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
根據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印發《渝水區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黨辦字〔20xx〕12號)和市衛生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區衛生局決定20xx年在全區衛生系統開展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屆X中全會、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圍繞上級提出的集中整治要求,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中心,緊密結合改革、發展、防控、監管和服務五大衛生中心工作任務,通過開展思想教育、查擺問題、自我整改、督促整改、嚴格問責、完善制度等方式,切實解決衛生系統當前干部工作作風中存在的各類影響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實現全區衛生系統干部作風明顯改進,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審批效率明顯提高,著力打造優質高效的政務和服務環境,為建設和諧富裕文明渝水提供健康保障。
二、集中整治范圍
全區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三、集中整治重點
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的各項任務、措施和要求,切實解決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五個方面、二十種突出問題:
(一)著力解決工作作風上的“庸、懶、散” 和“生、冷、硬”問題
1.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工作缺乏積極性、主動性。工作能力不強,業務不熟悉,政策執行不得力,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標準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過且過,熬資歷、等提拔。工作推諉扯皮,牢騷滿腹、怨天尤人,見困難就退、見問題就推、見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將、玩撲克甚至參與賭博和以錢作賭注的娛樂活動。紀律松弛、擅離職守,工作時間隨意脫崗,上網聊天、購物、玩游戲、炒股票等。
3.主動服務意識不強,該依法公開的信息不及時公開,應告知事項不一次性告知,讓辦事人員到處跑、反復跑。
4.服務態度差,對待服務對象面孔冰冷、語氣生硬、態度傲慢、漫不經心,甚至百般刁難。缺乏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和敬業精神,對待病人不熱心,解釋病情不耐心,觀察病情不細心、幫助病人不誠心。
(二)著力解決領導作風上的“假、浮、蠻”問題
1.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虛報、瞞報統計數據。不從實際出發,不按規律辦事,只顧眼前政績、不顧可持續發展。
2.工作檢查落實少,滿足于聽匯報、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調查研究走馬觀花,不解決實際問題。
3.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重大問題上個人說了算,家長作風嚴重,搞“一言堂”、個人獨斷專行。
4.不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傾聽社會呼聲,對基層意見、群眾信訪不重視,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不認真落實、答復。
5.依法行政意識淡薄,執法檢查過多過濫,越權執法、趨利執法、隨意執法、野蠻執法。
(三)著力解決為政或從業不廉的“私、奢、貪”問題
1.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為親屬、朋友招投標藥品和器械、承攬工程、承包項目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
2.熱衷于謀求小團體利益,搞行政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選擇性執行上級政令,對部門有利的就執行,不利的就不執行,甚至設法阻撓。利用所屬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和下屬單位,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擠占、挪用、截留惠民資。
3.不比工作比享樂,講排場、比闊氣、比待遇,公務消費大手大腳、鋪張浪費,超標準接待,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豪華裝修辦公場所,不按規定壓縮“三公”經費,公款出國境考察無實質內容。熱衷于迎來送往、沉迷于吃喝玩樂。
4.不按規定辦事,違規插手工程招投標、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資金資源分配等領域,強行指定中介服務,搞權力“尋租”、權錢交易。聯絡感情送紅包,利用職權收紅包,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5.辦事服務故意刁難,設置障礙,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濫評比、濫培訓、濫慶典,增加群眾、企業和基層負擔。
6.在治療過程中小病大看、濫做檢查、濫用高值藥品耗材,開大處方,過度醫療,亂收費。實施開單提成、獎金分配與科室收入直接掛鉤。收受患者或其親屬“紅包”,接受醫藥(器材)企業回扣或參加由其安排并支付費用的旅游、娛樂等活動。
(四)著力解決行政審批中的低效率問題
1.審批項目管理不規范,特別是非行政許可審批隨意性大。利用部門“紅頭文件”、規章等,以登記、備案、年檢、監制、認定、審定以及準銷證、準運證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事項。
2.行政審批效率低下。審批許可事項該進服務中心和辦事窗口的不進入、該并聯審批的項目不并聯、該網上審批的事項不上網,審批許可時間長、超時限。對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事項“只掛號、不看病”,搞“廳外循環”審批。
(五)著力解決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亂作為問題
1.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脫鉤不徹底、職能劃分不清晰,將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轉移到中介機構,轉化為有償中介服務,本應由企業自主選擇的中介服務變為所屬中介機構強制性指定有償服務。
2.執業行為不規范。向服務對象和會員單位亂伸手、亂收費,增加企業成本,擾亂投資環境。執業不講誠信,承攬業務不擇手段,捏造虛假信息、出具虛假報告、提供虛假鑒證和評估。
3.內部管理缺乏制度約束,特別是財務管理不規范,為主管部門亂收濫支提供便利。
四、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活動從20xx年1月起,12月底結束,分4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階段 (1月4日一2月29日)
1. 制定實施方案。依照本方案,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于2月24日前報區衛生局整治辦。
2.進行動員部署。召開全區衛生系統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動員大會,傳達上級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會議精神,總結發展提升年活動工作,全面部署衛生系統集中整治活動。
