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通用24篇)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今年我縣發生低溫冷凍、洪澇災害、旱災等災害7次,造成各鄉(鎮、街道)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群眾遭受經濟損失,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損失和影響,為扎實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群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戶、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戶、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戶、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戶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并張榜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后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戶。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戶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戶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戶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采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后,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戶簽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
為規范全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救助時段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各鎮政府對20xx年入冬以來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存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次年的3月至5月。
二、救助原則和救助標準
各鎮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工作原則,綜合分析救助資金總量、受災人員困難類型、需救助總戶數和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在省級人均15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標準,受災較重及特別困難群眾的救助標準可適當提升。可針對以下五類受災人員困難類型,科學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實施分類救助:一是因災倒損房屋;二是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三是因災家庭人員死亡(失蹤);四是因災家庭人員致傷;五是因災家庭人員致病。
三、主要措施和時間要求
(一)組織調查工作。
各鎮認真組織冬春生活需救助對象的摸底統計工作,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村(居)委,調查20xx年度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等,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鎮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及分析,本級地方財政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存在的資金缺口等情況制定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確救助原則,救助范圍和對象、救助標準和程序等各項工作要求。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三)落實救助資金。
各鎮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當年自然災害程度、受災人員實際困難等情況,按照已制定的本級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幫助解決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期間的生活困難,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申請資金補助。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四)上報需救助情況
各鎮把《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和《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臺賬明細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報告,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等報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五)確定救助對象。
各鎮認真確定需救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評議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調查審核后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完成時間: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臺賬。
鎮政府應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印制,其主要內容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人數、時段、總量)、救災款物發放情況、聯系電話等。
完成時間:10月28日前
(七)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確定實際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救助資金嚴格按照社會化發放要求,各鎮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實行實物救助的,要訂制統一的物資發放管理規定,完善發放領取手續,保證物資發放到戶到人;要保證物資質量,并盡量對采購的物資統一標識,以便監督檢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要在鎮、村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完成時間:資金到位后,在15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八)報送工作報告。
各鎮應及時收集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定期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當年12月至次年5月間的每月15日前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規范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嚴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鎮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冬春救助資金要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的手中。資金和物資管理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三)認真做好績效評估。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撰寫評估報告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四)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縣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就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防止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切實維護受災群眾利益。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3
為了切實做好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寧國市減災救災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國市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減救辦[20xx]4號)和寧國市應急局《關于下撥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寧應急〔20xx〕127號)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重點,分類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公平合理,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二)堅持生產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結合的原則。要發動有勞動能力的災民搞好生產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堅持救災資金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困難人員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要根據受災困難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資金,把救災資金主要用在重災區、重災戶上,堅決杜絕平均分配等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對象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災困難人員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救助標準。全鎮戶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60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一般困難戶戶均600-800元;重點救助對象戶均800-1500元。
四、救助程序
根據下撥的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下撥資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一)戶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二)村評: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組、救助金額、監督電話等,公示無異議后建立冬春救助臺賬,填報《寧國市20xx年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花名冊》報鎮政府審核,村務必于20xx年1月12日前將評議會議記錄、《救助花名冊》、《一卡通發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項材料報鎮應急管理站陳光輝或殷祖軍處。
(三)鎮審:鎮政府對需救助對象進行必要的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救助對象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寧國市20xx年冬春救助一卡通發放花名冊》,并報市應急部門審批。
