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6篇)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
20xx年春運工作從1月8日開始至2月16日結束。為確保20xx年我鎮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維護社會穩定,現將有關通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春運期間交通安全工作,確保“三超一疲勞”、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客運車輛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車、校車不發生重大以上事故;街道不發生大面積交通堵塞,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在鎮交安辦(簡稱“鎮春運辦”),由富軍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村及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責任領導和聯絡員,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扎實開展好春運各項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整治措施,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管
一是召開一次專題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立專門的領導班子和機構,制定方案,集約各方力量,統籌開展春運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召開一次部署大會。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組織召開一次轄區貨運企業、學校、村負責人參加的動員部署大會。
三是召開一次警示大會。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組織轄區所有客運場站召開一次警示大會,通報近期全國、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轄區客運車、校車典型事故和“三追兩檢一掛牌”典型案例,再次部署落實企業、客運場站交通安全主題責任。
四是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學習。20xx年1月10日前,各要組織所有駕駛人開展一次安全教育,并簽訂村運交通安全責任書。
五是開展一次企業場站檢查。20xx年1月10日前,鎮派出所、交安辦要對全鎮企業落實交通安全責任書,開展春運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落實整治措施,建立嚴格的臺帳、檔案備查。
(二)抓好整治行動,嚴管嚴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一是各項集中開展到位。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鎮政府統一安排和部署,全力開展好各項專項整治行動。
二是鄉村道路安全監管到位。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組織公安、交通、安監等部門人員繼續保持對路面管控的高壓態勢,強化對各鎮街客運集散地、農村風俗活動場所及周邊路段的專項整治,重點加強客運車輛、校車、低速貨車、拖拉機的管控,嚴格查處客運車輛超載,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車輛超速、占道行駛、酒后駕駛,無牌無證車輛上路、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三)抓住兩個時間節點,全面整治道路交通次序。
一是春節前后派出所、交安辦要摸排轄區人流、車流變化情況,增加道路警力配置,積極疏導交通,安排事故處理民警和拖車,及時處置交通事故和故障車輛,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交安辦要在轄區購物、娛樂、飲食的集中區域增派警力,積極疏導,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四)加強校車交通監管,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派出所、交安辦要在春運前對校車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落實各學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對學校包車、校車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包車和校車管理制度。嚴禁學校租用社會車輛集體出行,嚴禁任何單位的自備客車從事學生包車或運送學校師生進行長途和跨區縣運行,嚴禁校車超載行駛,嚴格查處學校或校車的交通違法行。
(五)加強低溫雨雪冰凍霧氣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
一旦出現雨霧冰雪惡劣天氣,各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過編隊通行、分段放行、分車放行、間斷放行、分流繞行等多種措施,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周邊地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時,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協助采取遠端多點分流等措施,提前引導車輛繞道通行,減少車輛滯留和等待時間。公安部門凡因故依法采取管制措施封閉道路時,要及時向相鄰地區和有關部門、單位發布管制信息通報。
(六)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營造濃厚春運氛圍。
一是各村、鎮屬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設施設備規范”設置宣傳陣地和標語,其中,各村、鎮屬有關部門所在地懸掛春運交通安全橫幅1幅以上。
二是加強信息上報。春運期間,各村、鎮屬有關部門要加強值班備勤,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并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遇有重大、緊急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各部門的工作方案于1月10日前報“鎮春運辦”。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2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3
為進一步提高全校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預防和減少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根據長汀縣教育局安全專題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在全校開展“交通安全記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號召全體師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倡導“文明行車,文明走路”的良好社會風尚,維護交通秩序,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以提高師生道德素質,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為主線,營造文明的校園環境,為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做出應有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校“交通安全記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貫徹落實與順利開展,我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吳江濱
副組長:陳興平、劉陽東、王林煥、修紅英、
李清華、劉橋連
組員:涂星祿、林立、鐘燕、戴哥玲、上官玉彥、
李曉薇、王原光
三、工作目標:
1、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覆蓋率100%。
2、師生參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受教育率達到100%。
3、師生交通安全法制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
4、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明顯提高。
5、深化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把涉及師生的交通事故發生率控制在最低。
6、結合社會實踐活動,“小手牽大手”向家庭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四、活動內容:
1、大力加強對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廣泛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周和宣傳活動。
(1)、不失時機地利用學校廣播站,宣傳欄,班級黑板報等,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宣傳。在校園設立交通安全標語、宣傳欄,張貼宣傳掛圖,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
(2)、聘請有關人員定期到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3)、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
(4)、各班級進行討論學習,加強對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宣傳。
(5)、以“遵守交通信號”、“安全乘坐車輛”、“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參與”為主題,開展全校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6)、開展“平安和諧暢通,有序交通我參與”宣傳活動,針對我校學生實際情況,以“靠右行走”等主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倡導交通安全行為,提高廣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
2、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要求同學們不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還要主動向父母和身邊的人宣傳交通法規,共同遵守交通規則。
