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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發布時間:2023-09-26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通用23篇)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

  為切實做好各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建立由朱同志任組長的集中整治工作班子,鎮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為集中整治工作班子組成人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董曉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1、由綜治辦、科教文衛體、衛生院、各學校、城管中隊、工商分局、文化站、派出所、交管所、交運公司、環保科、古溪社區居委會、橫垛社區居委會、刁網村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校園安保及周邊環境整治,將查出的問題迅速通報至主辦單位責令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資格以及非隸屬本鄉鎮的校園,要將情況匯總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該整改的整改、該清理的清理。

  2、各部門要結合校園安保工作繼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好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特別是有現實危害精神病人的甄別和送治工作。

  3、鎮綜治辦將會同紀檢把控、組織人事成立聯合督查組,督查全鎮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督查組組長:王吉春,成員:王芳、董曉建、趙煒、韓旭、顧小紅、王圣華、尹美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全力以赴。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校園安保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迅速行動、集中力量,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要全方位排查可能威脅校園安全的各種隱患,詳細記載并通報整改。集中整治工作不能一查了事,關鍵是整改,工作組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逐問題、逐單位落實整改措施,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3、相關部門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到位、校園周邊巡防力量到位、重點人員排查管控到位、應急處置措施到位、責任落實追究倒查到位,通過以上六個到位確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校園周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化解矛盾糾紛、整治周邊突出問題,持續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確保校園的安全與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綜治委有關會議要求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入推進涉校矛盾糾紛化解,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全力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社會治理突出問題,著力解決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運用綜合性手段,促進園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頓,有效排查化解賒銷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嚴厲打擊處理危害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做到校園及周邊安全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措施落實、保障落實。學校內部安全秩序及周邊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顯改觀,教書育人的環境進一步優化,廣大師生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馮老師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及專用教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環境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校園安全隱患及周邊突出治安、社會治理問題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統一領導。

  四、工作任務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和臺賬記錄,結合各校周邊環境認真排查影響校園及周邊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行動,加大學校“三防”建設力度提升自我防范水平,全面做好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及時分析研判收集匯總的各類信息并按要求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領導,及時推送到各相關職能部門。

  五、排查主要內容

  1、整治占道經營。各類攤販在校門附近占道經營,私家車接送學生占道停車,影響師生上放學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販在校門口經營各類小吃,自制飲品,使用煤氣罐加工燒烤油炸食品,這些食品衛生不達標,煤氣罐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學校周邊的小吃部、小超市經營的食品同樣存在安全問題。

  3、整治學校門前的減速裝置和交通警示標志。學生上放學期間,校門前人流車流密集,個別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部分學校門前沒有減速裝置,交通警示標志不完善,安全隱患較大。

  4、整治娛樂場所。校園周邊是否存在游戲廳、網吧、臺球廳等娛樂場所,嚴重影響小學生的學習與成長,同時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災隱患。學校周邊是否有柴草垛,學校周邊的柴草垛是否緊挨校墻,距離教室、備課室等學生活動場所很近,極易發生火災,威脅學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亂建。校園周邊是否存在倚校墻私搭亂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嚴重影響救援車輛進入,有的用作廢品收購或存放其它雜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亂接電線,有火災隱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園周邊活動的不法人員勒索或搶奪學生錢物、與學生打架等現象時有發生,給師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營運車輛。接送中小學生的非法營運車輛大多數車況差、無營運手續,個別司機駕駛資質不合格,超載超員超速現象嚴重,威脅學生人身安全。

  9、整治校門管理。機動車輛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規范管理,特殊情況必須進入的要聯系相關人員認真確認并詳細登記。

  六、方法步驟

  此次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從20xx年5月16開始,至20xx年11月上旬結束,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習動員階段(5月15日至5月22日)學校要根據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結合實際,成立組織領導和辦事機構,制定具體排查整治方案,落實人員和經費,明確職責和任務,召開專門會議,對專項工作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進行動員、部署。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23日至5月30日)深入實際,排查清楚涉校矛盾糾紛、安全隱患、突出治安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及時造冊登記。

  (三)整治化解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安全隱患、周邊突出治安問題,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整治化解,配強配齊保安力量,落實設備實施,加強監控技防建設,強化校園管理力求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

  (四)完善長效管理階段(7月1日-10月31日)

  完善工作機制和長效監督機制,著力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五)總結提高階段(11月日-11月上旬)

  及時總結安全整治工作的經驗以及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不斷完善長效機制,在11月5日前完成該項工作的自查自評,及時報送市綜治辦。

  七、工作要求

  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此項工作,對校園及周邊進行認真細致的排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積極協調配合職能部門進行整治工作,力爭使學校周邊環境得到凈化,和有效治理,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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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

  為加快推進黃河內蒙古段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深入推動我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圍繞十大孔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聚焦突出問題、目標要求、工程項目、統籌聯動,緊緊抓住水沙關系調節的“牛鼻子”,落實“六大行動”,將十大孔兌打造成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樣板區。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問題。總體看,十大孔兌流域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稟賦條件較差、水沙關系不協調,近年來雖然進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顯。特別是缺乏科技監測手段,入黃泥沙量沒有科學統計數據。分區域看:上游水土流失嚴重,上游溝壑縱橫,被有“地球癌癥”之稱的砒砂巖覆蓋,土壤抗蝕能力弱,林草植被結構單一,夏季雨后會形成大量粗砂,隨雨水裹挾下泄河道。同時,上游受立地條件限制,農牧業生產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特別是部分上游區域礦山較多,開采活動對生態的破壞更為突出。中游荒漠化嚴重,庫布其沙漠橫貫十大孔兌中游,有大面積的流動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風力作用使流沙堆積在孔兌兩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沖入河道。同時,沙漠旅游對河道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下游泥沙淤積嚴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進入黃河,泥沙大量淤積在入黃口和黃河河槽內,使得黃河內蒙古段河槽萎縮、河床抬高、河水變稠,流速變緩,主流擺動頻繁,形成“游蕩性”河道,河岸沖淘沖刷嚴重,險工險段逐年增加,對河道兩岸和下游平原區群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形成極大危害,導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勢十分嚴峻。