(四)市定:市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五)發放救助金。鎮政府根據市應急部門審批結果,在財政涉農資金發放錄入系統中登記造冊,經逐級審核后,實行“一卡通”打卡發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資金按20xx年1月31日的時間節點確保打卡發放到群眾手中。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鎮和村要建立臺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市應急部門將會同財政、紀檢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救災款物規范使用。
(四)推進部門協同。應急管理站要積極推進與民政、財政、扶貧、衛健、殘聯、退役軍人站等部門協調聯動,加強冬春生活救助與民政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政策銜接,開展救助對象信息比對,互通共享臺帳數據,共同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所負責長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要按照規定和流程,及時納入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范疇;財政所應配合確保冬春救助資金能夠及時足額打卡;扶貧部門要強化因災致困返困情況排查、核實及處理工作,制定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防止群眾因災致困返困;其他部門要做好本領域的救助對象摸底,與各村協調上報。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4
為了切實做好晁陂鎮20xx-20xx冬春期間受災人員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和《鎮平縣20xx-20xx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受災群眾冬春生活需救助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縣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二、基本情況
據統計,20xx年以來全鎮受災人口17800人,農作物受災面積約3252畝,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
三、重點救助區域和對象
(一)重點救助區域
1、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地區;
2、基礎薄弱、承災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的地區;
3、農業人口基數大,農業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地區。
(二)救助對象是因災遭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格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堅持“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實施,分類救助。認真評估受災群眾和困難群眾需救濟的情況,區分不同的類別,采取一般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考慮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學、住房等因素,分類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采取款物補助與制定落實優惠政策等相結合的多種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災群眾自救、群眾互助和鄰里相幫相結合;對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結合。
五、工作安排
(一)編制本地區救助方案。各村根據本轄區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災害導致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需鎮級財政資金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結合鎮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級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堅持重點救助重災地區、重災戶,并統籌考慮其他地區因災生活困難戶的基本原則;
3、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準確核定需政府救助對象;
4、按照不同救助類型戶,明確救助標準,分類、分段施救;
5、本級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濟、自產救助、社會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準確核定救助對象,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戶一人,建立精準臺帳、經鄉鎮(街道)復查審核后,按戶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審批。
(三)救助標準。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于做好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__元”落實。
(四)救助時段。冬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不具備條件的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預留資金,不得用于生產性支出;采用實物形式進行發放的、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確保救災款物足額及時、保質保量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規范開展救助工作,嚴格救災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民政部《關于印發(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民發(20xx)118號)規定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是冬春救助資金的使用,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通過“一卡通”將救助資金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發放結束后,要將發放情況上報鎮應急辦。
三是各村在救災物資發放結束后,要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按規定與鎮民政、扶貧等部門接洽,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切實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銜接。
(二)確保工作進度,認真做好績效評估。鎮應急辦將要加強對轄區內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體進度。按照《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間各村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作為村級考核依據。
(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發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要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情況出現,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救助。
鎮應急辦要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冬春救助資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冬春救助期間,要采取隨時、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對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發放,以及已救助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問效。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5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根據市應急局部署和要求,經20xx年1月18日晚街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發放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安排好我街道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有衣穿,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度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開展,街道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蹲村領導、扶貧工作站、民政所和應急辦人員為成員的冬春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分片包干,包村干部包到村,村組干部包到戶。
三、發放金額、救濟對象及救助人數
本次發放金額共計41萬元;救濟對象為20xx年至20xx年度冬春季度重點受災戶、低保戶等困難群眾836人。
四、規范程序,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戶報、村評、街道審、市定”工作流程確定救災對象,及時張榜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發放時要嚴格實行“資金來源、發放原則、補助對象、救助標準”四公開;嚴禁平均分配,杜絕優親厚友和擠占挪用等現象發生。救災款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款相符、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四要求;救助資金要全部采用“一卡通”形式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救助資金要及時在瑞昌市民生資金項目大數據監察平臺公示。街道辦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重點督查救助對象掌握是否準確,是否按程序辦事,是否張榜公布。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6
為扎實做好我鄉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阜南縣冬春救助工作會議和南應急〔20xx〕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對于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特殊群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愉快過節。
四、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職責。