3、建立機制,鞏固成果。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以此次活動為契機,建立起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學校將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各種形式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學生交通法制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
通過本次的教育活動,希望能夠在教育活動開展的過程中,不斷的提高師生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識,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夠更加珍愛自己的生命,為家庭為自身負責。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4
20xx年度中考即將開始,為進一步做好中考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廣大考生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20xx年全縣中考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交警大隊長路高生任組長,教導員陳建峰任常務組長,副大隊長汪金旺、副教導員周造輝任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秩序科,負責組織協調、信息收集和上傳下達等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
各中隊要加強與教育部門聯系,確定學校負責人員,確定責任民警,對中考期間轄區內集中接送中考學生的車輛及駕駛員進行摸排(車輛及駕駛人名單附后),對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非法改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接送學生車輛,一律禁止運行。對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有被記滿分記錄;有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有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有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駕駛人,禁止其駕駛集中接送中考學生車輛。
(二)科學部署警力,加強中考期間的交通疏導工作。
6月17日至19日為中考時間,各中隊要在考生通往考區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夠警力,加強巡邏,疏導交通,推出各種便民措施,盡所能為考生服務。遇考生所乘車輛交通違法時,要立即糾正放行,事后再做處理;遇到考生乘坐車輛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況,要根據實際多想辦法,如確有需要,可采取警車開道等切實有效方式轉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確保其順利參加中考。
(三)加強考點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凈化考點周邊交通環境。
今年中考設弋陽一中、志敏中學、弋陽縣第二小學三個考點。縣城中隊要積極會同治安管理部門及轄區各考點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考點周邊及食宿地周邊的交通秩序整治,嚴查車輛超速行駛、酒后駕駛、隨意掉頭、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在各考點設置中考交通管制標志,禁鳴喇叭標志,減少機動車的噪音干擾,減少交通堵塞,確保考生有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要實行定時、定人、定崗制,在開考、考試結束時段,派出民警、協管員在校門口執勤,維持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秩序科鐵騎隊負責加強對城南片區各路段的巡邏管控力度。
(四)結合天氣變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隊要與氣象局取得聯系,密切關注本轄區的天氣變化情況,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澇災害等影響而出現道路交通險情時,要及時啟動惡劣天氣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預案,認真維護好道路交通秩序或進行交通管制,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大隊報告。增加雨天巡邏班次,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設置雨天安全行車提示語。
三、上崗時間
上午7:30時至考試結束,下午13:30時至考試結束。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中隊要充分認識做好中考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圍繞著“保平安、保暢通、保考場秩序”這個中心點來進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各項工作做細、做深、做扎實。
(二)落實責任,加強備勤。各中隊要嚴格領導帶班備勤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分工負責制和民警崗位責任制,將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做到定職定責、定崗定位,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中隊領導要深入一線,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大隊將就此工作進行督查,對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響中考順利進行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中隊及時將中考期間的安保情況報送至大隊指揮中心。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5
為進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針對雨、雪、霧等氣候條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等對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這一中心任務,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勤
副組長:胡忠
成員:王永松、季凱、范新亞、徐殿平、王國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管理大隊,任志國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處置分類
(一)因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突發事件。
四、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總原則是: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確保安全、盡快通行;信息暢通、及時上報。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局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明確領導工作責任及相互補位措施,及時指揮啟動和終止工作預案,形成科學組織、迅速反應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縮短應急反應時間。
(二)屬地管理原則:對已發生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交管大隊要按照轄區劃分,迅速出警,了解情況,維護秩序,控制事態,依法果斷處置。
(三)先期處置原則:交管大隊接指令趕赴現場后,立即按預案規定進行控制事態、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維護秩序、開展疏導等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上報情況。
(四)及時報告原則:現場應急警力應保持和上級及指揮部門的聯系,隨時將現場了解到的確切情況及時匯報給市局值班領導,便于指揮機構了解情況、把握戰機、果斷決策、正確指揮,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指令采取指揮疏導、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續措施,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五)聯勤聯動原則:各警種之間要主動溝通,相互配合,體現“一盤棋”思想,建立聯勤聯動機制。
(六)教育疏導原則: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時,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維護現場交通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耐心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態,恢復交通。
五、處置內容
(一)遇無法抗拒的氣象災害(雨、雪、霧、雹等)、水災、地質災害、地震災害等自然災害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遇險群眾,轉移財產;疏導交通,維護好現場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車輛、行人進入管制區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強巡邏管控,疏導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應在分流地點和沿線部署警力視情實施遠、近距離分流措施。
