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精選23篇)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
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而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關鍵在于教師。為了順利實現學校發展規劃,幫助教師在盡快適應和勝任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盡可能早的出成果,根據學校教學總體規劃和要求,特制定本學年度教師幫扶工作計劃及方案。
一、培養目標
學校對青年教師的總體培養目標是:一年基本規范,二年站穩講臺,三年形成特色,四年以后步入我校骨干教師行列。
(一)第一年來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含新調入的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要求需用較短的時間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情況和要求,學校在教育教學方面的常規要求,盡快熟悉所教年級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內容,掌握備課、書寫教案、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方法,以及如何培優輔差等。擔任班主任的青年教師,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掌握學校在班級管理方面的要求和制度,并認真學習管理好班級的工作方法。
(二)青年教師在工作第二年,要在教學各方面基本成型,達到合格的標準,能在課堂教學中注重培養學生的能力,合理運用教學方法,能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教學輔助手段,對新授課、復習課、講評課等課型要全部達標。課堂教學能體現教學目標明確、傳授知識準確、教學步驟合理、教學效果較好。擔任班主任的要能獨立擔任班主任工作,并能管理好班級。
(三)在我校工作滿三年的青年教師,課堂教學能夠達到生動性、趣味性、針對性等較高要求,課堂教學能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能獨立承擔所教學科教學任務,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并較好地做好班級管理工作。第四年應該成為我校的骨干教師。
二、內容及要求
1、師傅要在以下諸方面對徒弟的工作給予幫助和指導。學校對教學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所任學科專業思想的確立、學科大綱的學習、學科教材的分析、教學計劃的制訂、教學過程的設計、課堂教學的組織、作業的設計和批改、后進生的輔導、試卷的講解分析、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及管理、教育教學現象的分析、課外活動的開展、教育教學的專題研究、教育教學論文的撰寫及如何評課等方面都要給予具體的指導幫助。
2、師徒要真誠合作,做到教學相長。徒弟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虛心、主動地向師傅請教。師傅對徒弟工作中的缺點或失誤要明確指出,耐心幫助,把自己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徒弟。
通過一年的學習、實踐,徒弟要能夠較為準確地把握教材的重點、難點,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組織好課堂教學,順利完成教學任務。
三、實施細則
(一)結對子,拜師學藝
教齡不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含新調入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必須同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或其他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結對子,拜師學藝。
(二)明確師徒職責
1、共同備課。學習大綱,鉆研教材,吃透教材重點難點。徒弟新課教案每學期至少有五篇詳案,要經師傅批閱(要有修改痕跡),修改后,再上課。
2、互相聽課。師徒間相互聽課,師傅及時對徒弟進行評課,對于優點要及時表揚,并指出不當之處,提出改進意見,徒弟要認真對教學過程進行反思。徒弟聽師傅的課,要認真記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后的感受。期中考試前徒弟要在教研組內上匯報課,由教研組和師傅進行聽課、評課,指導優、缺點。期末進行第二輪師徒聽課,然后由學校教導處進行學期考評。
3、每學期師傅聽徒弟課不少于5節,聽課后要在聽課記錄上留有對徒弟上課過程中優、缺點的記錄;徒弟聽師傅課不少于15節,每次聽課后要寫好聽課筆記。期末考核要進行檢查,在聽課本上要有記錄。
4、學期末徒弟須向學校上交本學期聽課筆記,本人經師傅修改的教案,師傅評課意見、及自己的教學反思(五次)。
5、對于需要升格的老師,師傅要對徒弟的課堂教學進行全方位的細致觀察和指導,徒弟應在師傅的指導幫助下逐漸形成自己的風格和特色,成為學校骨干教師,并能夠在市級學科或基本功比賽中獲得較好的成績,爭取取得市級教學標兵或教學能手。
6、學校積極為青年老師提供外出聽課的機會。
(三)抓落實,嚴格管理
1、教師結對幫扶組長:張月草校長,副組長:常海琴主任;教務處負責結對幫扶實施日常事務,教研組長協助教務處處理在幫教活動中出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2、教師幫扶領導小組及師傅指導青年教師制訂個人發展規劃,分析自身素質和專業特長,確定發展方向;制訂具體措施。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
我連支部再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實踐科學發展觀和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導,進一步落實扶貧措施,密切群干群關系,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如下扶貧幫困工作實施:
一、指導
以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農三連支部努力形成政、工會負責、職工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為不斷提升我連扶貧幫困工作的整體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標任務
1、宣傳貫徹的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系群眾,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眾呼聲,改善群、干群關系,推進連隊的`經濟發展。
2、幫助困難群眾落實脫貧解困措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確保困難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醫切實改善他們的生活。3、幫助有生產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尋找一項致富途徑,掌握一項生產技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實現家庭人均收入逐步達到或超過連隊人均收入水平。
三、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連扶貧幫困連小組要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扶貧幫困的意義、作用和措施,擴大扶貧幫困的影響,爭取全連職工群眾的支持,營造全連職工群眾參與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
2、落實扶貧責任。本單位按照"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將干部職工編入結對幫扶貧困戶,采取每人幫扶一至二戶的辦法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明確了扶貧責任人的目標任務。
3、加大"就業扶貧"力度。要在解決幫扶對象就業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廣避門路,千方百計尋找就業途徑,切實增強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根據幫扶對象實際情況進行智力扶貧,通過農業技術培訓,加快幫扶對象脫貧后向致富示范戶的轉變。使之在幫扶活動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帶動其他的困難戶走上脫貧致富之路。
五、加強,狠抓落實。
我連支部加強扶貧工作的,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扶貧幫困小組,組長連長、書記擔任,副組長薛菁擔任,成員由彭國玲、周檑、張修泉、易蓉、鄧勇等人組成,明確職責,并作為考核各位干部職工的重要內容。真正讓各位干部職工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
所謀,轉變作風,聯系實際,切實將扶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較好完成農三連的扶貧幫困任務。
六、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為認真貫徹落實的,__屆四中全會,把扶貧幫困工作作為立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連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切實解決貧困群眾面臨的各種困難。要堅持物資救助與文化救助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扶貧幫困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發揮最大的社會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連扶貧幫困小組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扶貧幫困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全連職工群眾的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為搞好扶貧幫困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3
為全面貫徹落實的__大,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實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不斷提高區域經濟社會運行質量,深入開展扶貧幫困工作,現制定20xx年全區扶貧幫困工作:
一、指導
以的__大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善民生,促進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重點,以實現城鄉貧困群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為目標,以統籌經濟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城鄉一體化建設、統籌各項社會保障事業的協調和持續發展為途徑,不斷提升扶貧幫困整體工作水平,使全區人民共享振興發展成果,為推進沈陽大工業區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城鄉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標準
1、提高“兩節”臨時救濟標準。年新年、春節期間,對全區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特重災民和城市低保邊緣戶,每戶按800元的救濟標準發放款物(城市低保邊緣戶480元)。對其他特殊困難群眾由各街道(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救助。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2、將城市低保標準從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將農村低保標準從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進一步落實分類救助政策,將重度殘疾人、學生、重病特病人員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難低保對象的保障標準上浮20%。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3、建立完善城鄉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標準,由月260—300調整到月300—340元。建立農村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救助標準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4、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分散供養標準由年人均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養標準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實保障農村敬老院管理人員工資和公用經費,每個敬老院辦公經費每年由區財政撥付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有關街道(鄉)負責。
5、提高90歲以上老人補助標準和百歲老人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為90歲以上老人提高補助標準,由現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負責。
6、對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實施專項救助。對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會平均消費水平的一級智力、一級、一級癱瘓肢體殘疾人實施特殊救助,城市對象每月補助100元,農村對象50元。此項工作由區殘聯、財政局負責。
(二)落實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體系
1、對全區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標準為每人150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2、實現扶貧超市鄉街全覆蓋。各街道(鄉)要建立1個以上扶貧超市,區投資50萬元為14個鄉街扶貧超市物資,為困難群眾更便捷的救助服務。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3、深入開展助學活動。繼續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城市貧困家庭學生免收雜費(含信息技術教育費)和課本費,并對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住宿學生每人每年給予300元的生活補助;對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按照統招公費生雜費標準減免;對考入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級低保家庭的學生,每人每年給予1500元資助;對當年考入大專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4000元補助;對當年考入大學全日制的低保戶家庭的學生,每人一次性給予6000元補助。各級工會組織開展以困難職工子女就學為重點的“金秋助學”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開展“走進青年,關愛成長”系列活動,對貧困家庭子女就學援助,對貧困地區婦女實施脫貧致富技能培訓。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財政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殘聯負責。
4、進一步完善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對城市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參加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給予參保補助。市區財政列支160萬元,對參保后仍有困難的對象給予醫療救助,最高救助限額是4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每人80元并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建立農村大病救助基金80萬元,作為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農村低保、五保、優撫對象參合后給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額分別是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況可以實行第二次救助。門診救助費低保對象每人60元、五保對象每人120元、以及優撫對象每人300--500元分別通過銀行直接發到個人帳戶。進一步完善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銜接的農村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切實提高救助效果,進一步解決農村貧困居民醫療難問題。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財政局負責。
5、依法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扎實推進新增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使之解除養老后顧之憂。
此項工作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
6、實施物價補貼。繼續對城市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實施每人每月25元物價補貼;對農村低保戶和五保戶在春節、元旦期間每人給予25元的一次性物價補貼。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7、提高城鄉低保和低保邊緣戶非集中供暖的補貼標準。對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邊緣戶的供暖補貼標準300元。對農村低保戶的供暖補貼標準200元。此項工作由區房產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8、做好救災救濟工作。根據我區受災情況,做好今冬明春期間災民的生活救濟工作,切實做到災民口糧、住房、燒柴、衣被和子女就學的“五個保障”。區和鄉(街道)兩級財政在年財政預算中的救災科目中,設立救災應急儲備金100萬元。此項工作由區民政局、財政局和各街道(鄉)負責。
9、建立健全臨時救濟的長效機制。區財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臨時救濟基金60萬元,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滾動使用,重點解決貧困群眾因意外災害和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的臨時困難。此項工作由區財政局、民政局負責。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xx月xx日自治區黨委專題會議精神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統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落實落細國家、自治區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切實把穩住市場主體、有效紓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困難這一當前重點工作抓實抓好,推動各類利企、援企、穩企、安企政策措施精準對接、直達盡享。現就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政辦發〔20xx〕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方面
1、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號)要求,科學有序推動批發零售、餐飲、文化娛樂、居民服務等人員密集型行業復工復市。
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等成本方面
2、水、電、氣等供應企業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1個月,緩繳期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實施。
3、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三、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實好《xx市貫徹落實新政發〔20xx〕號文件精神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x政發〔20xx〕號)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用于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延長1個月減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5、引導各行業協會、駐x商會與非國有房屋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方面
6、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依法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費”等優惠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五、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政策方面
7、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的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融資擔保費以外的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等不合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
六、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微企業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對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預留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方面
9、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由單位提出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可自愿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方面
10、對20xx年xx月xx日以來發生疫情區(縣)內的中小微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7日以上的,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解決。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豐富適應個體工商戶經營特點的金融產品,加大信用類金融產品研發推廣,增加涉農、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
12、對受此次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征信記錄、免收罰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13、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延期期限。
14、引導國有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完善服務措施,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延期還本付息訴求“快審快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國家關于“三農”、小微企業、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核心企業幫助上下游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并積極給予再貼現支持。推動創業社區合作銀行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250億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清欠問題線索投訴舉報渠道,切實抓好問題線索核查督辦,對中小企業投訴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清償確有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存在分歧的賬款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條例》《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主體賬款支付責任,從源頭防范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決不允許政府新增中小企業賬款。
十二、加快推進旅游業復蘇方面
18、按照“限流、預約、錯峰”的原則,適時恢復各旅游景區營業。倡導xx人游,鼓勵市域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區(縣)之間開展xx人游。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旅游平臺企業、旅行社加大線上宣傳促銷力度,吸引x內外游客有序來x旅游消費。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減免車輛相關費用及車駕管服務方面