  (二)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兌入黃泥沙明顯減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監測能力大幅提升,入黃口泥(風)沙監測站全部建成,監測體系基本形成;重點小流域治理扎實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壩體系持續完善,主要河道安全暢通運行。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謀劃。加強黨對十大孔兌綜合治理的領導,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局牽頭,整合多部門資金和力量,按照系統思維、統籌理念推進綜合治理,著力提升十大孔兌治理質效。堅決杜絕多部門各自為政、分頭治理,將各部門十大孔兌范圍的工程項目真正統籌起來。

  2.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準確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堅決落實四水四定、節水優先,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現代化道路,助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3.堅持科學施策、協同推進。優化流域治理空間布局,以小流域為治理單元,推進上游丘陵溝壑區、中游風沙區和下游平原區“三區”分類分區協同治理,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構建“上中下游聯動、左右岸一體、干支流統籌”的治理新格局。

  4.堅持人民至上、生態惠民。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全力保障黃河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產業安全。堅持綜合治理與農牧民生產生活、鄉村建設、產業發展等有機結合,統籌落實惠農惠牧政策,認真實施生態惠民行動,促進農牧民富裕富足。

  三、主要行動和重點工程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減量行動

  1.淤地壩體系提升工程。推進淤地壩建設,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壩“三大件”,提升防洪標準,有效減少入黃泥沙。新建淤地壩30座,除險加固19座。(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庫布其沙漠鎖邊固沙工程。堅持喬、灌、草有機結合,推進庫布其沙漠鎖邊林帶建設,完善綠色防風固沙體系,形成生物阻隔帶,阻止沙漠向北擴展。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和植被恢復項目,建設庫布其沙漠重要節點鎖邊固沙工程,完成林業生態建設4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推進生態恢復區封禁治理,加強綜合治理區治理,有效提高區域林草植被覆蓋度。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3條小流域綜合治理任務101.1平方公里,晉陜蒙砒砂巖區十大孔兌沙棘生態減沙工程種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實施自治區和市級投資5條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4.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加快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現狀。相關旗區人民政府加快推進征地工作,建設單位盡早完成剩余75座攔沙壩和1處引洪滯沙工程。項目建成投運后,通過攔減入黃泥沙,置換黃河水指標28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市水務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黃口改造提升工程。推進堤防工程建設,實施河道疏浚,提升兩岸防洪標準,控制主槽擺動范圍,對4條孔兌入黃口實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積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側干砌石護坡3.5公里,種植護堤林4.35萬株。(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6.灘區居民遷建工程。持續推進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加快灘區居民遷建進度,啟動達拉特旗王愛召鎮德勝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戶1561人居民遷建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7.沿黃生態屏障建設工程。以沿黃高速兩側為重點,推進實施人工造林種草、飛播造林,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復項目,完成林業生態建設6.55萬畝,其中新造林5.25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1.3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19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節水推進行動

  1.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工程。加強達拉特旗超采區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提升治理成效。推進達拉特旗3個地下水超采區25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減少地下水開采2500萬立方米。加強超采區周邊違規開墾草原、林地行為治理,壓減違規灌溉面積5萬畝,減少地下水開采15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按照“應建盡建”“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地塊納入年度建設范圍。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質量。20xx年十大孔兌流域范圍內新建高標準農田項目5.8萬畝。(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3.節水社會建設工程。按照“節水優先、量水而行”的原則,重點以滴管、噴灌、沿黃襯砌為主要措施,大力推進節水灌溉、優化調整作物種植結構、積極推廣畜牧漁林業節水方式,實現農業用水量減少。20xx年實施糜子品種展示示范與推廣科技項目4500畝、小雜糧品種展示示范推廣項目100畝。持續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力爭到20xx年,節水型生產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規水利用占比進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水利局)

  (三)國土綠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動

  1.重點區域綠化工程。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綠化美化行動,推進黃河流域、城鎮村莊周邊和重要交通干線兩側、重點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造林綠化,重點在罕臺川流域、樹林召鎮、展旦召蘇木等城鎮周邊、重要交通干線開展區域綠化2300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庫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難、由近及遠、鎖邊切割、分區治理、整體推進”的原則,采取“南圍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續推進庫布其沙漠治理。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復項目,開展林草生態建設31.8萬畝,其中新造林20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5萬畝、森林撫育6萬畝、退化沙化草原生態修復0.8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防沙治沙項目14萬畝、歐洲投資銀行貸款黃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續治理項目18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質環境修復工程。全面完成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科學謀劃和實施礦山修復工程,將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納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提前編制治理方案,積極爭取治理資金。(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環境整治行動

  1.綠色礦山建設工程。持續推進生態修復制度體系建設,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規范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計提使用監督管理,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指導達拉特旗3家礦山企業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進十大孔兌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監測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內完成現場排查和監測溯源工作,推進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頭窯煤礦入河排污口水質提標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實現水資源高效節約利用。(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實施達拉特旗農膜回收區域補償制度試點項目。推廣全生物降解膜2.1萬畝,完成殘膜再利用2100噸。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示范推廣5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生態環境局)

  4.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尊重農牧民意愿,堅持為民而建、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的原則,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妥善推進農村牧區廁所革命,梯次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持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計劃新建衛生戶廁300個,公廁60個,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儲箱3000個,5立方清運車18輛,垃圾機掃車9輛,對達拉特旗白泥井鎮、中和西鎮2處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農村環境整治嘎查村15個。(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生態修復和惠民行動

