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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3-10-28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精選25篇)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建立我縣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切實織密筑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底排查困難群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監測、定期更新,確保低收入人口及時、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立即啟動救助程序,會同相關部門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城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莉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曉華縣民政局局長

  成員:縣教體科技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移民工作站)、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殘聯、各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具體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日常業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人為聯絡員,在具體工作中積極聯絡有關事項,并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三、監測對象

  對城鄉人口進行全員監測,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困難對象實施監測(20xx年農村監測標準7245元/年、城市監測標準915元/月,以后按低保政策變化實時調整監測標準),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員、邊緣易致貧人員、突發嚴重困難人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四、監測方式

  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監測服務。重點摸排監測未納入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過日常走訪、綜合研判發現的其他困難群眾,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一)線上監測。依托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陜西省社會救助動態信息監控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安康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和各部門現有信息系統,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錄入系統中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實施系統監測,主要監測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殘、因學、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貧返貧風險的對象。縣民政局通過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管理、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有關公益慈善組織按月進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對,及時匯總更新獲得救助幫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對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二)線下監測。一是自主申報。困難群眾通過鎮政府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和村(社區)提出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二是入戶排查。由縣民政局統籌安排,各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鎮村(社區)干部入戶排查,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集中排查,進村入戶排查了解群眾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問題,以及住房、醫療、教育、飲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難。重點走訪未納入救助幫扶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戶排查要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黨支部+網格員+中心戶長”的作用,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協理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的作用,對需要認定為低收入人口的群眾,入戶排查人員要詳細記錄并幫助其提出申請。集中排查后,各村(社區)干部、網格員、樓棟長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疑似困難家庭進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收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民生監督部門、信訪部門、有關媒體等反饋的基本民生保障、來電來訪、宣傳報道線索,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四是歷史數據。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群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三)認定程序。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落實。對入戶排查、自主申請、便民通道等搜集到的線索,經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鎮政府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錄入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報縣民政局備案、縣政府的網站長期公示等環節對低收入人口予以認定。

  (四)數據庫維護和更新。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依托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暢通全國防返貧預警監測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各部門業務數據共享。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按月開展數據比對,對已確認數據及時進行更新,對疑似數據經復核確認后及時更新;對通過日常走訪等發現已認定對象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時,經復核確認后及時更新。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監測指標進行適時維護和更新。

  (五)動態退出。由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通過政策幫扶及自身努力等實現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穩定高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對象,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后動態退出監測范圍。

  五、救助幫扶措施

  (一)分類預警。對已納入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跟蹤,按月開展救助數據信息共享、比對,重點核查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風險或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進行分類,將服務對象實行紅、橙、黃“三類標識”分類預警。紅色預警對象:因病、因殘、因災、因學、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已經陷入困難但還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困難群眾;橙色預警對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黃色預警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群眾以及其他易返貧致貧風險家庭。

  (二)預警分辦。建立預警信息分類辦理機制,對服務對象實施先行救助、分類推送、個案研究等及時予以辦理,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對預警發現疑似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由縣民政局將信息分發至各鎮人民政府予以核實,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按程序納入救助;對預警未納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圍的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由縣民政局將需救助信息分類轉介至相關的工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落實救助幫扶;對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由縣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

  1.基本生活救助。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給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困難殘疾“兩項補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經審核確認后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二是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本方案所稱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含智力殘疾、精神殘疾、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和言語殘疾)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員或患有我縣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三是優化脫貧戶的“單人保”政策。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脫貧人口,符合低收入認定政策的,該戶要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并繼續落實低保“單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在低保漸退幫扶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2.專項救助。

  醫療救助:縣醫療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對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剩余符合政策規定的自付費用實施醫療救助。

  教育救助:縣教體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通過申請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方式實施教育資助。

  住房救助: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住房安全性評定為C級、D級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業救助: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創業補貼、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技能培訓、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就業。

  受災人員救助: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對遭遇自然災害困難家庭,根據受災情況實施必要的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旱災救助、撫慰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住房、解決受災群眾冬令春荒期間生活困難等救助。

  法律援助: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3.“急難”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由縣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鎮政府組織實施臨時救助,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及時化解困難群眾遭遇的急難愁盼問題,最大限度防止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

  (三)關愛幫扶。縣民政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四)慈善援助。各部門積極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變故導致困難的低收入人口,鼓勵支持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提供慈善援助。動員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將救助幫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與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內容。每年6月、12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民政局)報送工作落實情況,由縣民政局匯總向縣政府報告。

  (二)強化統籌協作。各鎮與各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配合,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收集匯聚各類信息、常態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數據,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提供支撐。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鎮各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向社會正面宣傳社會救助政策,方便群眾了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每年開展1次業務培訓,提升鎮村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落到實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持續壓實責任,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排困難群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城市低收入人口,構建監測預警平臺;統籌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定期更新;堅持部門協同,實現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監測對象和范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支出型困難人口。也可稱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其所在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人員。

  三、監測方法

  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或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范圍的困難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按程序納入相應救助范圍。

  (一)自主申報。困難群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報,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群服務中心、社區工作站或社會工作站代為提出申報,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

  (二)主動發現。各地要將摸排、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主動發現、及時上報困難群眾有關情況。重點摸排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家庭、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數據比對。各地要主動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組織對接,通過信息比對,及時匯總更新獲得專項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篩查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過社會救助熱線電話、群眾來信來訪以及媒體報道信息等,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將信息匯總到縣級民政部門,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符合條件的幫助其申請救助;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難群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四、監測程序

  各地要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臺為支撐,形成“信息采集—動態監測—預警核實—救助幫扶—數據歸集”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體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依托省級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市縣兩級分別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數據信息為基礎,將低保邊緣家庭、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特殊群體及時錄入,逐步將相關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工會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群眾信息錄入,進一步豐富完善數據庫。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范圍。

  (二)開展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依托省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基礎平臺,市縣兩級分別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臺。通過實時上傳、數據比對、定期復核、自動提示等辦法,強化信息平臺的監測預警能力。鄉鎮(街道)按照收到的預警信息等級劃分,完成入戶核查并及時反饋核查情況,同時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困難群眾信息及時上報或轉辦。

  (三)實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通過預警發現和入戶核查,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單人保”政策、臨時救助的,按程序納入救助范圍;符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過“一門受理、協同辦理”,轉由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對于監測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當地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進行個案研究解決;對于監測預警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核實情況,并終止救助。

  五、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在監測預警范圍內的低收入人口如需獲得救助,應授權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核查其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鄉鎮(街道)及縣級民政部門及時啟動審核確認程序。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依規納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政策執行;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等,由相關部門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各地要結合當地的醫療、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其他救助幫扶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救助范圍擴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后仍有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足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服務。推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資救助、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以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對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及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細化落實措施,定期督促調度,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常態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同時要及時核實預警信息,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各類信息公開欄等載體,向社會宣傳黨的兜底保障政策,傳達黨對困難群眾的關心和關懷。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制作圖文并茂、簡單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解讀和申請指引,方便困難群眾了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聯村干部和村(社區)干部的政策、業務培訓,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切實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保障工作的落實,結合尚義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和鞏固脫貧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體系全面轉向鄉村振興,把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成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采取精準幫扶措施,繼續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切實保障好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農村低保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確保“應保盡保”。一是要推行部門聯動制,實現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財政、民政、扶貧、教育、人社、住建、醫保等政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充分運用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對共享數據比對中發現的違規人員、死亡對象及時進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級“零報告”制,實現責任壓實到位。把村干部責任壓緊壓實,由各村支兩委干部、駐村干部負責信息管理,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補助對象的人員信息臺賬,每月定時將死亡人員信息、疑似錯保家庭人員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員信息上報至鄉鎮。由鄉鎮統計收集,建立臺帳,并組織村居干部及時入戶進行核查,定時將村級統計情況和鎮級入戶核查情況上報鄉鎮城鄉低保、特困審批領導小組,鄉鎮要及時對保障對象進行動態調整。三是要推行鄉鎮級遍訪制,實現實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鄉鎮牽頭,組織聯系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干部每季度對城鄉低保享受對象開展戶戶見面、人人碰頭的遍訪工作。主要針對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對象家庭收入核查結果的真實性、“收入抵扣”“低保漸退”“單人戶”施保等政策落實以及家庭遭遇意外變故情況開展動態核實,及時將因意外變故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范圍,深入了解建擋立卡對象、邊緣戶生活生產情況及家庭人員就醫就學情況,對發現需救助對象時,采用低保、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專項救助為主,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為補充的多種救助方式,確保困難群眾安穩渡過生活困難期。四是要推行縣級抽查制,實現工作督促到位。縣民政部門要對全縣14個鄉鎮因疫因災因病影響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蓋范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對象的動態管理及各項民政資金撥付、使用、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進行督促并限時整改落實,進一步推動各項兜底保障政策精準落地,切實做到救助對象實現動態調整下的“應保盡保”。

  (二)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運用好低保評議“三環節七步驟”環節,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將整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殘人員和重病患者單獨納入農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進一步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務質量;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要臨時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三)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上級統籌安排,合理調整救助標準。強化縣鄉(鎮)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進全縣敬老院服務設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條件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

  (四)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脫貧人口以及邊緣易致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時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須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重點工作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把關、親自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敢于擔當、主動作為、統籌協調、積極配合,形成共同推進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基層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保障服務對象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政策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也在基層。各鄉鎮街道要配強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關愛基層工作人員,確保基層工作有人做、基層事務有人管。

  (三)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要對照重點任務,會同相關部門謀劃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抓實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保障幫扶工作。整合政策、資金、人員等資源要素,積極向上爭取幫扶項目及資金,切實加大低收入人口幫扶工作投入和人員保障力度,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持續助推全縣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4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精神,切實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現就《實施方案》如下:

  一、出臺背景

  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健全相應工作機制,是打造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重大決策部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周密安排部署,強化協同配合,合理統籌資源,根據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難類型有針對性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二、制定依據

  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于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

  三、工作任務措施

  (一)科學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圍,規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程序。

  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具體以市公布的標準為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難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殘疾(包括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因高齡不能自理無人照顧、因大災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學交納學費等剛性支出后低于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對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漸退期,不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退出;對農村低保對象收入核算時要扣減就業成本,無法查實的,按戶籍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優撫對象的撫恤金、優待金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兩殘補貼等不計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認定按照申請、受理、審核、認定等基本程序進行,在認定過程中,通過入戶走訪、自主申報、基層發現、數據比對、群眾反映等方式開展,經過申報人承諾并進行初步篩查,納入日常動態監測和預警范圍。

  (二)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民政部門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鄉村振興、醫保、教育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實施專項社會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三)加強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門將依托廣西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匯集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數據信息,建立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基礎,建立與鄉村振興、醫保、衛生健康、殘聯等有關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每月積極參加鄉村振興局牽頭開展各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為有關部門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持,建立統一的動態監測平臺,及時搜集好相關專項救助幫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門之間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民政救助部門通過日常走訪排查、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各鄉鎮低收入人口進行動態監測,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仍符合低收入條件的要延續有效期;對發現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對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按規定在信息管理系統上清除;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符合救助條件,立即啟動救助程序,及時按相關程序審核認定上傳并錄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社會救助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舉措,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政策落實。

  (五)強化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為目標,依托全區現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救助程序,根據家庭困難類型給予相應救助。已認定為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按照現有制度實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困難對象,可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給予相應救助幫扶,鼓勵各鄉鎮便民、社保服務中心針對低收入人口,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四、組織保障

  (一)壓緊壓實責任。

  (二)加強部門配合。

  (三)強化宣傳發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甘肅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印發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機制,確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范圍,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實現對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救助,真正做到發現一戶、監測一戶、救助一戶、動態清零一戶,從制度機制上兜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

  二、動態監測對象范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放寬到2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也可稱支出型困難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記失業人員、已登記辦證殘疾人、新入學大學生、當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醫療費用支出較大等特殊困難家庭或者人員。

  三、動態監測方式

  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個人申請與主動發現相結合,通過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一)個人申請。困難群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群服務中心或社區工作站代為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縣區要通過暢通社會救助網上、電話申請渠道,推廣使用社會救助手機APP,實現社會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為困難群眾救助事項申請、辦理、查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主動發現。縣區要全面開展“黨建+救助”工作,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重點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動發現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并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三)監測預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縣區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為重點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鄉鎮(街道)要將經個人申請和主動發現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逐步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等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以及工會、殘聯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群眾信息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2.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以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系統為基礎,拓展應用范圍,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功能,實現城鄉統籌、分層分級、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動態管理的目標,及時共享比對民政、醫保、人社、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按月開展監測預警。

  3.科學預警精準施救。對低收入人口中已經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并對還存在困難的及時進行救助幫扶并持續跟蹤關注;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切實做到主動發現、主動調查、主動施救,有效防止困難群眾返貧致貧。

  四、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并積極開展服務類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2.“單人保”政策。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或者當年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再實施醫療救助后個人就醫自付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對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家庭政策執行;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1.醫療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慢特病和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按相關政策規定實施醫療救助。

  2.就業救助。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扶貧車間吸納、以工代賑帶動、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積極就業。

  3.教育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通過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相關費用減免等方式,實施教育救助。對于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讀的學生,采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

  4.住房救助。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主要居住用房為危房的農村低收入家庭給予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補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災人員救助。對遭遇自然災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據受災情況給予必要的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遇難人員家庭撫慰、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關部門給予殯葬費用減免、取暖補貼等。縣區可根據實際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復救助服務。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難發生地受理申請、審核、發放臨時救助金,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深入推進“資金+物資+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四個一”服務,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切實改善和提升居住環境、個人衛生等基本生活條件。縣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購買綜合保險,為其提供住院陪護、醫療報銷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因病因學因殘等造成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愛心公益、公開募捐等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加強慈善募捐與社會救助、救災、公共衛生安全等突發應急事件的統籌銜接,提升慈善活動項目化、規范化水平。動員引導相關企業、組織將對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的救助幫扶措施拓展到全體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會救助志愿服務新模式,積極發揮志愿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群眾、保護弱勢群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縣區民政局要細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調度,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作為“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和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一體部署實施,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及時化解困難群眾遭遇的各類急難愁盼問題。縣區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

  (三)加強宣傳培訓。縣區民政局要通過印發宣傳冊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讓更多困難群眾了解政策、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民政部門職責出發,協同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以統籌幫扶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加強銜接,用準用好用足各項民政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線,著力解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穩定可持續的兜底保障機制。堅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聚焦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病重殘等特殊群體,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門職責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兜底幫扶合力。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改革完善各項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具體要強化“七個幫扶”。

  (一)強化“政策幫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農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幫盡幫。持續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間扶貧項目保底收益、基礎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持續實施“支出核減”政策,加大對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幫扶力度;持續實施“單人戶”政策,幫助低收入家庭擺脫困境;持續實施“低保漸退”政策,防止過渡期內困難群眾返貧致貧。(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強化“分類幫扶”。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涵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急難救助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救助體系,依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符合條件應救盡救。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低保對象財產認定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基本醫療、基本教育、基本照護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適當救助。(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強化“精準幫扶”。統籌考慮家庭人口結構、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剛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綜合評估救助需求,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依據綜合量化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金發放標準,對一般救助對象根據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發放低保金,設定補差額度最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殘、7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給予重點保障,在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一定比例增發補助金。(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強化“主動幫扶”。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手段,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專項救助對象、失業人員、患有慢性病的困難群眾、大病專項救治患者、重度殘疾人、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避免發生規模性返貧。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入戶摸排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范圍,對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的做好登記備案,加強跟蹤監測,按需轉介相關部門予以幫扶。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自治組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工作中發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難以為繼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五)強化“統籌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孤兒助醫助學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做好身故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為其減免相關費用。持續開展“愛心助行”“精準康復服務”和家庭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關愛服務。(完成時限:20xx年末)

  (六)強化“社會幫扶”。以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整合民政領域用于政府購買服務經費來源,依托鄉鎮(街道)現有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設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社會救助和其他幫扶服務。持續開展“圓夢大學”“慈善助醫”等助學、助醫、助困慈善項目,對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積極發揮志愿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群眾、保護弱勢群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作用。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七)強化“智慧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加快實現信息跨部門和機構共享。建設社會救助資源庫,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開展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統一匯集、互通共享。加強“金民工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應用推廣,推進統建系統與自建系統整合聯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讓困難群眾申請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務

  (一)完善幫扶政策措施。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實現可持續增長。(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健全幫扶工作機制。繼續推進低保、特困供養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完善省級和各地困難群眾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相適應的工作規則。(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提升幫扶經辦能力。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群眾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適時在全省啟動應用。進一步擴大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范圍,推進社會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資產聯網查詢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下足“繡花”功夫,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起職責范圍內政策制定、進度安排、督促檢查等工作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五化”統籌,明確重點任務,擬訂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加強內部協同,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調研督導。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和解決業務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鞏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對兜底保障工作與鄉村振興銜接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工作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整改。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7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沙溪鎮第十四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和第__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會議精神,推進鎮內幫扶發展工作的實施,著力提升后進村發展能力,加快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經濟后進村組為主體,以鎮委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機關干部為支持和指導力量,以加快提升欠發達村、組發展增收能力為目的,著力“筑平臺、穩增長、惠民生”,全力推動我鎮后進村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落實幫扶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優化幫扶機制,幫助后進村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爭取實現“2233”計劃,即:“2年內后進村、組年收入增長20%以上,3年內后進村、組年收入增長30%以上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沙溪鎮后進村組幫扶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成 員:略

  設立6個駐村幫扶工作組:

  各村成員: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類指導。按照20xx年末農村集體經濟指標,村集體總收入1000萬元以下,并以村集體人均收入作為后進村的甄選依據;按照村小組20xx年末集體總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紅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以此作為后進村小組甄選依據。后進村組分別對應相應級別的幫扶措施和享受對應的政策優惠,由鎮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幫扶規劃,努力提升后進村組發展能力,夯實經濟基礎。其中,第一批后進村組具體分類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項目扶貧。鼓勵后進村組籌辦出租物業、農地流轉集約經營、農業技術改造等方式,以項目化的模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物業增值創收。鎮政府將在幫扶期內對村組集體經濟的新建、續建、改建或轉型的基建項目按其投資額進行適當比例的財政補貼扶持,對較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15%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50萬元;對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20%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100萬元。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

  (三)化解債務。強化村組資產財務管理,每季度統計分析幫扶村組經濟數據,掌握集體經濟運行情況。推動村組增收節支,盤活閑置資產,設法提高資產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強債權管理,對每項應收款落實專人跟進,明確還款期限,加快資金回籠。加強部門溝通協調,通過協商減債、以資抵債、還本減息、呆賬核銷等方式分類化解債務。

  (四)促進就業。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困難戶,制定“一戶一法”幫扶計劃,重點協調安排參加技能培訓,推薦就業,幫助困難戶充分就業、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層減負。通過公共財政的調節作用,減免農村教育經費,補貼已實施集體統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的村組,減輕農村基層的經濟壓力,促進公共資源均化、普惠化。實施秀美村莊建設獎勵補助,扶持村莊農業、水利、綠化、衛生等基礎建設,減輕困難村組的集體經濟支付壓力。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對村組集體經濟建設項目報建費適當進行減免。