(二)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處置。遇有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同時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門進行清理處置;組織民警指揮疏導交通,疏通搶險通道,確保指揮、救護、工程搶險車輛及人員、物資等順利進出現場。經勘查,確定不會發生新的山體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備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引導車輛安全通過;對山體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車輛無法通行的,要組織車隊通行備用路線。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責任明確、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簡易程序處理,立即撤除現場,恢復交通;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搶救傷者,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疏散圍觀群眾,控制當事人,快速勘查現場,迅速清理事故車輛,盡快恢復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發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對未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責令施工單位強制停止施工,恢復道路通行能力;對經審批進行道路施工的,建議業主單位組織人員加強巡邏、守護等臨時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車輛雙向通行的便道,確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泄露事故而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劃定現場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劇毒及腐蝕物質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燃燒。造成泄漏、燃燒的,要依法進行交通管制,視情疏散群眾;立即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監、急救、環保等部門趕赴現場處理;疏通救援車輛通道,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進出現場;對事故發生地段道路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要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安全通過事故現場。
(六)因突發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對發生的事件,要盡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影響交通的程度,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根據規模大小,群眾情緒、行為的激烈程度,設置警戒區域,實行區域性交通管制;疏導分流車輛,維持交通秩序;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人員疏散或離開路面后,迅速恢復道路交通。對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條件進行先期處置的,可量力處置并及時通知治安、刑事部門迅速到達現場,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備先期處置條件的,劃定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等待治安、刑偵部門到達并做好現場勘查期間的秩序維護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采取相關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處置步驟
(一)加強指揮,保證警力。遇突發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值班領導必須親臨一線指揮,加強路面管控,準確掌握路面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向市局值班領導報告路況信息,同時將情況通報交通、路政、施救、醫療(急救)、消防等相關部門,請求協助做好實施相關預案的準備工作。交管大隊除留少量值班、機動人員外,應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強路面監控和現場管理。
(二)加大巡邏,保障暢通。雪、霧天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響時,堅持全警上路,加大對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彎道及事故多發路(點)段的管理,逐層逐人落實崗位,及時指揮引導車輛通行,同時利用巡查車采取不間斷喊話鳴笛警示等方法,監督提醒駕駛員保持安全行車速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車及掉頭等現象。在路面有結冰的情況時與當公路交通部門取得聯系,在結冰路面上拋撒消雪劑,督促檢查過往車輛安裝防滑設施,在遇有路面結冰嚴重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時,進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車輛,以免發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三)注重宣傳,加強協作。在雨、雪、霧天氣及路面發生結冰的情況時,交管大隊要采取多種方式及時向公眾媒體通報路況信息,通過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多渠道、多層次發布冰雪霧天氣及交通事故造成國、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車輛繞行建議以及預計道路恢復通行時間等信息。并倡導駕駛人及時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況,選擇合適線路,盡量減少主要道路通行壓力。同時要加大與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時處置。交管大隊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時,要及時進行處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斷的,民警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劃定警戒區,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發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200米以外開始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時,在距離現場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打開警燈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警告標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應在現場最后一輛被堵車輛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車示警并設置專人實施預警,預警車輛和民警應根據堵車情況持續向后移動,通過喊話和交通信號指揮后方來車減速并有序停放。對于事故嚴重的要及時通知路政、施救、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同時,應確定專人負責應急車道的管理,嚴禁車輛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停放,以保證應急車道暢通,并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做好相關輔助性工作。在未恢復交通前,執勤民警不能擅離現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因各類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隊要迅速組織警力上路疏導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復交通,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巡邏管控,掌握預警信息。交管大隊要通過多種渠道,全面獲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動權。路面巡邏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發現突發情況,并及時報告。民協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三)建立聯勤聯動,加強協作配合。要與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生態環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門建立應急救援協調機制,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搶救傷員,救助受困群眾。同時,要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以及相鄰國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加強配合,信息互通,保證在道路發生交通堵塞時,及時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導、分流等措施,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城區、開發區中隊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隊,支援、配合其他部門應對突發事件。
(四)保證聯絡暢通,加強請示報告。交管大隊要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隨時接警。完善各種工作制度、職責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值班室或指揮中心的指揮協調作用,準確指導路面勤務。領導要保證聯絡暢通,值班人員嚴禁脫崗,值班民警和備勤民警手機須24小時保證聯系暢通。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6
為了有效的預防及和及時有效的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車輛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迅速、有效的實施救援,根據《道路運輸安全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葛沽鎮交通事故突發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 李樹國
副組長: 朱鳳起、暴亭琨 、胡雙柱、潘俊琴、 韓世蓮、
胡振剛、董玉斌、張宏
成員: 袁錫道 、紀 燕 、李建軍、馬 鍵、于 池、
許志軍、張玲、陳愛蓮