  1.自然生態修復工程。全面加強生態保護修復,采取補植補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灌木平茬復壯、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草種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種措施,實施退化林分修復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在十大孔兌流域開展林草生態修復12.2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林沙產業發展工程。推進林沙產業高質量發展,在十大孔兌流域建設沙棘、紅棗、蘋果等林沙特色經濟林基地,發展沙柳刨花板和檸條、紫花苜蓿飼草料加工等林產品加工產業。支持發展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推廣沙柳種苗基地,支持發展林下經濟。(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特色產業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原則,推動達拉特旗農牧業綠色化、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發展。重點扶持建設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產業強鎮、“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積極在培育壯大龍頭企業、精深加工企業、產業化聯合體、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等方面加大對達拉特旗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創建國家級產業強鎮1個,實施奶牛飼草料收儲補貼項目,扶持建設市級現代農牧業產業園、“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等產業聯動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4.文旅融合發展工程。保護傳承弘揚十大孔兌流域黃河文化,圍繞十大孔兌綜合治理等現實題材,推出一批文藝作品。加大十大孔兌流域文物保護力度,完善非遺傳承體系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和旅游業融合發展,提升十大孔兌區域景區品質,打造沿黃沙漠旅游精品線路。推進恩格貝生態示范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國家地質公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恩格貝生態示范區管理委員會,監督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光伏治沙修復工程。采取“光伏遮陰、板上發電、板下種植、板間養殖、光伏組件清洗與電站相結合”的模式,推進光伏治沙,通過實施國家大型基地項目、自治區保障性并網項目、新能源制氫項目、分布式光伏發電等方式,爭取更多光伏治沙項目。年內重點實施光伏治沙項目5個,總裝機規模310萬千瓦。(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態惠民工程。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將十大孔兌流域草原劃定為禁牧區,實行全年禁牧,持續改善草原生態,增強農牧民草原保護意識,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復能力,穩步增強畜產品供給能力。年內爭取落實中央財政禁牧補助資金1.36億元,協調納入國家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780萬畝,爭取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支持的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1.2億元。(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六)科技創新和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1.入黃泥沙監測工程。按照全市入黃泥(風)沙規劃設計,規劃在十大孔兌每個入黃口建設1處泥沙監測站,沿黃建設11處入黃風沙監測站。聘請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訓中心和清華大學分析全市入黃泥沙量和輸沙規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科技創新支撐工程。以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為抓手,圍繞水資源高效集約利用、現代農牧業發展,開展科技攻關和創新平臺搭建。成立“鄂爾多斯鄉村振興研究院”(暫定名),持續推動已立項的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水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技術集成示范,現代農業節水和水肥精準調控利用技術研究與示范,黃河南岸灌區高標準農田灌排協同調控和耕地質量提升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強化同科研院所開展合作,推進十大孔兌水沙機理研究、綜合治理、河湖水綜合治理研究示范等課題研究,提升科技創新支撐水平。(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四、工程投資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力落實“六大行動”,計劃實施重點項目25項,總投資17.7億(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資未統計),按資金來源劃分:中央5.78億元、自治區2.26億元、市本級4.92億元、旗區1.17億元、社會投資3.57億元。按部門劃分:水利8.91億元、林草5.22億元、農牧1.46億元、自然資源0.16億元、生態環境1.19億元、科技0.3億元、文旅0.13億元、住建0.33億元。按資金落實情況劃分:已落實資金17億元,缺口水利資金0.7億元。攔沙換水試點工程總投資6.43億元,其中通過水指標交易籌措4.2億元,市財政配套解決2.23億元,市財政已從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費中安排1.5億元,20xx年安排的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資金1.6億元全部用于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需市財政另外安排解決0.7億元。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實施方案編制、立項審批、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規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統稱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按照政府投資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報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批。同時,需辦理土地、林草、環評、礦產壓覆、社會穩定性分析等相關手續。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依法依規簡化地方投資項目相關程序,參照水利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自治區水利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實施淤地壩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水利局聯合印發,各旗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實施范圍、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標準等編制初步設計,由市水利局組織審查初步設計,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積極爭取項目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組建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專班,以旗區為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召開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動員會議,舉行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集中開工儀式。

  (二)綜合治理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廣泛動員,聚焦重點,集中精力,全面啟動十大孔兌綜合治理項目。加強日常調度,不定期舉辦綜合治理現場推進會,統籌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認真總結綜合治理情況,形成年度工作報告。同步推進項目階段性審計驗收,總結治理經驗,積極推廣治理模式。根據十大孔兌綜合治理規劃,科學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實施計劃和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十大孔兌綜合治理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長任組長、各相關市級孔兌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統籌協調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責任,各有關旗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認真編制治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健全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全面加強要素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各項任務扎實有效落實。

  (三)拓寬資金渠道。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強化項目包裝儲備,統籌整合涉農涉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水土保持補償費、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信貸支持,全面保障資金需求,形成資金綜合效益。

  (四)創新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干部包聯項目制度,組建專班集中辦公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調度、部門協作、聯動配合、信息通報等運行機制。充分利用高分衛星中心、信息監管平臺等,努力提升監管監測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考核問效。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目標導向,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考核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五位一體”實績考核內容,細化考核指標,壓實具體責任,定期公布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六)廣泛宣傳動員。廣泛宣傳禁牧休牧、灘區禁限種植等相關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關心、參與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4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市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博羅縣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同意,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群眾全程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強。

  (五)各村(居)、各部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各村(居)牽頭,全面掌握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各村(居)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臺賬。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市場監督所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4.生態環境保護辦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5.其余相關部門應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場所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對認定為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的,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督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嚴格核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并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為的,要及時通報認證機構,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注冊登記。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

  2.優化維修服務。專職消防隊要發動電動車生產企業組建電動自行車安全檢修隊伍,設立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咨詢服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問題。

  3.規范換裝和回收報廢。相關部門要完善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辦要公布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大型企業(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范效應。

  市場監督所和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外賣平臺、快遞企業,配合建筑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自然資源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職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村(居)牽頭,發動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專職消防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托有關部門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3.提升科技賦能。各村(居)要廣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程序,要推廣借鑒大亞灣電動自行車整治經驗,推動安裝消防監控(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戶停放、充電)聯網報警系統設備和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禁止電動自行車入門入戶。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要支持發動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由專職消防隊牽頭,聯合宣傳、派出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范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村(居)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地鐵、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專職消防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專職消防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各村(居)、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務,并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表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安委辦、消安辦牽頭,組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生態環境保護辦、郵政、專職消防隊等部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鑒“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村(居)、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以及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

  (四)加強信息報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上報工作進度表和動員部署情況。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情況,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凌云在《關于加強居民小區“飛線充電”治理的建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國各地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實現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重點

  在居民住宅樓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時間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7日前)。各鄉鎮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階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深入住宅小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張貼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識,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數量、停放場地和充電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摸清現狀和缺口,擬定建設計劃,建立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由縣應急、公安、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設置存在困難的居民小區,由縣資規、住建、應急、消防和鄉鎮社區等單位實地調研、會商解決,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對綜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實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并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住建、資規、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非機動車車棚,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執法、消防等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消防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停放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科商經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有關鄉鎮要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冬春火災防控等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檢查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縣安委會、消委會要加大協調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治理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請于2月17日前上報,3月19日前上報《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底數統計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報送《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2)及當月工作小結;6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聯系人:孫達賢、王陽陽,電話:,郵箱:。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6