  (六)駐村幫扶。建立“聯合幫扶工作組”的掛鉤幫扶機制,由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的方式對口掛鉤幫扶,加強對幫扶工程的領導和指導。各幫扶干部“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堅持“不脫貧,不脫鉤”、“不解困,不解散”原則,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駐村工作組同時協助聯系點的綜治維穩工作,為幫扶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加快項目建設為中心,協助項目的立項、環評、報建、工程監督、財務監督等服務工作,推進項目的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五、職責分工

  (一)農業和農村工作局。統籌做好幫扶發展規劃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做好后進村組經濟發展的引導、經濟數據統計、分析和相關信息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秀美村莊建設。

  (二)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負責提供經濟發展及招商指導意見,做好經貿政策咨詢服務和項目立項相關工作。

  (三)財政分局。負責做好支農惠農財政政策的落實和協調工作,做好后進村組幫扶發展相關資金的撥付工作和“三資”管理監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制定建設項目報建費等減免措施,做好相關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和施工質量監督,支持后進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衛生建設。

  (五)規劃分局。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意見以及提供相關扶持措施。

  (六)國土分局。負責提供用地政策意見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標的調劑、安排和實施工作。

  (七)社會事務局。負責做好后進村組困難家庭的救助和服務工作。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主要負責做好城鄉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工作,開展后進村組困難家庭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培訓工作。

  (九)組織人事辦。加強對駐村幫扶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加強對幫扶發展期間干部的廉政建設和監督工作,查處干部違紀違法和不正之風的問題。

  (十一)審計辦。加強支農惠農和幫扶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幫扶發展計劃結束后的審計工作。

  (十二)黨政辦。負責對幫扶發展工作的督辦和相關協調工作。

  (十三)宣傳辦。負責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社會輿情監控,弘揚積極的社會價值觀。

  (十四)電視臺。對幫扶發展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宣傳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工作安排

  (一)組織籌備(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機構,組建幫扶駐村工作組,完善總體方案和相關考核辦法。二是深入摸底調查,由工作組和被幫扶村組共同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組的基本情況、可開發利用的資源、項目設想及具體工作目標計劃)。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務。各被幫扶村組上報工作方案報鎮黨委審批、鎮農業和農村工作局備案。對鎮總體方案進行細化完善,分解職責和工作任務,制定出臺正式方案。

  (二)宣傳發動(20xx年5月-6月)

  鎮委、鎮政府對鎮內幫扶行動進行專項的動員、部署。各村組要召開“兩委”會議、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級級發動,層層動員,向群眾宣傳鎮內幫扶行動的目的意義,動員干部群眾積極參與。鎮電視臺、網站等媒體要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對幫扶行動中涌現的好人好事和成效進行跟蹤報道。各村組要加強氣氛布置,營造熱烈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正式實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落實。鎮黨委、鎮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鎮領導班子要加強聯系點的幫扶指導工作,協調解決幫扶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各被幫扶村組及群眾要發揮主體作用和主觀能動性,凝心聚力,推動經濟及民生福祉建設。各職能部門、各幫扶駐村干部要發揮指導作用,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幫助后進村組、困難群眾增收解困。

  (四)中期評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貧濟困日召開中期總結會議,對行動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對工作的成效和經驗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歸納匯總,報鎮領導組研究提出對策。對項目庫進行“盤點”,向黨委政府報告進展。后進村組實行動態管理,增減幫扶對象須辦理審批備案手續。

  (五)驗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訂的鎮內幫扶的獎懲考核機制,對幫扶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對幫扶績效好的后進村組和有勞動能力困難戶給予適當的政策獎勵,對幫扶工作貢獻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獎勵,組織部門對幫扶工作表現良好的機關干部建立檔案,以便在干部提撥任用時提供參考依據。對一定周期內占用了扶持資源而未主動謀劃脫貧、未取得應有成效的幫扶對象,包括村組、個人相應取消其享受的優扶政策,對非客觀原因造成的幫扶工作不力的干部給予通報批評。

  (六)回訪復查(考核驗收后半年內)。堅持“善始善終、服務到家”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對被幫扶村組及其幫扶項目效果進行回訪,協助被幫扶村組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鄉鎮衛生院對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救治水平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構建長期穩定的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我所對口幫扶熱務片區的等4家鄉鎮衛生院。確定燕云、紅扎等新近任命院長的衛生院作為重點幫扶對象。

  (二)制訂對口幫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方案,承擔對所幫扶鄉鎮衛生院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人才培養,幫助受援衛生院開展新業務、應用適宜技術等。

  (三)深入到所聯系的鄉鎮衛生院,全面了解工作開展情況,統籌協調、協助抓好掛聯點的各項工作;要采用平時溝通與到衛生院辦公相結合的方式,和衛生院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要結合自身職能,深入聯系單位進行調研,幫助衛生院解決管理和診療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每個月至少要深入幫扶的衛生院1次以上,積極參加衛生院的相關活動。

  (四)由所長分管此項工作,衛計局公衛股股長為副組長,辦公室具體事宜由負責;幫助受援衛生院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范,提高衛生院管理水平。

  (五)單位黨組織與幫扶的片區衛生院黨支部要建立結對關系。黨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活動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活動,結合熱務片區黨支部人員缺少的情況,指導開展黨建工作。日常黨建工作材料由卓瑪機負責指導。

  三、支援形式

  (一)下鄉支援:按照一體化管理的要求,每年對幫扶衛生院的院感、傳染病防治等方面進行培訓指導,確保幫扶醫院提高業務水平。

  (三)進修學習:每年由受援單位派出1-2名醫、護、技等專業人員到支援單位聯系的縣級醫療機構無償進修學習,學習期限為3-6月。

  (四)我所邀請疾控中心對各衛生院的計免工作進行培訓指導,公衛股開展公共衛生知識講座培訓2次以上。

  (五)重點幫扶:對燕云鄉、紅扎鄉衛生院,我所負責完善衛生院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范,提高衛生院管理水平,參與該衛生院的管理,提高鄉鎮衛生院醫療技術能力,提升鄉鎮衛生院的整體服務水平。

  四、組織領導

  成立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領導小組,由王所長任組長,衛計局公衛股股長黃喆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辦公室具體事宜由卓瑪機負責,負責安排各項日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加強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實施過程中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取得成效。

  (二)工作經費補助。執法所下鄉指導各衛生院工作產生的費用(下鄉補助、油費)等由我所自行負責,不需要受援單位支付,同時我所也不再撥付工作經費給各幫扶衛生院。

  (三)加強宣傳教育。執法所和鄉鎮衛生院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醫務人員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的重大意義,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增強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信息交流,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事例,建立按年度工作總結制度,推動縣級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的深入開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9

  根據市幫扶辦《關于做好 年“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干部幫戶”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幫扶辦〔 〕7號)要求,在去年“抓啟動,抓發動,抓聯動”的基礎上,我局認真分析 年幫扶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明確幫扶重點,科學謀劃,確保各項幫扶目標和事項落到實處并見成效。

  一、幫扶村基本情況

  鄉 村是 縣最偏遠的一個純彝族村,全村有7個村民小組,549人,黨員10名,現有250余名農戶已享受低保。主要產業有魔芋、核桃、牲畜、藥材。農戶每年有幾個月時間可以上山采藥材,主要以蟲草為主,年收入幾千至2萬元不等。

  存在問題:

  (一)居住環境差,人畜混居現象嚴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個組通公路,尚有5個組未通公路。

  二、 年幫扶產業項目

  (一)年內發展核桃200畝,發展魔芋100畝;

  (二)計劃完成全村10戶農戶的廁所改造;

  (三)完成3組、4組、7組約4公里的聯戶路建設,55戶農戶院壩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導幫扶村村支部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1.指導村支部開展理論學習,組織黨員開展支部活動,增強支部的凝聚力;

  2.進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動室的建設,幫助制定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學習陣地作用。

  三、幫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幫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確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減災局和 縣防震減災局共同幫扶。原則是:市局落實幫扶資金,縣局落實駐村干部;市縣兩局共同出主意、想辦法,幫助聯系村找路子,找項目,做好信息服務,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0

  我連支部再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實踐科學發展觀和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導,進一步落實扶貧措施,密切群干群關系,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如下扶貧幫困工作實施:

  一、指導

  以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農三連支部努力形成政、工會負責、職工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為不斷提升我連扶貧幫困工作的整體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標任務

  1、宣傳貫徹的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系群眾,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眾呼聲,改善群、干群關系,推進連隊的`經濟發展。

  2、幫助困難群眾落實脫貧解困措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確保困難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醫切實改善他們的生活。3、幫助有生產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尋找一項致富途徑,掌握一項生產技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實現家庭人均收入逐步達到或超過連隊人均收入水平。

  三、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連扶貧幫困連小組要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扶貧幫困的意義、作用和措施,擴大扶貧幫困的影響,爭取全連職工群眾的支持,營造全連職工群眾參與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

  2、落實扶貧責任。本單位按照"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將干部職工編入結對幫扶貧困戶,采取每人幫扶一至二戶的辦法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明確了扶貧責任人的目標任務。

  3、加大"就業扶貧"力度。要在解決幫扶對象就業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廣避門路,千方百計尋找就業途徑,切實增強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根據幫扶對象實際情況進行智力扶貧,通過農業技術培訓,加快幫扶對象脫貧后向致富示范戶的轉變。使之在幫扶活動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帶動其他的困難戶走上脫貧致富之路。

  五、加強,狠抓落實。

  我連支部加強扶貧工作的,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扶貧幫困小組,組長連長、書記擔任,副組長薛菁擔任,成員由彭國玲、周檑、張修泉、易蓉、鄧勇等人組成,明確職責,并作為考核各位干部職工的重要內容。真正讓各位干部職工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