19、對停放在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停車場內的車輛,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滯留在住宅小區占用公共道路、場地停放的臨時車輛的場地占用費(不含業主包月停車和地下停車庫物業服務費用)。
21、鼓勵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醫院、各類市場、商務寫字樓、賓館酒店等業主或停車場經營管理主體,免收或減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被劃定為中高風險區的住宅小區、停車場減免費用時限延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免除所屬出租車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其他公車公營性質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
23、由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經營出租車車主與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給予免收、減收或緩收。
24、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對需要延期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體檢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提交申請,待靜態管理結束后辦理;對需上線檢測的車輛,審驗日期默認為注冊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預選車牌號,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的,預選號牌確認時間延長3個月;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的,有效期延長3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符合機動車使用原號條件,原號碼保留時間延長3個月。
十四、強化為企服務方面
25、加大對企業的聯系走訪力度,加強對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宣傳,送政策上門、促政策直達;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復工復市的現實問題,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著力推動解決制約項目開工建設和投資進展緩慢的突出問題,通過狠抓投資促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振社會投資信心。
26、建立企業法人及個人涉疫訴求盯辦、跟辦、督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自治區“互聯網+督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上信訪反映問題,對涉疫困難訴求及時推送辦理。
十五、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方面
27、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黨群服務中心作用,及時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類型矛盾糾紛。
28、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廣泛收集企業法律需求,幫助企業分析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違約、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指引等服務。依據法律援助法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對相關訴訟和其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給予適當減免。
29、對涉及參與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優先辦理,仲裁受理費除享受減免措施外同時免收案件處理費。
30、積極發揮行政復議職能,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爭議的預防與化解,制定針對性處理、化解措施,為全市有序復工復市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自治區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5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個月時間,動員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范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后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范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范圍為7000元。監測范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并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制定并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內容,全面采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臺《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入戶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幫扶聯系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戶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戶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戶戶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系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戶,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系;鄉鎮包村干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戶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范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干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復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匯總后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后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系人:王松妹;聯系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表,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戶數不少于300戶,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并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核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為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復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6
為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建立我縣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切實織密筑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底排查困難群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監測、定期更新,確保低收入人口及時、全部納入監測范圍;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立即啟動救助程序,會同相關部門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城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莉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曉華縣民政局局長
成員:縣教體科技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移民工作站)、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殘聯、各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具體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日常業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人為聯絡員,在具體工作中積極聯絡有關事項,并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三、監測對象
對城鄉人口進行全員監測,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困難對象實施監測(20xx年農村監測標準7245元/年、城市監測標準915元/月,以后按低保政策變化實時調整監測標準),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員、邊緣易致貧人員、突發嚴重困難人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四、監測方式
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監測服務。重點摸排監測未納入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過日常走訪、綜合研判發現的其他困難群眾,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一)線上監測。依托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陜西省社會救助動態信息監控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安康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和各部門現有信息系統,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錄入系統中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實施系統監測,主要監測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殘、因學、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貧返貧風險的對象。縣民政局通過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管理、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有關公益慈善組織按月進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對,及時匯總更新獲得救助幫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對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二)線下監測。一是自主申報。困難群眾通過鎮政府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和村(社區)提出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二是入戶排查。由縣民政局統籌安排,各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鎮村(社區)干部入戶排查,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集中排查,進村入戶排查了解群眾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問題,以及住房、醫療、教育、飲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難。重點走訪未納入救助幫扶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戶排查要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黨支部+網格員+中心戶長”的作用,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協理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的作用,對需要認定為低收入人口的群眾,入戶排查人員要詳細記錄并幫助其提出申請。集中排查后,各村(社區)干部、網格員、樓棟長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疑似困難家庭進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收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民生監督部門、信訪部門、有關媒體等反饋的基本民生保障、來電來訪、宣傳報道線索,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四是歷史數據。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群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三)認定程序。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落實。對入戶排查、自主申請、便民通道等搜集到的線索,經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鎮政府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錄入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報縣民政局備案、縣政府的網站長期公示等環節對低收入人口予以認定。
(四)數據庫維護和更新。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依托陜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暢通全國防返貧預警監測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各部門業務數據共享。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按月開展數據比對,對已確認數據及時進行更新,對疑似數據經復核確認后及時更新;對通過日常走訪等發現已認定對象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時,經復核確認后及時更新。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監測指標進行適時維護和更新。
(五)動態退出。由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通過政策幫扶及自身努力等實現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穩定高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對象,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后動態退出監測范圍。
五、救助幫扶措施
(一)分類預警。對已納入救助幫扶范圍的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跟蹤,按月開展救助數據信息共享、比對,重點核查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風險或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進行分類,將服務對象實行紅、橙、黃“三類標識”分類預警。紅色預警對象:因病、因殘、因災、因學、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已經陷入困難但還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困難群眾;橙色預警對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黃色預警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群眾以及其他易返貧致貧風險家庭。
(二)預警分辦。建立預警信息分類辦理機制,對服務對象實施先行救助、分類推送、個案研究等及時予以辦理,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對預警發現疑似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由縣民政局將信息分發至各鎮人民政府予以核實,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按程序納入救助;對預警未納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圍的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由縣民政局將需救助信息分類轉介至相關的工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落實救助幫扶;對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由縣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
1.基本生活救助。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給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困難殘疾“兩項補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經審核確認后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二是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本方案所稱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含智力殘疾、精神殘疾、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和言語殘疾)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員或患有我縣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三是優化脫貧戶的“單人保”政策。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脫貧人口,符合低收入認定政策的,該戶要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并繼續落實低保“單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在低保漸退幫扶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2.專項救助。
醫療救助:縣醫療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對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剩余符合政策規定的自付費用實施醫療救助。
教育救助:縣教體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通過申請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方式實施教育資助。
住房救助: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住房安全性評定為C級、D級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業救助: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創業補貼、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技能培訓、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就業。
受災人員救助: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對遭遇自然災害困難家庭,根據受災情況實施必要的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旱災救助、撫慰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住房、解決受災群眾冬令春荒期間生活困難等救助。
法律援助: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3.“急難”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由縣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鎮政府組織實施臨時救助,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及時化解困難群眾遭遇的急難愁盼問題,最大限度防止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
(三)關愛幫扶。縣民政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四)慈善援助。各部門積極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變故導致困難的低收入人口,鼓勵支持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提供慈善援助。動員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將救助幫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與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內容。每年6月、12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民政局)報送工作落實情況,由縣民政局匯總向縣政府報告。
(二)強化統籌協作。各鎮與各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配合,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收集匯聚各類信息、常態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數據,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提供支撐。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鎮各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向社會正面宣傳社會救助政策,方便群眾了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每年開展1次業務培訓,提升鎮村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落到實處。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7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群(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于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核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并于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臺賬,并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8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人民群眾得實惠”的活動要求落到實處,把鄉黨委和村委會的關懷和溫暖送到自然村貧困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新氣象,努力構建和諧新農村,促進民生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結合鄉黨委學習實踐活動中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農村發展”主題實踐活動,為幫助貧困弱勢群體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的長效性和穩定性,特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構建和諧社會為核心,以關愛弱勢群體為重點,通過鄉機關各黨支部、部門(單位)、廣大黨員干部的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關心弱勢群體,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努力營造扶貧幫困、團結互助、奉獻愛心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新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