成員單位包括: 政辦、鎮農委、鎮安監站、鎮武裝部、鎮綜治辦、鎮綜合執法隊、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及各村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委,辦公室主任有農委主任袁錫道兼任,辦公室電話:
鎮各所屬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交通運輸事故分組,組長由各相關部門主任兼任,并將分組名單上報鎮農委。
二、成員單位職責
1、鎮農委: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對鎮域內各運輸公司及其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督導,對所有運輸企業要做到及時消除隱患事故,落實好鎮域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項工作。
2、政辦:負責協調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運輸保障工作。
3、鎮安監站:協調相關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中事故的調查與處置工作。
4、鎮武裝部: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及施救工作。
5、鎮財政所:負責保障救援資金的籌備落實工作。
6、鎮衛生院:負責道路運輸事故中傷員的救治工作。
7、鎮綜治辦:負責案件后續社會穩定工作。
8、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穩定。
9、派出所:負責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安全保衛和事故調查及治安工作。
三、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以保護乘客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就近救援原則,交通事故發生時,附近村居要及時立即進行組織自救,并向上級部門進行匯報事故情況。
3、堅持統一指揮原則,如發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參加救援工作的成員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領導小組應根據預案要求,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四、落實責任
各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應準備,落實相應負責人,事故發生后,鎮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按照本規定做到統一指揮,相關部門和單位應通力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救援,妥善處理,將損失降到最低。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7
根據上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方案。
一、成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劉克和
副組長:
成員:
學校交通安全員:張開世
二、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措施
1.學校安全保衛處負責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的印刷和發放、交通安全教育宣傳。制作校園交通安全警示標牌。定期與交警部門聯系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2.學校聘請大邑交警大隊警官楊敢為交通安全輔導員,每期到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學校行政辦公室負責教職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期對教職工集中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4.學校德育處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廣播、黑板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5.學校加強放學時段校門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維護校門的交通秩序,確保校門交通通暢。
6.學校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拒絕交通違章。珍愛生命,遠離車禍。
7.學校明確規定,學生不準騎電瓶車和摩托車上學;不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8.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學校規定,不定時地對本班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讓學生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識,從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8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王志紅校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要求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教導主任直接負責,班主任、科任教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時工作中,應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傳授相關知識,培養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自覺意識。
5、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校外車輛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6、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駛。
7、校門口禁止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堵塞校門,在必要情況下可請求交警或公安部門派人協助。本校教職工的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棚點。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違章占用校門口道路擺賣、施工作業和堆放物品。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9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和班主任協助,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為切實做好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下我區道路交通運輸安全通行工作,建立和完善統一、高效的道路安全通行協調運作機制,提高雨雪冰凍天氣的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雨雪冰凍天氣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充分認識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構成的嚴重影響,全力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惡劣天氣對交通運輸工作造成的損失。
二、目標要求
堅持預防和處置并重,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總要求,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確保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能夠立即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惡劣天氣對道路安全通行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三、組織領導
成立金安區交通運輸局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協調、部署區域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預防、處置以及預案啟動,及時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應急處置臨時對策及處置方案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小組:
辦公室:由魏治安兼任辦公室主任,趙亮、劉圣存、唐德生、陳遠柱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應對雨雪冰凍天氣的應急處置協調等工作,聯系電話:、。
1、應急處置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治安具體負責,主要由公路所、運管所、執法大隊、工程股等單位、股室配合,全面負責道路應急保通工作。
2、交通疏導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成山具體負責,主要執法大隊、運管所以及轄區交通管理所配合,做好農村公路全面巡查、交通疏導等工作。
3、物資機械組:由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朱祥如同志具體負責,主要由公路所、工程股等單位配合,全面負責應急物資供給及機械設備的調配等工作。
4、督查督導組:由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喬先勝具體負責,主要由綜合股配合,負責應急處置期間各單位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5、后勤保障組: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沈承繼具體負責,主要由局辦公室、財務股、綜合股配合,全力保障人員、機械應急處置所需必須品。
6、信息報道組:由局黨組成員、工會主任李偉具體負責,主要由局信息股、綜合股配合,全面做好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上報和宣傳報道,統一口徑對外發布應急信息等工作。
在建工程:由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喬先勝,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姚杰具體負責,主要由質監站、工程股配合,全力督導、協調做好在建工程的應急保障工作。
四、責任分工