  所謀,轉變作風,聯系實際,切實將扶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較好完成農三連的扶貧幫困任務。

  六、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為認真貫徹落實的,__屆四中全會,把扶貧幫困工作作為立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連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切實解決貧困群眾面臨的各種困難。要堅持物資救助與文化救助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扶貧幫困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發揮最大的社會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連扶貧幫困小組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扶貧幫困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全連職工群眾的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為搞好扶貧幫困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1

  為創新扶貧機制,瞄準扶貧對象,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精準扶貧重要思想,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精準扶、扶精準,重點扶、扶重點,整體扶、扶整體,長遠扶、扶長遠”的工作方針,圍繞脫貧目標,創新扶貧機制,轉變扶貧方式,突出精準發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快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全區統籌各級扶貧開發總投入達100萬元 ,幫助600名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減貧率達16.5%以上;20xx年末,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長率達16%;完成22戶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

  三、 工作要求

  (一)精準扶貧到人。瞄準家庭主要勞動力在60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較強脫貧愿望、處于扶貧標準線下、錄入20xx年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的農村家庭居民,開展精準幫扶。20xx年,在進一步摸清底子(20xx年全區扶貧規模數3371人)的基礎上,強化問題導向,精準扶貧到人,對1000名以上扶貧對象給予幫扶。

  (二)精準扶貧到戶。20xx年對400戶以上扶貧戶實施精準扶貧。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逐戶了解情況,分析致貧原因,仔細甄別,因戶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做到“一人一本臺賬、一個脫貧計劃、一個幫扶項目、一套幫扶措施、一名幫扶責任人”。對有生產能力、有發展意愿的扶貧戶,集中力量幫助他們在住上安全房、喝上衛生水的同時,實現學有所教、業有所就、病有所醫。

  (三)精準扶貧到村。全區新一輪貧困村共2個,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整村推進精準扶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水、電、路、房、產業、文、教、衛、游、信息”等十項重點工作。在產業發展上,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二、三產業則發展二、三產業。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能向貧困地區傾斜的要傾斜到位,確保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貧困人口全覆蓋。在教育發展上,加大貧困學生資助力度,安排專項資金,資助特困戶子女義務教育、“兩后生”培訓、大學畢業。在環境整治上,打造整潔、美麗、宜居鄉村。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由省市區鄉四級聯動,分別派出扶貧工作隊,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20xx年,實現每個貧困村扶貧項目整合投入20萬元以上。

  (四)精準扶貧管理。全面提高扶貧科學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準扶貧動態管理。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扶貧開發工作部門,全方位、全過程監測扶貧對象、監管扶貧項目,建立健全扶貧信息網絡和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二是規范扶貧資金管理。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70%以上用于貧困村、貧困戶。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區級財政報賬。統籌整合的相關涉農資金、行業部門資金,管理渠道不變。三是抓好扶貧項目管理。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在征求貧困村和貧困戶發展意愿的基礎上,制定扶貧項目規劃和分年項目實施計劃,明確項目責任人,精準實施扶貧項目。四是加強扶貧工作隊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目標明確,責任到部門、到幫扶人的駐村幫扶工作機制。市直扶貧工作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扶貧辦共同管理、考核,區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區農辦(扶貧辦)進行管理。對扶貧業績突出的幫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選拔任用時優先考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對精準扶貧的領導。各鄉鎮和區直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堅持扶貧開發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切實加強對精準扶貧工作的領導。把扶貧開發工作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主要負責人要樹立“抓扶貧開發就是抓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意識,建立健全扶貧開發責任制,制定扶貧規劃,采取過硬措施,幫扶到村到戶到人。各級領導干部要強化精準扶貧理念,切忌“空喊口號”。各單位要立足本職,轉變作風,協調配合,形成精準扶貧強大合力。

  (二)加大對精準扶貧的投入。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確保效益”的原則,整合各單位、各行業資金100萬元,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啟動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級扶貧村每個10萬元計20萬元,其他24個區級領導聯系扶貧點每個2萬元計48萬元;各鄉鎮要將專項扶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區直包村單位每年從節約的“三公”經費中給予聯系扶貧點對口幫扶。積極爭取小額信貸扶貧試點,增加產業扶貧的信貸投入。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精準扶貧,鼓勵社會各界與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開展“手拉手”、“一對一”結對幫扶。

  (三)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按照“領導聯村、單位包村、干部駐村”的要求,從區直單位派出 2個工作隊,鄉鎮派出2個工作隊,對2個貧困村開展干部駐村幫扶。其中4名區級領導聯點幫扶 2個貧困村,區直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從區直單位抽調中青年干部或后備干部組成,隊長由副科實職干部或優秀后備干部擔任,兼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聯點的區級領導、區直包村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到幫扶貧困村現場調研2次以上。駐村扶貧工作隊三年一輪,三年內未脫貧的,原工作隊繼續幫扶。駐村扶貧工作隊重點是圍繞強調的扶貧“三件實事”來做,圍繞中辦發〔20xx〕25號文件的“十項重點工作”來抓,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扶貧各項工作。

  (四)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要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級班子,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健全黨員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對“一對一”幫助貧困戶發展生產。著力引導扶貧對象樹立“脫貧不等不靠,致富敢闖敢冒”意識,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強精準扶貧工作考核。20xx年起,將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全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問責。主要考核各級黨委、政府扶貧目標任務完成、扶貧預算投入、駐村幫扶工作情況以及各行業各部門的扶貧職責落實情況等。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2

  扶貧幫困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司法行政機關以實際行動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引導、扶持幫扶對象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據《攀枝花市扶貧開發規劃20xx—20xx》的相關要求和市扶貧開發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結合司法行政職能,現就我局20xx年度定點扶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

  一、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指導

  定點扶貧幫困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風建設為重點,通過發揮本單位、本部門職能優勢,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經濟的、科學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獻愛心,共建和諧新村”這一主題,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幫助定點幫扶對象解決他們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原則

  在定點扶貧幫村工作中,應堅持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本著“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無錢出個好主意”的原則,以實際行動,努力落實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解決定點扶貧對象的實際困難,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三、定點扶貧工作的對象

  定點幫扶對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貧幫困規劃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貧辦下達的具體扶貧點和單位進行扶貧。

  四、定點扶貧工作的主要內容

  根據攀委辦函〔20xx〕14號、攀扶貧辦函〔20xx〕6號文件,結合我局的職能優勢和鹽邊縣漁門鎮十村的實際情況,擬從以下幾方面對幫扶對象進行定點幫扶:

  1、由局帶領局扶貧幫困小組成員,深入扶貧幫困村進行實地調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況,特別是掌握低保戶、孤寡老人、病、殘人員和失學兒童等情況,了解群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使扶貧幫困工作對癥下藥,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簽訂幫扶協議。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幫扶對象充分研究協商,擬定幫扶協議。幫扶協議一旦形成,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則按協議條款逐條加以落實。

  3、幫扶工作的重點。一是智力支持。要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實際,加大對幫扶對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學文化、學科學、學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間,我們要經常對幫扶對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結合當前農民群眾的實際情況,以給他們上法制課、贈送法律書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眾學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務工農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為典型事例,大力宣傳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當前貧困群眾擺脫貧困的一條重要途徑;以宣傳學文化、學科學為重點,引導農民群眾打破傳統的種養殖模式,學會科學種田、科學養殖,千方百計提高農副產品附加值,實現幫扶對象經濟收入有較大的增長;以運用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決好幫扶對象的各類矛盾糾紛,無償為他們公證、律師及法律援助服務,達到建設和諧、富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的。二是經濟支持。盡管目前司法行政經費有限,但我們要千方百計克服一切困難,為幫扶對象著想,積極籌措扶貧資金,盡最大努力給予他們經濟上的支持。本年度我們要在上年度扶貧資金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扶貧資金的來源:采取行政擠一點,協會出一點,職工個人捐一點的辦法。在春節期間,向特困家庭一定的實物支持,鼓勵單位職工捐款、捐贈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根據扶貧對象的實際情況,一些他們緊急所需的物資。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3

  為認真貫徹x的部署,著力推進扶貧解困工程,大力轉變干部作風,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掛包幫 結對子”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x周年,制定幫扶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不斷創新扶貧幫困形式,規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為困難職工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黨的溫暖,為維護社會穩定,構造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二、幫扶對象

  

  三、幫扶形式

  1、政策幫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其在就業、就醫、就學、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難等方面提供服務。

  2、思想幫扶。幫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導起強化勤勞致富觀念,樹立自主擇業、競爭就業的觀念,樹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業觀念,樹立職業不分貴賤、勞動光榮就業的觀念。

  3、物質幫扶。在“春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對其進行不少于5次的走訪慰問,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扶、協調其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幫扶內容

  1、倡議我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為其進行一次愛心捐款。

  2、不定期的對其家庭成員進行專人的心理疏導,幫助其重塑信心,使幫扶對象能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生活。

  3、與州殘聯取得聯系,為其最大程度的爭取殘疾人優惠政策。

  4、針對孩子病情為其解決因疾病帶來的種種不便。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4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群(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于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核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并于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臺賬,并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5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時期全區〉的通知》(桂辦發〔20xx〕56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定點扶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從20xx年起,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干部包戶”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等綜合扶貧措施,使全市列入時期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的119個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100%貧困村通瀝青(水泥)路和通班車,有條件的20戶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戶以上20戶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決貧困村群眾安全飲水問題;所有貧困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電;已通電的村屯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培育形成1-2項特色優勢產業并覆蓋所有貧困農戶;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貧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全免學雜費,貧困村公共衛生、文化、計生服務體系健全發展,每個貧困村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衛生室、文化活動室和計生服務室;貧困村農戶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穩固住房;貧困村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具備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做到應扶盡扶;生育貧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幫扶和優惠;貧困村落后面貌明顯改善。盡快實現中央提出的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市、縣(區)四家班子領導成員、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領導、鎮黨政領導每人掛點聯系一個貧困村,結對幫扶一個貧困戶;市、縣(區)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欽單位每個單位幫扶一個貧困村,幫扶單位每個干部結對幫扶一個貧困農戶。各定點扶貧單位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以縣(區)為單位組建駐村扶貧工作隊,各扶貧工作隊要具體落實包村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定點扶貧單位要明確本單位的聯絡員,統籌協調、落實本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

