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和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 加快教育強區建設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切實增強全系統教學質量意識,提升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區中小學實際,特制訂《xx區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方案》。
一、健全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體系
1.區級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區教研室、督導室和招生辦具體負責全區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教育局每學年組織召開1-2次教學質量監測工作會,做好學情、教情分析,提出相關整改意見和工作要求。
2.校級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建立校長負責制,農村小學以鄉鎮為單位,農村初中和城區中小學以校為單位,每學期召開1-2次專題會議,重點研究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相關的制度、計劃、實施、改進等工作。加大對教學質量的監測力度,提高質量監測的信度,有效監測影響教學質量的要素,為提升教學質量提供有力保證。
任課教師要以實施有效教學為目標增強質量意識,狠抓教學環節和過程;認真研究學生、吃透教材、創新教法、精心組織、善于反思,不斷提高執教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善于破解,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和同事的意見和建議,改進教學理念、方法和措施,適時進行學科教學監測,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二、完善教學質量監測與考評制度
3.小學六年級質量測評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全區小學六年級質量測評管理辦法,加強質量測評的過程管理,對違反質量測評管理制度的學校進行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小學六年級質量測評科目設置及組織形式應體現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課程計劃和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促進小學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高考、中考質量測評管理制度。教研室對各學校高三年級、九年級教學進行重點調研指導。教研室和招生辦每學年對高考成績和中考成績進行質量分析,并進行通報。質量分析結果作為教育局評估考核學校辦學水平和校長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
各高、初中學校要成立畢業班工作領導小組,擬定復習備考工作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確保畢業班教學工作正常、有效開展。
5.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測評制度。中小學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由分管局長負責,教育股和教研室具體組織實施,統一測評某一學段考試科目(與期末考試同步)。各鄉鎮、各學校要認真分析統一測評科目的反饋結果,召開教學質量專題分析會,對轄區內各學校、各年級、各學科進行全面分析,制定科學有效的措施。
6.教學質量管理學期報告制度。每學年教學質量監測工作結束后,招生辦要將監測結果記入數據庫并形成質量監測分析報告,在全區通報。監測結果作為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和校長考核的重要依據,測評成績優秀的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7.聽課檢查制度。教育局長、副局長、鄉鎮教育專干和校長要帶頭走進課堂,了解課改情況,掌握教學實情。每學年教育局長、副局長聽課不少于12節,分管業務副局長24節,兼職教研員40節,專職教研員60節,鄉鎮教育專干30節,校級領導30節,分管業務副校長40節,教師20節。教育局每學年對以上人員的聽課情況進行1—2次專項檢查,中小學校長聽課記錄由教育局長親自檢查,所有檢查結果進行全區通報。并把校長、鄉鎮教學督查人員聽課檢查結果與績效量化考核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