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34篇)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樣板,以點帶面,通過創建示范組,實現點上有亮點,有特色,依托(玖瑰園)打造生態人居環境。按照“示范帶動”的要求,以“綠化、美化、凈化、亮化”為標準,以徹底解決“臟、亂、差”等問題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組)工作長效機制為著力點,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搞好示范組工作,給廣大村民創造一個全新的生活環境。
二、工作任務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冊確定衛生保潔員和管理員,掛牌明確責任區域,進一步落實責任。
2、在示范組行人醒目處或交通要道口設立宣傳牌懸掛橫幅,刷寫標語;
3、家禽家畜實行圈養,嚴禁散放;
4、合理設置垃圾點(房),清運積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死角,做到日產日清;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齊,有礙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潔美觀;(擬對全組民區進行風貌打造)
6、對村道進行硬化、綠化、美化、凈化、亮化,路面平整,無坑洼,無露天糞堆,柴堆,做到村容村貌整潔有序;
7、做好旱廁改水廁工作。
8、抓好庭院及個人衛生。做到庭院清潔整齊,干凈衛生,人人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實施步驟及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組織宣傳動員階段。主要是召開各種會議,建立健全機構,利用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創建衛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創建示范工作,層層落實責任。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按照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時限全面完成。同時做好日常衛生工作。
第三階段:自查階段。搞好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示范組)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宣傳,全民動員。通過召開會議,張貼標語,更新板報等形式進行宣傳,形成人人關心、參與治理、支持治理的'濃厚氛圍。
3、多方投入,保障經費。為了保證治理經費,社區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嚴格遵循有關程序,在確保一致通過的前提下在農戶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潔費,以解決資金短短問題,確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同時,積極組織廣大群眾投身到創建衛生示范村工作中,為創造干凈舒適、生態的生活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社區制定出一套科學高效的管護制度,明確包片的主要負責人,衛生保潔員,衛生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并落實好經費和人員報酬,確保環境衛生長期有人抓有人管。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一、整治目標
以“除陋習、樹新風,還我美好生活環境”為主題,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對場鎮通過治理攤點亂擺、車輛亂停、垃圾亂扔、廣告亂貼、工地亂象,使場鎮環境面貌有明顯改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二、整治內容
場鎮區域內所有街道的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亂停亂放、亂搭亂建、亂貼亂掛、亂堆亂碼等違法違章行為。
三、組織領導
成立場鎮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環境衛生整治小組、宣傳報道小組。
(一)鎮容鎮貌整治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街道“騎門”攤點、占道經營、以街代市、亂張、亂貼、亂掛等影響鎮容鎮貌的現象進行整治,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范管理,做到行商歸市、坐商歸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街道車輛亂停亂放進行整治,場鎮各種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停車區域,做到按規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碼占道整治小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街道亂堆亂碼進行清理,對施工場地進行規范管理,做到街道無堆碼,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圍擋規范,堆碼有序。
(四)環境衛生整治小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街道環境衛生的整治,垃圾清掃清運,全天保潔,徹底消滅衛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凈、清爽、整潔。
(五)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傳在先、執法在后,勸告在先、處罰在后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為集中順利推進營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和輿論環境。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點進行鎮容鎮貌、環境衛生、市政設施、騎門攤點、占道經營、車輛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長期)。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定人、定崗、定時、定責”措施。各單位、門市、住戶實行“門前三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責任制,各單位實行鎮容區域負責制(具體責任區域見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為義務勞動時間,組織干部職工對責任區域進行清掃保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場鎮整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場鎮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實行“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居民參與、各方聯動”的方法,城鎮綜合整治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各單位要按照劃分的責任區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單位、門市、住戶要自覺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二)廣泛宣傳、全民動員。通過宣傳車、標語橫幅、車載廣播,公開信及會議等宣傳形式,廣泛宣傳場鎮綜合整治的目的、意義和要求,“門前三包”的內容,開展集中整治的時間、內容,場鎮綜合治理的內容,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進一步夯實整治工作基礎。在中小學開展愛國衛生教育和“小手牽大手”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居民參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形成良好氛圍。
(三)逗硬督導、確保效果。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由鎮長陳尚文任組長、人大副主席杜孝斌、黨委副書記杜浩為副組長,杜射、王亮、熊中利、陳力為成員的場鎮綜合整治督查督辦領導小組,負責對“門前三包”及各單位責任區域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實行一周一評比,一周一通報。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
為切實做好各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建立由朱同志任組長的集中整治工作班子,鎮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為集中整治工作班子組成人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董曉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1、由綜治辦、科教文衛體、衛生院、各學校、城管中隊、工商分局、文化站、派出所、交管所、交運公司、環保科、古溪社區居委會、橫垛社區居委會、刁網村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校園安保及周邊環境整治,將查出的問題迅速通報至主辦單位責令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資格以及非隸屬本鄉鎮的校園,要將情況匯總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該整改的整改、該清理的清理。
2、各部門要結合校園安保工作繼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好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特別是有現實危害精神病人的甄別和送治工作。
3、鎮綜治辦將會同紀檢把控、組織人事成立聯合督查組,督查全鎮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督查組組長:王吉春,成員:王芳、董曉建、趙煒、韓旭、顧小紅、王圣華、尹美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全力以赴。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校園安保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迅速行動、集中力量,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要全方位排查可能威脅校園安全的各種隱患,詳細記載并通報整改。集中整治工作不能一查了事,關鍵是整改,工作組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逐問題、逐單位落實整改措施,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3、相關部門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到位、校園周邊巡防力量到位、重點人員排查管控到位、應急處置措施到位、責任落實追究倒查到位,通過以上六個到位確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4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校園周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化解矛盾糾紛、整治周邊突出問題,持續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確保校園的安全與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綜治委有關會議要求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推進涉校矛盾糾紛化解,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全力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社會治理突出問題,著力解決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運用綜合性手段,促進園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頓,有效排查化解賒銷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嚴厲打擊處理危害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做到校園及周邊安全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保障落實。學校內部安全秩序及周邊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顯改觀,教書育人的環境進一步優化,廣大師生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馮老師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及專用教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環境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突出治安、社會治理問題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
四、工作任務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臺賬記錄,結合各校周邊環境認真排查影響校園及周邊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行動,加大學校“三防”建設力度提升自我防范水平,全面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及時分析研判收集匯總的各類信息并按要求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領導,及時推送到各相關職能部門。
五、排查主要內容
1、整治占道經營。各類攤販在校門附近占道經營,私家車接送學生占道停車,影響師生上放學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販在校門口經營各類小吃,自制飲品,使用煤氣罐加工燒烤油炸食品,這些食品衛生不達標,煤氣罐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學校周邊的小吃部、小超市經營的食品同樣存在安全問題。
3、整治學校門前的減速裝置和交通警示標志。學生上放學期間,校門前人流車流密集,個別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部分學校門前沒有減速裝置,交通警示標志不完善,安全隱患較大。
4、整治娛樂場所。校園周邊是否存在游戲廳、網吧、臺球廳等娛樂場所,嚴重影響小學生的學習與成長,同時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災隱患。學校周邊是否有柴草垛,學校周邊的柴草垛是否緊挨校墻,距離教室、備課室等學生活動場所很近,極易發生火災,威脅學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亂建。校園周邊是否存在倚校墻私搭亂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嚴重影響救援車輛進入,有的用作廢品收購或存放其它雜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亂接電線,有火災隱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園周邊活動的不法人員勒索或搶奪學生錢物、與學生打架等現象時有發生,給師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營運車輛。接送中小學生的非法營運車輛大多數車況差、無營運手續,個別司機駕駛資質不合格,超載超員超速現象嚴重,威脅學生人身安全。
9、整治校門管理。機動車輛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規范管理,特殊情況必須進入的要聯系相關人員認真確認并詳細登記。
六、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16開始,至20xx年11月上旬結束,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習動員階段(5月15日至5月22日)學校要根據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結合實際,成立組織領導和辦事機構,制定具體排查整治方案,落實人員和經費,明確職責和任務,召開專門會議,對專項工作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23日至5月30日)深入實際,排查清楚涉校矛盾糾紛、安全隱患、突出治安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及時造冊登記。
(三)整治化解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周邊突出治安問題,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整治化解,配強配齊保安力量,落實設備實施,加強監控技防建設,強化校園管理力求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四)完善長效管理階段(7月1日-10月31日)
完善工作機制和長效監督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五)總結提高階段(11月日-11月上旬)
及時總結安全整治工作的經驗以及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不斷完善長效機制,在11月5日前完成該項工作的自查自評,及時報送市綜治辦。
七、工作要求