1、局班子成員包保工作組:負責對所包保責任片區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及所涉及應急工作小組,嚴格落實雨雪冰凍應急預案,全力做好區域內道路安全通行工作。(局班子成員包保聯系鄉鎮同工程建設責任包保)
2、局辦公室:負責應對冰雪災害天氣相關情況,及時下達區應急指揮部的工作指令,通報應急措施和工作開展情況,做好宣傳、信息報道、信訪維穩及協調、后勤保障等工作。責任人:陳遠柱。
3、執法大隊:加大冰雪天氣縣級公路巡查力度,重點對急彎、陡坡、橋涵、高邊坡、臨水臨崖等事故易發路段的巡查力度。責任人:趙亮。
4、公路所:加強公路應急物資(鐵鍬、防滑沙、工業鹽、融雪劑等)和機械設備(鏟雪車、裝載機等)的儲備、檢修及抗雪保通應急隊伍建設,做到關鍵時刻開得動、拉得出、保得通。責任人:劉圣存
5、運管所及各交通管理所:負責協調、保障城鄉公交、客運運營線路調整,及時、科學、合理調度公交、客運班線,加強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客運企業落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嚴格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以及客運站場的檢查等。各交通管理所加強冰雪天氣道路巡查和水上渡口的安全檢查,嚴打違法運輸,確保旅客出行安全。責任人:唐德生、各交管所長。
6、質監站:負責在建工程的應急保障工作,制定預案,督促施工企業加大排查力度以及應急物資、機械設備儲存、調配工作,確保險情及時消除。同時健全值班制度,加強值守力量,落實值班人員職責,保持通訊暢通,若遇險情應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共同處置。責任人:顧仁志。
五、措施要求
各單位要認真研判天氣情況,對可能出現雨雪冰凍天氣災害對道路運輸安全存在影響,要做好應急準備,強化監測預警、細化應急預案,全面落實“五有”,即:
一是要有一次徹底的道路隱患大排查。執法大隊、轄區交通管理所立即安全一次道路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對發現的隱患點要做好安排處置。
二是要有充足的應急物資及機械保障準備。公路所要對融雪劑、工業鹽、黃沙、警示標志、標牌等應急物資進行盤點、增購,及時聯系對接相關工程機械,切實做到有備無患,防患未然。
三是要有迅速高效的處置機制。局屬各單位要制定各自的應急子預案,切實把預案和應急措施做實做細,寧可備而不戰,不可戰而無備。
四是要有暢通的信息渠道。局屬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等工作,及時、迅速將應急情況通過網絡、微信工作群、QQ等渠道上報信息報道組。信息報道組將各類數據和相關情況進行統計整合,經審核后統一口徑上報相關部門,讓上級部門充分了解交通系統應急最新動態。
五是要有一套嚴格的值班制度。按照上級統一安排或工作實際情況,各單位要做好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遇緊急事件要及時上報帶班領導。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為進一步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增強學生的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現象,預防和減少中學生的交通事故,結合我校實際及后山鄉交通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領導小組
組長:羅偉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職工
辦公室設立于校長辦,由羅偉負責總指揮。德育處詹志洋負責具體工作實施,團委及班主任負責宣傳教育。
實施措施
1、學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尤其是騎自行車學生和乘坐校車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更應放在首位。制定《騎自行車學生安全管理細則》以及《乘校車學生安全管理細則》,同時在開學初由學校德育處組織召開騎自行車學生和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專題會議。
2、通過升旗儀式、主題班會、廣播、黑板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隊管理。學校負責人要經常上路檢查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嚴肅批評教育。各班設立校外監督員,及時向班主任
匯報學生在校外的違紀情況,同時對該類同學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
4、學校加強放學時段校門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維護校門的交通秩序,確保校門交通通暢。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學校規定,不定時地對本班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讓學生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識,從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6、經常性檢查學生自行車的車況,尤其是車閘、車鎖的檢查更為重要。
7、學校明確規定,學生不準騎電瓶車和摩托車上學;不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相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領導小組成員要高度重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實。
2、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教育成果。要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共同關注學生交通安全。要不斷總結、完善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辦法,逐步建立長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機制,確保學生上下學和出行安全。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 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
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和班主任協助,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為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全縣客貨運輸及旅游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組織
成立xx縣交通局春運突發事件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處置小組對全系統春運期間出現突發事件負總責,并領導、督促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如遇雨、雪、冰凍、山體滑坡、公路塌方等災害,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處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救險抗災,并進行事故調查,指揮應急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局運管科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客運和危化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縣公路段負責建立公路山體滑坡、塌方等安全防患機制,發現隱患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并通報公路通行信息,縣路政大隊要加強巡查,對險情地段設立指示標志和警示標志。
5、縣養護公司負責組建公路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機械設備,組織力量搶修,及時清理塌方,保障公路暢通。
6、各成員單位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三、車輛保障
1、應急客運車輛4輛:xx1383、xx2217、xx1086、xx1130。
2、應急機械:xx縣公路段輪式裝載機(2250),另調用挖掘機、吊車、自卸汽車各1輛。
四、工作紀律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為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戚家勇副鎮長匯報,并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辦公室人員和鎮安全員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關家勇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 車輛保障組:由鎮里的駕駛員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
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并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采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高度,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救援能力,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驟,快速、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44號)、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景德鎮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車輛發生傷亡人數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時,也應按照本預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其嚴重程序、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在3—9人以內的;或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11人以上的;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重特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依法規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處置事故人員的安全防護,提高科學指揮