各村要站在保民生、解民憂、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包村鄉干部親自抓,村干部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嚴格工作程序,強化公開透明。在核查確定救助對象時,分類登記造冊,嚴格工作紀律,落實工作職責,確保冬春救助工作能如期落實到位。各村要廣泛宣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政策,提高冬春救助工作的公開透明度,廣泛接受全社會監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時,要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實效。冬春救助是一項民生工程,是黨和政府對受災困難群眾關心的一項制度性工作。鄉黨委政府將對各村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未按程序操作,優親厚友、搞平均分配、損害群眾利益或構成瀆職失職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鄉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嚴禁按地畝、人口和戶數平均分配,不允許救災金額出現小數點有幾角幾分現象。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600-1000元/戶,一般困難戶2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六、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鄉村干部入戶核查要有照片,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村到鄉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段郢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安排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20xx年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鄉村兩級須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各村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于10日,村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鄉和村兩級的舉報電話)等。鄉級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政府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縣應急管理局接到我鄉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縣應急管理局會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縣政務公開網上進行公開。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全鄉各村至鄉政府均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裝訂成冊,存檔備查。段郢鄉將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7
一、救助原則
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救助過程中,堅持“四公開一監督”發放救災款物(四公開即對象、數量、質量、標準等公開,一監督即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
二、救助對象
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戶、受災脫貧戶、受災低保戶、散居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重度殘疾人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家庭、農作物絕收戶等特殊群體傾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救助方式主要以現金救助為主,救助資金必須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對特殊救助對象和行動不便的困難家庭,可采用口糧、衣被等實物形式救助。
安監站要認真做好冬春救災資金物資發放情況公示,并在縣級財政冬春救助資金撥付后15天之內(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四、救助時段及標準
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將資金和物資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原則上每戶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現金和物資)。根據困難群眾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現金或物資進行救助,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平安過冬,溫暖過年。
五、加大工作銜接
安監站要加大與社會事務辦、扶貧辦等部門的聯系對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的銜接,對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難的,要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扶貧幫扶中。
六、有關要求
(一)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人員信息并錄入《新站鎮20xx-20__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加強款物管理。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用于當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截留挪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
(三)各村(社區)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監站存檔備查。
(四)嚴肅工作紀律。在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期間,鎮紀委將適時組成工作組開展冬春救助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全鎮通報。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8
按照固鎮縣20__-20__年冬春救助實施方案(固應急〔20__〕48號)要求,根據各村居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經研究,現制定石湖鄉20__-20__年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工作原則
1.本次下撥的資金和物資主要用于各村居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問題。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接到通知后,各村居要抓緊召開會議并及時制定資金和物資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確保及時將救助資金和物資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和物資。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做到因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救助金額和物資,應在村組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等。
(二)救助標準
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資金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280-6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審批。
(三)救助評估
各村居要做好迎接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實際救助效果績效評估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認識,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精準摸底上報,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政策制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會議記錄、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鄉政府將組織民政、紀檢、防災減災辦公室對各村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三、細化審批流程,完善工作資料
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確定救助人員發放清冊,經公示無異議后,各村居要在20__年1月6日下午5時前將固鎮縣20__年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附件3 )及發放臺賬(附件2)電子版、書面材料一式兩份,經村居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報送至鄉政府。聯系人:李磊磊,聯系電話:。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9
一、指導思想
積極參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推動落實各項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找準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構建救助、維權、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格局.通過送溫暖活動,繼續做好保障困難職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維權力度,努力滿足廣大職工多元化需求,團結全縣職工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美好而奮斗。
二、送溫暖資金籌措
通過摸排核查,目前我縣有困難職工325戶,按照省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每戶給予300元救助,共需資金97500元。資金籌措主渠道:工會自籌,財政配套資金。
三、送溫暖對象和標準
按照貴州省總工會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20xx年我縣送溫暖主要對象是:
1、生活困難的勞動模范;
2、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的困難職工;
3、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病的困難職工;
4、家庭遭到意外災害致困的職工;
5、因子女上學家庭負擔過重的困難職工等。對確定的送溫暖對象,每戶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
四、送溫暖資金發放及要求
1、送溫暖資金發放:12月底以前召開送溫暖資金發放會議。
2、送溫暖資金發放要求:送溫暖資金發放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程序,嚴格手續,加強監督。送溫暖資金發放必須填簽《困難補助資金發放憑證》,確保送溫暖資金用于困難職工。同時,嚴格按照送溫暖資金發放標準、范圍進行,不得違規操作。
五、走訪慰問活動安排
1、20xx年1月5日前,分赴特別困難的職工家中開展走訪慰問活動。
2、20xx年1月6日至10日,全縣各級工會要結合“雙走訪,三服務”活動,廣泛開展向困難職工送溫暖活動。深入每個困難職工家中噓寒問暖,妥善安頓好他們的“兩節”生活,真正讓困難職工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六、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送溫暖工作,讓困難職工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愛。
七、設立特困職工熱線求助電話
縣總工會將于“兩節”期間開通特困職工熱線求助電話24小時值班。對“兩節”期間臨時發生重病的職工、遭受意外災害的特困職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給予救助。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在“兩節”期間,結合開展黨的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送溫暖慰問活動,讓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送溫暖慰問的對象和范圍
(一)停產半年以上或已進入關閉破產程序的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及其他困難企業等經濟實體;
(二)企業特困職工;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特困失業人員。