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此項工作,對校園及周邊進行認真細致的排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積極協調配合職能部門進行整治工作,力爭使學校周邊環境得到凈化,和有效治理,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上面這8篇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就是精優范文為您整理的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給予您一定的參考價值。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5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今年來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為切實加強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工作領導
鎮綜治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黃炎鋒任組長,鎮副鎮長陳思泓任副組長,鎮綜治辦、安辦全體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鎮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中心,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副書記黃炎鋒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據鎮綜治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各村要集中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和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的“砌墻清人”行動,強化源頭防范。各村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各村應每月定期開展“糾違停、清飛線”集中整治行動。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村委會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視,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職責分工摸清本村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點及生產、銷售、回收、改裝、修理等場所數量,完善基礎臺賬。12月底前,各村推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成率應達到50%以上。
(三)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請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2)。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6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7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建設、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分管領導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組織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要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務必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城管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我局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督查,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于7月20日前報送我局物業處(電子郵箱:),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8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情況表》。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8
為切實加強我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現結合我區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違規停放充電、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電線、充電設施不規范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重點推動建設規范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認真開展對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強日常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亂拉電線充電、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等行為,對勸阻、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即向屬地公安、應急、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以及屬地鄉鎮(街道)、村(居)報告處置。積極配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物業服務區域內無人認領的“僵尸”電動自行車清理行動。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并張貼在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電動自行車應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停放車輛不宜過于密集,與建筑物保持安全距離,配備火災報警、電氣監控、滅火設施等技防設施。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缺口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小區,屬地政府要牽頭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根據消防、電力部門的指導,充分利用、改造小區閑雜地等共用部位或原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全區具備條件的物業小區必須按照《20xx年福州市長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工作重點責任目標》(附件1)要求,強力推進建成一批集中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20xx年11月前必須完成轄區70%以上的物業小區落實電動自行車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并建立日常工作管理臺賬(包片責任人、巡查記錄、違規查處記錄、消防設備維護情況等等)。物業小區存在電動車停放充電缺口又沒有建成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做出工作推進情況說明,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物業小區負責人必須作出安全管理責任書面承諾。
(三)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物業管理辦公室要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在電梯間(門)、樓道等顯著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標語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充分利用業主微信群、小門宣傳欄、公告欄等媒介密集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為重點內容的.日常宣傳警示,訂制一批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知識小手冊分發給小區業主,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避免長時間充電。會同屬地消防部門開展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2次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并建立內頁資料備查,作為物業服務企業考核依據。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8月20日前)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域物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警示。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不定期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開具整改通知書,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鄉鎮、街道要根據轄區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細化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本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強化齊抓聯動。各鄉鎮、街道要加強與消防、城管等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鄉鎮、街道要組織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認真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并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我局將開展行業督查,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
(四)強化按時報送。各鄉鎮、街道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創新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鄉鎮、街道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開展情況蓋章于8月25日前報送到我局房管科(電子郵箱:),9月至12月每月1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及《長樂區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情況統計表》,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同步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報送到我局房管科及屬地物業管理辦公室。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9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辦發〔20xx〕8號)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擰緊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鏈條,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翟敬軍,副組長:楊樹榮、吳漢仁、褚廣田,成員: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分管領導、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科、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科、執法稽查科(消費維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負責制定綜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務,了解掌握情況,組織督查檢查。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查處違法行為,密切部門配合,形成綜治合力。
三、治理重點和措施
(一)治理重點
各單位要依據《產品質量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點嚴厲打擊以下違法行為:
1.無照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等經營活動;
2.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沒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進貨查驗情況,沒有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電動自行車認證證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3.銷售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名、無廠址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認證證書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關鍵性組件;
5.電動車維修經營者等非法組裝電動自行車對外銷售;
6.生產、組裝、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電動自行車行業經營主體情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對轄區內從事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等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經營主體數據庫,列入定點監管對象,逐戶進行檢查,明確屬地監管責任人,填寫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強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工作。
2.加大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依法加大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從嚴執行有關標準和規定。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進行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行為,要從重從快處罰。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政企聯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強同注冊商標權利人、行業協會、電商平臺等相關各方的合作,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標侵權案件源頭追溯力度,開展全鏈條打擊。
3.加強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力度,切實強化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門店和倉庫以及通過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經營戶的監管力度。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檢力度,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并及時將抽檢結果及查處情況書面通報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各單位在每月23日前,將本地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市局將對抽檢情況進行梳理匯總,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