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關程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2)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情報信息的溝通與交流,建立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為主的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平臺,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各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景德鎮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市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市應急委員會啟動處置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統一組織、指揮市內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2.1.2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負責人、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公安局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優先運送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對交通事故的調查工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參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提供法律法規支持和政策咨詢。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各級監察部門對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市氣象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情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提供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
市委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總指揮部授權統一通報事故情況,做好宣傳工作。
市保險部門負責災后勘察、賠償工作。
市廣電部門通過廣播電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播發交通事故案例情況,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傳廣告等。
市軍區后勤部、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緊急情況下部隊車輛、人員的調動。
2.2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其辦事機構,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系。
(3)協調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后決定的有關事宜。
(6)對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7)與市應急聯動中心保持聯絡。
2.3工作機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為上級決策提出建議等。
2.4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相應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2.5專家組
市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必要時參加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專家組由事故處理、法律法規、醫學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職責主要是:現場指導交通事故的處置;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評估;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等。
3、運行機制
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應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指揮水平。
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公安110指揮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應急處置
3.1.1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要建立交警中隊、大隊、支隊三級交通事故信息常規監測網絡,及時收集、監測發生在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大隊、支隊對監測的信息進行匯總、風險分析,并報本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研判、劃分等級。
各級公安機關對已經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在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上一級公安機關,1小時內層報至省公安廳,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公安局接警后,應在半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在半小時內報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執行市應急委員會的指令,并及時掌握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各級公安機關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
3.1.1.1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組織自救,并要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2事故現場過往車輛在獲悉信息后,應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同時,迅速報告110、122指揮中心。
3.1.1.3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在獲悉信息后,要迅速報告122交通指揮中心或110指揮中心。
3.1.1.4110、122指揮中心值班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要核實事故信息的準確性,查明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救助要求等簡要情況。并根據獲取的信息初步判定險情及事故等級,立即向轄區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領導報告。
3.1.1.5110、122在報告指揮部辦公室領導的同時,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通知救護(120)或消防(119)等有關部門。
3.1.1.6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指令事故發生地交警隊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通知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3.1.1.7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接到值班員報告后,應認真核實事故性質等級,初步判定應啟動的應急救援級別,并責令值班員立即將事故信息按照應啟動的處置應急救援級別向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3.1.1.8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處置應急預案,成立相應的處置應急救援指揮部。110值班員按照市應急指揮部或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指令,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3.1.1.9110值班員要隨時與事故現場保持的聯系,了解救援進展情況,每隔一小時將事故處置及救援信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特殊異常信息要隨到隨報。同時,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制度,遵循及時、準確、全面的原則,分別作快報、補充報告和跟蹤報告。
3.1.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時,要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全力防止事故損害后果擴大。公安機關的處置措施主要包括維護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對現場實施交通疏導;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1)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2)重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在省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前,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較大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市應急委員會迅速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一般交通事故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由事故發生地縣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啟動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由縣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3.1.3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市應急指揮部應當迅速報告市應急委員會,請求支援。當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請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啟動新的等級應急機制的決定,并按照該決定進行應急處置。