扶貧幫困工作堅持總支黨委統一領導,各支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建立鄉村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村小組組長為副組長,各村干部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田心寨村委會扶貧
幫困工作的領導與貫徹落實,對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應的“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由村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要負責本村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主動協助村扶貧幫困領導小組工作,引導貧困戶依托上級部門(單位)幫扶自主創業,支持和幫助貧困戶提高自主創業致富能力,做好幫扶工作的正面宣傳工作,轉變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貧幫困機制
在村委會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建立總支領導班子、自然村各支部、黨員干部多措并舉的幫扶機制,深入開展“一幫一”和“多幫一”結對工作,采取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各支部聯系戶幫扶、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的形式,深入貧困村、困難戶認真了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解決他們眼前的困難,制定長期有效的脫困措施和幫扶制度,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逐步使“空殼村”集體經濟穩步增長、貧困戶脫貧解困、貧困輟學兒童復學、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通過總支領導班子每一位成員聯系一個村,以所聯系村的集體經濟發展與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為幫扶重點,分階段、有步驟的引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幫助解決村民就業問題,促進村民增收,使所聯系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收入有明顯改觀。實現“兩個增長”,即:集體經濟收入增長、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
(2)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金扶持、技能扶持、就業扶持等多種形式,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長期幫助與臨時救濟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幫助提高生產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幫助解決生產資料,引導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脫貧致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群眾家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由村委會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對有望康復的殘疾人員,要積極開展醫療救助活動,切實保障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
(3)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通過機關黨員干部與景區孤寡老人、孤兒結對進行救助幫扶,以黨員干部為主體,本著自愿、自覺、主動的原則,可以一位黨員干部或多位黨員干部聯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兒,開展“一幫一”或“多幫一”幫扶活動,發動廣大機關黨員干部積極同貧困兒童、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結對子,區別不同情況展開幫扶救助活動。對貧困兒童、孤兒,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發動黨員干部、群眾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通過組織和引導機關黨員干部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干部作風,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貧幫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訪制度。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每個季度至少定期走訪兩次幫扶聯系點,深入村、戶、點,了解實際情況,認真細致地搞好調查摸底,及時掌握貧困村、困難家庭、孤寡老人、孤兒情況,做好基礎性服務工作。
2、幫困協調制度。在全面了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幫助結對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認真分析貧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貧幫困工作思路,根據實際及時采取扶貧幫困措施,并及時向扶貧幫困小組匯報情況,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廣大黨員干部相互協調,積極爭取和利用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過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家庭的實際困難。
3、工作例會制度。扶貧幫困工作要納入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議程,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分析所聯系貧困村、困難戶、孤寡老人、孤兒的生產生活狀況,審核扶貧幫困對象及資金補助的金額,安排部署扶貧幫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項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
4、長效管理制度。扶貧幫困要改變以往單一的階段性或節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引導和幫助幫扶對象逐步提高生產自救能力,形成一個長效、穩定的脫貧機制,使扶貧幫困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
(三)扶貧工作措施
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搞好扶貧幫困工作,要采取多種措施,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貧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貧困村聯系幫扶工作要始終把發展村集體經濟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強化發展意識,要依托旅游發展,支持和鼓勵農牧民開展特色產品種養殖、種植,幫助村黨支部提高市場經營能力,鼓勵村黨支部牽頭成立各種農民合作產業協會,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更好帶領農民脫貧致富。
(2)建立就業救助機制。幫助困難家庭人員提高技能,促進就業與再就業。村委會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切實解決所幫扶對象的困難。一是增強綜合素質。要把提高貧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質作為重要突破口,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廣泛組織開展免費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乃至多種技能,幫助貧困群眾轉變就業觀念,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群的自我發展能力,增強其就業競爭力。二是要積極協調,深入各自然村宣傳發動,充分發揮牽線搭橋作用,為貧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業信息,推動貧困人群的就業再就業工作。三是鼓勵自主創業,各支部要積極主動為有創業愿望的困難群眾提供創業信息,并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優惠措施,加大對困難群體自主創業的幫扶力度。
(3)實施生活救助機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所幫扶對象生活救助問題,扶貧幫困小組要主動與農戶溝通協調,盡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標準低于當年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群眾都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扶貧幫困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長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眾得實惠”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好這項工作對于維護景區發展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全體黨員干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落實扶貧幫困工作的各項任務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真抓實干,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一是各支部及黨員干部要針對聯系幫扶對象,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競爭力;同時要主動積極協調多方面提供就業機會,及時為貧困對象提供就業信息;二是要建立貧困對象檔案,及時動態掌握貧困對象人數及相關情況;三是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助扶貧幫困小組,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在青年團員中開展對貧困對象進行文化教育和技術輔導志愿服務活動,倡導景區廣大共青團員為貧困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四是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扶貧幫困工作的宣傳報道,努力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范圍,擴大扶貧幫困工作的影響面,號召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弱勢群體。
(三)真抓實干,講求實效
村委會貧幫困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支部及廣大黨員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針對本支部本人聯系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從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入手,真正使扶貧幫困工作取得實效。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9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__〕67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切實改善和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堅持惠民便民精準管理,堅持政策銜接動態調整,進一步健全幫扶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推動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為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著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建立起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積極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范圍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具有安徽省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具有安徽省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有條件的地方可合理擴大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范圍,生活補貼覆蓋范圍可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延伸,護理補貼覆蓋范圍可向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延伸。
(二)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7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補貼精準性。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高補貼標準。
(三)資金籌集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對市、縣(區)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自行承擔。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對32個脫貧縣(市、區)予以傾斜支持,其他由縣(市、區)自行承擔。
3.綜合多方面因素,20__年殘疾人兩項補貼省級補助資金按照較上年綜合增長不低于10%予以安排。
4.各地要嚴格落實補貼發放標準,不得低于新制定的省級基礎標準。鼓勵支持各市、縣(市、區)合理擴大補貼對象范圍、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增加的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財政部門要健全資金撥付機制,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資金兜底保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按月打卡發放。
(四)政策銜接。各市、縣(市、區)要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政策的具體銜接,除應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及《民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__〕99號)文件要求以外,納入傷殘撫恤對象范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不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到戶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為原戶籍家庭成員,原則上向原戶籍地申領補貼。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月增發30%的低保金,列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統計范圍。
(五)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精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將聯合制定安徽省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充分評估殘疾人生活困難程度和長期照護需求,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使補貼標準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各市縣補貼標準調整情況應當及時通過政務公開欄、信息平臺、網絡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示。
(六)定期復核
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縣級民政部門、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和隨機抽查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防止重、漏、錯現象發生。定期復核和隨機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四、申請審核程序
(一)自愿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殘疾人證及復印件,貧困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復印件。
(二)逐級審核
1.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并對身份、殘疾等級、困難證明等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報縣級殘聯審核。
2.審核。縣(市、區)殘聯自收到初審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相關審核工作,重點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予以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并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匯總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匯總表》報同級民政部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并告知原因。
3.審定。縣級民政部門自收到申報材料后,應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定,并通過與殘聯、低保等信息系統數據核對。對審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對審核審定不符合條件的,應逐級退回,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4.公示。采取長期公示。對審定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和村民小組、社區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縣級民政部門應在官方網站進行長期公示。公示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主要公示申請人姓名、享受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無關的信息。公示中發現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經核實后,按規定取消補貼資格并追回已發補貼資金。
(三)補貼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將資金盡快按月打卡發放至補貼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發放時間為每月25日前。
(四)跨省通辦。各市縣要根據《關于全面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的通知》(皖民務函〔20xx〕103號)的要求,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審核時限切實履行職責。采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實行“全程網辦”,統一使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跨省通辦”申請,簡化補貼申請受理環節,實現“馬上辦、就近辦、一地辦”,進一步提升殘疾人獲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對經殘聯審核合格的補貼對象匯總花名冊進行審定,并對補貼對象家庭困難等情況進行審核,做好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殘聯組織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嚴把殘疾等級關,做好相關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加強對兩項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二)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要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全面運行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兩項補貼對象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補貼對象死亡或遷出本省的、困難程度變化不再符合相應條件的,及時停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因醫學治療或康復訓練后殘疾程度減輕達不到重度殘疾標準的,及時停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實施。
(三)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加大對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省級將不定期對各地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擠占、挪用、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工作不負責的,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國鄉振司法〔20__〕5號)和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贛鄉振綜字〔20__〕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現就為做好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排查時限
即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
二、排查內容
(一)根據省鄉村振興局新調整的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69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農戶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和一般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一是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著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二是各類洪澇、干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六)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三、重點排查對象
(一)脫貧戶。重點關注20__年當年標注脫貧和人均純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脫貧戶。
(二)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__年度和20__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四)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__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戶。
(五)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__年以來致殘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點關注20__年危房改造或維修的家庭。
(八)飲水安全問題家庭。重點關注分散式飲水工程飲用水農戶。
(九)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就業不穩和產業發展失敗的家庭。
(十)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戶。
以上重點人群清單于4月30日,統一反饋至各村。
四、排查流程情況處理
(一)鄉收到重點人群清單分發到村,并匯總掌握各村摸排情況,成立督查小組進行督促指導村級排查,建立重點人群摸排臺賬及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村級要通過集中排查,先摸清重點人群農戶情況,其次是其他一般農戶情況,按照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馬步鄉XX村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
(二)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
