氣火災隱患,逐一列出清單,實行“銷號式”管理,并在開學前進行一次“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各學校、幼兒園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健全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全面排查電氣火災隱患,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督查檢查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區教育局將組織檢查組,不定期的對各學校、幼兒園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生火災責任事故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
四、組織分工
在區安全委會的統一部署下,區教育局成立由局綜合辦公室、基礎教育股、安全管理股、法制股、監察室、學前教育辦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教育建設和資產管理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相關股室組成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20xx至20xx年度綜合督查檢查內容。
各學校、幼兒園負責具體實施綜合治理工作,根據實際制定本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定期排查和整治,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通報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電氣火災整治的重要意義,扎實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二)加強排查,強化整治。要加大力度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建立臺賬,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要報請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通過廣播、x絡、板報、專欄以及微信、校訊通等,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用電、用火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學校、幼兒園將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于20xx年6月10日前,報送至局安全管理股;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xx年底起,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每年6月20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xx年3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7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8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迎接黨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衛戰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園火災隱患、減少火災危害,推進“平安學校”的創建,構建和諧校園,我校根據《十八期間學校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決定自即日起至黨的十八大閉幕,在我校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在校長黃舒江的統一領導下,以提升火災防控水平為重點,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采取有力舉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園火災隱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努力實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減少一般火災,堅決杜絕火災亡人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班級、部室、要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制訂具體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研究
解決重點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消防工作進行督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整改火災隱患。各班級、部室要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教室、實驗室、供電、供水、倉庫、儀器室、體育器材室和電腦室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對我校的重大活動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定崗、定人、定責”制。全過程進行監控。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要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廣泛開展迎接黨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宣傳報道。認真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通過校園宣傳欄、廣播、圖片展、主題班會課、舉辦安全知識競賽、宣傳橫幅、黑板報、手抄報、網絡等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要組織廣大師生通過參觀、體驗和學習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識,增強防火意識,提高消防能力,發動師生查找身邊的火災隱患,建立獎勵工作機制。計劃在4月中旬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習。
(三)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我校情況,組織門衛、后勤及相關人員從嚴做好執勤備戰的各項工作,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實義務消防隊的戰斗力;認真開展校園消防設施的維護,加強器材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通訊設備的暢通,修訂、完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認真開展義務消防隊崗位大練兵,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防事故,保持校園的高度穩定。
(四)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動師生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火災規律,突出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基本常識,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的宣傳。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校園廣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效果;利用橫幅標語、板報、墻報以及發放宣傳資報料、設點咨詢、巡回廣播、知識競賽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黨的十八大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體師生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全力做好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定期通報情況,堅決預防和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手抄報、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廣泛開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等主題宣傳報道,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為打贏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戰營造濃厚氛圍。
(三)加強值班,快速反應
從現在開始到黨的十八大閉幕,加強校園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證1名領導帶班,及時處理涉及校園消防安全和穩定的各類事件。學校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外出要向學校辦公室報備;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交接班,及時做好值日記錄;嚴禁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保證信息暢通。
(四)加強督查,落實責任
建立健全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和督導制度,明確工作責任,發現隱患,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進行跟蹤管理。要對工作中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個人,在年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教師評先評優中予以加分;對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員,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9
為加強我縣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依據《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文通任組長,由主任科員岳建廷、郭樹深、耿淑剛,分管領導李永軍、代樹濤任副組長,質量發展股、質量監督股、知識產權股、標準計量股、消保股、綜合執法局、基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質量發展股。
二、工作目標
自20xx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時間,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切實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
三、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銷售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的電動自行車以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無3C以及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虛假宣傳、虛假標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產品召回義務。
四、責任分工
質量發展股:負責牽頭治理工作的各項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為領導小組研究和解決治理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提供參考基礎數據。對分局查處無3C電動車銷售行為進行指導。
質量監督股:對電池及電動自行車配件生產廠家進行監督檢查,對分局電動自行車的抽檢予以指導。
標準與計量股:查處銷售無標或降低標準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對產品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