  (一)實施市、縣(區)、鎮三級領導掛點到村幫扶制度。領導掛點主要工作任務:

  1.抓掛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聯系村的基礎設施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生態扶貧等抓出典型,推進全村扶貧開發工作,把所掛點的貧困村打造成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示范村,把幫扶的貧困戶打造成脫貧致富先進典型。

  3.抓機制創新。深入調查研究,為扶貧開發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經驗、新模式,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進所聯系村扶貧開發工作上新水平。

  4.每個領導聯系幫扶一戶貧困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

  為了確保上述任務的完成,掛點聯系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明確任務、創新幫扶方式、充分發揮貧困村和貧困戶的主體作用,著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克服包辦代替。協調指導各幫扶單位安排相應的經費,確保定點扶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二)實施單位包村幫扶制度。單位包村幫扶主要工作任務:

  1.落實規劃實施。協同所包村干部群眾制定好貧困村整村推進的五年規劃和年度,確定承諾事項,并向群眾公開。包村單位對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積極推進以產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扶貧開發;多方籌措資金,整合資源,主動協調、跟蹤行業部門落實相關扶持措施,聯系社會力量參與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貧困村落后面貌;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解決困難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2.落實政策宣傳。深入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涉農方針、政策,廣泛動員農戶參加扶貧開發和建設美好家園,大力宣傳扶貧開發中涌現的好人好事。

  3.落實增收脫貧。大力發展扶貧產業,做到產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并重,在做好種養業的同時抓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增加貧困農戶工資性收入。

  4.落實村貌改造。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于“村容整潔”的要求,幫助貧困村開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實施改水、改廁、綠化、美化工程,改變陳規陋習,切實消除“臟、亂、差”現象,實現村容村貌整潔美觀。

  5.落實組織建設。協助當地黨委政府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提高貧困村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

  (三)實施干部包戶幫扶制度。干部包戶主要工作任務:

  1.幫轉變觀念。教育和引導貧困農戶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覺接受新技術、新理念;動員貧困農戶積極參加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幫助他們樹立通過自主創業,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擺脫貧困的信心。

  2.幫落實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幫助貧困農戶落實各種到戶的項目。

  3.幫提供服務。在資金、物資、技術、信息、計生、就業等方面為貧困農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幫政策到戶。幫助協調教育、醫療衛生、社保、人口計生、涉農直補等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貧困農戶。

  5.幫脫貧致富。幫助貧困農戶制定增收脫貧規劃,并落實至少一個以上的增收項目。

  (四)實施駐村工作隊員具體幫扶制度。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的主要工作任務:負責包村單位與所幫扶村的溝通協調,協助貧困村制定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干部群眾實施好各項扶貧開發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種扶貧資金,統籌協調包村單位干部包戶的相關工作,及時反映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進程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

  (五)各定點扶貧單位以縣(區)為單位組建工作隊。組建工作隊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工作隊長由處級領導干部擔任,實行市、縣(區)隊員統一管理。各單位要結合干部的培養鍛煉,選派優秀的中青年后備干部到貧困村開展扶貧工作。從20xx年起,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在市、縣(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中選派119名優秀干部到全市119個貧困村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幫助貧困村加強基層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農村全面進步。對選派下去任職的干部,在職級上高配、待遇上從優、政策上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愿意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干部積極投身扶貧開發事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干部包戶”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一輪扶貧攻堅戰中確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掛點領導堅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單位主要領導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領導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聯系點調研指導,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駐村工作隊員每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到村到戶開展幫扶工作。包戶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幫扶農戶,平時要抽出時間和精力,通過電話聯系等方式,加強與幫扶對象聯系,真正做到政策宣傳入戶、致富項目入戶、關懷溫暖入戶,扎實開展幫扶工作。縣以上選派的駐村工作隊員駐村工作期間,市、縣(區)財政部門牽頭落實,按照同級差旅費有關規定給予差旅費補助。各級幫扶干部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自覺維護機關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資源,加大投入。以縣(區)為平臺,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和機關定點幫扶、社會扶貧等資源,集中投入,確保每個村整合項目投入資金不低于300萬元,其中整合的社會資金200萬元以上,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占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切實履行扶貧開發職責。

  (三)健全機構,落實經費。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承擔定點扶貧工作機構和人員,明確相應的職責,做好定點扶貧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查、宣傳等各有關工作。定點扶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要按照財力與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加大投入,落實工作經費,為確保定點扶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臺賬,規范管理。市、縣(區)兩級扶貧部門要牽頭建立市領導、市直和駐欽單位定點扶貧檔案;幫扶單位要協助受幫扶的縣(區)做好貧困村、貧困戶真實情況逐村逐戶的登記造冊,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有簿、縣(區)有數據庫,建立動態檔案。在此基礎上,被幫扶的貧困戶和幫扶干部要建立統一的《幫扶記錄卡》臺賬,納入“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幫扶干部個人的幫扶情況及貧困戶受幫扶的情況必須如實記錄在《幫扶記錄卡》上,記錄的內容要由被幫扶村負責人、貧困戶戶主和幫扶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并作為檢查考核評價幫扶工作的重要依據。《幫扶記錄卡》由自治區扶貧辦統一制印。

  (五)加強督查,嚴格考評。市、縣(區)扶貧部門會同同級督查、績效考評部門把定點扶貧工作列入重點督辦項目,根據各時期、各階段的中心任務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專題報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報全市,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實的進行媒體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組織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領導責任、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具體幫扶措施以及幫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評結果向全市通報。

  (六)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定點扶貧工作進行點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到20xx年定點扶貧周期結束后,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向全社會公布。由市、縣(區)宣傳主管部門牽頭,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定點扶貧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進行宣傳報道,讓典型事跡深入人心,營造濃厚氛圍。

  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具體措施,并報市扶貧辦備案。要認真做好每年度定點扶貧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縣(區)扶貧辦以書面和電子文件的形式報市扶貧辦,然后綜合上報自治區定點扶貧辦。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6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在全市率先實現全面小康動員暨扶貧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精神,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精準扶貧要求,從20xx年起,按照定點、定向的原則,努力構建到村、到戶、到人的教育精準扶貧體系,落實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升學、提升貧困學生綜合素質,促進貧困家庭從根本上脫貧。用三年時間,著力構建覆蓋全市所有貧困村教育發展的傾斜扶持工作機制,實現“一年見成效,兩年上臺階,三年大變樣”的目標。

  二、工作舉措

  (一)城鄉聯手帶動扶貧攻堅

  建立城鄉學校與學校、班級與班級、教師與教師、學生(家庭)與學生(家庭)四個維度結對幫扶。各級教育機關黨總支、工會、青工委、婦委會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教育精準扶貧“連心小分隊”,定期不定期前往聯系點貧困村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架起民情連心橋,打好精準扶貧戰。局屬學校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1。

  (二)點面結合促進扶貧攻堅

  1.創建精準扶貧示范點。市級層面上,建設一批精準扶貧示范點,通過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工作,將其打造成全市扶貧攻堅工作“示范點”。

  2.拓展精準扶貧覆蓋面。各縣區要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因地制宜、全面開花”為原則,做到轄區范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全覆蓋。要制定本區域扶貧幫扶三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扶貧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責任到人。各縣(區)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2。

  (三)軟硬兼施推進扶貧攻堅

  1.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強力推進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工程建設,改善貧困地區基本辦學條件,優化學校布局。

  2.資助農村貧困學生。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發放普通高中助學金和中職助學金,幫助貧困生實現無障礙就學,實施好春蕾助學行動計劃。

  3.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務教學與管理能力,通過教育教學幫扶、送課下鄉、同步課堂、遠程教育等手段,促進教學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務供給方式變革,讓貧困地區和農村的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4.制定錄取優惠政策。制定實施貧困學生降分錄取本縣重點高中政策,讓學業成績良好的貧困學生能夠順利就讀本縣重點高中。

  5.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業教育作用,為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技能和就業培訓,實施貧困學生“9+3+3”(九年義務教育+三年職業教育+三年高職)職業教育貫通班,解決貧困學生升學難題,從源頭讓貧困家庭脫貧。

  6.實施“黨建+扶貧”。學校黨組織與幫扶學校黨組織開展“黨建+扶貧”,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養。組織開展“新風尚、新農村、新農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培訓計劃,幫助貧困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

  三、工作步驟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貧困村進行調研,一是摸清貧困村、貧困戶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貧困村教學網點建設情況及各年齡段學生入學情況;三是摸清貧困學生底數,最終精準識別教育扶貧對象。貧困學生調查表及匯總表見附件3、4。

  (二)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

  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專人結對幫扶,確保每個貧困村有一個結對幫扶單位(學校)、一名結對幫扶干部,在精準扶貧的工作中,實施單位要對前期識別出來的貧困學生,建立精準扶貧對象管理檔案,針對貧困學生實際困難,進行定向精準扶貧。

  (三)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參加幫扶活動的干部職工要及時與幫扶村干部座談,并到幫扶貧困學生家中了解情況,認真梳理貧困生家庭致貧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幫扶計劃。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對接,及早啟動方案中擬定的實施項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認真對各貧困幫扶點幫扶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和跟蹤完善,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驗收,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具體幫扶措施、工作方法、經驗教訓等進行系統總結,對工作事項及工作效果不斷進行鞏固提高,以達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既定目標。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及各縣(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局屬學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義務教育工作處。