(三)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后,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四)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盡早發現、認真審核,及時補充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鄉將于5月5日開展專題業務培訓。各村專干要確保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組織監測網格員、鄉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結對干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采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三)信息采集錄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時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馬步鄉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上報到鄉村振興工作站。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時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要強化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鄉黨委政府關于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實做好排查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為更好統計數據,各職能辦按照規定格式提供數據并確保數據準確性。鄉村振興工作站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關職能辦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簡化工作流程,各村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戶,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需即刻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通過各職能辦進行數據比對,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
(四)抓好問題整改。各村要統籌做好集中排查發現問題、20__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考核發現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舉一反三,一體整改。特別是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規模性返貧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強化調度指導。各職能辦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各村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鄉村振興工作站將根據實際匯總情況,對各村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我鄉將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六)夯實工作作風。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扎實細致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戶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扎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一、監測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人口,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脫貧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非建檔立卡農村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管理信息為準,對“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情況,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戶主共享開支收入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范圍。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周期為納入前一個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為參考,綜合分析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因素,研判返貧致貧風險,確定監測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應納盡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調整年度監測范圍。
(三)監測內容。重點圍繞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增收三個方面的內容開展監測。
1.規模性返貧風險。農村人口可能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風險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二是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一些種養殖型農戶經營性收入驟減甚至入不敷出帶來的影響;三是受低端企業轉型關停、疫情等因素影響,農村勞動力回流,失業明顯增多;四是受市場因素、經營管理模式等影響,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參與發展的農戶收益鏈中斷;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六是扶貧政策調整的影響,如健康扶貧工作機制由“四位一體”調整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過渡;七是禁捕退捕、禁養野生動物等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
2.“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農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等各類原因,存在安全住房、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安全飲水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導致安全住房無保障(或維修加固支出費用較大);二是6-15歲適齡兒童厭學,輟學在家;三是季節性缺水導致安全飲水無保障;四是自然災害導致水質不達標,或供水管網出現故障;五是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
3.脫貧戶收入風險。脫貧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各類原因,出現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收入無法持續穩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下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脫貧戶收入來源(途徑)普遍減少;二是脫貧戶收入總量普遍下降;三是脫貧戶收入結構中普遍存在轉移性收入占比過大。
二、監測方式
以鎮為單位組織實施,通過農戶自主申報、鎮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時全域進行監測,及時掌握分析新聞媒體、網絡輿情、信訪投訴等社會監督信息,拓展風險預警信息獲取渠道,實現監測對象的快速發現和響應。
(一)農戶自主申報。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可實時向村(居)委會提出申報,也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咨詢服務平臺等,直接申報。
(二)基層干部摸排。鄉村干部、駐村干部、村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基層力量,分類別對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采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政策,常態化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在農戶全覆蓋基礎上,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
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戶核査、村級評議、鄉鎮審核、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一)承諾授權。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摸排、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獲得預警信息后,村“兩委”指導農戶填寫《承諾授權書》(見附件1),獲得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的授權。
(二)入戶核查。村“兩委”組織村干部和駐村干部開展入戶核査,填寫《防止返貧檢測對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2),如實采集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信息。
(三)村級評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逐戶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和幫扶措施意見,經村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四)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復核,形成初審監測對象名單,并上報市鄉村振興部門審定。
(五)縣級確定。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組織對初審監測對象信息數據進行逐戶比對,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分別在政府門戶網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應注意保護監測對象個人隱私,進行相應脫敏處理。
(六)錄入系統。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并將監測對象名單共享給市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幫扶。
對因疫、因災、因突發事件采取邊走程序邊進行幫扶的監測對象,事后要及時補充完善認定程序和資料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后,由鄉村干部、駐村干部等作為監測聯系人,做好跟蹤回訪,掌握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做到誰采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
四、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一)風險消除標準。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幫扶措施可能出現風險反彈的監測對象,相關行業部門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注。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提出,經入戶核實、村級民主評議后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無異議后上報鄉鎮審核,并提交市鄉村振興部門復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對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標注。
五、幫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監測對象。同時要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每一戶監測對象的致貧返貧風險點制定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
(一)用好用足相關政策。過渡期內,各村要堅持預防性措施與事后幫扶相結合,合理利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強化針對性幫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根據監測對象發展需求和能力,分層分類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1.因病風險。落實健康幫扶政策;爭取各項救助和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2.因學風險。落實教育幫扶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3.因殘風險。落實殘疾人補貼;納入綜合保障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根據家庭情況給予健康、產業、就業等幫扶。
4.因災、因意外事故風險。及時申報“防貧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險,進行理賠;納入綜合保障;根據災情或意外事故導致家庭困難的情形,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5.因產業失敗風險。加強生產經營、勞動技能培訓,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積極引導申請小額信貸;落實產業獎補政策;及時申報“防貧保”;積極對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消費助農等。
6.務工就業不穩風險。開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開展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資金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支持自主創業;通過舉辦現場招聘會、職業介紹等形式,開辟就業渠道;提供公益性崗位等。
7.缺勞動力風險。做好兜底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同時爭取社會愛心幫扶。
(三)鼓勵社會カ量參與。堅持實施“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開展村企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公益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高度重視并積極主動地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本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過問,充實保障工作力量,切實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堅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別、全覆蓋做好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一戶農戶都知曉政策;嚴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標準,認定監測對象,每個步驟都要留存佐證,防止工作過程隨意,資料缺損丟失;扎實開展針對幫扶,幫扶措施要切實做到對癥下藥,增強風險消除有效性,避免頭痛醫腳、盲目幫扶;建立動態更新的幫扶檔案,及時歸整必要的幫扶資料。
(三)嚴明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嚴格落實追查追責制度,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發生漏報、瞞報、遲報以及不履行幫扶責任,造成區域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為創新扶貧機制,瞄準扶貧對象,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精準扶貧重要思想,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精準扶、扶精準,重點扶、扶重點,整體扶、扶整體,長遠扶、扶長遠”的工作方針,圍繞脫貧目標,創新扶貧機制,轉變扶貧方式,突出精準發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快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全區統籌各級扶貧開發總投入達100萬元 ,幫助600名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減貧率達16.5%以上;20xx年末,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長率達16%;完成22戶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
三、 工作要求
(一)精準扶貧到人。瞄準家庭主要勞動力在60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較強脫貧愿望、處于扶貧標準線下、錄入20xx年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的農村家庭居民,開展精準幫扶。20xx年,在進一步摸清底子(20xx年全區扶貧規模數3371人)的基礎上,強化問題導向,精準扶貧到人,對1000名以上扶貧對象給予幫扶。
(二)精準扶貧到戶。20xx年對400戶以上扶貧戶實施精準扶貧。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逐戶了解情況,分析致貧原因,仔細甄別,因戶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做到“一人一本臺賬、一個脫貧計劃、一個幫扶項目、一套幫扶措施、一名幫扶責任人”。對有生產能力、有發展意愿的扶貧戶,集中力量幫助他們在住上安全房、喝上衛生水的同時,實現學有所教、業有所就、病有所醫。
(三)精準扶貧到村。全區新一輪貧困村共2個,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整村推進精準扶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水、電、路、房、產業、文、教、衛、游、信息”等十項重點工作。在產業發展上,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二、三產業則發展二、三產業。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能向貧困地區傾斜的要傾斜到位,確保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貧困人口全覆蓋。在教育發展上,加大貧困學生資助力度,安排專項資金,資助特困戶子女義務教育、“兩后生”培訓、大學畢業。在環境整治上,打造整潔、美麗、宜居鄉村。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由省市區鄉四級聯動,分別派出扶貧工作隊,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20xx年,實現每個貧困村扶貧項目整合投入20萬元以上。
(四)精準扶貧管理。全面提高扶貧科學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準扶貧動態管理。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扶貧開發工作部門,全方位、全過程監測扶貧對象、監管扶貧項目,建立健全扶貧信息網絡和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二是規范扶貧資金管理。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70%以上用于貧困村、貧困戶。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區級財政報賬。統籌整合的相關涉農資金、行業部門資金,管理渠道不變。三是抓好扶貧項目管理。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在征求貧困村和貧困戶發展意愿的基礎上,制定扶貧項目規劃和分年項目實施計劃,明確項目責任人,精準實施扶貧項目。四是加強扶貧工作隊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目標明確,責任到部門、到幫扶人的駐村幫扶工作機制。市直扶貧工作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扶貧辦共同管理、考核,區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區農辦(扶貧辦)進行管理。對扶貧業績突出的幫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選拔任用時優先考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對精準扶貧的領導。各鄉鎮和區直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堅持扶貧開發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切實加強對精準扶貧工作的領導。把扶貧開發工作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主要負責人要樹立“抓扶貧開發就是抓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意識,建立健全扶貧開發責任制,制定扶貧規劃,采取過硬措施,幫扶到村到戶到人。各級領導干部要強化精準扶貧理念,切忌“空喊口號”。各單位要立足本職,轉變作風,協調配合,形成精準扶貧強大合力。
(二)加大對精準扶貧的投入。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確保效益”的原則,整合各單位、各行業資金100萬元,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啟動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級扶貧村每個10萬元計20萬元,其他24個區級領導聯系扶貧點每個2萬元計48萬元;各鄉鎮要將專項扶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區直包村單位每年從節約的“三公”經費中給予聯系扶貧點對口幫扶。積極爭取小額信貸扶貧試點,增加產業扶貧的信貸投入。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精準扶貧,鼓勵社會各界與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開展“手拉手”、“一對一”結對幫扶。
(三)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按照“領導聯村、單位包村、干部駐村”的要求,從區直單位派出 2個工作隊,鄉鎮派出2個工作隊,對2個貧困村開展干部駐村幫扶。其中4名區級領導聯點幫扶 2個貧困村,區直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從區直單位抽調中青年干部或后備干部組成,隊長由副科實職干部或優秀后備干部擔任,兼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聯點的區級領導、區直包村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到幫扶貧困村現場調研2次以上。駐村扶貧工作隊三年一輪,三年內未脫貧的,原工作隊繼續幫扶。駐村扶貧工作隊重點是圍繞強調的扶貧“三件實事”來做,圍繞中辦發〔20xx〕25號文件的“十項重點工作”來抓,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扶貧各項工作。
(四)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要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級班子,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健全黨員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對“一對一”幫助貧困戶發展生產。著力引導扶貧對象樹立“脫貧不等不靠,致富敢闖敢冒”意識,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強精準扶貧工作考核。20xx年起,將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全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問責。主要考核各級黨委、政府扶貧目標任務完成、扶貧預算投入、駐村幫扶工作情況以及各行業各部門的扶貧職責落實情況等。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一、領導小組
為扎實做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辦公室主任及村“兩委”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總體目標
我鎮棋子頂村是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區覆蓋村,鑰匙坡村是掉邊掉角邊緣村。
(一)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脫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相關幫扶工作機制基本建立,駐村幫扶力量全面到位,發展規劃、鄉村產業、穩定就業等工作順利推進。