知識產權股:負責直接查處或指導分局對虛假宣傳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
基層分局:全面排查本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底數。組織對流通環節電動車及配件的抽檢,查處無合格證、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消保股: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等政策的宣傳解讀,引導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購買時認真核對銘牌、CCC認證證書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資料,索要正規發票并妥善保存;同時引導消費者審慎網上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不貪圖便宜購買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督促商家落實三包責任。及時發布警示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結合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有序組織開展。
(二)包片管轄,落實層級責任管理銅度,股、分局上下聯動,形成治理合力,積極構建“多元共治”新機制,齊抓共管、共同營造良好的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
(三)加強工作信息報送。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0
一、治理時間
20xx年xx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1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堅持教育引導、嚴格管理,整合社會資源,實施綜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目標,以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為抓手,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大力開展文明交通實踐活動,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深入宣傳發動,嚴格規范執法,科學規范管理,實現文明交通,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力爭經過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明顯增強,交通執法更加規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學,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習慣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長效機制,實現宣傳、管理、執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態化。
(二)具體目標。
1、xx年,全面啟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組織專項整治行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文明執法和科學管理,促進交通參與者知法、守法,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公務人員進一步發揮文明交通表率作用,執法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活動首先在城區取得明顯實效。
2、xx年,大力解決交通行為中的痼疾。通過組織專項檢查,督促工作落實,促進交通參與者身體力行文明禮讓,努力實現安全帶、頭盔使用率明顯提高,機動車停放規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橫道交通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酒后、超速、疲勞等危險駕駛行為引發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隱患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執法效率和科技應用水平明顯提升,并取得明顯成效。
3、,鞏固前兩年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成果。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擴大活動實效,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促進全社會文明交通良好風尚的形成,努力實現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質顯著提高,機動車交通違法率、事故率顯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眾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對交通環境的滿意度大幅度提高,執法能力顯著增強,執法形象、執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動向全區城鎮全面鋪開,取得明顯成效。
三、活動內容
圍繞“關愛生命,文明出行”這一活動主題,重點組織開展以下四項活動:一是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二是“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三是“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堅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四是“完善六類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即進一步完善城市過街安全設施、路口渠化設施、出行引導與指路設施、道路車速控制設施、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施工道路交通組織與安全防護設施。
四、主要措施
(一)開展文明交通教育。區文明辦和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力量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等基層單位,采取專題講座、征文、演講、座談討論、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文明交通知識教育培訓,使廣大公民增強“關愛生命、文明出行”意識,明確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交通行為習慣。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和農民群眾等重點群體的教育力度,將文明交通常識教育納入駕校培訓及記滿12分駕駛人再培訓內容。與交通運輸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加強營運駕駛人安全行車責任意識教育,落實違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報制度。要商請教育行政部門,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綱要》的貫徹落實,全面推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聯系卡制度,推進交通安全“進學校”活動。要商請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勞務市場、建筑工地等外來務工人員集聚場所,開展交通安全巡講活動。整合各類資源,大力開展安全常識普及等公益宣傳活動。要發揮、駕駛員協會、車友會、汽車俱樂部、汽車安全組織等團體和組織的作用,對私家車駕駛人進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導。依托全市共享數據庫建設,進一步完善“違法系統”的錄入、處理、交換、傳遞和監管功能,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管理的后續教育功能。要綜合運用多種警告教育手段,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抄告單位、組織看教育片、參與協勤、公開曝光等多種方法,教育警示當事人,增強執法的社會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持續推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的深入開展,實施“暢通工程”,公安交通與城建、交通運輸部門密切合作,認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為文明出行創造良好道路通行條件。一是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清理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障礙物,整修不符合標準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改造設計、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對交通流量大、行人過街困難的,建議政府規劃增設天橋、地道等過街設施,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通行權利。完善道路安全防護設施以及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對一些交通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設施。貫徹《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準和《行人過街信號控制設置規范》、《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行業標準,規范道路信號設置和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解決道路擁堵問題。對涉及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等交通管理設施不齊全、不規范的,及時上報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進行調整完善。對同一路段相鄰人行橫道信號燈實行聯動控制。在雙向六車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劃行人二次過街等待區、非機動車左轉等待區,在無信號燈但人流量較大的人行橫道設置黃閃警示燈、減速、停車讓行等標志標線,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安全。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財政和發改部門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學設置電子監控設備,規范使用非現場執法裝備,提高科技應用與管理水平。本著“架構合理,平臺先進,功能實用,注重產出”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支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努力實現城市主要路口信號燈管控率達到90%以上,城區主干道行人過街設施的平均距離不超過300米,路口渠化率達95%以上,學校周邊安全設施設置率達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管控力度,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創造良好通行秩序為目標,對交通秩序混亂、易阻塞路段,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不按序排隊通行、隨意變更車道、亂停亂放、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對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及占道經營堆物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速50%以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高限處罰。要優化路口交通渠化、信號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權,為行人、非機動車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條件。實現高等級公路行駛駕駛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100%,城市達到80%以上。實現非惡劣天氣因素、自然災害條件下,省際交界處公路、高等級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5公里、滯留時間4小時的擁堵,省內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10公里、滯留時間5小時的擁堵。城區行人、非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分別達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達到100%。
