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XX年我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行了顯著成效,我們努力的工作實現了全市的火情穩定,有效防止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出現新的火災隱患,根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結合我市消防工作實際,決定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公安部73號令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圍繞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治。通過整治必須達到“一降一改”的目標,即把火災事故特別是死人火災事故降下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抓好火災隱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發生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福州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孫建(市消防支隊支隊長)
副組長:市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聯系電話: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專門機構,加強協調,同一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專項整治的重點
1、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適時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級部門及各縣(市)、區針對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開展具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
四、專項整治的內容
1、單位領導責任制落實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內裝飾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情況;
3、單位履行《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情況;
4、建筑消防設施的設置、運行、維護、管理情況滅火器材是否符合規定;
5、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規定運行、維護、使用情況;
6、建筑內的防火分區是否符合規定;
7、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等情況;
8、政府與鄉鎮(街道)《木屋毗連區消防安全責任狀》簽訂情況;
9、街道(鄉鎮)義務(志愿)消防隊,專職(兼職)防火員成立情況,人員、經費、訓練制度落實情況;
10、區、街道(鄉鎮)及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情況;
11、木屋毗連區市政消防水源匱乏情況;
12、各縣(市)、區突出的火災隱患情況;
13、其他的火災隱患。
五、整治時間安排及分工
1、整治時間安排:
(1)1月份至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結束,持續深入開展社區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開展以地下空間、高層公共建筑、“三合一”場所、開發區(工業園區)為重點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隊負責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部署,檢查指導工作。并按公安部73號令的要求,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抽查,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組織一次消防監督監督抽查;
(2)各級部門及各區、縣(市)負責各自行業、系統及轄區內消防專項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是預防和減少群死群傷惡性火災的重要措施。牢記 “隱患險于明火”的教導,增強“責任重于泰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各項專項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