(二)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拓展,鄉村主導產業有效培育,村級集體經濟加快發展,就業扶持穩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取得明顯成效,農村人居環境有效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村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重點幫扶村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大幅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顯著增強,鄉風文明程度明顯提升,農村居民收入達到縣域農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強化產村融合,鼓勵跨村整合產業發展資源,落實全產業鏈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種養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持續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二是支持新產業新業態。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休閑農業、文化體驗、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三是支持鄉村產業技術服務。落實科技特派員和鄉村振興指導員制度,探索實行農技推廣人員“縣管鄉用、下沉到村”的新機制,實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優化“四川科技扶貧在線”平臺,加強鄉村產業技術服務;四是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加工設施建設。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和食品產后凈化、分類分級、儲藏、保鮮、包裝等初加工設施。五是支持鄉村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積極構建鄉村現代流通體系,加強農資供應、電子商務、物流快遞等服務網點建設,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六是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深入開展消費幫扶,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和帶動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與鄉村產業發展,融入產業鏈利益鏈,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二)持續促進穩定就業。抓好就業需求常態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臺。一是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落實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的就業本領;二是拓寬就業渠道穩崗就業,落實穩崗就業政策,對返鄉失業人員及時引導再就業,托底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拓寬就近就業渠道,支持建設鄉村工廠、鄉村車間,發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場等農戶庭院經濟,吸納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就業。支持重點幫扶村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鄉村道路、農田整治、水土保持、產業園區、林業基礎設施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中廣泛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就業。統籌用好公益崗位,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三是就業指導和政策扶持。積極引導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科技人員、鄉土人才、新鄉賢創新創業,對有創業意愿有勞動能力的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創業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
(三)創新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一是深化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完成鞏固清產核資工作成果、成員確認,股份量化基礎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務;二是建立集體經濟組織。全面規范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賦予市場主體資格。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建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三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多種方式與各類經營主體開展合作,共同開發利用集體資產資源,探索股份合作、資源合作、資金入股、租賃經營等模式,以低風險、可持續的方式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四)鞏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態化開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及時發現、及時幫扶。一是鞏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扎實做好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學會普通話”;二是鞏固醫療保障成果。做好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資助政策,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三是鞏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強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及時解決新發現住房不安全問題。抓好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鞏固飲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農村供水網絡,加強集中供水工程建設;五是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加大搬遷人口產業就業扶持力度,加強安置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六是鞏固社會綜合保障成果,落實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關愛和殘疾人幫扶服務等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實施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困難、高齡、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各類困境兒童,以及社會救助家庭中的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等服務。
(五)扎實推進鄉村建設。一是科學編制規劃,結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學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二是支持農村道路建設,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和30戶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推動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加強通村公路和村內主干道連接,加大農村產業(環線)路、鄉村旅游路建設力度;三是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因村施策,實施農田基本建設,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四是提升村級公共服務水平,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進農村通信和廣電網絡深度覆蓋,支持電網升級改造、鄉村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確需保留的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傾斜支持村衛生室完善基礎設施條件和設備配備。加強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建好便民服務室、農村綜合服務社等,探索將群眾辦理的高頻事項、治理需要事項辦理權限依法延伸到村級代辦;五是支持人居環境整治,扎實推進兩個重點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實現一村至少一個公廁,到20xx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要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達到70%以上。對村內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給予傾斜支持,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常態化。
(六)培育文明鄉風。一是廣泛宣傳教育,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宣傳脫貧攻堅精神,講好脫貧攻堅故事,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感恩教育和“永遠跟黨走”群眾性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戶,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化文明村、文明戶建設活動;三是完善村規民約,普及科學知識,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移風易俗,完善村規民約,有效整治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推動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建設;四是創建“百千萬”樣板村,繁榮興盛鄉村文化,支持將重點幫扶村納入鄉村文化振興“百千萬“工程,打造鄉村文化振興樣板村;五是成立鄉村文化志愿服務隊,鼓勵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養的人員成立鄉村文化志愿服務隊,支持村文化能人參加各類競演大賽,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強化正向激勵,加大典型宣傳力度,營造氛圍、引導群眾用勤勞雙手創造幸福生活。
(七)加強鄉村社會治理。一是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二是加強村黨組織建設,推廣強村帶弱村、先進村帶后進村等模式,不斷提高村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三是建設服務站,建設社會工作服務站和志愿服務站,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提升社會治理組織化,專業化水平;四是完善農村法治建設,加強村法治建設,完善農村法治服務,建好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發揮好人民調解員,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全面推進依法治村,深入推進“六無”平安村建設,常態化推進農村掃黑除惡;五是強化村安全治理,加強村交通、消防、公共衛生、地質災害等領域隱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化建設,創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務自助終端、移動端推廣運用力度,提高為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統籌指揮、用好幫扶力量。鎮負責組織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統籌組織實施,制定推進進度。鎮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對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導,確保規范發展方向不偏離,村“兩委”對本村工作負總責,研究各項工作落地落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精準謀劃項目。項目要結合村情,因地制宜,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發展階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規模適度,堅決杜絕壘大戶、造亮點、堆盆景、刷白墻、搞亮化等,避免舉債搞建設。
(三)明確工作責任。村根據重點幫扶主要任務,結合相關政策,明確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指導規劃建設規模及實施范圍。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持續壓實責任,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排困難群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城市低收入人口,構建監測預警平臺;統籌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定期更新;堅持部門協同,實現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監測對象和范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支出型困難人口。也可稱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其所在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人員。
三、監測方法
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或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范圍的困難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按程序納入相應救助范圍。
(一)自主申報。困難群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報,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群服務中心、社區工作站或社會工作站代為提出申報,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
(二)主動發現。各地要將摸排、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主動發現、及時上報困難群眾有關情況。重點摸排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家庭、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數據比對。各地要主動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組織對接,通過信息比對,及時匯總更新獲得專項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篩查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過社會救助熱線電話、群眾來信來訪以及媒體報道信息等,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將信息匯總到縣級民政部門,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符合條件的幫助其申請救助;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范圍,但仍屬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難群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四、監測程序
各地要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臺為支撐,形成“信息采集—動態監測—預警核實—救助幫扶—數據歸集”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體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依托省級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市縣兩級分別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數據信息為基礎,將低保邊緣家庭、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特殊群體及時錄入,逐步將相關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工會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群眾信息錄入,進一步豐富完善數據庫。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范圍。
(二)開展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依托省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基礎平臺,市縣兩級分別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臺。通過實時上傳、數據比對、定期復核、自動提示等辦法,強化信息平臺的監測預警能力。鄉鎮(街道)按照收到的預警信息等級劃分,完成入戶核查并及時反饋核查情況,同時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困難群眾信息及時上報或轉辦。
(三)實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通過預警發現和入戶核查,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單人保”政策、臨時救助的,按程序納入救助范圍;符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過“一門受理、協同辦理”,轉由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對于監測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當地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進行個案研究解決;對于監測預警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核實情況,并終止救助。
五、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在監測預警范圍內的低收入人口如需獲得救助,應授權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核查其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鄉鎮(街道)及縣級民政部門及時啟動審核確認程序。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依規納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政策執行;不屬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后按規定退出。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等,由相關部門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各地要結合當地的醫療、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其他救助幫扶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救助范圍擴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后仍有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足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服務。推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資救助、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以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對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及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細化落實措施,定期督促調度,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常態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同時要及時核實預警信息,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各類信息公開欄等載體,向社會宣傳黨的兜底保障政策,傳達黨對困難群眾的關心和關懷。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制作圖文并茂、簡單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解讀和申請指引,方便困難群眾了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聯村干部和村(社區)干部的政策、業務培訓,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為認真貫徹x的部署,著力推進扶貧解困工程,大力轉變干部作風,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掛包幫 結對子”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x周年,制定幫扶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不斷創新扶貧幫困形式,規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為困難職工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黨的溫暖,為維護社會穩定,構造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二、幫扶對象
三、幫扶形式
1、政策幫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其在就業、就醫、就學、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難等方面提供服務。
2、思想幫扶。幫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導起強化勤勞致富觀念,樹立自主擇業、競爭就業的觀念,樹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業觀念,樹立職業不分貴賤、勞動光榮就業的觀念。
3、物質幫扶。在“春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對其進行不少于5次的走訪慰問,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扶、協調其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幫扶內容
1、倡議我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為其進行一次愛心捐款。
2、不定期的對其家庭成員進行專人的心理疏導,幫助其重塑信心,使幫扶對象能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生活。
3、與州殘聯取得聯系,為其最大程度的爭取殘疾人優惠政策。
4、針對孩子病情為其解決因疾病帶來的種種不便。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時期全區〉的通知》(桂辦發〔20xx〕56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定點扶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從20xx年起,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干部包戶”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等綜合扶貧措施,使全市列入時期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的119個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100%貧困村通瀝青(水泥)路和通班車,有條件的20戶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戶以上20戶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決貧困村群眾安全飲水問題;所有貧困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電;已通電的村屯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培育形成1-2項特色優勢產業并覆蓋所有貧困農戶;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貧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全免學雜費,貧困村公共衛生、文化、計生服務體系健全發展,每個貧困村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衛生室、文化活動室和計生服務室;貧困村農戶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穩固住房;貧困村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具備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做到應扶盡扶;生育貧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幫扶和優惠;貧困村落后面貌明顯改善。盡快實現中央提出的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市、縣(區)四家班子領導成員、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領導、鎮黨政領導每人掛點聯系一個貧困村,結對幫扶一個貧困戶;市、縣(區)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欽單位每個單位幫扶一個貧困村,幫扶單位每個干部結對幫扶一個貧困農戶。各定點扶貧單位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以縣(區)為單位組建駐村扶貧工作隊,各扶貧工作隊要具體落實包村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定點扶貧單位要明確本單位的聯絡員,統籌協調、落實本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