(四)提升規范執法水平。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契機,強化交通執法技能、公共關系建設培訓,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處理執法水平。要細化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管理,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升交警隊伍執法形象。深化警營開放、警務公開,創新服務模式,繼續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健全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員審核制度和特邀監督員制度,增強內外監督力度。依據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廳交警總隊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交通協管員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經費保障問題,統一核發《交通管理協勤證》。統一路面固定執勤點和臨時執勤點的外在標識設置,統一制作標志標牌、統一設置規范和防護要求,實行路面執勤點編碼管理。要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崗位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要求,全市事故處理崗位達標率達到100%,路面執勤民警具備事故處理資格的比例達到80%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系統錄入率達到100%。要充分運用記分手段,嚴格執法管理。充分運用攝像、視頻等電子監控設備,進行取證查處,提高管理效能。
(五)營造濃厚輿論氛圍。要繼續發揮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成員單位的職能,持續推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的深入開展。一是加強媒體宣傳。要積極主動地向文明委、宣傳部匯報,做好與各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區電視臺、廣播電臺、《張掖日報》、《張掖廣播電視報》和網絡等媒體,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要繼續發揮張掖交警網的優勢,及時準確的向群眾提供各類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務咨詢,接受群眾投訴,并對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要不斷拓展交通安全宣傳領域,組織媒體開展深度報道,介紹不文明交通行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開展警示宣傳。利用媒體專欄,集中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為,公布舉報電話,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二是加強正面宣傳,注重輿論引導。要強化正面宣傳、新聞宣傳意識,積極主動地宣傳公安交管部門理性、文明、平和、規范執法的工作理念和具體管理措施,通過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公眾輿論,遏制負面輿情報道。三是開展特色宣傳。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積極組織開展各種雅俗共賞、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把文明交通行為寓于群眾喜愛的文藝節目和文化作品中,豐富交通安全宣傳內涵,提升交通安全宣傳效果。四是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要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結合交通狀況實際,圍繞道路交通突出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推廣開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五是開展窗口單位和戶外宣傳。公安交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車輛駕駛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等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建設,在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利用樓宇、公交車、公交車和客運車站點、長途客運車輛安置的媒體電視、道路電子顯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傳提示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張貼交通安全宣傳畫。進一步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主題公園、廣場和基地建設,支持開展各種交通安全體驗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六是繼續深化“五進”宣傳,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明交通宣傳作品,在學校、單位、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使“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家喻戶曉,在全社會營造踐行交通文明,告別交通陋習的濃厚氛圍。要通過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不斷發展。七是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要動員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員工、學生、社區居民等組成志愿者隊伍,開展經常性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力爭經過三年在全市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社區居民知曉率達90%以上,公務員、駕駛人和中小學生知曉率達100%,全體公民普及率達到95%以上。
(六)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監管,制定公務車輛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眾舉報制度,選聘文明交通監督員,并賦予其相應權限,通過照相、攝像等方式記錄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現象,利用新聞媒體進行批評曝光。探索將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良記錄納入保險系統,建立機動車保險浮動費率機制。嚴格落實執法公開制度,組織定期信息發布,增強執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建立并完善涉警輿情工作系統,落實輿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眾反映的管理問題,改善執法管理,贏得群眾理解和社會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愿望,直接面向公眾開展的精神文明建設實踐活動。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積極和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結合本地實際,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健康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把這項活動作為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生動實踐,作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作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緩解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創建文明和諧道路交通環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實施計劃,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機制,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任組長,區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區廣電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監局、建設局、交警大隊為領導小組成員,“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支隊。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進行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在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安全設施、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強化社會監督等方面,各司其職,多管齊下,綜合施策。xx大隊要發揮牽頭作用,做好聯絡協調、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檢查考核等工作。文明辦要組織新聞、出版等單位積極主動參與,精心組織策劃系列交通安全宣傳。要與當地宣傳、教育、司法、建設、交通運輸、安監、保險、軍隊等部門和新聞單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實施。要明確駕駛人所在單位、運輸企業、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中的職責,充分調動他們參與文明交通行動的積極性。要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上下銜接、群策群力、全面推進的工作局面。
(三)務求抓出實效。要緊密結合本地群眾文明交通素質、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為表現、導致或誘發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特征等,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分類分步逐年推進。要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確保“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堅持以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不搞形式主義。要緊緊抓住中央文明辦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內容這一契機,緊密結合開展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實施“暢通工程”和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充分發揮考核評比的杠桿作用,進一步推動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職責任務的落實,力爭從根本上解決一批長期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的重大實際問題。