  根據安丘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印發《全市衛生計生系統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安衛安委〔20__〕24號)的通知要求,經院安全生產辦公室研究決定自10月30日起至12月底,我院開展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

  按照活動部署,我院立即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安排相關工作,明確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活動重點,要求開展巡查檢查,集中排查樓道、樓梯間、大廳等部位,亂充電現象。堅決清除違規充電的電動車,勸阻、制止違規充電行為。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不間斷加強巡查看護,嚴防清理后出現反彈。

  通過微信、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媒介,宣傳普及電動車火災預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

  在禁停區域設置禁停標識,開展巡查檢查,勸阻、制止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在院內露天區域設置電動車停放處,懸掛醒目標志,實行定點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利用近期發生的因電動車隱患引發的典型事故,對全體職工開展警示教育。

  我院在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期間共組織本院安全檢查8次,衛生室檢查1次。共查出違規停放的電動車10輛,電動車充電線路私拉亂接1處.

  現樓道、樓梯間、大廳等疏散通道暢通。無違規停放的電動車,無電動車充電線路私拉亂接、超時充電等安全隱患,露天區域電動車停放處定點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通過電動車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我院安全生產整體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進一步凈化了消防安全環境,確保了我院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7

  按照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大隊文件精神,我校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責任”為核心,在全校范圍內開展了消防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為打造平安校園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一、健全領導機制,加強防患意識。

  學校成立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格日勒圖任組長,安監辦主任為副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及各班班主任為組員。所有行政人員都是責任人并責任到年級到班,落實責任狀,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全校師生齊抓共管,共同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和諧的育人環境。我校教職員工清醒地認識到:校園內的各類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舊的隱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隱患仍會隨時出現,學校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同時,突出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嚴格排查要求,認真排查隱患。

  1、把學校消防安全問題放在突出位置。

  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嚴格校園防火管理,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整治期間,學校全面開展了消防安全大檢查,對各科室、計算機室、圖書室、實驗室、教室及各辦公室等師生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對電器、電線、滅火器材、消防水源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迅速進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處室、不漏班級、不漏設施,排患務盡、不留死角。發現不安全苗頭和現象迅速整改。

  2、整改內容:

  及時更換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插座。增加滅火器數量。

  三、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教育。

  學校在組織活動時能充分考慮安全因素,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能根據本學科的特點,科學、合理、認真組織好教學活動,防止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積極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建立消防隱患排查整治長效工作機制。

  組織力量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按有關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實好整改的責任、措施、經費和時間。整改中做到一個環節一個環節落實,不留死角。同時,整改工作和預防工作很好地結合起來,以改促防。確立“一保安全、二保穩定、協調發展”的工作原則。對易于引發事故的環節給予定期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進行整改。

  我們將把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強管理和防范,充分認識消防安全工作的艱巨性和長期性,力戒形式主義,堅持下大力氣、不懈努力,狠抓落實,認真總結經驗,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8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充分發動各村社、小區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巡邏檢查,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政府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辦,由副鎮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點

  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設置是否規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與住宅、疏散區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斷或保持安全距離,是否配置簡易噴淋、干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采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并固定設置、穿管保護;是否落實人員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頻次,定期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各村為此次巡查檢查工作的落實主體。各村社要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出租房房東、居民小區業主、物業及主管單位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動網格力量加強對電動車管理巡查。村社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防火自查和夜間巡查,按照“電瓶車一律不停放樓道間等區域,電瓶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鎮安委會將不定期檢查抽查,并通報反饋檢查整改情況。

  (二)加大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停放與充電行為。以派出所為檢查主體,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大對違規停放電動車、違規充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時間步驟

  時間為x年x月上旬至xx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x年x月xx日前):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

  (二)重點治理階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重點要發動本轄區對住宅小區、單體居民樓、農村私人住宅樓等開展排查和宣傳;xx派出所重點加強對出租屋的排查和宣傳。工作情況要及時登記造冊,并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落實整改;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罰,相關工作數據必須歸檔保存并按要求上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xx月x日至xx月底):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鎮安委會將組織對各村(社)委會、各有關單位、部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部署。電動車引起的火災多發、頻發,引起了雷州市領導的高度關注。xx市長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加強對電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落實主體責任,實行群防群治。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要督促各轄區的自查自糾,提高行業自律、單位主體責任意識。要結合示范點的創建,及時組織召開現場會,規范和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加大執法工作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消防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加強宣傳教育,形成強大聲勢。要充分運用廣播、宣傳單、宣傳欄、宣傳橫額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發布火災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眾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四)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實效。要按要求,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要帶隊開展檢查督查工作。各村(社)、有關單位、部門實職領導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鎮安委會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并通報各村(社)、有關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9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迎接黨的十八大做好消防安全保衛戰工作的重要部署,最大限度消除校園火災隱患、減少火災危害,推進“平安學校”的創建,構建和諧校園,我校根據《十八期間學校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決定自即日起至黨的十八大閉幕,在我校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在校長黃舒江的統一領導下,以提升火災防控水平為重點,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采取有力舉措,凝聚一切力量,深入排查校園火災隱患,全面整治消防安全問題,努力實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分百,最大限度地防控和減少一般火災,堅決杜絕火災亡人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部署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班級、部室、要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工作重點和目標,制訂具體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要研究

  解決重點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重點消防工作進行督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整改火災隱患。各班級、部室要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檢查教室、實驗室、供電、供水、倉庫、儀器室、體育器材室和電腦室等重點部位和場所。對我校的重大活動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定崗、定人、定責”制。全過程進行監控。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要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廣泛開展迎接黨的十八大打好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

  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宣傳報道。認真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學校要通過校園宣傳欄、廣播、圖片展、主題班會課、舉辦安全知識競賽、宣傳橫幅、黑板報、手抄報、網絡等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練。要組織廣大師生通過參觀、體驗和學習等方式,掌握防火知識,增強防火意識,提高消防能力,發動師生查找身邊的火災隱患,建立獎勵工作機制。計劃在4月中旬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習。

  (三)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我校情況,組織門衛、后勤及相關人員從嚴做好執勤備戰的各項工作,調整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實義務消防隊的戰斗力;認真開展校園消防設施的維護,加強器材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通訊設備的暢通,修訂、完善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認真開展義務消防隊崗位大練兵,提高滅火救援能力;加強管理教育,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防事故,保持校園的高度穩定。