  (二)落實經費保障

  各縣(區)、學校要安排經費用于保障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并制定詳細的經費使用方案,強化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考核機制

  建立科學、合理的扶貧考核機制,細化專項考核辦法,以幫扶點年度穩定脫貧為主要考核依據,嚴格進行考核。對實績突出的成員單位及相關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效果不明顯、考核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構建和諧部門”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整合社會資源,廣泛動員全系統力量,深入開展開發式扶貧等各項扶貧幫困工作,確保我局扶貧幫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工作任務

  幫扶對象包括系統外“一對一”結對幫扶、三峽移民、傷殘軍人、金秋助學貧困學生、常樂鎮(常來村)貧困戶等,系統內離退休老干部、老黨員、困難黨員和生活困難群眾等。目標使他們在現有的生活基礎上各方面條件都得到進一步改善,力爭使他們早日脫貧,做到“兩個”滿意,即讓上級各相關部門滿意、讓貧困戶滿意。

  三、幫扶內容

  1.開展開發式扶貧幫困工作。對常樂鎮115戶貧困戶開展慰問活動,根據幫扶對象不同就業意向、勞動者技能、身體狀況以及經營環境、條件等情況,與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實行“一對一”或“多對一”結對,采取“輸血”與“造血”結合,以“造血”為主的開發式幫扶方法,多形式、多渠道落實創收項目,逐步增強貧困戶自身發展能力。對無勞動能力的低收入戶,主要采取“輸血”救助方式實現脫貧。嚴格按照“機關部門捐助物資每年每戶不少于1000元,幫扶責任人每年走訪不少于4次,捐助物資每年每人300元”的標準,幫助落實脫貧致富增收項目、籌措發展資金、資助貧困戶孩子上學,給他們帶去精神和物質上的安慰,使每個貧困戶能切身地感受到黨的溫暖和關懷(具體名單及扶貧項目意向見附件)。

  2.開展幫扶三峽移民活動。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元旦、春節、中秋等節氣,開展慰問活動,讓他們感受到海門人民的熱情和關愛,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和適應海門的生活。

  3.開展愛心助學活動。把“愛心包裹”捐贈活動、“手拉手”愛心助學、金秋助學等活動作為扶貧幫困一項重要工作,動員全系統干部職工關心下一代工作,把資助貧困學生的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落實到位。

  4.開展獻愛心募捐活動。扎實開展“一日捐、一元捐”、“慈善一日捐”、“助殘募捐”等活動,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和全市三級資質以上的各類房地產、市政企業獻出愛心,從而幫助到困難群眾。

  5.開展幫扶薄弱村活動。根據幫扶要求,明確“扶持一項增收項目、加強財務節支、資助一項村級公益事業”的幫扶目標,制訂專題幫扶方案,確保對常樂鎮廣南村的幫扶工作落到實處。

  6.開展慰問老復員軍人活動。利用“八一”建軍節、“九九”重陽節、春節等節氣,開展對老復員軍人的慰問活動。

  7.開展城鄉結對共建活動。充分利用“三走進三服務”等活動平臺,幫助東風新村社區解決一些矛盾突出問題,使結對共建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8.開展掛鉤共建活動。按照海綜治委〔20xx〕3號文件精神,加強與余東鎮的掛鉤共建工作,加強工作指導,加大財力、物力支持,有效促進平安海門建設。

  四、工作要求

  為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局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施渠平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蔡衛東任副組長,科室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系統的扶貧幫困工作。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楊美如兼任主任。同時,要根據調研情況,認真分析研究,堅持四大幫扶原則:

  一是思想幫扶。幫助他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強化勤勞致富的觀念,樹立自強、自立意識。

  二是物質幫扶。從實際出發,對有一定勞動技能申請創辦第二產業的困難群眾,發放一定數額的扶貧幫困周轉資金;對低收入貧困戶子女上學支付學費及代辦費等常規費用有困難的,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助解決,以防出現輟學現象。

  三是技術幫扶。通過多種渠道,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使擁有一技之長,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四是信息幫扶。利用自身優勢,無償為困難群眾提供勞務、介紹就業信息等服務,拓寬致富渠道。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8

  一、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方面

  1、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號)要求,科學有序推動批發零售、餐飲、文化娛樂、居民服務等人員密集型行業復工復市。

  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等成本方面

  2、水、電、氣等供應企業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1個月,緩繳期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實施。

  3、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三、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實好《xx市貫徹落實新政發〔20xx〕號文件精神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x政發〔20xx〕號)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用于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延長1個月減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5、引導各行業協會、駐x商會與非國有房屋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方面

  6、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依法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費”等優惠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五、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政策方面

  7、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的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融資擔保費以外的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等不合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

  六、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微企業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對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預留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方面

  9、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由單位提出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可自愿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方面

  10、對20xx年xx月xx日以來發生疫情區(縣)內的中小微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7日以上的,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解決。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豐富適應個體工商戶經營特點的金融產品,加大信用類金融產品研發推廣,增加涉農、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

  12、對受此次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征信記錄、免收罰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13、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延期期限。

  14、引導國有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完善服務措施,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延期還本付息訴求“快審快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國家關于“三農”、小微企業、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核心企業幫助上下游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并積極給予再貼現支持。推動創業社區合作銀行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250億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清欠問題線索投訴舉報渠道,切實抓好問題線索核查督辦,對中小企業投訴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清償確有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存在分歧的賬款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條例》《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主體賬款支付責任,從源頭防范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決不允許政府新增中小企業賬款。

  十二、加快推進旅游業復蘇方面

  18、按照“限流、預約、錯峰”的原則,適時恢復各旅游景區營業。倡導xx人游,鼓勵市域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區(縣)之間開展xx人游。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旅游平臺企業、旅行社加大線上宣傳促銷力度,吸引x內外游客有序來x旅游消費。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減免車輛相關費用及車駕管服務方面

  19、對停放在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停車場內的車輛,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滯留在住宅小區占用公共道路、場地停放的臨時車輛的場地占用費(不含業主包月停車和地下停車庫物業服務費用)。

  21、鼓勵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醫院、各類市場、商務寫字樓、賓館酒店等業主或停車場經營管理主體,免收或減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被劃定為中高風險區的住宅小區、停車場減免費用時限延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免除所屬出租車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其他公車公營性質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

  23、由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經營出租車車主與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給予免收、減收或緩收。

  24、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對需要延期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體檢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提交申請,待靜態管理結束后辦理;對需上線檢測的車輛,審驗日期默認為注冊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預選車牌號,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的,預選號牌確認時間延長3個月;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的,有效期延長3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符合機動車使用原號條件,原號碼保留時間延長3個月。

  十四、強化為企服務方面

  25、加大對企業的聯系走訪力度,加強對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宣傳,送政策上門、促政策直達;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復工復市的現實問題,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著力推動解決制約項目開工建設和投資進展緩慢的突出問題,通過狠抓投資促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振社會投資信心。

  26、建立企業法人及個人涉疫訴求盯辦、跟辦、督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自治區“互聯網+督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上信訪反映問題,對涉疫困難訴求及時推送辦理。

  十五、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方面

  27、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黨群服務中心作用,及時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類型矛盾糾紛。

  28、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廣泛收集企業法律需求,幫助企業分析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違約、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指引等服務。依據法律援助法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對相關訴訟和其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給予適當減免。

  29、對涉及參與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優先辦理,仲裁受理費除享受減免措施外同時免收案件處理費。

  30、積極發揮行政復議職能,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爭議的預防與化解,制定針對性處理、化解措施,為全市有序復工復市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9

  一、指導

  根據《區教育發展基金管委會關于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困的通知》,我校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也是落實敬業愛生的具體表現。讓所有困難家庭學生感受到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二、小組成員

  組長:

  組員:

  三、小組職責

  李如根:全面負責。

  張雁:(1)認真了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申請表》。

  (2)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呂鴻林:根據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按每年學雜費的3%至10%提取獎助學基金。

  四、具體實施

  (一)家庭困難學生的學雜費減免

  1、認真了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金申請表》。

  2、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復印件或出具相關的單位證明。

  3、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和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4、學校行政會討論,最終審批后,依據市教委有關文件,予以減免。

  (二)期末送溫暖、獻愛心

  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行為有偏差的困難家庭學生。

  形式:(1)發放學習用品、生活用品。

  (2)組織學生聯誼活動。

  (3)給予資金補助。

  (三)獎學金

  對象:體育拔尖的學生、品德良好且成績合格的學生。

  形式:(1)對在重大比賽中成績突出的運動員,發放獎學金和獎品。并且張榜表揚。

  (2)對在學習考試中成績良好的同學,發放獎學金 和獎品。并且張榜表揚。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0

  一、領導小組

  為扎實做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辦公室主任及村“兩委”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總體目標

  我鎮棋子頂村是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區覆蓋村,鑰匙坡村是掉邊掉角邊緣村。

  (一)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脫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相關幫扶工作機制基本建立,駐村幫扶力量全面到位,發展規劃、鄉村產業、穩定就業等工作順利推進。