(一)實施市、縣(區)、鎮三級領導掛點到村幫扶制度。領導掛點主要工作任務:
1.抓掛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聯系村的基礎設施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生態扶貧等抓出典型,推進全村扶貧開發工作,把所掛點的貧困村打造成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示范村,把幫扶的貧困戶打造成脫貧致富先進典型。
3.抓機制創新。深入調查研究,為扶貧開發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經驗、新模式,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進所聯系村扶貧開發工作上新水平。
4.每個領導聯系幫扶一戶貧困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
為了確保上述任務的完成,掛點聯系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明確任務、創新幫扶方式、充分發揮貧困村和貧困戶的主體作用,著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克服包辦代替。協調指導各幫扶單位安排相應的經費,確保定點扶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二)實施單位包村幫扶制度。單位包村幫扶主要工作任務:
1.落實規劃實施。協同所包村干部群眾制定好貧困村整村推進的五年規劃和年度,確定承諾事項,并向群眾公開。包村單位對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積極推進以產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扶貧開發;多方籌措資金,整合資源,主動協調、跟蹤行業部門落實相關扶持措施,聯系社會力量參與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貧困村落后面貌;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解決困難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2.落實政策宣傳。深入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涉農方針、政策,廣泛動員農戶參加扶貧開發和建設美好家園,大力宣傳扶貧開發中涌現的好人好事。
3.落實增收脫貧。大力發展扶貧產業,做到產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并重,在做好種養業的同時抓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增加貧困農戶工資性收入。
4.落實村貌改造。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于“村容整潔”的要求,幫助貧困村開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實施改水、改廁、綠化、美化工程,改變陳規陋習,切實消除“臟、亂、差”現象,實現村容村貌整潔美觀。
5.落實組織建設。協助當地黨委政府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提高貧困村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
(三)實施干部包戶幫扶制度。干部包戶主要工作任務:
1.幫轉變觀念。教育和引導貧困農戶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覺接受新技術、新理念;動員貧困農戶積極參加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幫助他們樹立通過自主創業,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擺脫貧困的信心。
2.幫落實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幫助貧困農戶落實各種到戶的項目。
3.幫提供服務。在資金、物資、技術、信息、計生、就業等方面為貧困農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幫政策到戶。幫助協調教育、醫療衛生、社保、人口計生、涉農直補等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貧困農戶。
5.幫脫貧致富。幫助貧困農戶制定增收脫貧規劃,并落實至少一個以上的增收項目。
(四)實施駐村工作隊員具體幫扶制度。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的主要工作任務:負責包村單位與所幫扶村的溝通協調,協助貧困村制定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干部群眾實施好各項扶貧開發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種扶貧資金,統籌協調包村單位干部包戶的相關工作,及時反映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進程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
(五)各定點扶貧單位以縣(區)為單位組建工作隊。組建工作隊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工作隊長由處級領導干部擔任,實行市、縣(區)隊員統一管理。各單位要結合干部的培養鍛煉,選派優秀的中青年后備干部到貧困村開展扶貧工作。從20xx年起,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在市、縣(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中選派119名優秀干部到全市119個貧困村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幫助貧困村加強基層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農村全面進步。對選派下去任職的干部,在職級上高配、待遇上從優、政策上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愿意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干部積極投身扶貧開發事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干部包戶”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一輪扶貧攻堅戰中確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掛點領導堅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單位主要領導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領導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聯系點調研指導,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駐村工作隊員每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到村到戶開展幫扶工作。包戶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幫扶農戶,平時要抽出時間和精力,通過電話聯系等方式,加強與幫扶對象聯系,真正做到政策宣傳入戶、致富項目入戶、關懷溫暖入戶,扎實開展幫扶工作。縣以上選派的駐村工作隊員駐村工作期間,市、縣(區)財政部門牽頭落實,按照同級差旅費有關規定給予差旅費補助。各級幫扶干部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群眾紀律,自覺維護機關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資源,加大投入。以縣(區)為平臺,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和機關定點幫扶、社會扶貧等資源,集中投入,確保每個村整合項目投入資金不低于300萬元,其中整合的社會資金200萬元以上,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不低于100萬元,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占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切實履行扶貧開發職責。
(三)健全機構,落實經費。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承擔定點扶貧工作機構和人員,明確相應的職責,做好定點扶貧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查、宣傳等各有關工作。定點扶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要按照財力與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加大投入,落實工作經費,為確保定點扶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臺賬,規范管理。市、縣(區)兩級扶貧部門要牽頭建立市領導、市直和駐欽單位定點扶貧檔案;幫扶單位要協助受幫扶的縣(區)做好貧困村、貧困戶真實情況逐村逐戶的登記造冊,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有簿、縣(區)有數據庫,建立動態檔案。在此基礎上,被幫扶的貧困戶和幫扶干部要建立統一的《幫扶記錄卡》臺賬,納入“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幫扶干部個人的幫扶情況及貧困戶受幫扶的情況必須如實記錄在《幫扶記錄卡》上,記錄的內容要由被幫扶村負責人、貧困戶戶主和幫扶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并作為檢查考核評價幫扶工作的重要依據。《幫扶記錄卡》由自治區扶貧辦統一制印。
(五)加強督查,嚴格考評。市、縣(區)扶貧部門會同同級督查、績效考評部門把定點扶貧工作列入重點督辦項目,根據各時期、各階段的中心任務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專題報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報全市,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實的進行媒體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組織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領導責任、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具體幫扶措施以及幫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評結果向全市通報。
(六)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定點扶貧工作進行點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到20xx年定點扶貧周期結束后,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向全社會公布。由市、縣(區)宣傳主管部門牽頭,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定點扶貧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進行宣傳報道,讓典型事跡深入人心,營造濃厚氛圍。
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具體措施,并報市扶貧辦備案。要認真做好每年度定點扶貧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縣(區)扶貧辦以書面和電子文件的形式報市扶貧辦,然后綜合上報自治區定點扶貧辦。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一、指導
根據《區教育發展基金管委會關于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困的通知》,我校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也是落實敬業愛生的具體表現。讓所有困難家庭學生感受到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二、小組成員
組長:
組員:
三、小組職責
李如根:全面負責。
張雁:(1)認真了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申請表》。
(2)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呂鴻林:根據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按每年學雜費的3%至10%提取獎助學基金。
四、具體實施
(一)家庭困難學生的學雜費減免
1、認真了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金申請表》。
2、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復印件或出具相關的單位證明。
3、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和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4、學校行政會討論,最終審批后,依據市教委有關文件,予以減免。
(二)期末送溫暖、獻愛心
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行為有偏差的困難家庭學生。
形式:(1)發放學習用品、生活用品。
(2)組織學生聯誼活動。
(3)給予資金補助。
(三)獎學金
對象:體育拔尖的學生、品德良好且成績合格的學生。
形式:(1)對在重大比賽中成績突出的運動員,發放獎學金和獎品。并且張榜表揚。
(2)對在學習考試中成績良好的同學,發放獎學金 和獎品。并且張榜表揚。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一)總體目標
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參與社會和自身發展狀況顯著改善;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明顯提高。
到20xx年,穩定實現農村殘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醫療、基本養老、教育、住房和康復服務。農村殘疾人家庭收入達到當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農村殘疾人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殘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嚴、發展有基礎。
(二)主要任務
1.到20xx年,累計扶持40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增加收入,生活狀況顯著改善。到20xx年,農村貧困殘疾人普遍得到有針對性扶持,發展能力顯著提高。
2.到20xx年,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全面覆蓋農村殘疾人。農村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殘疾人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符合條件的低保重度殘疾人全部享受生活補貼。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專項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斷完善。
3.到20xx年,普遍開展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和康復救助,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制度化,有需求的貧困殘疾人普遍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到20xx年,有康復需求的農村殘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復服務。
4.到20xx年,各類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進一步加大投入,改擴建一批特教學校和康復機構,逐步提高教學質量,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順利完成學業。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學前2年至3年康復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減少農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到20xx年,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狀況達到當地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農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
5.到20xx年,累計為5000名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到20xx年,有勞動能力和愿望的農村殘疾人普遍得到實用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增加生產經營和就業收入,家庭自我發展能力明顯提高。
6.到20xx年,實施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工程,進一步改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有效改善,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明顯提高。
7.到20xx年,示范和骨干托養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居家安養服務同步發展。在現有基礎上,建立完善建筑面積不小于30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50張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專業化。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托養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
8.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公共文化和體育事業進一步到發展。到20xx年,農村殘疾人普遍享有無障礙基本公共文化和體育服務。
二、工作措施
(一)實施“整體趕平均、共同奔小康”計劃。將“整體趕平均、共同奔小康”計劃作為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口脫貧致富的總抓手,納入政府扶貧工作大局,統籌規劃,強化責任,落實資金,重點推進。把保障基本生活和促進增收作為實施“整體趕平均、共同奔小康”計劃的核心目標,落實普惠政策,強化農村殘疾人特惠政策制定和落實。堅持就業為本,千方百計促進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創業,確保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項穩定增收項目;堅持重點保障,確保無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服務,并逐步提高質量。
(二)實施“百千萬殘疾人就業創業扶貧工程”。扶持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扶貧基地建設,促進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表彰獎勵優秀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發揮優秀基地示范帶動作用;引導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家庭成員從事維修、商貿、手工藝加工、家庭服務等投資小、見效快的就業創業項目,扶持殘疾人通過自主創業實現脫貧致富;表彰獎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標兵和致富能手,選樹殘疾人自主創業先進典型;扶持農村殘疾人創業帶頭人及帶動殘疾人就業的農村產業龍頭企業;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過程中,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就業崗位,有序安排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
(三)實施“溫馨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易地扶貧搬遷、農民進城落戶、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給予優先安排,重點保障。期間,繼續實施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溫馨安居工程”,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進行補助,并完善用水、用電等配套設施,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
(四)實施康復扶貧貼息貸款項目。在上級殘聯下達康復扶貧貼息貸款任務時,配合做好殘疾人康復扶貧貼息貸款工作。康復扶貧貼息貸款重點扶持適合殘疾人特點的種植、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家庭手工藝制作、零售商業及各類服務業項目。通過項目貸款扶持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和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安置和輻射帶動殘疾人就業從業;通過小額到戶貸款扶持殘疾人開展就業創業項目,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幫扶貧困殘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五)實施“農村基層黨組織助殘扶貧工程”。期間,全市農村基層黨組織幫扶1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穩定脫貧。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加強與本村貧困殘疾人家庭的聯系,幫助其改善基本生活條件,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六)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開展以促進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為目的,適合不同類別的殘疾人專項實用技術培訓,確保每個貧困殘疾人家庭至少1名勞動力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并強化培訓后就業和創業扶持服務。由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優先培訓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成員。
(七)創新扶貧方式。鞏固“公司+農戶”、“小額信貸到戶到人”等扶貧模式,推廣“整村趕平均”、“一戶一策滾動發展”、“農機合作社”等殘疾人扶貧典型做法。在農村經濟發展較好和農業產業化程度較高的地區,組織殘疾人發展庭院經濟、設施農業和家庭手工藝生產。
(八)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落實國家、省、市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務措施和扶貧開發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對重度殘疾人給予重點保障;為低保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并適當擴大補貼范圍和逐步提高補貼標準。研究制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重度殘疾人,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并逐步提高代繳標準。幫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隨著籌資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擴大報銷范圍。