上述特困職工和特困失業人員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災、因家庭成員變故、夫妻雙下崗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當前生活狀況屬于本地區、本單位的`特別困難人員(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活動時間和內容
送溫暖慰問活動從年x月x日開始,至20xx年x月x日(元宵節)結束。
“春節”送溫暖慰問活動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從發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1、各企業主管部門、縣直有關單位和企業對本級、本部門困難人員進行走訪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確定擬慰問的企業和人員名單。困難企業經主管局確認,本企業或社區確認并張榜公示后,及時報送申報材料。如發現上報的材料不實,存在擅自擴大慰問對象和范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各單位和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將送溫暖活動作為開展“下基層、解民憂、辦實事、促發展”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有針對性地制定20xx年“兩節”期間的送溫暖慰問活動安排。
(二)第二階段:宣傳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
結合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送溫暖慰問活動的意義,大力宣傳送溫暖活動中涌現出的感人事例和歷年送溫暖活動所取得的成效,推動全社會形成關心幫助困難職工的良好氛圍。
(三)第三階段:慰問階段(20xx年x月1x日至20xx年x月x日)
1、深入基層慰問。集中人力物力,通過走訪慰問、結對幫扶、駐村蹲點等方式,深入了解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生活狀況,努力協調解決基層反映比較集中的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勞動關系等問題,防止慰問走過場、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溫暖活動進家庭、走企業、訪貧困、問冷暖,關心職工疾苦,了解企業困難,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開展慰問方式。一是堅持分類指導,務求工作實效。針對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的不同困難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幫扶需求等情況,采取“送政策、送崗位、送培訓、送物資、送資金”等多種慰問形式。二是把下基層慰問活動同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緊密結合。開展維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動報酬權等維權活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切身利益。三是豐富活動內容,促進社會和諧。有條件的單位、企業通過各種形式幫助外來務工人員順利返鄉過年,通過組織開展游名勝、看電影、辦晚會、吃年飯等系列活動,豐富外來務工人員的精神文化生活,讓他們在我縣度過一個歡樂、溫暖、祥和的新春佳節。
3、嚴守工作紀律。送溫暖慰問活動中,嚴格做到輕車簡從,簡化接待,踏實工作,認真解決問題,不作表面文章。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不收受禮品,不給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增加負擔。
(四)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企業各主管部門、縣直相關單位和企業對本部門開展的送溫暖慰問活動情況、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進行及時總結,并于20xx年x月x日上報縣人社局。
四、資金籌集
縣人社局將盡快與當地財政部門協調,提前落實慰問資金。各單位和企業在送溫暖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則,規范程序、加強監督,確保送溫暖資金真正用于困難企業和特困人員。
五、具體要求
縣直各相關部門務必于20xx年x月x日前將《xx縣特困企業和特困人員類別統計表》和《困難企業特困人員職工和失業人員生活狀況一覽表》一式一份報縣人社局辦公室。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受今年入梅以來多輪持續強降雨影響,全鎮遭受較重洪澇災情,災害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災害損失重,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較大影響,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防范因災致貧返貧壓力較大。為有力有序做好今年全鎮冬春救助各項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安徽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和相關工作規程,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專款專用、無償使用”的原則,精準識別、主動救助、細化舉措、有序推進,保證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確保群眾不因災返貧致貧,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二、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自然災害遭受損失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突出因自然災害導致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人員。今年的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指導標準
參考應急管理部要求的冬春救助標準,20xx年全縣冬春救助指導標準,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設立。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救助,提升重點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不低于600元。各村要綜合分析研判受災情況、群眾自救能力及救助款總量、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分類實施具體標準。
四、資金來源和分配
省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皖財建〔20xx〕1584號),各村分配金額見附件1。
五、方法步驟
(一)救助實施階段(1月-3月)。綜合資金總盤子、需救助人數、受災人員困難程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分類救助的指導標準和具體實施標準,并規范申報資金績效目標。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鎮人民政府審核、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組織進行公示,在規定時限內將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
(二)總結評估階段(4月-5月)。開展救助工作總結,完善救助工作臺帳,做好各項資料的匯總歸檔;按照冬春資金的績效目標,組織對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績效評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村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指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工作規程,落實“有方案、有標準、有程序、有臺帳”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壓實責任、細化方案,落實具體救助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資金管理,嚴明工作紀律。各村要加快進度,及時跟蹤調度。在此明確,各村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確保春節前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要采取涉農資金“一卡通”打卡發放救助資金,堅決杜絕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等問題。要落實救助全過程公開公示,資金發放過程做到公開透明、手續完備、賬款相符,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分配,嚴禁使用慰問金形式發放。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要落實資金績效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好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工作。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工作目標,建立冬春救助檔案,嚴格按照申報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收到冬春救助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愉快過年。
二、救助原則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要求,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切實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實際困難。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受災人員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主要是解決當年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因災致殘致傷、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家庭財產損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無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調查登記《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村(居)小組提名、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落實公開公示制度。
(三)救助標準。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自然災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要求,依據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對應急管理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15日-30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各鄉(鎮)組織工作專班進村入戶,開展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調查評估,摸清底數,詳細掌握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受災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劃分需救助對象類別,并分類登記造冊,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備案。
(二)評議公示階段(分配款物10日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分配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