  (四)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發動師生自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火災規律,突出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基本常識,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的宣傳。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校園廣播等媒介,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擴大消防宣傳教育面,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效果;利用橫幅標語、板報、墻報以及發放宣傳資報料、設點咨詢、巡回廣播、知識競賽等,做好防火宣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黨的十八大是我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體師生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全力做好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研究工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定期通報情況,堅決預防和遏制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手抄報、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廣泛開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等主題宣傳報道,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為打贏黨的十八大校園消防安全保衛戰營造濃厚氛圍。

  (三)加強值班,快速反應

  從現在開始到黨的十八大閉幕,加強校園值班值日工作,每天要保證1名領導帶班,及時處理涉及校園消防安全和穩定的各類事件。學校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外出要向學校辦公室報備;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交接班,及時做好值日記錄;嚴禁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保證信息暢通。

  (四)加強督查,落實責任

  建立健全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和督導制度,明確工作責任,發現隱患,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進行跟蹤管理。要對工作中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個人,在年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教師評先評優中予以加分;對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的人員,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為切實加強電氣火災防范工作,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滁防〔20xx〕16號)精神,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利用二年的時間開展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氣安全技術規范、規定、標準,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堅持源頭控制、技術防范、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深入排查整治違法違規,加大對電氣、消防商品經營者的檢查力度,從嚴整治電氣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

  滁城流通領域中的各類電氣、消防商品及其經營場所;建材市場、燈具店、家居城、電器城、商場超市、五金電器商店、商業集中網點;經銷各類消防栓、消防泵、滅火器、耐火材料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經營商店、批發戶等場所。

  三、主要職責任務

  根據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通知》(滁防〔20xx〕16號)內容,工商部門負責打擊和查處流通領域建筑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以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電氣產品活動。

  四、任務分工

  企業個體監管科:1、負責牽頭落實電氣防范專項整治工作;2、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于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3、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4、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活動;5、組織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布置的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報表等各項任務。

  消保科:1、組織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2、加強對電氣、消防商品整治工作的宣傳。

  經濟執法局:1、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對抽檢監測不合的加大查處力度;2、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各類制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以次充好、“三無”等商品。

  商標科:參加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檢查,查處流通領域建筑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偽造產地等行為。

  廣告科:查處虛假宣傳,打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電氣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辦公室:定期檢查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附件1)

  五、工作步驟及措施

  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共2年時間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主要結合冬春季防火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滁州市工商局關于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20xx年第一季度,1、組織市局經濟執法局、消保、商標科等科室局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開展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2、開展電氣、消防商品抽檢監測,制定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3、檢查市局辦公大樓電氣、消防設備安全情況,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4、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加強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

  20xx年第二至第四季度,1、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執法檢查,不少于三次;2、對本單位辦公大樓檢查,不少于三次,及時填寫《單位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表》;3、繼續開展電氣、消防商品執法檢查,及時查處流通領域假冒電氣產品和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商品名稱、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建章立制階段。建立健全市工商局關于加強電氣、消防商品監管相關制度,強化監管力度,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建立電氣、消防商品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取得實效。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是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嚴格執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防范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具體體現,市局相關科室局要提高對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抓好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各科室局要明確職責分工,履行監管任務,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溝通協調,推動職責落實,切實形成部門聯合整治的工作合力。

  (三)強化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充分315國際消費者日活動,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電氣、消防防范專項整治的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及時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市局企業監管科及相關科室局要及時總結電氣、消防商品專項整治中的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果,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同時,及時完成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布置各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工作總結。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全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繼續控新拆舊,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根據省、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相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我鎮20xx-20xx年“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部署和全省城市和農村建設會議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落實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福建省“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xx〕1號)和市、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印發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以及建設高顏值廈門行動的相關要求,聚焦“兩違”綜合治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維護國土空間管控和城鄉建設秩序,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歷史違建“負增長”,扎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總體目標

  按照堅決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變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過兩年時間整治攻堅,堅決遏制新增“兩違”,健全“指揮-防控-執法”三大治違體系,完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推進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積極穩妥化解歷史存量違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鎮“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成效。

  到20xx年底,依托科技手段,確保“兩違”綜合治理管理平臺融合對接、有效運行,實現“發現、核查、處置、檢查、考核”閉環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鎮統一農村個人住宅數據庫,農村宅基地、農村住宅建設審批和監管體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以及自然保護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存量“兩違”分類處置辦法進一步完善,“兩違”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三、重點整治任務

  (一)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攻堅戰。根據中央、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構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監管機制,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對頂風違法行為“零容忍”。對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層面制定的存量問題分類處置政策,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存量問題。

  責任部門:農口牽頭,各村(居)、村居建設辦、綜合執法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

  (二)開展自然保護地“兩違”整治攻堅戰。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對轄區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管理范圍內的“兩違”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環境保護法、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推進整治。對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后續監管,嚴防問題反彈。

  責任部門:林口牽頭,環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三)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兩違”整治攻堅戰。對全市已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建(構)筑物進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實是否存在“兩違”問題。對排查出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全面推進整治。同時,對屬于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依據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進行同步查處。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嚴防問題死灰復燃,切實提高水源環境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部門:環保站牽頭,村居建設辦、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開展非法侵占河湖“兩違”整治攻堅戰。在鞏固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成效的基礎上,加強河湖巡查,對發現的“兩違”問題,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分步分類妥善處置。

  責任部門:河(湖)長辦牽頭,環保站、村居建設辦、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五)開展新增兩違整治攻堅戰。持續治違控違“嚴”的主基調,結合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充分運用科技控違、責任監督、聯防聯治等手段,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嚴防、嚴控新增違法建設,加大第五立面占用屋頂和公共空間違章搭蓋的查處力度,健全新增兩違核查處置機制,力爭實現新增兩違“零增長”的目標。