4.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銷售、維修企業,進行一次集中約談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諾,對照治理重點違法行為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要通過在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維修者店面張貼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治理重點違法行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識。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舉報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底前)。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9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根據摸底排查情況,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治理重點違法行為。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不斷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對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制度,將違法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的企業納入信用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整治經驗進行全面推廣,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開展此次綜合治理工作,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形成全市系統上下齊抓共管、協同攻堅的工作格局,有序開展治理工作,確保把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逐級明確工作任務,定期召開調度會和開展督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有關問題。整治期間,市局將適時組織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單位、部門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市消委會辦公室也將組織對各地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將納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三)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認識落實消委辦的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堅持齊抓共管,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與公安、發改、工信等部門聯合執法,存在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做好信息報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以此次綜合治理為契機,進一步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堅決遏制重點違法行為反彈。從20xx年4月份起,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3)、《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案件查處情況統計表》(附件4),在綜合治理中查處的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及時上報,11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及附件1、2、3、4報至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近年來,我國電氣火災多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辦下發《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下發《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為落實通知精神,決定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現就有關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在產品選型、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和生產各個階段,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整治電氣使用維護的違章違規行為,提升公司安全水平,杜絕電氣火災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活動辦公室設在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活動主題和活動時間
活動主題:全面排查整治電氣火災隱患,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活動時間:
四、活動方案和重點內容
1、工程部:
負責組織電氣設計圖紙審查,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設計院進行處理;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把電氣設備供貨商資質,嚴格電器產品及電纜驗收關和施工進場驗收關,嚴禁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嚴禁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參加電氣設備的調試、移交、竣工驗收等工作。
2、物資部:
負責采購有關電氣產品,落實物資采購保管制度,保證電氣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保證電氣產品質量,嚴禁不合格電氣設備入場。
3、發電部:
參與設備調試,發現電氣設備存在不符合標準的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系統巡檢、運行狀況監視、缺陷管理。
4、維護部:
參與設備調試工作,發現電氣設備隱患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的巡檢、檢查和維修維護。
5、施工單位:
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做好電氣設備的防雷接地工作,杜絕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杜絕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杜絕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否存在亂接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格執行設備調試大綱,按照調試程序進行設備調試,嚴禁野蠻調試和試運電氣設備,全面進行電氣設備的安隱患排查整治。
6、監理單位:
參加電氣設備到貨驗收,嚴把質量驗收關;參加設備的調試、竣工驗收工作,嚴格履行監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氣火災綜合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廣泛宣傳,全員參與。通過辦宣傳欄、收看宣傳片,專家講座、自我學習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形成全員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深厚氛圍。
(三)加強電氣相關人員監管和培訓。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四)強化考核,及時總結。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分階段考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各部門、各單位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于6月25日和12月30日前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辦公室。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區“9·20”電動自行車充電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新江街道決定在轄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電動車火災風險。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職責任務,堅決防止電動車違規生產、違規流通、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造成的火災事故,確保轄區電動車火災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三個顯著減少”和“一個不發生”的目標,即轄區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電動車火災傷亡人數顯著減少,較大以上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堅決不發生電動車重大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監站統籌落實:
組長:梁東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曾海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長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消防辦公室和各社區居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部署街道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報轄區電動車火災形勢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轄區整治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
同時,設立工作專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項治理相關工作。
三、治理重點
(一)產品質量方面。治理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未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二)流通銷售方面。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三)維修改裝方面。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行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治理電動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為;治理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治理實施工作,壓緊壓實工作任務,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未實行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電動車充電、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率隊開展1次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隱患和整改措施的“兩個清單”。具體工作情況以工作簡報、階段性小結的形式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監管;強化電動車火災防范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依法開展電動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
(三)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曝光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轄區公安派出所對電動車(含蓄電池)回收、改裝和維修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等現象。
(五)各社區、各有關部門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在有合適場地、滿足消防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建設、改造電動車停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將集中充電和停放納入老舊小區升級改造范疇。同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管理區域電動車日常管理,推廣安裝“電動車禁入電梯管控系統”。
(六)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的生產、銷售臺賬,開展電動車及配件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展質量專項抽查,堅決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追根溯源”機制。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堅決查處戶外公共區域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31日開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拿出具體可行、操作性強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體部署情況于20xx年10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個區域、逐個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底數和隱患,要詳細登記,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堅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車及產品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維修改裝行為,規范電動車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三)驗收督導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組織相關行業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整治不力的單位,在專項治理期間發生亡人或者有影響的電動車火災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新江街道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工作研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的具體職責,對于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督查檢查,通報批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專項治理期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月底前報送表格(附件1~6);各社區、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亮點工作可隨階段性工作小結及時報送。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一、治理時間
20xx年xx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聯系人: 周永 聯系電話: 轉502分機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我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使電動自行車使用更加規范,力爭杜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管理。依據學校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園內禁止為師生電動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開展自查自改,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邀請“消防安全校長”進校園宣講,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實施步驟
從即日起開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日前)。及時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迅速開展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問題進行全面自查,建立檔案臺賬,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于12月14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以班子成員為副組長、以中層干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協調工作。結合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強化協作配合。積極配合質檢、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明確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及時上報督查情況。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區“9.28”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根據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全力推進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堅決防止類似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平穩。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__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圍
全市范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的具有廚房功能的餐飲場所,具體如下:
1.設置有供員工、學生等集體用餐的單位廚房;
2.養老機構、福利院、救助站、醫院、衛生院等單位的內部廚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連片經營的餐飲場所;