(九)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殘疾人扶貧。鼓勵引導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志愿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動員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以及領導干部、黨團員與貧困殘疾人家庭結對開展“幫、包、帶、扶”活動,扶助貧困殘疾人脫貧。動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龍頭企業及加盟店和“農家書屋”優先安置有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就業,優先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創業加盟。婦聯組織要開展面向殘疾婦女的各類培訓,幫助殘疾婦女創業就業。政府有關部門實施的定點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有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業。鎮(街、區)、村(居)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點)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工作納入其中,推動建立社會幫扶殘疾人的長效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發展針對貧困殘疾人戶的免抵押小額貸款產品,簡化貸款程序,完善信貸服務政策,為殘疾人及家庭發展生產提供信貸支持。
(十)提供教育、康復、托養、文化體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采取多種措施,保障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學前康復教育和義務教育。結合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開展殘疾人文化知識學習和掃盲工作。依托鎮(街、區)、村(居)基層公共衛生機構開展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優先為貧困殘疾人提供知識普及、醫療康復、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個性化康復服務,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加大財政投入,健全醫保政策,積極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以政府投入為主,整合養老機構、精神病院、企業、民辦服務機構等社會資源,建立殘疾人托養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并逐步提高托養服務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開展殘疾人文化、法律進農村社區活動,鼓勵、引導殘疾人積極參加公共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適應能力和生產勞動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加大投入,引導組織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健康意識,使健身活動逐步融入農村殘疾人的日常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網絡的工作職能,為農村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區)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和扶貧規劃,分解指標、明確責任,并抓好落實。建立市級督導、鎮(街、區)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受益到人的工作機制。
(二)充分發揮殘聯組織作用。殘聯要切實履行職能,積極參與殘疾人扶貧規劃制定、統籌協調扶貧資金和物資分配以及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要繼續把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與殘疾人扶貧開發相結合,充分發揮基層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作用,為殘疾人扶貧提供組織保障。市殘疾人就業扶貧服務機構要將各項政策措施及服務向農村延伸,依托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農村金融機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勞動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等服務。
(三)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加大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的投入,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逐年增加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投入。完善殘疾人扶貧項目管理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大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審計監管,防止擠占、挪用、貪污扶貧資金等現象發生,確保資金安全。
(四)做好統計監測和績效評估工作。對殘疾人貧困人口和殘疾人扶貧規劃執行情況實行年度動態監測。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列入政府扶貧統計、監測和檢查范圍,完善統計報表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統。殘聯要做好相關扶貧項目的數據錄入、臺賬整理、年報統計及項目年度績效評估工作。
各鎮(街、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規劃的要求,制定當地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的目標和措施;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協作,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得到落實。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民政部門職責出發,協同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以統籌幫扶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加強銜接,用準用好用足各項民政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線,著力解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穩定可持續的兜底保障機制。堅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聚焦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病重殘等特殊群體,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門職責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兜底幫扶合力。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改革完善各項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具體要強化“七個幫扶”。
(一)強化“政策幫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農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幫盡幫。持續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間扶貧項目保底收益、基礎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持續實施“支出核減”政策,加大對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幫扶力度;持續實施“單人戶”政策,幫助低收入家庭擺脫困境;持續實施“低保漸退”政策,防止過渡期內困難群眾返貧致貧。(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強化“分類幫扶”。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涵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急難救助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救助體系,依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符合條件應救盡救。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低保對象財產認定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基本醫療、基本教育、基本照護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適當救助。(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強化“精準幫扶”。統籌考慮家庭人口結構、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剛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綜合評估救助需求,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依據綜合量化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金發放標準,對一般救助對象根據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發放低保金,設定補差額度最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殘、7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給予重點保障,在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一定比例增發補助金。(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強化“主動幫扶”。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手段,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專項救助對象、失業人員、患有慢性病的困難群眾、大病專項救治患者、重度殘疾人、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避免發生規模性返貧。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入戶摸排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范圍,對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的做好登記備案,加強跟蹤監測,按需轉介相關部門予以幫扶。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困難群眾列為村(社區)自治組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工作中發現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難以為繼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五)強化“統籌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孤兒助醫助學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做好身故困難群眾基本殯葬服務,為其減免相關費用。持續開展“愛心助行”“精準康復服務”和家庭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關愛服務。(完成時限:20xx年末)
(六)強化“社會幫扶”。以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整合民政領域用于政府購買服務經費來源,依托鄉鎮(街道)現有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設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社會救助和其他幫扶服務。持續開展“圓夢大學”“慈善助醫”等助學、助醫、助困慈善項目,對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積極發揮志愿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群眾、保護弱勢群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作用。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七)強化“智慧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加快實現信息跨部門和機構共享。建設社會救助資源庫,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開展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統一匯集、互通共享。加強“金民工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應用推廣,推進統建系統與自建系統整合聯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讓困難群眾申請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務
(一)完善幫扶政策措施。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實現可持續增長。(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健全幫扶工作機制。繼續推進低保、特困供養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完善省級和各地困難群眾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相適應的工作規則。(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提升幫扶經辦能力。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群眾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適時在全省啟動應用。進一步擴大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范圍,推進社會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資產聯網查詢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下足“繡花”功夫,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起職責范圍內政策制定、進度安排、督促檢查等工作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五化”統籌,明確重點任務,擬訂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加強內部協同,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調研督導。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和解決業務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鞏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對兜底保障工作與鄉村振興銜接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工作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整改。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群(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于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核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并于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臺賬,并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任務目標。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加強監測,采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按照政府主導、實事求是、精準施策、民主公開、全面覆蓋的要求,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群眾主體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
二、工作內容
(一)認定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監測對象。
①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②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③突發嚴重困難戶。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2.監測范圍。綜合考慮家庭人均純收入和返貧致貧風險兩方面因素確定監測范圍。
①收入方面。參照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計算年人均純收入。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作為我縣20__年監測范圍,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動態調整。
②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由相關行業部門結合實際逐項研究確定各類風險的預警標準〔具體參照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等10部門關于做好防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工作的通知(冀扶辦聯[20__]28號)〕。
3.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①農戶自主申報。通過向鄉村干部或村綜合服務站申請、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由農戶個人申報或他人代為申報。
②基層干部排查。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醫生、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③部門篩查預警。省市縣逐級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臺、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
4.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①入戶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核查,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填寫《農戶排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擬認定為監測對象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填寫《承諾授權書》(附件2)。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確保群眾認可。
②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附件3),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于核查初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4)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不具備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條件的,可根據實際采取村“兩委”擴大會議形式,由村“兩委”成員、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部分村民代表等參加,確保評議過程和結果公開公正。
③鄉鎮核查初審。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干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附件5),核查結果由農戶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干部三方簽字確認。核查通過的,鄉鎮政府匯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上報《關于復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6)至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比對審定。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復《監測對象認定縣級審定批復》(附件7)至有關鄉鎮政府,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排查、篩查發現預警信息或農戶申報之日起,至履行完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5.不予認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認定:
①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工資收入持續穩定的;
②家庭成員中有作為企業法人在工商部門注冊企業、有年審記錄、經營收入持續穩定的;
③家庭成員有高價商品房、門市房等(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搬遷和拆遷建房)的;
④家庭成員有高價載客汽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的;
⑤家庭成員有大額存款(防貧監測范圍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資型保險等有價證券的;
⑥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收入水平較高,明顯具備抵御風險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況的,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履行認定程序。
6.監測管理。縣鄉村逐級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臺賬,逐戶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定期采集基礎信息,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對監測對象落實幫扶和聯系服務管理,明確固定的監測聯系人(一般以縣鄉干部為主)。