  責任部門: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六)開展農村建房整治攻堅戰。加強村莊規劃管控,科學規劃實施村莊建設,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嚴控現狀、疏堵結合,實現科學規劃、有序建設。加強農房的審批建設管理,切實規范宅基地審批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抓好用地供應、建房審批、建房安全、風貌管控、一戶一宅、違法查處。加強存量農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隱患,開展“裸房”整治和風貌改造,積極探索農村老舊、閑置房屋使用權流轉辦法,分類分步、分期分片,積極穩妥處理好農村歷史違建,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村居建設辦和農口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七)開展“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科技控違攻堅戰。強化信息化建設,充分運用“衛星遙感+互聯網”等科技手段,依托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覆蓋的線索發現機制、“短平快”的核查處置機制、“全程跟蹤、實時督辦”的監督管理機制,提升“兩違”綜合治理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責任單位:綜合執法辦牽頭,集美第一自然資源所、農口、村居建設辦、環保站、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隊、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隊、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階段(20xx年3月中旬)。根據區“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印發實施方案給各村各部門實施。主動對接、上下結合,確保整治工作按時有序開展。

  (二)整治攻堅(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責任部門自3月起全面啟動開展各項整治攻堅戰,按照省、市、區相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遏增量、化存量、防變量,形成部門牽頭、協同治理、聯動執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實各項重點整治任務。

  (三)總結評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級工作部署要求,持續跟蹤相關部門的治理工作進展,收集、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做好迎接區治違辦、市治違辦、省治違辦組織開展的各項評估考核工作,強化追責問效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常態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制。各村(居)是“兩違”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巡查責任,做好巡查、勸阻、上報工作,以及組織或協同實施違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違法建筑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機制,強化治理措施。一是強化巡查發現。各責任單位、各村(居)要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完善網格化、片區化、責任化無縫對接的“兩違”巡查機制,結合航拍、衛星遙感影像、無人機、日常巡查、投訴舉報等手段加強日常巡查,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及時組織實地核查。

  (三)實行聯防聯治,強化部門合力。各責任單位要密切協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實現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與資源規劃、消防、市場監督、供水、供電等部門聯動,運用停水停電、停止審批許可等聯合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行為公示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加強“兩違”利益鏈條的施工、設計、監理、供水、供電、建材等全過程監管,實施參與主體倒查追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機制,營造良好治違法治環境,保障“兩違”綜合治理行動正常開展。對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職責,及時出警處置,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堅持疏堵結合,強化批后監管。嚴格落實批后監管職責,把好新建農房的審批關、設計關、監管關。建立統一的農村住宅信息數據庫、農村宅基地和農村住宅建設網上審批管理平臺。加強服務延伸,在合理審批的基礎上落實“四到場”、掛牌公示、明確責任人等監管措施,對在建項目按照規定逐一核對、逐一排查、及時跟蹤,強化事中過程監督。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保障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由建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監督指導,對發現的違法建設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組織依法拆除,有效減少“裸房”,確保村莊風貌完整、美觀。

  (五)強化宣傳引導,加強信息公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兩違”綜合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兩違”綜合治理對改善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的積極作用,嚴格落實《廈門市“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實施辦法》,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違法性質惡劣的“兩違”案件查處的曝光力度,推動形成違建可恥、違法必究、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強化考核督辦,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追責問效力度,上級將組織復核我鎮對“兩違”問題線索的核查、處置工作,對復核發現錯報、漏報、瞞報、弄虛作假、虛假處置等問題,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兩違”治理履職盡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相對應的追責。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為進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確保經營安全有序,根據《關于對商業城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進行整治的函》(莆涵公消[20xx]4號)的建議要求,我委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治理工作按照“聯合整治、自律疏導為主、行政強制為輔、分類分期、標本兼治”的原則,在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聯合作協下,做深、做細、做實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壓態勢,確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力推進并取得實效,成立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三、治理內容

  1、開展“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專項整治。按照《20xx年區“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力爭對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全面整治,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車間、倉庫全部分離,并建立健全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努力杜絕新的“三合一”場所的產生;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副食品(茶葉)批發市場要開展全面位的綜合整治,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落實措施,督促整改。整治期間,治安聯防隊要在茶葉批發市場增設5號執勤崗,加強對市場夜間的巡查,安監部門要指導茶葉批發市場安保人員做好巡查,做到嚴防死守。(責任單位:各網格,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開展電氣線路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在20xx年對一期、20xx年對二期的平行線改造的基礎上,結合今年一期基礎設施改造的機會,進行進一步的全面疏理,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安監部門,由安監部門聯系電力部門及時化解消除隱患。戶內線路在區兩次集中整治活動中,雖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問題依然不少,各網格要再開展一次電氣線路全面排查,并將情況如實以每月《安全隱患排查表》上報。安監部門要認真匯總,適時組織消防、公安等安委會成員單位,邀請電力專業部門對上報電氣線路隱患情況進行認定,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商戶)采取斷電等進聯合執法強制措施,從根本上消除電氣陳舊老化和私拉亂接等火災隱患。(責任單位:各網格,管委會安監室)

  3、開展城市管理大整治活動。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以城建中隊為主,管委會城管辦、社會辦、治安聯防隊要密切配合,加大“兩違”行為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清理。同時要加大占道建筑物及戶外廣告整治力度,依法清理占用公共空間的大型戶外廣告牌、大型遮陽棚等臨時搭蓋及附屬物。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占用道路亂擺攤設點、亂搭亂占、占用消防通道等違規經營行為,要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做到日常巡查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確保救援通道的暢通。(責任單位:城建中隊、城管辦;協辦單位:治安聯防隊)

  4、開展交通秩序整頓活動。由涵西派出所牽頭,城建中隊、城管辦、治安聯防隊等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單位要全力配合,以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為切入點,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進一步規范一期、二期大門口及主干道的汽車、三輪車、摩托車的行駛秩序,嚴格查處亂停亂擺、隨意調頭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管委會城管辦要做好一期、二期主干道等主要路段交通標線及停車位的劃線工作,在不影響交通安全和暢通的前提下,要做好應劃盡劃,盡可能為商戶創造便利條件,共同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責任單位:涵西派出所、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辦單位:城管辦、城建中隊、治安聯防隊)

  5、開展消防器材檢測和培訓工作。由管委會安監部門牽頭,邀請消防、公安等專業職能部門,在轄區內各企業、加工廠、商鋪等單位,對滅火器、應急燈、報警器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開展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器材大檢查活動,檢查一家過關一家,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數量、質量雙過關。同時做好消防安全及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沿街店鋪人員由社區負責組織召集,各企事業、加工廠由管委會安監室負責組織召集,邀請消防、公安等職能部門進行強化培訓,做到“三懂三會”(三懂:懂得本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產品及原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會: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警),全面提高人民群眾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能力,從而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安監室、社區居委會)