  (二)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拓展,鄉村主導產業有效培育,村級集體經濟加快發展,就業扶持穩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取得明顯成效,農村人居環境有效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村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重點幫扶村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大幅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顯著增強,鄉風文明程度明顯提升,農村居民收入達到縣域農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強化產村融合,鼓勵跨村整合產業發展資源,落實全產業鏈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種養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持續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二是支持新產業新業態。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文化體驗、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三是支持鄉村產業技術服務。落實科技特派員和鄉村振興指導員制度,探索實行農技推廣人員“縣管鄉用、下沉到村”的新機制,實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優化“四川科技扶貧在線”平臺,加強鄉村產業技術服務;四是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加工設施建設。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和食品產后凈化、分類分級、儲藏、保鮮、包裝等初加工設施。五是支持鄉村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積極構建鄉村現代流通體系,加強農資供應、電子商務、物流快遞等服務網點建設,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六是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深入開展消費幫扶,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和帶動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與鄉村產業發展,融入產業鏈利益鏈,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二)持續促進穩定就業。抓好就業需求常態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臺。一是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落實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的就業本領;二是拓寬就業渠道穩崗就業,落實穩崗就業政策,對返鄉失業人員及時引導再就業,托底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拓寬就近就業渠道,支持建設鄉村工廠、鄉村車間,發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場等農戶庭院經濟,吸納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就業。支持重點幫扶村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鄉村道路、農田整治、水土保持、產業園區、林業基礎設施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中廣泛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就業。統籌用好公益崗位,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三是就業指導和政策扶持。積極引導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科技人員、鄉土人才、新鄉賢創新創業,對有創業意愿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創業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

  (三)創新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一是深化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完成鞏固清產核資工作成果、成員確認,股份量化基礎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務;二是建立集體經濟組織。全面規范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賦予市場主體資格。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建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三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多種方式與各類經營主體開展合作,共同開發利用集體資產資源,探索股份合作、資源合作、資金入股、租賃經營等模式,以低風險、可持續的方式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四)鞏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態化開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及時發現、及時幫扶。一是鞏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扎實做好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學會普通話”;二是鞏固醫療保障成果。做好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資助政策,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三是鞏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強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及時解決新發現住房不安全問題。抓好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鞏固飲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農村供水網絡,加強集中供水工程建設;五是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加大搬遷人口產業就業扶持力度,加強安置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六是鞏固社會綜合保障成果,落實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關愛和殘疾人幫扶服務等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實施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困難、高齡、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各類困境兒童,以及社會救助家庭中的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等服務。

  (五)扎實推進鄉村建設。一是科學編制規劃,結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學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二是支持農村道路建設,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和30戶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推動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加強通村公路和村內主干道連接,加大農村產業(環線)路、鄉村旅游路建設力度;三是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因村施策,實施農田基本建設,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四是提升村級公共服務水平,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進農村通信和廣電網絡深度覆蓋,支持電網升級改造、鄉村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確需保留的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傾斜支持村衛生室完善基礎設施條件和設備配備。加強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建好便民服務室、農村綜合服務社等,探索將群眾辦理的高頻事項、治理需要事項辦理權限依法延伸到村級代辦;五是支持人居環境整治,扎實推進兩個重點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實現一村至少一個公廁,到20xx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要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達到70%以上。對村內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給予傾斜支持,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常態化。

  (六)培育文明鄉風。一是廣泛宣傳教育,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宣傳脫貧攻堅精神,講好脫貧攻堅故事,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感恩教育和“永遠跟黨走”群眾性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戶,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化文明村、文明戶建設活動;三是完善村規民約,普及科學知識,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移風易俗,完善村規民約,有效整治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推動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建設;四是創建“百千萬”樣板村,繁榮興盛鄉村文化,支持將重點幫扶村納入鄉村文化振興“百千萬“工程,打造鄉村文化振興樣板村;五是成立鄉村文化志愿服務隊,鼓勵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養的人員成立鄉村文化志愿服務隊,支持村文化能人參加各類競演大賽,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強化正向激勵,加大典型宣傳力度,營造氛圍、引導群眾用勤勞雙手創造幸福生活。

  (七)加強鄉村社會治理。一是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二是加強村黨組織建設,推廣強村帶弱村、先進村帶后進村等模式,不斷提高村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三是建設服務站,建設社會工作服務站和志愿服務站,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提升社會治理組織化,專業化水平;四是完善農村法治建設,加強村法治建設,完善農村法治服務,建好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發揮好人民調解員,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全面推進依法治村,深入推進“六無”平安村建設,常態化推進農村掃黑除惡;五是強化村安全治理,加強村交通、消防、公共衛生、地質災害等領域隱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化建設,創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務自助終端、移動端推廣運用力度,提高為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統籌指揮、用好幫扶力量。鎮負責組織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統籌組織實施,制定推進進度。鎮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對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導,確保規范發展方向不偏離,村“兩委”對本村工作負總責,研究各項工作落地落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精準謀劃項目。項目要結合村情,因地制宜,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發展階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規模適度,堅決杜絕壘大戶、造亮點、堆盆景、刷白墻、搞亮化等,避免舉債搞建設。

  (三)明確工作責任。村根據重點幫扶主要任務,結合相關政策,明確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指導規劃建設規模及實施范圍。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1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個月時間,動員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范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后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范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范圍為7000元。監測范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并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制定并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內容,全面采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臺《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入戶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戶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戶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戶戶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系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戶,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系;鄉鎮包村干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戶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范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干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復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匯總后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后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系人:王松妹;聯系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表,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戶數不少于300戶,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并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核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為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復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2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強化精準扶貧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做好“一對一”結對幫扶工作,根據《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關于建立“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定點幫扶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扶組〔20xx〕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及關于“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扶貧開發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為根本,扎實開展結親結對幫扶貧困戶活動,確保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我局的精準幫扶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精準原則。廣泛排查摸底,嚴格標準和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摸清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情況,精準確定幫扶對象,結親結對幫扶到村、到戶、到人,確保“扶真貧”。

  (二)堅持幫戶原則。以貧困戶為單元,對每個貧困戶實行定人、定責、定時開展結親結對幫扶,并因戶制宜確定幫扶內容,實行一定三年不變,不脫貧、不脫鉤、不走人,確保“真扶貧”。

  (三)堅持發展原則。堅持扶志扶根扶本,把發展作為解決貧困的根本途徑,堅定發展定力,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落實改善生存生產生活條件、落實致富項目,發展增收產業、尋找增收門路、提升增收能力,通過發展加快貧困村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

  三、幫扶內容

  (一)改善生存條件。參與結親結對幫扶人員要深入基層、深入貧困村貧困群眾,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幫助貧困村、貧困戶制定扶貧規劃,結合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實解決貧困戶出行、吃飯、穿衣、住房、子女上學、就醫等“兩不愁三保障”方面問題,幫助改善貧困群眾基本生存條件。

  (二)發展增收產業。幫助貧困群眾出點子、想法子,共同謀劃發展新思路和新舉措,堅持以產業為支撐,因地制宜幫助貧困村貧困戶發展特色增收致富產業,尤其要幫助發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續增收的產業,努力探索構建貧困群眾持續增收長效機制。

  (三)增強致富本領。加大貧困群眾教育培訓和轉移輸出力度,幫助貧困群眾成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農民,增強貧困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全面落實各項惠民政策,將幫扶對象納入各項惠民政策保障范圍,促進貧困群眾盡快脫貧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數。堅持物的扶貧與人的扶貧有機結合,將精準扶貧結親結對幫扶貧困戶與開展依法治村、文明創建、文化進村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新農村建設。把改善貧困村貧困戶人居環境與提振精氣神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貧困地區“村美、業興、家富、人和、神氣”,不斷提高貧困群眾幸福指數。

  四、幫扶方式

  (一)參與幫扶人員。潁上縣地稅系統所有在編人員(女同志年齡在50歲、男同志年齡在55歲以上除外)。

  (二)結對幫扶對象。潁上縣建潁鄉二龍村,共計158戶貧困戶。

  (三)結對幫扶時間。20xx年至20xx年,一定三年不變,對象不脫貧、結親不脫鉤、幫扶不走人。

  (四)結對幫扶方式。黨組領導結對幫扶3戶貧困戶。中層干部結對幫扶2戶貧困戶。其余在職人員每人結對幫扶1戶貧困戶。(詳見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縣局成立精準扶貧結親結對幫扶活動領導小組,全面組織領導協調各方面工作。(文件另發)

  (二)整合扶貧力量。各分局、各股室要按照“城鄉統籌、全面幫扶”的要求,實行“一對一”精準扶貧結親結對幫扶活動,統一整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便民春風行動”、“公益志愿者活動”、“獻愛心”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扶貧幫扶工作。

  (三)落實幫扶責任。牽頭貧困村的局領導班子和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對此次精準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負領導責任,全縣地稅系統所有在編人員為定點聯系貧困村和結親結對幫扶貧困戶的責任主體。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負責人要在縣局精準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動方案要求精心組織實施,確保結對幫扶見實效。

  (四)嚴格督查考核。縣局將精準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工作納入重點督查督辦事項,實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終工作績效考核。對幫扶工作不到位、群眾滿意度不高的部門和個人,要嚴肅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報道。各單位要將開展精準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的'工作情況、文字、圖片資料,及時報送縣局精準扶貧“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辦公室(人事教育股)進行深入宣傳報道。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3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群(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于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核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并于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臺賬,并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4

  為做好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年度監測范圍調整。在20__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000元基礎上,綜合考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價指數變化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20__年擬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900元為參考(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為準),研判“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綜合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合理確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人群。以家庭為單位,面向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脫貧戶特別是20__年脫貧的貧困戶、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強部門協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排查的同時,充分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方式,拓展預警信息來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全部納入監測對象,落實監測聯系人,制定并落實針對性幫扶計劃,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4.調整優化識別程序。按照“入戶核查初判、數據比對、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公告確定”的程序開展監測識別,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幫扶計劃制定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

  (1)入戶核查初判。村級在排查中獲取預警信息后,組織村干部或駐村工作隊員開展入戶核查。對初判符合監測范圍的農戶,指導其填寫數據比對“承諾授權書”,按照信息采集表精準采集基本信息、風險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數據比對。由縣級鄉村振興局協調民政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并將比對結果及時反饋給鄉鎮、村。對半年內新納入低保對象、特困人群開展過數據比對的,可不重復開展比對。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