(三)款物發放階段(收到上級通知5日內)。鄉(鎮)人民政府公示無異議,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按照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告知救助對象救助數量并及時發放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資金通過農商銀行“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戶,并在備注欄標注“救災”二字。實行實物救助的,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20xx年1月18日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統計表,有關人員簽字、加蓋鄉鎮公章,報縣局存檔備案。
(四)督辦檢查階段(20xx年1月10日-20日)。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力量按照分線分片責任制對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查看鄉鎮黨委會記錄、款物分配是否發文、是否專款專用、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等;查看村級評議記錄、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物資發放簽字情況等,確保縣、鄉、村三級臺賬一致;督促鄉(鎮)按照時間規定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到戶;了解救助款物到戶知曉率,受災群眾冬春生活通過救助后還存在哪些實際困難和解決途徑。
五、有關要求
(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縣應急管理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強指導鄉鎮,嚴格救助程序,把住關鍵環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做好村級評議和公示工作,精準確定救助對象,確保底數清、對象準、程序嚴、臺賬實。
(二)加強部門協調,做實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資金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需采取實物救助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縣應急管理局主動會商財政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等機制的有序銜接,提供資金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調,推動在職干部職工“暖冬行動”幫扶機制,給全縣受災困難群眾提供物資幫助。
(三)加強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救助資金專賬專戶管理,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縣、鄉、村要主動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戶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系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折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臺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戶,并標注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20__年我縣遭受雪災、風雹、干旱、臺風等自然災害,據統計,全縣受災人口1517人,農作物受災面積558公頃,成災面積282公頃,農業經濟損失387萬元。為了切實做好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和《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__-20__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扎實做好全縣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人員因今年冬令和明年春荒在口糧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救助對象:20__年度因雪災、風雹、干旱、臺風災害造成農作物減產,導致缺少口糧且生活困難的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低保對象和困難家庭等受災家庭和人員。
救助標準:100-300元。保障災民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救助時限:20__年12月-20__年5月
三、救助程序
縣應急局資金分配方案下發后,各鄉鎮根據下撥的補助資金安排情況,進一步完善本級冬春救助方案,在7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具體程序如下:
(一)確定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進行張榜公示(村委會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者,將相關材料提交鄉鎮政府審核公示(鄉鎮政府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的報縣應急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二)審批程序。實行受災人員個人申請,村組申報,各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公示后,報縣應急局審批。
(三)建立臺賬。各鄉鎮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主要內容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救災款發放情況。
(四)款物發放。各鄉鎮根據受災人員冬春救助臺賬向救助對象發放救助資金,要遵守財務管理有關規定。
四、監督檢查
(一)從縣應急局下發冬春救助資金之日起,各鄉鎮要向縣應急管理局報送救助資金發放情況,直至資金全部落實到位。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各鄉鎮上報的《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對救助對象進行抽樣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二)在冬春救助時段內或結束后,各鄉鎮要隨時掌握本轄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尤其要密切關注春節前后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狀況,切實幫助災民群眾解決好面臨的困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冬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是黨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為扎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縣應急局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和各鄉鎮災害信息員為成員的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全縣冬春救助工作。
(二)層層落實責任。冬春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采取鄉鎮包村組,村干部包救助對象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資金管理。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春救助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今年我縣發生風雹、低溫冷凍、洪澇等災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來干旱、洪澇較為嚴重,全縣多數鄉鎮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給受災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保障我縣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冬春救助工作有關政策及規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地實施救助;依照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社會救助辦法》《甘肅省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加大受災困難群眾排查力度,組織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調查評估,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的數量、需救助時段、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準救助對象,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不斷增強受災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冬春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二是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冬春救助對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嚴重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財產損傷等情況,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堅持救災款物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受災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款物,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對象、程序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災人員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脫貧不穩定戶、困難優撫對象、留守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群體,確定為需救助對象。
(二)救助程序。各鄉鎮根據今年自然災害情況制定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1、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并張榜公示。
3、鄉鎮要逐戶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后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4、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5、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由鄉鎮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市應急管理局審核后,通過涉農資金“一卡(折)通”發放。
6、建立臺賬。各鄉鎮以人為單位建立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救助標準。參照甘肅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可以適當放寬,不得超過最高救助標準。
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群眾,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群眾由政府救助,具體參照甘肅省民政廳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金可以適當放寬。各鄉鎮要結合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四、救助形式和資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現金發放為主,資金來源主要是上級下撥的冬春生活救助補助資金。