3.1.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現場搶救。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必要時,可以請求武警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據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采取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理區域,對進出交通管理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3)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衛生部門應當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
(4)調集征用。根據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指揮與協調以事故發生地指揮部為主,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當地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1.5應急結束
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分別由省、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省、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重特大、較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布、公布由有關機關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3.2事故后恢復
3.2.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序,評估、核實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同級應急委員會、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2.2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市公安局會同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有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向市政府匯報。
3.3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市公安局負責;其他交通事故信息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級和事故發生地主要新聞網站或者有關網站發布信息。
4、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本預案切實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1)各級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預備隊由公安、武警、醫療衛生等部門人員及有關專家等組成。必要時,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駐地軍人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市級預備隊由市公安局調集的市級公安人員、市武警支隊調集的市衛生局調集的醫務人員等組成。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門、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處置隊伍。
4.2財力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專項資金,保障應對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通信系統、數據庫與信息系統、救援排險、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4.3物資保障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交通事故應急物資,包括搶險救援設備器材、防護器材、救治藥品等,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以實物形式為主,在保證適當儲備量的同時,應當進行生產能力和技術的儲備。對有保質期或者有效期的.儲備物資,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或期滿后,應及時調劑使用或更換。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2)市發改委、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市衛生部門負責建立藥品、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制度;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4.4醫療衛生保障
(1)衛生等應急部門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
(2)各級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建立醫療救護動態數據庫,包括醫療救治的各種資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運輸保障
(1)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2)交通部門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做好人員、物資的緊急運輸,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6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要制定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的各項工作方案。應急期間,要組織強大力量,參與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在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積極預防,有效預警。
4.7人員防護
在處置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時,對事故發生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當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眾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故發生地的公安等部門應當及時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1)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后,要依托電信、移動、聯通等社會公眾通信網絡,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交通事故應急通信網絡應建立交警支隊、大隊、中隊、事故現場四級通信網,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和圖像通信傳輸系統,實現話音、數據、圖像的實時傳輸。各級公安交警部門應裝備與之相適應的各類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科技、通信手段,為處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2)縣(市、區)公安部門以110指揮中心為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警支隊、大隊以值班室為通信聯絡中心。
(3)縣(市、區)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市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值班電話:110
(4)當發生施救時間較長、施救難度較大的交通事故時,當地政府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到現場協助組建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聯絡的暢通。
4.9公共設施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充分考慮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并與之相適應。
4.10科技支撐
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開展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范的技術研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市級應急指揮部每二年組織一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縣級每年組織一次。每次實戰演練要組織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報警電話等。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上崗前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本部門、本單位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嚴重延誤重特大交通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進行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全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市應急指揮部每三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視情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應急委員會批準。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