  (3)村級評議公示。村級采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大會、村兩委擴大會議等方式進行民主評議,結合數據比對結果,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名單并在村、組內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4)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復核,提出針對性幫扶計劃后上報縣鄉村振興局。

  (5)縣級公告確定。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審定鄉鎮上報的監測對象名單、幫扶計劃并進行公告,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并及時組織鄉鎮、村信息員將其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與相關行業部門共享監測對象名單,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確保精簡規范、提高實效。公示環節只在村內開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則上識別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15天,在確定監測對象后,落實監測聯系人和完成幫扶計劃制定不超過10天。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群眾普遍認可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實幫扶措施,后履行識別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

  1.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2.對核實發現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返貧致貧風險的,按識別程序重新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三)排查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精準對應、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2.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

  3.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措施。

  4.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5.對排查發現收入已穩定超過監測范圍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經幫扶后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1.在內容上,重點排查水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

  2.在區域上,重點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的鄉鎮和行政村。特別是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超過2%的鄉鎮、村,要及時落實幫扶措施,逐鄉逐村建立工作臺賬。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錯漏、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未落實、未及時標注“風險消除”等問題。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互通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后續扶持工作情況

  全面排查轄區內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基本產業、基本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五基"工程推進情況,確保易地搬遷人口穩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安置區產業發展納入相關規劃及落實、人居環境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完善、基 層組織建設、移風易俗及良好行為引導、法治與德治宣教活動 開展情況,搬遷群眾就業、安置房入駐和社會融入、用水用電安全等情況(具體內容詳見附件8)。

  2.排查的組織方式。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戶排查與面上排查相結合方式,與集中大排查同步進行。入戶排查由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鎮村組織,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進行,匯總形成易地搬遷戶的問題清單。面上排查由縣易地搬遷辦和鄉村振興局牽頭,組成排查專班,重點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產業發展、幫扶車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體要求。由各地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專班,統一梳理到戶、到點排查發現的問題,單獨匯總建立問題整改清單,形成專項排查報告,與集中大排查報告一并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六)核實核準數據信息

  結合前期下發疑點數據和排查發現的系統數據存在的問題,核查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實際、系統信息和紙質檔案“三一致”情況,提高數據質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點關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監測聯系人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2.排查信息準確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

  3.排查信息時效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基礎信息和幫扶措施變化等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完善。

  4.完善臺賬資料。按照“宜簡不宜繁”的要求,完善臺賬資料,鄉鎮檔案以學習、研究部署工作等為主,村檔案以識別消除程序、政策落實等為主,戶檔案以明白卡等為主。

  5.壓實數據管理責任。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的原則,鄉鎮對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要壓實村級采集責任、信息員維護責任、鄉鎮審核把關責任,確保系統信息全面、準確、完整、及時,切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工作安排

  (一)進行培訓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并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各鄉鎮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幫扶干部、鄉村網格員信息員等力量,結合各地實際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對所有農戶進行全面篩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按程序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信息采集錄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進行“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要及時上報,以縣級為單位向市鄉村振興局提出書面申請。待上級批準后,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操作。

  開展工作總結(6月8日前完成)。各鄉鎮對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報告上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本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由國家鄉村振興局統一安排,全國同時行動,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縣級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同志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給予集中大排查工作充分的組織保障和人員保障,縣直相關單位、各駐村工作隊也要全力配合,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鄉鎮要準確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體要求、關鍵環節、方法步驟,統籌謀劃,周密部署,科學安排,加強協調,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要注意把握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壓茬推進,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要嚴格落實基層減負要求,對入戶調查內容進行梳理分析、整理合并,防止重復入戶和填表登記,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嚴把工作質量。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范履行納入程序,要杜絕“唯收入論”、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現象發生。對已納入的監測對象及時進行幫扶。要緊盯數據質量評估中發現的疑點數據,進村入戶核實核準各項數據,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切實做到“三一致”。

  (四)強化督導指導。集中排查期間,省、市鄉村振興局和縣防返貧監測集中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將會對各鄉鎮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進行實地督導,及時發現和糾正標準把握不嚴、程序履行不規范、工作進度滯后等問題。對工作不認真、信息更新不及時、不準確甚至弄虛作假、作風不實等問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5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我區精準扶貧工作,確保“三年為期、三級努力、整體脫貧、率先小康”目標順利實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實現20xx年整體脫貧、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為總要求,突出西部減村、東部減戶兩個重點,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區域開發與村戶脫貧、扶貧與扶智三個結合,推進農旅結合、農企對接、互助合作社、“兩減一扶”四種模式,細化“五個一批”(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移民搬遷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醫療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訓扶智一批),推動扶貧政策向特困片區聚集,扶貧資金向貧困村、戶聚焦,幫扶力量向貧困對象聚合,做到對象、項目、資金、措施、選人、成效 “六個精準”,全面完成脫貧任務,在全省率先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主導,合力攻堅。積極發揮區鄉村三級職能作用,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嚴格落實扶貧對象、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措施到戶、因村派人(第一書記)、脫貧成效“六個精準”要求,分類分級施策,確保精準扶貧到村、到組、到戶、到人。

  (三)強基固本,自力更生。建優建強貧困村基層黨組織,發揮帶領脫貧致富的戰斗堡壘作用,引導貧困群眾投身扶貧攻堅行動,激發自主脫貧內生動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四)改革創新,完善機制。全力推進投融資體制創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貧信貸機制、政策性保險機制、“大扶貧”助力機制、資產收益扶貧等機制,增強扶貧開發活力與內生致富能力,確保能脫貧、不返貧。

  三、目標任務

  以國家確認的我區20xx年底貧困人口35100人、貧困戶15412戶為基數,分年度、分層次加快推進減貧進度,確保20xx年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穩定脫貧,26個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全面實現“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目標。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2500戶、6000人;出列5個村:蛟龍寺村、背馬山村、黃金河村、常家埡村、黃家沖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5700戶、120xx人;出列7個村:龔家河村、觀音堂村、黃馬河村、金竹村、張家口村、楊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 7200戶、17000人;出列14個村:馬臥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鵝池村、中洲山村、界嶺村、中嶺村、柏果淌村、頭頂石村、暮陽村、務河村、蓮沱村、唐家壩村、孫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區按照 “十個一”扶貧工作機制(制定一個脫貧總體方案、擬定一個村級分年度實施計劃、一個區直單位聯系、一個工作隊進駐、一個互助合作社、一戶一名包保責任人、一本建檔手冊,對26個貧困村還需做到一村一名區級領導、一名“第一書記”、一家企業幫扶),實施“五大工程”,推動整體脫貧。

  1.實施產業扶貧帶動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確保每個貧困村至少有一個主導產業、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消除產業空白村、空白戶。設立產業扶貧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發展柑桔、茶葉、蔬菜、畜牧、水產、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藥材等農業特色產業,扶持通過流轉等方式在村建立與農民利益連接緊密的企業發展壯大,改造和新建特色產業基地,建成一批農旅結合扶貧示范村。幫助貧困村、貧困戶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農產品線上銷售。

  2.實施基礎設施提升工程。重點解決貧困群眾出行、用水、用電、通信、住房等難題。到20xx年,實現組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戶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組和群聚村落全部實現道路硬化,全面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安全飲水問題,保障生產灌溉用水,實現生產生活用電戶戶通,移動通訊網絡全覆蓋。

  3.實施扶貧搬遷安置工程。對3萬多戶農村土坯房進行提檔升級改造,徹底改變農村居住環境和面貌;將居住于高山等偏僻地區貧困戶、危舊房戶遷移到資源、基礎設施等條件相對優越的區域,確保應搬盡搬,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4.實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對低保、五保對象進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實行應保盡保,逐步提高保障標準,確保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實現“有飯吃、有衣穿、有床睡、有電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監護人”的基本目標。設立大病關愛基金,提高貧困戶大病報銷比例和救助標準,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

  5.實施教育培訓扶智工程。制定貧困戶子女教育優惠政策,實施“9+3”教育計劃。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幫扶貧困學生的關懷機制。支持民營企業設立助學基金會。完善農技服務入戶制度,加大對貧困戶實用技術培訓和轉移培訓力度,讓每個有勞動力的困難家庭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穩定的就業

  五、方法步驟

  精準扶貧工作從20xx年8月底啟動,至20xx年12月底結束,分六個階段開展。

  1.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9月底前)

  (1)調查摸底,鎖定貧困對象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扶貧對象識別方法,以鄉鎮(街道、開發區、試驗區)為責任主體,按照戶自主申請、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區確認備案等程序,摸清全區農村現有貧困人口分布、構成和特點等基本情況,建立區農村貧困人口信息系統,確保“戶有卡、村有冊、鄉有簿、區有檔”。

  (2)組建隊伍,入戶核查結對

  由區委組織部采取“個人報名、單位推薦、組織審定”的方式,選派26個省級貧困村“第一書記”,“第一書記”兼任駐村工作隊隊長;其余各村由聯系的區直單位選派班子成員擔任駐村工作隊隊長,并組建2人以上的駐村工作隊。區鄉兩級干部職工每人對口幫扶一個貧困戶;若聯系村貧困戶數大于區鄉聯村單位干部職工人數,剩下貧困戶則由村支部、村委會安排村組干部、黨員、致富能人結對幫扶;對于低保戶、五保戶,村由支部書記聯系;鄉鎮由鄉鎮長負責,民政辦主任聯系;區由分管副區長負責,區民政局局長聯系,落實兜底保障機制,并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確保“一村一隊、一戶一人”。各包戶黨員干部要按照(營銷方案策劃書)貧困戶界定標準及程序,迅速進村入戶開展核查工作,進行有效識別,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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