五、救助時間與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xx年9月上旬開始,受災鄉鎮根據年內受災情況,對本轄區內因災困難人口需救助情況進行摸排,通過個人申請、村上評議、鄉鎮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并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和《受災人員冬春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制定冬春救助實施方案、資金申請報告、冬春救助評估報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電子版)上報縣應急管理局312室。
(二)復核抽查階段。縣應急管理局組織人員對各鄉鎮受災人員上報名單進行復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對象的審核、公示。
(三)資金審批發放階段。20xx年1月,縣應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級撥款通知后,及時擬定資金分配方案。鄉鎮進行資金到戶分配、審核,10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報審批。縣應急管理局聯合行文,采用社會化發放形式,通過惠農戶“一折通”發放,5個工作日內直接發放到受災需救助群眾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應急管理局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專項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災區群眾的關心,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會議精神,切實幫助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千家萬戶,讓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切實亨受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送溫暖慰問對象和范圍
(一)停產半年以上或已進入關閉破產程序的國有、集體困難企業及其剝離出來的困難勞服企業等經濟實體;
(二)企業特困在職職工;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特困失業人員。
上述特困職工和特困失業人員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災、因家庭成員變故、夫妻雙下崗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當前生活狀況屬于本地區、本單位的特別困難人員(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溫暖慰問活動時間
全市送溫暖慰問活動,從xx年1月1日開始,至20xx年2月22日(元宵節)。具體活動時間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赴各縣(市、區)開展送溫暖活動的人員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送溫暖慰問活動內容
“兩節”送溫暖慰問活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從發文之日起至12月30日)
1、制定活動方案。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切實將慰問活動同扶貧幫困結合起來,確保送溫暖活動順利進行。
2、開展工作宣傳。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送溫暖慰問活動的意義,大力宣傳溫暖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以及歷年活動的工作經驗,呼吁全社會關愛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積極行動起來,開展扶貧幫困送溫暖活動。
3、組織調查摸底。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企業對本級、本部門困難人員進行走訪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確定擬慰問的企業和人員名單。困難企業經主管部門確認,困難人員經企業或社區確認并張榜公示后,及時報送申報材料。如發現上報的材料不實,存在擅自擴大慰問對象和范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取消其次年補助資格。同時,要做好慰問的困難企業、困難人員的摸底公示及申報材料的保存,以備上級有關部門檢查。
第二階段:慰問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1、深入基層慰問。通過走訪慰問、結對幫扶、駐村蹲點等方式,深入了解企業和職工的生產生活狀況,努力協調解決基層反映比較集中的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勞動關系等問題,防止慰問走過場、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溫暖活動進家庭、走企業、訪貧困、問冷暖,關心職工疾苦,了解企業困難,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守工作紀律。送溫暖慰問活動中,要做到輕車簡從,厲行節約。要踏實工作,認真解決問題,不作表面文章。要認真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不得收受禮品,不得給困難企業和困難人員增加負擔。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xx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和企業對本地區、本部門開展送溫暖慰問活動情況、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要及時進行總結,于20xx年3月1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將匯總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五、慰問活動的資金籌集
(一)送溫暖資金籌措。根據各縣(市、區)經濟發展水平,20xx年“兩節”慰問金按照“照顧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可從20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各人社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政府對送溫暖活動財力和物力支持,積極籌集資金,動員社會參與,確保慰問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資金管理。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籌集、管理使用送溫暖資金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則,規范程序、嚴格手續、加強監督、專款專用,確保送溫暖資金真正用于困難企業和特困人員。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按照區應急管理局通知要求,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財社【20xx】561號)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經征求各村(社區)的意見,提出如下方案:
一、發放政策依據:
按照區應急管理局的要求,20xx年度的“中央自然災害補助資金(冬春救助款)”應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財社【20xx】561號)第三款“(四)冬令春荒困難補助項目:對冬令、春荒期間存在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的受災群眾,按照人均不低于270元的標準,需救助人數的三分之一以及省級承擔比例測算分配。”的文件規定進行安排。
二、資金發放形式:
中央自然災害采取現金救助形式,通過打卡發放。
三、資金使用范圍和標準:
20xx年汛期過后,全鎮有6個村(社)遭受不同程度的災害損失,受災面積共計8062.5畝(20xx年夏季汛后各村、社區上報后統計數據),根據區應急管理局通知,撥付冬春救助資金共計77000元。具體安排:
(一)優先保障受災群眾、低保戶、五保戶,殘疾、特困群眾等,人均不低于270元。
(二)冬春救助款共計77000元,根據各村(社區)統計上報的受災面積(見附表),按照各村受災面積比例分配,具體由各村(社區)依據文件規定,按實際情況分配。
按照受災面積比例分配如下:
略
四、資金發放原則:
要求各村(社區)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統計上報受災救助名單,不重復救助。做到民主評議(有會議記錄,其中要體現重點保障人員、照片、會議簽到)、登記造冊(有花名冊)、張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確保實事求是、專款專用,維護節前穩定。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600-1000元/戶,一般困難戶2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居)及鎮要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會議研究制定的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救助對象。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于1月4日在鎮及村組同時進行公示、并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各村居與1月15日前上報各村(居)救助人員臺賬(紙質版及電子版)(臺賬信息要填寫齊全、不漏項,表格的格式不能動,統一模板)。1月17日中崗鎮救助人員臺賬由鎮政府上報至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經開區)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收集整理個人救助申請、評議會議記錄,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今年我縣遭受旱災,為切實做好今年干旱受災人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xx-20xx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xx〕9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對受災較重生活困難的群眾實施救助,防止因災致貧返貧,體現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公平合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弄虛作假。
(二)堅持生產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結合的原則。要發動有勞動能力的受災群眾搞好生產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堅持救災資金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要根據受災程度和受災戶類別,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資金,把救災資金主要用在重災區、重災戶上,堅決杜絕平均分配等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對象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旱災人員冬春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旱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戶和因旱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戶,對以上前八類對象實施重點救助。