(二)落實幫扶政策。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協調會商,對癥下藥、精準施策確定幫扶措施。嚴格落實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使用各種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確保監測幫扶到位。就業補貼、教育資助、危房改造等各類行業幫扶措施和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保障措施,通過原資金渠道解決。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1.產業幫扶。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科技服務、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等項目,優先向監測對象傾斜。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安排產業發展、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帶動參與生產經營,拓寬增收渠道。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解決生產發展和農產品積壓等難題。〔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科技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商務局)、縣財政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2.就業幫扶。穩崗就業。強化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對有組織輸出務工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微工廠”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推廣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監測對象參與鄉村項目建設,提高就業收入。對失業監測對象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盡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技能提升。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監測對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可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職業培訓補貼,實施期限延至20__年12月。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的,納入“雨露計劃”幫扶范圍,規范助學補助發放,做到“應補盡補”。擴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職業培訓規模,支持監測對象就讀技工院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公益崗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加大各類崗位統籌使用力度,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動態調整安置對象條件。使用相關專項資金、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資產收益等,對其安排公益崗位補助。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薪、按勞補貼”的原則和“以崗定責、以責選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具備條件的監測對象。〔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3.金融幫扶。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落實小額信貸和貼息政策。對信用良好、有貸款資金需求、有就業創業潛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監測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縣金融發展服務心、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人行平山縣支行、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4.健康幫扶。落實監測對象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大病專項救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健康幫扶措施。將監測對象動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符合條件的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資助參保政策。〔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5.教育幫扶。將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范圍,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對存在因學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農村住房安全工作機制,對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出現住房安全問題的監測對象,通過危房改造等多種途徑解決農村住房安全問題,確保住房安全。〔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7.飲水安全保障。健全飲水設施運行管護長效機制,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和飲水出現安全問題,確保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8.扶貧項目資產幫扶。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扶貧項目資產及其收益,在確保當地建檔立卡戶穩定脫貧的基礎上,通過設置一定條件,采取分紅收益再分配、購買公益崗位、發展小型公益事業、開展小微獎補等措施,優先扶持監測對象,切實激發內生動力。嚴禁采用簡單發錢發物、一分了之的做法進行收益分配。〔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縣供銷社、縣新能源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會救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簡化認定程序,及時納入救助范圍。按規定落實“單人保”“剛性支出扣除”“漸退期”等政策。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難、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幫扶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各級社會救助基金開展救助。〔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社會幫扶。繼續發揮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百企幫百村”等作用,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開展幫扶。引導社會組織將人才、項目、資金資源向監測對象傾斜,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愿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止返貧志愿服務。規范各類防貧專項基金、保險監督管理,發揮商業保險作用。〔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工商聯、縣委宣傳部、團縣委、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等創建,廣泛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引導監測對象參與生產就業勞動,對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的監測對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健全“兩會一約”,推廣“道德銀行”、文明積分制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標注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注“風險消除”。〔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風險消除標準。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具體標準以下列4項指標全部達標為準:
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②“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實現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
③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出當地當年度收入監測范圍;
④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注“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后再按程序標注。
2.風險消除程序。遵循“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戶,按以下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①入戶核查核實。根據幫扶情況開展入戶核查,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入戶核查表(附件8),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消除指標達標情況。
②村級評議公示。根據入戶核查結果,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與監測對象認定程序要求一致)評議提出風險消除初選名單(附件9),在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于審核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0)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③鄉鎮驗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干部對各村上報的風險消除戶逐戶驗收,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鄉鎮驗收表》(附件11),驗收結果由監測對象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干部、監測聯系人四方簽字確認。驗收通過的,由鄉鎮政府匯總提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驗收名單,上報《關于復審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2)至縣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審定標注。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行業部門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對照標準綜合審定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書面批復《監測對象風險灘消除縣級審定批復》(附件13)至有關鄉鎮政府,組織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標注。其中,對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重點審查。
3.風險消除后續管理。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其中脫貧戶后續幫扶按有關政策實施。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公益崗位安置、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周期及時調整。
(四)防止規模性返貧。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定期開展規模性返貧風險排查,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致貧風險問題,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是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的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縣鄉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協調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鄉村振興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壓實部門責任。進一步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鄉村振興、醫療保障、殘聯、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篩查預警、信息比對、動態監測、落實幫扶等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集中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聯席會議,研究制定應對措施。
(三)強化政策支持。對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以及主動參與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的企業、個人及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減免、信貸支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
(四)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和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強化考核評估結果運用。對因責任、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追究問責。
我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與本方案不一致的,統一以本方案為準。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在全市率先實現全面小康動員暨扶貧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精神,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精準扶貧要求,從20xx年起,按照定點、定向的原則,努力構建到村、到戶、到人的教育精準扶貧體系,落實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升學、提升貧困學生綜合素質,促進貧困家庭從根本上脫貧。用三年時間,著力構建覆蓋全市所有貧困村教育發展的傾斜扶持工作機制,實現“一年見成效,兩年上臺階,三年大變樣”的目標。
二、工作舉措
(一)城鄉聯手帶動扶貧攻堅
建立城鄉學校與學校、班級與班級、教師與教師、學生(家庭)與學生(家庭)四個維度結對幫扶。各級教育機關黨總支、工會、青工委、婦委會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教育精準扶貧“連心小分隊”,定期不定期前往聯系點貧困村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架起民情連心橋,打好精準扶貧戰。局屬學校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1。
(二)點面結合促進扶貧攻堅
1.創建精準扶貧示范點。市級層面上,建設一批精準扶貧示范點,通過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工作,將其打造成全市扶貧攻堅工作“示范點”。
2.拓展精準扶貧覆蓋面。各縣區要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因地制宜、全面開花”為原則,做到轄區范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全覆蓋。要制定本區域扶貧幫扶三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扶貧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責任到人。各縣(區)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2。
(三)軟硬兼施推進扶貧攻堅
1.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強力推進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工程建設,改善貧困地區基本辦學條件,優化學校布局。
2.資助農村貧困學生。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發放普通高中助學金和中職助學金,幫助貧困生實現無障礙就學,實施好春蕾助學行動計劃。
3.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務教學與管理能力,通過教育教學幫扶、送課下鄉、同步課堂、遠程教育等手段,促進教學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務供給方式變革,讓貧困地區和農村的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4.制定錄取優惠政策。制定實施貧困學生降分錄取本縣重點高中政策,讓學業成績良好的貧困學生能夠順利就讀本縣重點高中。
5.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業教育作用,為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技能和就業培訓,實施貧困學生“9+3+3”(九年義務教育+三年職業教育+三年高職)職業教育貫通班,解決貧困學生升學難題,從源頭讓貧困家庭脫貧。
6.實施“黨建+扶貧”。學校黨組織與幫扶學校黨組織開展“黨建+扶貧”,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養。組織開展“新風尚、新農村、新農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培訓計劃,幫助貧困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
三、工作步驟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貧困村進行調研,一是摸清貧困村、貧困戶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貧困村教學網點建設情況及各年齡段學生入學情況;三是摸清貧困學生底數,最終精準識別教育扶貧對象。貧困學生調查表及匯總表見附件3、4。
(二)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
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專人結對幫扶,確保每個貧困村有一個結對幫扶單位(學校)、一名結對幫扶干部,在精準扶貧的工作中,實施單位要對前期識別出來的貧困學生,建立精準扶貧對象管理檔案,針對貧困學生實際困難,進行定向精準扶貧。
(三)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參加幫扶活動的干部職工要及時與幫扶村干部座談,并到幫扶貧困學生家中了解情況,認真梳理貧困生家庭致貧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幫扶計劃。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對接,及早啟動方案中擬定的實施項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認真對各貧困幫扶點幫扶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和跟蹤完善,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驗收,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具體幫扶措施、工作方法、經驗教訓等進行系統總結,對工作事項及工作效果不斷進行鞏固提高,以達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既定目標。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及各縣(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局屬學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義務教育工作處。
(二)落實經費保障
各縣(區)、學校要安排經費用于保障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并制定詳細的經費使用方案,強化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考核機制
建立科學、合理的扶貧考核機制,細化專項考核辦法,以幫扶點年度穩定脫貧為主要考核依據,嚴格進行考核。對實績突出的成員單位及相關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效果不明顯、考核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
個人幫扶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為貫徹落實市局XX年工作會議,努力構建和諧、責任新形象,結合多年開展扶貧幫困的經驗和做法,我單位決定以解決轄區困難卷煙零售戶經營生活的實際問題為抓手,實施“扶貧幫困陽光行”活動,為困難卷煙零售戶排憂解難,送上溫暖,將扶助弱勢群體作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不斷將扶貧幫困引向深入,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獻禮。
一、“扶貧幫困陽光行”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扶貧幫困活動,是文明社會的重要體現,也是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行業增強企業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將愛心不斷傳承,為營造健康有序的社會環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的一項創新力舉。
二、實施辦法
扶貧幫困活動,是一項得民心、鼓士氣、聚財源的德政工程、長效工程,為達到真心實意幫扶,切實可行排憂,活動不流于形式的目的,擬以送資金、送溫暖、對口幫扶的形式進行具體實施。
(一)送資金。
1、建立困難零售商戶助學金和大學生獎學金制度:從XX年起,XX公司分別設立“助學基金”和“大學生助學獎學基金”。資助對象為困難零售商戶家庭中品學兼優的小學生、中學生以及新入學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對于家庭困難導致無錢上學的品學兼優的小學生、中學生,按家庭環境,給予500—1000元的助學金;對于大學生,獎金級別為:一類大學:5000元;二類大學3000元;三類大學1000元。向社會公開承諾:絕對不讓一名困難之家的品學兼優的學生因貧輟學和失學。此活動主題可定為“扶貧助學行”。(屆時可策劃系列報道進行跟蹤報道,既是對社會活動的一次有意義的宣傳,更是一次對本行業負責任形象的社會發散,深入宣傳)
2、對于困難零售商戶發生房屋倒塌、破損嚴重的,一次性給予5000—10000元的危房改造補助金;
3、對于困難零售商戶發生重大疾病、非正常死亡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5000元慰問金。
(二)送溫暖。貧困零售戶一般是孤寡老人、軍烈屬、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生活上存在著許多不便,因此扶貧幫困要從生活細節上關心,傾聽零售戶反映的困難,及時力所能及的幫助,這是扶貧幫困的重要方式。具體如下:
1、凡資助對象申辦許可證、年檢的,綠色通道,實行上門服務,全程辦理,費用全免;
2、對行動不便的貧困戶解決實際困難,發動基層人員定期幫助貧困零售戶美化終端銷售環境,柜臺,指導其卷煙的擺放、更新明碼標價的標簽;
3、關心貧困戶的生活近況,遇到生病、生活困難、資金周轉難的零售戶,申請公司給予適當的補助,以幫其度過難關;
4、在春節、中秋節等重大節假日到來之際,公司定期走訪慰問特困戶;在困難戶生日之際,組織員工送上生日蛋糕、生日賀卡和禮物等。
5、建立募捐制度。積極發動機關干部職工,特別是團員、入積極分子,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每年進行一次。將募捐資金建立起扶貧基金,按標準發放給發生重特大災害、事故的困難商戶。募捐的御寒衣物到年關由發頭慰問特困戶。
(三)對口幫扶。“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扶貧幫困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根本的目的,目的是要使貧困的零售戶能自力更生,依靠誠信經營,擺脫困境,這是扶貧幫困的根本途徑。
XX年起,公司建立對口幫扶制度,一個科室分配一個片區,一個員工對應一個重點貧困戶,指導貧困戶如何經營,每個科室制定出具體幫扶對象的幫扶目標(幫扶前是什么狀況,幫扶后有哪些改變)。不僅從物質上幫助同時也要培養其自強自立的能力,需要專賣人員和銷售人員通力協作,專賣人員要從法律法規、規范經營方面,為零售戶進行宣傳,使其合法、誠信經營;客戶經理要對零售戶營銷技巧、星級提升、產品推銷等營銷指導,并為其必要的市場行情和市場信息,使貧困零售戶卷煙經營能力得到提升,逐漸擺脫貧困,做到發現一戶,幫忙一戶,脫貧一戶。
同時,贈送有關報刊,提高經營戶遵紀守法、文明誠信經營意識;舉辦經營培訓學習,讓經營得法的脫貧戶現身說法、現場觀摩,以傳、幫、帶,帶動貧困商戶逐步脫貧。
三、“扶貧幫困陽光行”活動步驟與安排
(一)建立組織,制定
為扎實推動全區扶貧幫困陽光行活動穩妥開展,為給扶貧幫困組織和措施保障,區局成立工作小組,并成立溝通協調、宣傳培訓、信息保障、后臺管理和督導考評五個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
小組下設辦公室。小組負責全區扶貧幫困陽光行的統籌部署、組織協調、監督。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施行、過程管理和檢查考核。
各轄區公司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制訂本單位實施,明確職責,細化目標,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時間要求:x月
責任部門:
(二)宣傳發動,調查摸底
1、召開“扶貧幫困陽光行”動員會,統一認識,明確各項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
2、對全區零售困難戶進行摸底調查,分區域、客戶類型進行調研統計,制作詳細的操作手冊和《致零售客戶的一封信》,由客戶經理組織人員逐戶上門發放,面對面地宣講扶貧幫困。
時間要求:x月
責任部門:
(三)開展培訓,穩步推進。
制定《區局XX年營銷員工培訓》,根據不同人員的崗位職責,開展集中授課、視頻培訓、專題討論、知識競賽等形式,科學、合理的設置培訓課程,使每一位營銷員都熟練掌握扶貧幫困流程。同時,分批、分層次的組織客戶進行專題培訓,采取集中講解,現場指導與電話輔導相結合的方式,指導試點客戶轉變經營方式方法。待試點工作運轉正常,再向全區全面穩步深入推進。
時間要求:x月
責任部門:
(四)經驗,推廣交流。
待XX年扶貧幫困陽光行告一段落,適時召開全區扶貧幫困陽光行表彰大會和經驗交流會議。成績,表揚先進,并結合零售客戶的意見和建議,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效改進工作措施和方法。
時間要求:x月
責任部門:
四、社會效益
牢記企業使命,關注地方民生。積極開展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扶貧幫困活動,不僅是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體現,也是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這是我們行業傾情回報社會,樹立了積極的、負責任的社會形象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