4.設置在大型城市綜合體內部的餐飲場所;
5.飯店以及帶有食宿功能的酒店、賓館等場所。
四、整治重點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暢通、防火分隔不到位、違規留宿住人、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燃氣使用不規范等問題。對涉及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場所,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燃氣、電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點整治將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違規將氣瓶放置于室內就餐場所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職責分工
這次全市餐飲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牽頭,各鄉鎮(街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
(一)各鄉鎮(街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區)要結合前期下發的“三類”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發動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一)要求,聯合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餐飲類場所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隱患登記臺賬(附件二),同時,對餐飲場所經營者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教育體育局牽頭負責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含無證的教育培訓機構)等集體用餐場所的內部廚房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聯合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
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開展對醫療機構內部廚房的檢查;
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網吧)、娛樂場所(KTV、游戲廳、棋牌室、酒吧)等有廚房功能的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牽頭開展對生產加工企業內部餐廳、廚房的檢查;
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開展對餐飲類場所的檢查。公安局要組織各公安派出所,指導基層網格力量,對旅館、沿街門店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開展本行業領域內各單位、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具體負責督促、指導,對列管的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檢查。
六、整治措施
(一)對存在經營、倉儲、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員;搬出確有困難的,必須在住宿與經營、倉儲部分之間設置符合標準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應設置在靠近門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對在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和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必須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設置的,責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
(三)對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強制執行。
(四)對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五)對飯店內設置包間、休息室,變相留宿人員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員,對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
(六)對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的,一律依法責令拆除;市場監管部門要從市場經銷源頭徹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鋼板。
(八)對存在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定人、定責、定方案,強化憂患意識,真正走到、看到、落實到位;要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要全面發動基層網格化管理力量,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傳教育。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開展排查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要求,對于本行業領域內的各單位、場所消防工作負總責。不得以只檢查監管本行業領域內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場所為由,推諉扯皮,放松對無證單位、場所的監督管理。
(二)精準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約談、傳單入戶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員、彩鋼板臨時建筑、電動車停放充電、用火用電用氣等重點,廣泛開展針對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全面壓實餐飲類場所主體責任,綜合運用執法、曝光、納入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等手段,讓法人代表把安全生產的職責刻到腦子里、落實到行動上。自即日起,各鄉鎮(街區)及餐飲類場所排查整治行業牽頭部門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隊上報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報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及排查整治工作總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報復印件即可,原件本單位留存,餐飲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臺賬及整改責任清單排查整治工作總結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三樓防火辦)。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我村根據街道安辦(瀘納安辦〔20xx〕72號文件精神,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工作開展情況,小結如下:
一、思想重視,加強領導。
為有效推進治理工作的開展,我村成立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村支書陳敏良任組長、村主任江關建副組長、其余村干部及社長為成員,對此項工作齊抓共管。
二、多種形式,廣泛宣傳。
一個多月來,我村采取懸掛橫幅、開專題會議、張貼公告等形式,防范宣傳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戶曉,自覺防范。
三、深入排查,加強治理。
治理過程中,我村組織村社干部、黨員多次深入到電動自行車停放點、維修點和學校、認真巡查不合格產品。檢查中,我村沒有發現不合格的產品出現,但是,在對11個村民住宅的地毯式巡查中,發現普遍存在以下安全隱患:
(一)存在私拉亂接、拉線充電現象。
(二)沒有專用公用充電樁,沒有停車棚。
針對以上情況,我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張貼綜合治理公告20余份。
(二)清理私拉亂接、拉線充電5余處。
四、常抓不懈,落實責任。
我村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作為長期工程,緊抓在手,毫不懈怠。采取網格式管理,責任到人,明確職責,失職追責。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治理和防范,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仙安辦(20xx)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部門及各村(居)要切實提升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年來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規劃建設、維護管理以及應急保障三個環節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細化工作舉措,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細化工作內容
(一)規劃建設:推動新建住宅小區規劃建設集中充電場所,預留足夠的空間建設;鼓勵未配置集中充電場所的已建成住宅小區,利用現有布局,合理規劃建設集中充電場所;對敞開式、老舊小區統一進行合理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規劃布局,引進國有企業進行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樁建設運營管理。
(二)維護管理:強化全過程監管,引導群眾規范充電,嚴防電動車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超時充電的行為,嚴格電動車自行車及蓄電池等相關配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的監管,嚴格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使用管理。
(三)應急保障:要加強宣傳教育,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落實日常巡查維護工作和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保障消防用水、滅火器,整治違規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為,暢通生命救援通道。
三、明確職責分工
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對本轄區、本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力度。
(一)鎮直有關部門職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就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聯合執法、案件線索移交等工作建立協調機制。
1.鯉南市場監督管理所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電動自行車,要加大缺陷產品調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嚴肅查處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等行為。查證存在上述行為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強化對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銷售門店及銷售環節的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規范電子商務平臺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管理,重點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產品的違法行為。要大力整治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違規改裝問題,嚴格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外設蓄電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對查處的銷售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不斷規范市場秩序。
2.派出所應加大對電動自行車產品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要加強治安監控,加大偷盜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打擊力度;派出所應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納入對村(居)、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內容。
3.應急辦要協調有關部門、各村(居)、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協調各村(居)、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定期開展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辦應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災事故;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工作考核范疇。
5.國土資源所應在新建居住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中,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作為重要內容,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實行聯合審查,告知建設單位設置充電樁雨棚,在項目竣工驗收環節嚴格把關,確保按規劃要求同步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燈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住宅小區(樓院)等區域科學規劃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在新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項目審批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6.村建站應負責編制龍華鎮區域內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含二輪電動車)集中充電樁布點規劃,督促指導建設單位按規劃布局要求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
7.共建辦應對全鎮有物業服務小區的電動自行車集中競電點建設情況進行摸底普查,為規劃建設單位提供底數。同時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共用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督促充電樁建設單位對充電樁進行規范建設與管理,由仙游縣城鄉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建設單位,統組織建設,遵循“誰建設誰所有、誰投資誰受益、誰經營誰管護、誰使用誰付費”利益導向原則,采取國有企業代建模式,統一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做到集中停放充電點標準規范、安全可靠。
8.環保站應負責電動自行車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環節的環境監管。
9.道安辦應負責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監督管理。
10.地震辦應加強對所屬公用人防工程場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的監督管理。
11.供電所應定期對所屬資產的電動自行車供電設施、電氣線路進行檢測,消除供電隱患,對用電單位和個人違規拉線充電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
12.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領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村(居)、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發動網格員、微型消防站隊員、巡邏員等基層力量全面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加大夜間巡查力度。
13.其他具有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應結合本部門職責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村(居)職責
1.落實電動自行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打通“最后一公里”,組織對本地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單位小場所、群租房、快遞外賣企業站點等場所進行摸排檢查、登記造冊,綜合整治,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
2.配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督促指導轄區內銷售及維修點開展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