  四、時間步驟

  治理工作從20xx年1月21日-4月30日,為期3個月。

  本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的各個專項整治,由各責任單位分別展開交叉進行,注重實效,不統一步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制訂工作目標,落實工作措施,把整治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確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取得實效,切實改善消防安全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以“人人參與消防,共筑平安”為主題,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貫穿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始終,深入發動基層組織和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突出抓好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強監管,鞏固成效。管委會要建立與有關職能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宣傳、技術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合力。要把各項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把各項政策措施統籌起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必須逐個整治、逐一過關,最大限度地減少消防安全隱患。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范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為有效遏制全市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市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臨汾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市級教育、經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工商、質監、電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郵政、人社等部門的分管領導。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承擔領導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王永國兼任,負責了解掌握并定期通報各地區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各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實施本行政區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細化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根據本級政府的治理方案,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制定本行業、本系統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質監部門要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電氣產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符合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及時依法公開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規范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工商部門要督促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等電器產品銷售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上述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x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督促各設計單位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同時,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加強對電氣線路施工圖的審查力度,確保建筑電氣工程設計的質量。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住建部門要組織施工單位開展電氣產品選用、進場和施工期間電氣設備安裝環節的自查自糾,督促其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氣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不按照技術標準進行電氣隱蔽工程驗收;嚴查質量不合格電氣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公安部門要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督促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主體責任。住建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建設單位指使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督促建設單位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加強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發動工業企業生產場所、物流倉儲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小經營加工場所等社會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防范自查自糾,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公安部門要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將電氣安全作為日常巡查、檢查的重要內容,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電氣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測。要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安監、教育、衛生計生、民政、文化、經信等部門要督促易燃易爆單位、工礦商貿企業、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娛樂場所、互聯x上x服務營業場所、工業園區等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的社會單位做好電氣火災防范治理工作。

  7、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動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基層x格力量,開展轄區內居民住宅區域的檢查工作,督促整改隱患問題,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家庭開展電氣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有條件的市、縣(區),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電工或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為居(村)民家庭提供電氣防火檢測服務。要督促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居民住宅區電氣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問題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維修基金對老舊居民住宅區(樓)的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集中充電設施,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工程內容,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電力主管部門要督促供電企業定期對農村、社區住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排查城鄉社區、鄉鎮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表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指導用戶安全用電,防止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要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確保電工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人社、住建、安監、電力、公安等部門要建立消息互通機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范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力技術人員、配電房值班人員、電氣檢修作業人員、相關重點工種人員等專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核查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合法性、有效性,檢查人員崗位電氣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點風險領域電氣火災防范綜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對文物建筑電氣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聯合執法,積極指導文物建筑的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開展電氣火災風險評估工作,采取有效的電氣火災技術防護措施,切實增強文物建筑電氣火災防控能力。要組織文物檢查工作人員、消防監督檢查人員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電工等人員對《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進行宣貫培訓,切實提高其發現電氣安全隱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強電氣火災技防、物防措施。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找

  準當地突出的電氣安全隱患問題,探索電氣火災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規定或地方標準,規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廠房(倉庫),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電影院、劇場,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覽建筑,省(市)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電信和財貿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宜按照有關國家技術標準對非消防用電負荷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鼓勵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

  (六)強化電氣火災防范宣傳教育培訓。電力、質監、工商、安監、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將電氣火災防范宣傳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結合“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協調電臺、電視臺、報刊等主流媒體和主要門戶x站,制作刊(播)電氣火災防范專題節目、欄目;利用樓宇電視、戶外視頻和微信微博、手機短信等新媒體、自媒體,廣泛播發電氣火災防范知識;將電氣火災防范納入校園、企業單位、黨政干部消防培訓內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制定印發電氣火災防范宣傳品、宣傳掛圖、實用手冊,普及安全防火常識;組織社區消防宣傳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過上門服務、組織居民集中普訓等形式,發動社區家庭積極參與互動宣傳活動。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印發自查自糾通告,全面動員部署,合理安排進度,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要組織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糾率達到100%。

  (三)排查試點階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對轄區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等各類社會單位以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區各類單位(場所)、區域的底數以及電氣線路消防安全現狀、單位落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工持證上崗等基本情況,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基礎臺賬。隨后在每個縣(區)至少確定一個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或傳統村落,作為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試點區域,集中開展整治試點,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對其電氣線路進行升級改造,安裝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形成可看、可學的經驗。同時,在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類型中各選取一家作為電氣火災報警系統的試點單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縣市區報擬定的試點區域和單位情況。

  (四)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結合實際,吸收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建立電氣工程及電工登記備案制度,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區)電氣防火安全專管員和巡防隊伍,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各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電氣安全隱患,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對查出的電氣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可靠的措施,確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產月”期間,集中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認真落實臨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氣火災治理加快推廣智慧用電安全隱患監管服

  務系統的通知》(臨安辦發[20xx]29號)文件要求,全力推廣使用具備CCCF認證的智慧用電安全監管系統。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項規定的場所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安裝率達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安裝率達50%以上,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電氣線路升級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標完成率達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爭全部完成。

  (六)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級、各行業部門要對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市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徹底、問題突出的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要聯合進行督辦,依法嚴肅處理。

  四、責任分工

  在市安委會統一部署下,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由各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為深刻吸取近期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遂安安委辦﹝20xx﹞38號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扎實開展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推動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

  切實杜絕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門廳、樓梯間和樓道電動自

  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二、時間步驟

  整治時間從20xx年7月7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主要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并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屋、住宅小區、安置小區、地下停車庫、集貿市場、學校、三小場所、辦公樓、公共娛樂場所等開展排查和宣傳。對排查出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及時登記造冊并督促落實整改,同時要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問題隱患不予整改的要積極對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等部門并密切與各部門協作配合,依法予以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區要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重點和要求

  (一)小區私拉亂接排查整治重點問題

  1.從戶內穿線到樓下或車棚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或將電動自行車駛入樓道內充電。

  2.私自在樓頂、車庫、樓梯間、門面房等處搭建違章建筑并拉線用電。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對商住小區,包括農民自建小區、安置居住區、無物業小區開展電線私拉亂接情況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和檢查臺賬,按照“立行立改、跟蹤督辦”的原則跟蹤整改落實閉環。問題清單應每十天更新一次,并報街道主要領導和街道專項整治工作小組閱批。