(二)救助標準。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群眾,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群眾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根據省文件精神,救助標準為人均130元。對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戶、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戶等特殊困難受災群眾要高于人均130元進行救助,因受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戶原則上按人均90-110元進行救助。
四、救助程序
各鄉鎮要根據今年旱災造成的受災情況,逐戶摸清需救助對象家庭基本情況,掌握需救助人數、資金,逐級填報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存檔備查,并制定鄉鎮冬春救助方案和標準,具體程序如下:
(一)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并張榜公示。
(三)鄉鎮要逐家逐戶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后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在網站公示,報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四)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五)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資金下達后,村級要做好資金發放的評定和公示,鄉鎮審核后安排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應急管理局審核后,通過社保卡發放。
(六)建立臺賬。各鄉鎮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工作臺賬(見附件2),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層層落實責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災群眾切身利益,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堅決壓實責任。冬春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采取鄉鎮干部包村、村組干部包農戶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政策,做好輿論宣傳。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受災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和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加強監督管理,發揮救助實效。冬春救助資金是國家下撥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各鄉鎮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摸排核定上報救助對象,不符合救助的群眾堅決不予上報。縣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冬春救助扎實推進、取得實效,確保在省市檢查中不出問題。
(四)各鄉鎮要于20xx年10月25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附件2)報縣應急管理局救災和物質保障股,紙質版(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和電子版同時報送(聯系人:朱多麗,聯系電話 QQ郵箱411698693)。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為扎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群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為扎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財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開發區)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鄉鎮(開發區)政府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10月8日前
各鄉鎮(開發區)應組織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開發區)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10月8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縣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縣應急管理局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鄉鎮(街道、園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地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市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一、工作目標
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工作目標,建立冬春救助檔案,嚴格按照申報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收到冬春救助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愉快過年。
二、救助原則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要求,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切實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實際困難。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受災人員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主要是解決當年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因災致殘致傷、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家庭財產損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無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調查登記《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村(居)小組提名、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落實公開公示制度。
(三)救助標準。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自然災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要求,依據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對應急管理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15日-30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各鄉(鎮)組織工作專班進村入戶,開展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調查評估,摸清底數,詳細掌握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受災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劃分需救助對象類別,并分類登記造冊,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備案。
(二)評議公示階段(分配款物10日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分配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
(三)款物發放階段(收到上級通知5日內)。鄉(鎮)人民政府公示無異議,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按照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告知救助對象救助數量并及時發放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資金通過農商銀行“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戶,并在備注欄標注“救災”二字。實行實物救助的,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20xx年1月18日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統計表,有關人員簽字、加蓋鄉鎮公章,報縣局存檔備案。
(四)督辦檢查階段(20xx年1月10日-20日)。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力量按照分線分片責任制對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查看鄉鎮黨委會記錄、款物分配是否發文、是否專款專用、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等;查看村級評議記錄、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物資發放簽字情況等,確保縣、鄉、村三級臺賬一致;督促鄉(鎮)按照時間規定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到戶;了解救助款物到戶知曉率,受災群眾冬春生活通過救助后還存在哪些實際困難和解決途徑。
五、有關要求
(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縣應急管理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強指導鄉鎮,嚴格救助程序,把住關鍵環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做好村級評議和公示工作,精準確定救助對象,確保底數清、對象準、程序嚴、臺賬實。
(二)加強部門協調,做實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資金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需采取實物救助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縣應急管理局主動會商財政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等機制的有序銜接,提供資金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調,推動在職干部職工“暖冬行動”幫扶機制,給全縣受災困難群眾提供物資幫助。
(三)加強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救助資金專賬專戶管理,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縣、鄉、村要主動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一、指導思想
為推動落實各項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找準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大對困難職工、農民工,尤其是機關、事業、企業在職特困職工的幫扶力度,構建救助、維權、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格局,著力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穩定。
二、慰問時間及慰問方式
慰問時間:20xx年春節前進行。(20xx年1月29日)
慰問方式:集中慰問與走訪慰問相結合。
未納入縣工會慰問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名單,由各基層工會自行籌備資金,開展本轄區內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慰問活動。
三、慰問對象