3.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加強防火檢查,引導公民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行為。
4.負責協調確定無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的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明確管理責任。
5.組織開展宣傳教育,通報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案例、宣講技術規范要求和相關災事故追究法律規定。
6.制定防火安全公約,落實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向屬地鄉鎮政府報告。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職責
對違規在樓道內停放充電、飛線拉線充電、將電動自行車和鋰電池帶入電梯、戶內等可能引發火實事故的行為進行管理宣傳勸導;未設物業服務或未明確管理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由村(居)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注重氛圍營造
各有關單位部門、各村(居)要深刻認識到宣傳教育的重要性,以加強人員的思想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救援能力為目的,既要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站等主流謀體的作用,也要利用好新媒體對廣大群眾的影響力,深入基層、居民住宅、銷售及維修點開展宣傳,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要針對電動自行車多發的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五、嚴格考核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將此項工作納入本部門年度考核內容。鎮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各單位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嚴從重追究事故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行責任倒查,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六、強化信息報送
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同時,要通過廣泛開展宣傳引導,積極調動廣大群眾參與電動車消防綜合治理工作,營造“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請各有關單位、市場監督管理所、派出所、國土資源所、村建站、共建辦、環保站,道安辦等有關職能部門以及其他具有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祝和綜合治理工作聯系人名單(附件2)于8月18日前報送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室(鎮應急辦公室),20xx年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3)!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標準規定。加快出臺實施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提請本級政府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并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期管理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5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制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
(三)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消防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地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安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省級安委會要派出工作組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為切實加強物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福鼎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安辦〔20xx〕24號)精神,經研究,我局決定自20xx年10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市各物業小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管理,落實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推動技防措施落實,建立有效管理機制;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提高業主(居民)對電動自行車的火災防范意識。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住宅小區的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違反規定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無消防管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組織清理所管理住宅小區內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業主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與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協商改善小區集中停放條件;倡導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系統,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二)加強檢查整治。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日常檢查和勸導提示,積極配合屬地街道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清理的,應積極勸阻,勸阻無效的就迅速報屬地街道和派出所,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三)強化教育宣傳。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住宅小區主出入口,相關樓道、大廳、地下停車場等部位要醒目張貼公安部印發的《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知》、《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掛橫幅、標語,并利用宣傳欄進行廣泛宣傳、廣而告之,可以通過微信、網絡等平臺,加強警示教育。
(四)加強預防演練。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預防演練。制定應急防范措施,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組織業主開展應急逃生、急救自救演練。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15日前)。市住建部門統一明確方案,召開部署會議,下發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6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除隱患,落實長效。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排查,集中清理,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此項工作納入到日常重點工作,并入到行業監管內容。要召開好部署動員會,明確具體工作要求,動員會務必實行實名簽到制,納入到企業信用考核。我局將開展定期檢查,并將此次專項整治并入年度雙隨機檢查,作為檢查主要內容。
(二)強化溝通協作。我局將積極與屬地街道保持溝通聯系,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協助配合好街道開展專項治理。各物業服務企業在整治中要主動與屬地街道、公安(消防)部門加強溝通,對勸阻無效,違規停放、充電的行為要實施書面報告制度,上報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門。
(三)加強排查,強化督導。各物業企業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認真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強化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業主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物業小區,要督促物業企業限期整改并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實整改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計入物業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四)注重信息報送。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每月15日前報送專項整治統計信息(統計信息包括:整治活動大體工作措施、宣傳措施、整治車輛多少部、制止違規充電多少起、轉送屬地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門查處的多少起)至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股。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郵箱:。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4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已突破3億輛。全省約有1100余萬輛電動自行車,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且火災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宮鎮“4·25”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9·25”火災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廣東省英德市“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也多發頻發,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省、市、縣領導批示要求,為切實加強華豐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華豐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消防辦,承擔日常工作,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陳旅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根據鎮消防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報、社區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物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鎮消防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鎮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鎮消防辦依托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級指導服務組開展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村(社區)委會、鎮直相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5
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學校內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郝某某,副組長為副校長許某某,副書記張某某,組員為校委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25日前)。學校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學校對校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不同情況,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學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學校劃定一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教師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落實管理責任。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學校充分利用班會、家長會、校內廣播、電子屏、宣傳欄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組織開展師生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6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7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8
根據中心校20xx年11月份工作安排及學校20xx年安全教育的安排,在第xx個消防日開展“認識火災、學會逃生”消防主題教育活動。為確保“119”消防日活動有序開展,特制定如下:
一、組織
組 長:校長 組 員:全體教師
二、活動主題:
認識火災、學會逃生
三、活動內容:
1、營造好宣傳氣氛,學校張貼消防宣傳標語牌,利用板報、廣播等宣傳工具,豐富消防宣傳形式和內容,增強宣傳的針對性、知識性和趣味性。
2、召開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安全教育大會、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課、觀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傳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傳欄、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練活動。
四、活動要求
1、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組織,真正把開展消防日宣傳活動納入“安全文明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作為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實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全檢查時,要圍繞滅火器等器材設施配備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暢、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不合理、用電線路布線不規范、電線老化等問題進行重點查改,徹底消除校園內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3、宣傳到位,發揮校會、班會、隊會的作用,營造輿論氛圍,增強師生消防意識。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9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范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采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并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并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并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并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0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市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博羅縣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同意,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群眾全程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強。