  2.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應建立小區私拉亂接問題管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小區常態化巡查,明確檢查范圍、周期,規范記錄巡查結果,及時發現并制止電線私拉亂接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引導

  各社區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形成震懾,積極推動廠家不違規生產,經銷商不違規改裝,群眾不購買三無產品和改裝產品;要廣泛動員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廣告宣傳牌、LED屏幕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提示內容,引導群眾正確使用、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營造良好的消防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壓緊壓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社區要針對電動車火災多發特點,發動各方力量,組織物業公司、業委會落實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針對性防控力度。要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定期向重點單位(場所)提出要求,推動落實火災防范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和物業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電動車停放車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文件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匯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自行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筑、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區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并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文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范圍內電動自行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占路的電動自行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自行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辦發〔20xx〕8號)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擰緊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鏈條,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翟敬軍,副組長:楊樹榮、吳漢仁、褚廣田,成員: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分管領導、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計量與認證監督管理科、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科、執法稽查科(消費維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負責制定綜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務,了解掌握情況,組織督查檢查。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查處違法行為,密切部門配合,形成綜治合力。

  三、治理重點和措施

  (一)治理重點

  各單位要依據《產品質量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標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重點嚴厲打擊以下違法行為:

  1.無照從事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等經營活動;

  2.電動自行車銷售者沒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進貨查驗情況,沒有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電動自行車認證證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3.銷售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廠名、無廠址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認證證書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銷售質量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關鍵性組件;

  5.電動車維修經營者等非法組裝電動自行車對外銷售;

  6.生產、組裝、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電動自行車行業經營主體情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對轄區內從事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等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建立經營主體數據庫,列入定點監管對象,逐戶進行檢查,明確屬地監管責任人,填寫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強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工作。

  2.加大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依法加大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從嚴執行有關標準和規定。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進行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行為,要從重從快處罰。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政企聯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強同注冊商標權利人、行業協會、電商平臺等相關各方的合作,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標侵權案件源頭追溯力度,開展全鏈條打擊。

  3.加強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力度,切實強化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門店和倉庫以及通過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經營戶的監管力度。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檢力度,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并及時將抽檢結果及查處情況書面通報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各單位在每月23日前,將本地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市局將對抽檢情況進行梳理匯總,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

  4.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要組織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銷售、維修企業,進行一次集中約談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諾,對照治理重點違法行為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要通過在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維修者店面張貼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治理重點違法行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識。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舉報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底前)。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9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根據摸底排查情況,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治理重點違法行為。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不斷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11月底前)。對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制度,將違法違規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的企業納入信用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整治經驗進行全面推廣,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開展此次綜合治理工作,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形成全市系統上下齊抓共管、協同攻堅的工作格局,有序開展治理工作,確保把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逐級明確工作任務,定期召開調度會和開展督查,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有關問題。整治期間,市局將適時組織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各單位、部門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市消委會辦公室也將組織對各地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將納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三)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認識落實消委辦的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堅持齊抓共管,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與公安、發改、工信等部門聯合執法,存在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做好信息報送。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要以此次綜合治理為契機,進一步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加快形成動態預警、常態監管工作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堅決遏制重點違法行為反彈。從20xx年4月份起,各縣市場監管局(分局)、市局相關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將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檢查表》(附件1)、《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抽檢情況統計表》(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3)、《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案件查處情況統計表》(附件4),在綜合治理中查處的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及時上報,11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及附件1、2、3、4報至市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干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干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干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匯總,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系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系電話:,傳真:。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20xx年我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上級院綜治工作安排,結合我旗綜合治理工作實際,進一步充分發揮檢察職能,落實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努力為我旗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現將我院20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加強對綜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建立健全檢察機關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建立由檢察長負總責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全院各科室局訂責任狀,做好責任區內各項綜治工作做到層層落實,對檢察機關分片包聯的蘇木鄉鎮的綜合治理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責任狀”的內容進行指導,力爭所包聯單位沒有一票否決的情況。并加強內部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綜治措施。

  二、明確任務,提高認識,全面履行檢察職能

  在市院和當地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__大精神,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實處。首先我們明確任務,要明確綜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務是為經濟建設服務,因此我們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加強防范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序,來推動先進生產力的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要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履行法律負于我們的監督職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注重監督實效。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成員單位,要結合檢察業務,認識到預防工作本身就需社會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們要立足檢察職能,提高預防職務犯罪的水平,研究發案的新情況、新特點,提出預防建議,在偵查監督方面要針對該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的案件進行監督。加強控申檢察工作的監督職能,要進一步落實首辦責任制,力爭把問題解決在首辦環節,切實解決群眾告狀難的問題,堅持接待日制度,重點抓好檢察長批辦案件的催辦和督辦,加大各級領導批辦、交辦案的辦案力度,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監督職能作用。

  三、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嚴打整治斗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環節,還要深入持久的開展下去,要突出重點,加大力度,繼續嚴厲打擊黑惡勢利,要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重點打擊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搶奪、詐騙等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多發性的侵財犯罪,深入開展破大案,打現場,挖團伙、追逃犯、治暴緝槍等專項斗爭,把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專項斗爭與嚴打整治斗爭結合起來,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鏟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加強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幫助其健康向上成長,參與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區創建活動,做好矛盾排查調解處理工作。

  四、發揮理論指導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宣傳作用

  今年3月份是綜合治理宣傳月,我院認真組織開展好這次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兩個《決定》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大力宣傳綜治工作及嚴打整治斗爭中的先進人物和先進典型事跡,指導和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宣傳檢察機關在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能和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理論研究工作,積極撰寫理論調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的新規律,掌握新特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改進和指導工作,不斷探索和創新提供有力的理論法律依據,積極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形成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省、市安委辦統一部署,經區政府同意,區安委辦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不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杜絕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大型商場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20xx年底前,全區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不少于70套、建設面積不少于0.7萬平方米;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務”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鎮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社區、行政村和有關部門。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街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各鎮街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準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并向全社會公示曝光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房產、規劃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公安、消防、安監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站、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區安委會成立由區政府黨組成員朱啟軍任組長,區公安、安監、經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由李棟梁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2)。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區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鎮街也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區經信、公安、房產、市場監管、安監、消防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區、鎮街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各鎮街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區安委會將派出督查組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鎮街、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7月15日前報送區安委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從7月份起,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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