(四)發揮示范作用。要充分發揮文明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在全國、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率先開展活動,要健全完善激勵機制,通過樹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動示范單位”,發揮示范作用。通過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執法示范崗”和“人民滿意交警”、“執法示范單位”、“執法標兵”等先進典型,發揮帶動作用。通過評選一批“文明駕駛人”、“文明行車標兵”、“優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勵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要建立健全科學的考評機制,通過社會調查、民意測評等方式,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階段性、動態性的評估。區文明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文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實現“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長期目標。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2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領導關于抓好電動自行車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集中整治我區電動自行車領域的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防范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平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責任。今年以來,我區累計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起,造成x人受傷,問題隱患集中體現在違規停放充電、違規改裝改造、群眾安全意識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區“城中村”區域較為廣泛,電動自行車存量較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復雜。對此,各街道、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緊壓實責任,依法督促指導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工作,切實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全鏈條安全責任。
二、持續深化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門要結合文明創建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在轄區范圍內迅速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救援大隊要牽頭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各街道及相關部門要深入摸排各自行業領域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停放點、充電樁數量、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電池儲存、回收場所等情況,建立健全臺賬;各街道要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的排查、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嚴防“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和違規改裝、停放、充電等問題;公安分局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結合日常警務工作,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區市場監管局要依法查處違規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私自改裝等問題;區建設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管理;消防救援大隊、區城市管理局、各公安派出所等相關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進行聯合整治;交警大隊要持續加強電動自行車上路安全監管。
三、強化提升電動自行車消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我區電動自行車充電點(樁)或集中充電柜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居民住宅小區(包含老舊小區)、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等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點(樁)或集中充電柜建設備案管理機制,擬新建點位由街道報區建設局備案審批,并聯合相關部門對點位的安全條件進行把關后,按要求建設或增設;除居民住宅小區(包含老舊小區)、城中村居民自建房以外區域集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點(樁)或集中充電柜建設,擬建設的點位由各街道辦報區城管委辦初核,區建設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對點位的安全條件進行把關后,按要求建設或增設。轄區內集中充電設施要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配備必要的防火、防漏電等消防設備,區城管委辦要根據各街道報送合作企業進一步完善企業庫,加強后續管理,同時,牽頭組織制定出臺我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點(樁)、充電柜等日常管理辦法,對商業廣告比例等相關配套措施進行明確。市資源規劃直屬分局、區市政園林局、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在新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項目選址、審批、行政執法等方面要依據實際提供支持和保障。各街道、各部門要鼓勵推廣在居民小區電梯或門廳樓梯內加裝“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感應識別”系統,已建成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點有條件的可增設簡易噴淋、干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消防設施器。
四、加大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隊要發揮專業優勢,印制各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品、制作宣傳短片,指導各街道、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各街道和區建設局要督促指導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利用城市戶外視頻、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在每個小區、每棟居民樓、每個電梯、樓道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掛圖和警示標語。同時,要充分針對秋冬季節防火特點,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宣傳或演練,切實提升群眾對電動自行車消防隱患危害性的認識。
五、嚴格落實整治工作情況報送制度。各街道、各部門要對照《xx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項目清單》(附件x),強化措施要求,切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區安委辦、區消安委辦要將各單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內容。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產生較大影響的,將依程序啟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整治工作中,各單位要及時梳理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xx月xx日前報送基礎摸排(附件x、x)和相關工作進展情況、xx月xx日前報送工作總結,以上材料統一報送至消防救援大隊。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3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區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不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不少于70套、建設面積不少于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區、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準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并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房產、規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安委會成立由區政府黨組成員朱啟軍任組長,區公安、安監、經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梁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區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管、安監、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鎮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區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7月15日前報送區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學校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4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文件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匯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自行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筑、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區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并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文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范圍內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占路的電動自行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自行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