(五)各村(居)、各部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各村(居)牽頭,全面掌握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各村(居)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市場監督所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4.生態環境保護辦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5.其余相關部門應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場所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對認定為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的,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督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嚴格核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并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為的,要及時通報認證機構,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注冊登記。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
2.優化維修服務。專職消防隊要發動電動車生產企業組建電動自行車安全檢修隊伍,設立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問題。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相關部門要完善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辦要公布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大型企業(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范效應。
市場監督所和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外賣平臺、快遞企業,配合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自然資源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職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村(居)牽頭,發動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專職消防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托有關部門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3.提升科技賦能。各村(居)要廣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程序,要推廣借鑒大亞灣電動自行車整治經驗,推動安裝消防監控(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戶停放、充電)聯網報警系統設備和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禁止電動自行車入門入戶。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要支持發動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由專職消防隊牽頭,聯合宣傳、派出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范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村(居)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地鐵、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專職消防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專職消防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各村(居)、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務,并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安委辦、消安辦牽頭,組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生態環境保護辦、郵政、專職消防隊等部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村(居)、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以及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
(四)加強信息報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上報工作進度表和動員部署情況。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情況,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1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堅持教育引導、嚴格管理,整合社會資源,實施綜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目標,以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為抓手,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大力開展文明交通實踐活動,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深入宣傳發動,嚴格規范執法,科學規范管理,實現文明交通,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力爭經過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明顯增強,交通執法更加規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學,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習慣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長效機制,實現宣傳、管理、執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態化。
(二)具體目標。
1、xx年,全面啟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通過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大力組織專項整治行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文明執法和科學管理,促進交通參與者知法、守法,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進一步完善,黨政機關公務人員進一步發揮文明交通表率作用,執法規范化水平明顯提升,活動首先在城區取得明顯實效。
2、xx年,大力解決交通行為中的痼疾。通過組織專項檢查,督促工作落實,促進交通參與者身體力行文明禮讓,努力實現安全帶、頭盔使用率明顯提高,機動車停放規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橫道交通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酒后、超速、疲勞等危險駕駛行為引發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隱患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執法效率和科技應用水平明顯提升,并取得明顯成效。
3、,鞏固前兩年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成果。認真總結成功經驗,擴大活動實效,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促進全社會文明交通良好風尚的形成,努力實現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質顯著提高,機動車交通違法率、事故率顯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眾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對交通環境的滿意度大幅度提高,執法能力顯著增強,執法形象、執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動向全區城鎮全面鋪開,取得明顯成效。
三、活動內容
圍繞“關愛生命,文明出行”這一活動主題,重點組織開展以下四項活動:一是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即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文明交通行為。二是“摒棄六大交通陋習”。即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三是“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即堅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四是“完善六類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即進一步完善城市過街安全設施、路口渠化設施、出行引導與指路設施、道路車速控制設施、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施工道路交通組織與安全防護設施。
四、主要措施
(一)開展文明交通教育。區文明辦和公安交管部門將組織力量深入機關、學校、企業、社區等基層單位,采取專題講座、征文、演講、座談討論、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文明交通知識教育培訓,使廣大公民增強“關愛生命、文明出行”意識,明確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交通行為習慣。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對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和農民群眾等重點群體的教育力度,將文明交通常識教育納入駕校培訓及記滿12分駕駛人再培訓內容。與交通運輸部門密切溝通協作,加強營運駕駛人安全行車責任意識教育,落實違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報制度。要商請教育行政部門,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綱要》的貫徹落實,全面推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聯系卡制度,推進交通安全“進學校”活動。要商請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勞務市場、建筑工地等外來務工人員集聚場所,開展交通安全巡講活動。整合各類資源,大力開展安全常識普及等公益宣傳活動。要發揮、駕駛員協會、車友會、汽車俱樂部、汽車安全組織等團體和組織的作用,對私家車駕駛人進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導。依托全市共享數據庫建設,進一步完善“違法系統”的錄入、處理、交換、傳遞和監管功能,充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管理的后續教育功能。要綜合運用多種警告教育手段,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抄告單位、組織看教育片、參與協勤、公開曝光等多種方法,教育警示當事人,增強執法的社會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設施。持續推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的深入開展,實施“暢通工程”,公安交通與城建、交通運輸部門密切合作,認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為文明出行創造良好道路通行條件。一是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清理影響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障礙物,整修不符合標準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改造設計、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對交通流量大、行人過街困難的,建議政府規劃增設天橋、地道等過街設施,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通行權利。完善道路安全防護設施以及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對一些交通安全隱患比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設施。貫徹《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準和《行人過街信號控制設置規范》、《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行業標準,規范道路信號設置和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解決道路擁堵問題。對涉及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護欄等交通管理設施不齊全、不規范的,及時上報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進行調整完善。對同一路段相鄰人行橫道信號燈實行聯動控制。在雙向六車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劃行人二次過街等待區、非機動車左轉等待區,在無信號燈但人流量較大的人行橫道設置黃閃警示燈、減速、停車讓行等標志標線,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安全。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爭取財政和發改部門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學設置電子監控設備,規范使用非現場執法裝備,提高科技應用與管理水平。本著“架構合理,平臺先進,功能實用,注重產出”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支隊智能交通指揮中心。努力實現城市主要路口信號燈管控率達到90%以上,城區主干道行人過街設施的平均距離不超過300米,路口渠化率達95%以上,學校周邊安全設施設置率達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規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管控力度,以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創造良好通行秩序為目標,對交通秩序混亂、易阻塞路段,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不按序排隊通行、隨意變更車道、亂停亂放、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對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及占道經營堆物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對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速50%以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高限處罰。要優化路口交通渠化、信號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權,為行人、非機動車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條件。實現高等級公路行駛駕駛人安全帶使用率達到100%,城市達到80%以上。實現非惡劣天氣因素、自然災害條件下,省際交界處公路、高等級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5公里、滯留時間4小時的擁堵,省內公路不發生滯留長度10公里、滯留時間5小時的擁堵。城區行人、非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分別達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燈率達到100%。
(四)提升規范執法水平。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契機,強化交通執法技能、公共關系建設培訓,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處理執法水平。要細化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管理,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升交警隊伍執法形象。深化警營開放、警務公開,創新服務模式,繼續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健全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員審核制度和特邀監督員制度,增強內外監督力度。依據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廳交警總隊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現有的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交通協管員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經費保障問題,統一核發《交通管理協勤證》。統一路面固定執勤點和臨時執勤點的外在標識設置,統一制作標志標牌、統一設置規范和防護要求,實行路面執勤點編碼管理。要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崗位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要求,全市事故處理崗位達標率達到100%,路面執勤民警具備事故處理資格的比例達到80%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系統錄入率達到100%。要充分運用記分手段,嚴格執法管理。充分運用攝像、視頻等電子監控設備,進行取證查處,提高管理效能。