20xx年“送溫暖”活動對象包括四類群體:一是節日堅守崗位的部分單位;二是省級勞動模范;三是困難農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學、遭受意外災害等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機關、事業、企業職工。困難農民和困難城鎮居民不納入慰問對象。
四、慰問資金安排
根據《云南省勞動模范管理辦法》,發放省級勞模慰問金500元/人,困難職工、農民工慰問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預算慰問資金15萬元。
五、主要內容
1.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進一步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要結合“面對面、心貼心、實打實服務職工在基層”活動的要求,以送溫暖活動為契機,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層和職工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密切與職工群眾的聯系。一是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和困難職工較多的企業,通過召開座談會、研討會等形式,了解企業的困難狀況和原因,與企業共商發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難職工家庭中,詳細了解困難職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訴求和思想動態,掌握最新的困難職工底數,完善困難職工檔案,為開展好送溫暖活動和幫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據;三是深入到基層和困難企業,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民生工程的進展情況、職工群眾的反映和企盼情況。各基層工會要根據走訪情況制定送溫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好送溫暖活動,解決好各種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
2.切實做好兩節期間權益維護工作。各基層工會要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督查力度,特別是加大對惡意欠薪企業的工資追討和查處力度,幫助農民工足額按時拿到工資平安返鄉過年;根據年終歲首勞動爭議高發的特點,各基層工會要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和參與仲裁工作力度,推動已經立案的勞動爭議案件盡快處理,切實維護好廣大職工群眾的勞動權益。
3.做好人文關懷,加強精神幫扶。各基層工會在“送溫暖”活動中既要做好物質幫扶也要做好精神幫扶工作。要重點做好三類人群的精神幫扶工作。一是先進模范人物。要通過崗位慰問、家庭走訪、宣傳報道、座談交流等方式積極營造關心勞模、尊重勞模、學習勞模、弘揚勞模精神的社會氛圍,讓先進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黨委政府,以及工會組織的關懷與溫暖;二是新生代職工、農民工群體。各基層工會可采取開設心理咨詢電話熱線、心理健康宣傳欄,派出心理疏導小分隊深入企業等方式,對廣大新生代職工、農民工進行心理疏導、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專家答疑解惑等人文關懷,同時要了解他們的心理狀況、精神需求及訴求愿望,鼓勵他們全面發展,增強他們的歸屬感;三是節日期間仍堅守在工作崗位上的職工、農民工。采取送慰問到崗位、送文化到企業、送關懷到家庭,送年夜飯到(車間)工地等形式,把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工會組織的溫暖送到他們心坎上,讓他們安心工作、快樂工作。
4.多措并舉,提高幫扶實效。各基層工會要根據困難職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積極探索各類困難專項救助措施,幫助困難職工解決生活、醫療、教育、就業、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高幫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認真調查,對政府救助政策暫時覆蓋不到的低保邊緣戶、已經覆蓋但仍然十分困難的低保戶以及因遭受各類災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等三類困難職工家庭進行專項生活救助;對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病的,進行專項醫療救助;對困難職工子女,進行專項教育救助;對于就業困難職工家庭和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就業援助。
六、具體要求
1.各基層工會要加強對送溫暖活動的組織領導,精心策劃,周密實施,多方籌集資金,整合社會資源,擴大社會宣傳,注重工作實效。
2.各基層工會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使用送溫暖資金,并認真進行監管。資金只能用于對困難職工(農民工)群體開展扶貧濟困維權,并必須堅持“依檔幫扶”的原則和“先建檔、后幫扶、實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隨意擴大資金使用范圍。
3.各基層工會在送溫暖活動中,要大力宣傳國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項政策措施,要及時發現送溫暖活動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總結經驗并宣傳推廣,促使全社會形成尊重、關心和會在20xx年12月30日前向縣總工會幫扶中心報送加蓋公章的困難職工登記表和困難職工檔案表,以及“送溫暖”活動方案。所有資料電子檔也要同時上傳郵箱,逾期不報送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幫扶。活動開展結束后,請各基層工會于春節后(20xx年2月20日前)報送“兩節”送溫暖的工作總結。
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 篇24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縣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二、基本情況
據統計,20xx年以來全鎮受災人口17800人,農作物受災面積約3252畝,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
三、重點救助區域和對象
(一)重點救助區域
1、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地區;
2、基礎薄弱、承災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的地區;
3、農業人口基數大,農業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地區。
(二)救助對象是因災遭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格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堅持“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實施,分類救助。認真評估受災群眾和困難群眾需救濟的情況,區分不同的類別,采取一般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考慮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學、住房等因素,分類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采取款物補助與制定落實優惠政策等相結合的多種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災群眾自救、群眾互助和鄰里相幫相結合;對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結合。
五、工作安排
(一)編制本地區救助方案。各村根據本轄區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災害導致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需鎮級財政資金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結合鎮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級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堅持重點救助重災地區、重災戶,并統籌考慮其他地區因災生活困難戶的基本原則;
3、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準確核定需政府救助對象;
4、按照不同救助類型戶,明確救助標準,分類、分段施救;
5、本級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濟、自產救助、社會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準確核定救助對象,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戶一人,建立精準臺帳、經鄉鎮(街道)復查審核后,按戶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審批。
(三)救助標準。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于做好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實。
(四)救助時段。冬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不具備條件的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預留資金,不得用于生產性支出;采用實物形式進行發放的、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確保救災款物足額及時、保質保量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規范開展救助工作,嚴格救災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民政部《關于印發(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民發(20xx)118號)規定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是冬春救助資金的使用,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通過“一卡通”將救助資金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發放結束后,要將發放情況上報鎮應急辦。
三是各村在救災物資發放結束后,要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按規定與鎮民政、扶貧等部門接洽,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切實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銜接。
(二)確保工作進度,認真做好績效評估。鎮應急辦將要加強對轄區內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體進度。按照《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間各村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作為村級考核依據。
(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發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要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情況出現,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救助。
鎮應急辦要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冬春救助資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冬春救助期間,要采取隨時、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對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發放,以及已救助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問效。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