(五)營造濃厚輿論氛圍。要繼續發揮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成員單位的職能,持續推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的深入開展。一是加強媒體宣傳。要積極主動地向文明委、宣傳部匯報,做好與各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區電視臺、廣播電臺、《張掖日報》、《張掖廣播電視報》和網絡等媒體,建立交通安全宣傳欄目,要繼續發揮張掖交警網的優勢,及時準確的向群眾提供各類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務咨詢,接受群眾投訴,并對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要不斷拓展交通安全宣傳領域,組織媒體開展深度報道,介紹不文明交通行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開展警示宣傳。利用媒體專欄,集中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為,公布舉報電話,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二是加強正面宣傳,注重輿論引導。要強化正面宣傳、新聞宣傳意識,積極主動地宣傳公安交管部門理性、文明、平和、規范執法的工作理念和具體管理措施,通過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公眾輿論,遏制負面輿情報道。三是開展特色宣傳。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積極組織開展各種雅俗共賞、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把文明交通行為寓于群眾喜愛的文藝節目和文化作品中,豐富交通安全宣傳內涵,提升交通安全宣傳效果。四是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要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結合交通狀況實際,圍繞道路交通突出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推廣開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五是開展窗口單位和戶外宣傳。公安交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車輛駕駛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等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建設,在窗口單位和戶外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利用樓宇、公交車、公交車和客運車站點、長途客運車輛安置的媒體電視、道路電子顯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傳提示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張貼交通安全宣傳畫。進一步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主題公園、廣場和基地建設,支持開展各種交通安全體驗活動,引導人們從規范自身交通行為做起,自覺遵章守紀,文明禮讓。六是繼續深化“五進”宣傳,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明交通宣傳作品,在學校、單位、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使“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家喻戶曉,在全社會營造踐行交通文明,告別交通陋習的濃厚氛圍。要通過開展“交通安全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不斷發展。七是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要動員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員工、學生、社區居民等組成志愿者隊伍,開展經常性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力爭經過三年在全市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社區居民知曉率達90%以上,公務員、駕駛人和中小學生知曉率達100%,全體公民普及率達到95%以上。
(六)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監管,制定公務車輛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眾舉報制度,選聘文明交通監督員,并賦予其相應權限,通過照相、攝像等方式記錄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現象,利用新聞媒體進行批評曝光。探索將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良記錄納入保險系統,建立機動車保險浮動費率機制。嚴格落實執法公開制度,組織定期信息發布,增強執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建立并完善涉警輿情工作系統,落實輿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眾反映的管理問題,改善執法管理,贏得群眾理解和社會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愿望,直接面向公眾開展的精神文明建設實踐活動。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積極和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結合本地實際,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健康順利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重要意義,把這項活動作為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生動實踐,作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作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緩解交通擁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創建文明和諧道路交通環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實施計劃,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機制,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宣傳部副部長、區文明辦主任任組長,區公安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區廣電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監局、建設局、交警大隊為領導小組成員,“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支隊。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明確部門職責。區文明辦、公安交管部門要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進行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在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安全設施、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強化社會監督等方面,各司其職,多管齊下,綜合施策。xx大隊要發揮牽頭作用,做好聯絡協調、方案制定、組織實施、檢查考核等工作。文明辦要組織新聞、出版等單位積極主動參與,精心組織策劃系列交通安全宣傳。要與當地宣傳、教育、司法、建設、交通運輸、安監、保險、軍隊等部門和新聞單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實施。要明確駕駛人所在單位、運輸企業、公交公司、出租車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中的職責,充分調動他們參與文明交通行動的積極性。要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上下銜接、群策群力、全面推進的工作局面。
(三)務求抓出實效。要緊密結合本地群眾文明交通素質、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為表現、導致或誘發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特征等,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要求,分類分步逐年推進。要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確保“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堅持以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不搞形式主義。要緊緊抓住中央文明辦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內容這一契機,緊密結合開展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實施“暢通工程”和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充分發揮考核評比的杠桿作用,進一步推動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職責任務的落實,力爭從根本上解決一批長期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的重大實際問題。
(四)發揮示范作用。要充分發揮文明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在全國、省級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率先開展活動,要健全完善激勵機制,通過樹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動示范單位”,發揮示范作用。通過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執法示范崗”和“人民滿意交警”、“執法示范單位”、“執法標兵”等先進典型,發揮帶動作用。通過評選一批“文明駕駛人”、“文明行車標兵”、“優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勵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要建立健全科學的考評機制,通過社會調查、民意測評等方式,形成科學的評價體系,對“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階段性、動態性的評估。區文明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文明交通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實現“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長期目標。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2
為深刻吸取近期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遂安安委辦﹝20xx﹞38號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扎實開展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推動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
切實杜絕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門廳、樓梯間和樓道電動自
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二、時間步驟
整治時間從20xx年7月7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主要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屋、住宅小區、安置小區、地下停車庫、集貿市場、學校、三小場所、辦公樓、公共娛樂場所等開展排查和宣傳。對排查出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及時登記造冊并督促落實整改,同時要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問題隱患不予整改的要積極對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等部門并密切與各部門協作配合,依法予以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區要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重點和要求
(一)小區私拉亂接排查整治重點問題
1.從戶內穿線到樓下或車棚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或將電動自行車駛入樓道內充電。
2.私自在樓頂、車庫、樓梯間、門面房等處搭建違章建筑并拉線用電。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對商住小區,包括農民自建小區、安置居住區、無物業小區開展電線私拉亂接情況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和檢查臺賬,按照“立行立改、跟蹤督辦”的原則跟蹤整改落實閉環。問題清單應每十天更新一次,并報街道主要領導和街道專項整治工作小組閱批。
2.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應建立小區私拉亂接問題管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小區常態化巡查,明確檢查范圍、周期,規范記錄巡查結果,及時發現并制止電線私拉亂接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引導
各社區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形成震懾,積極推動廠家不違規生產,經銷商不違規改裝,群眾不購買三無產品和改裝產品;要廣泛動員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廣告宣傳牌、LED屏幕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提示內容,引導群眾正確使用、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營造良好的消防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壓緊壓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社區要針對電動車火災多發特點,發動各方力量,組織物業公司、業委會落實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針對性防控力度。要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定期向重點單位(場所)提出要求,推動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和物業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電動車停放車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3
根據安丘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印發《全市衛生計生系統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安衛安委〔20__〕24號)的通知要求,經院安全生產辦公室研究決定自10月30日起至12月底,我院開展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
按照活動部署,我院立即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安排相關工作,明確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活動重點,要求開展巡查檢查,集中排查樓道、樓梯間、大廳等部位,亂充電現象。堅決清除違規充電的電動車,勸阻、制止違規充電行為。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不間斷加強巡查看護,嚴防清理后出現反彈。
通過微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媒介,宣傳普及電動車火災預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
在禁停區域設置禁停標識,開展巡查檢查,勸阻、制止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在院內露天區域設置電動車停放處,懸掛醒目標志,實行定點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利用近期發生的因電動車隱患引發的典型事故,對全體職工開展警示教育。
我院在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期間共組織本院安全檢查8次,衛生室檢查1次。共查出違規停放的電動車10輛,電動車充電線路私拉亂接1處.
現樓道、樓梯間、大廳等疏散通道暢通。無違規停放的電動車,無電動車充電線路私拉亂接、超時充電等安全隱患,露天區域電動車停放處定點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通過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我院安全生產整體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進一步凈化了消防安全環境,確保了我院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4
為有效遏制全市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市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臨汾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市級教育、經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工商、質監、電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郵政、人社等部門的分管領導。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承擔領導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王永國兼任,負責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各地區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各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實施本行政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細化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根據本級政府的治理方案,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質監部門要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電氣產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符合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及時依法公開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規范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工商部門要督促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等電器產品銷售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上述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x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督促各設計單位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同時,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加強對電氣線路施工圖的審查力度,確保建筑電氣工程設計的質量。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施工單位開展電氣產品選用、進場和施工期間電氣設備安裝環節的自查自糾,督促其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氣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不按照技術標準進行電氣隱蔽工程驗收;嚴查質量不合格電氣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公安部門要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督促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主體責任。住建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建設單位指使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督促建設單位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加強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發動工業企業生產場所、物流倉儲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小經營加工場所等社會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自糾,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公安部門要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將電氣安全作為日常巡查、檢查的重要內容,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電氣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測。要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安監、教育、衛生計生、民政、文化、經信等部門要督促易燃易爆單位、工礦商貿企業、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娛樂場所、互聯x上x服務營業場所、工業園區等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社會單位做好電氣火災防范治理工作。
7、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動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開展轄區內居民住宅區域的檢查工作,督促整改隱患問題,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家庭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有條件的市、縣(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電工或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為居(村)民家庭提供電氣防火檢測服務。要督促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居民住宅區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問題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維修基金對老舊居民住宅區(樓)的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集中充電設施,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工程內容,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電力主管部門要督促供電企業定期對農村、社區住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排查城鄉社區、鄉鎮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表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指導用戶安全用電,防止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要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確保電工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人社、住建、安監、電力、公安等部門要建立消息互通機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范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力技術人員、配電房值班人員、電氣檢修作業人員、相關重點工種人員等專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核查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合法性、有效性,檢查人員崗位電氣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點風險領域電氣火災防范綜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對文物建筑電氣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聯合執法,積極指導文物建筑的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工作,采取有效的電氣火災技術防護措施,切實增強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能力。要組織文物檢查工作人員、消防監督檢查人員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電工等人員對《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進行宣貫培訓,切實提高其發現電氣安全隱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強電氣火災技防、物防措施。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找
準當地突出的電氣安全隱患問題,探索電氣火災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規定或地方標準,規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廠房(倉庫),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場,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覽建筑,省(市)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電信和財貿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宜按照有關國家技術標準對非消防用電負荷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鼓勵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
(六)強化電氣火災防范宣傳教育培訓。電力、質監、工商、安監、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將電氣火災防范宣傳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協調電臺、電視臺、報刊等主流媒體和主要門戶x站,制作刊(播)電氣火災防范專題節目、欄目;利用樓宇電視、戶外視頻和微信微博、手機短信等新媒體、自媒體,廣泛播發電氣火災防范知識;將電氣火災防范納入校園、企業單位、黨政干部消防培訓內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制定印發電氣火災防范宣傳品、宣傳掛圖、實用手冊,普及安全防火常識;組織社區消防宣傳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過上門服務、組織居民集中普訓等形式,發動社區家庭積極參與互動宣傳活動。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印發自查自糾通告,全面動員部署,合理安排進度,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要組織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100%。
(三)排查試點階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對轄區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等各類社會單位以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區各類單位(場所)、區域的底數以及電氣線路消防安全現狀、單位落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工持證上崗等基本情況,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基礎臺賬。隨后在每個縣(區)至少確定一個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或傳統村落,作為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試點區域,集中開展整治試點,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對其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形成可看、可學的經驗。同時,在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類型中各選取一家作為電氣火災報警系統的試點單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縣市區報擬定的試點區域和單位情況。
(四)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結合實際,吸收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電氣工程及電工登記備案制度,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區)電氣防火安全專管員和巡防隊伍,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電氣安全隱患,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對查出的電氣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可靠的措施,確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產月”期間,集中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認真落實臨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氣火災治理加快推廣智慧用電安全隱患監管服
務系統的通知》(臨安辦發[20xx]29號)文件要求,全力推廣使用具備CCCF認證的智慧用電安全監管系統。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安裝率達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安裝率達50%以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電氣線路升級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標完成率達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爭全部完成。
(六)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級、各行業部門要對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市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徹底、問題突出的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要聯合進行督辦,依法嚴肅處理。
四、責任分工
在市安委會統一部署下,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由各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