3.開展學習教育。運用多種形式,組織黨員、干部了解掌握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的部署要求,重點學習黨的XX大及XX屆X中、X中、X中、X中全會和“七一”重要講話關于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等重要精神,增強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政績觀;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公務員法》、《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等,增強廉潔從政、依法行政意識;學習《關于加強干部作風建設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若干問題的決定》、《關于創建最優發展環境的決定》等文件,運用衛生系統正反兩方面典型進行針對性教育,增強服務發展、促進發展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4.組織開展討論。聯系工作實際和干部職工思想實際,就“整治干部作風,優化發展環境”這一主題組織開展大討論活動。活動延伸到5月底,與自查自糾階段的相關工作結合起來。
(二)自查自糾階段 (3月1日一5月31日)
1.深入查擺問題。對照《決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全面檢查近年來優化環境、服務發展的各項工作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找準、認清各自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召開座談會、懇談會、走訪群眾、問卷調查、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征求和虛心聽取群眾、企業和基層特別是服務對象、患者及其家屬對本單位及個人工作作風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員大會、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組織干部職工互相評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入查擺問題,努力把問題找準、議透。
2.制定整改措施。結合衛生行業實際,針對自我查擺和群眾評議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問題、優化服務作出明確承諾。
3.進行自我整改。單位將整改措施、服務承諾及落實情況,通過單位網站、當地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根據群眾反映、民主評議及干部的現實表現,各單位對每個工作人員提出評議意見,明確改進要求。每個工作人員就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通過適當方式向服務對象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監督。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整改臺賬及“整治干部作風,優化發展環境”大討論活動總結,于5月26日前報區衛生局整治辦。
(三)督查整改階段 (6月1日-11月30日)
1.進行全面檢查。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區衛生局組織人員對各單位開展活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
2.開展明察暗訪。區衛生局抽調人員組成若干督查組,對各單位進行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路線的明察暗訪,保證察訪的真實性、有效性,每二個月對督查情況進行通報。
3.接受投訴舉報。積極拓寬和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和吸引社會參與,加大外部監督力度。各單位都要向社會公布干部作風問題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區衛生局在網站設置投訴舉報專欄,受理群眾投訴,廣泛收集干部作風問題的線索和信息。
4.嚴格督促整改。對征集意見、投訴舉報和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查實的問題,要進行談話告誡、公開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5.嚴格問責查究。在自查中發現并自覺及時糾正到位的問題,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可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或免予處理。對在被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根據問題嚴重程度和有關問責規定,采取談話告誡、通報批評、取消考核評先資格、取消獎勵工資、調整崗位、降職使用、辭職辭退、黨紀政紀法律處理等形式,嚴肅追究責任。涉及單位的問題,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涉及個人的問題,除追究本人的責任外,對督促整改不力、導致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一并追究責任。對在集中整治中縱容姑息、壓案不查、抗拒檢查、拒不糾正、弄虛作假、銷毀證據、打擊報復投訴舉報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總結提高階段 (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總結。對集中整治活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從主要現象、表現形式、重點崗位、主要環節上認真梳理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從內外環境、干部思想觀念、體制機制上深入分析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從整治措施和實際成效上總結和把握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優化的內在規律和有效途徑。11月25日前衛生局各股室和各單位要向局整治辦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問題的同時,注重抓源頭、打基礎、管長遠,著力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糾正干部作風問題的制度體系,使制度體系能更加完備,能盡量涵蓋到機關、單位的各個部門、各個層面、各個崗位,形成用制度規范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鏟除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注重將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轉化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衛生局成立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本系統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協調解決重要問題。組長:黎碧,常務副組長:朱曉寶,副組長:潘小軍、傅江萍、劉平、葉啟華、陳田生、祝麗琴、袁清梅,成員:彭志斌、張宏誠、鄧蒲生、廖瑜琳、孫小忠、廖榮峰。抽調人員組建整治辦,負責抓好工作協調,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建立信息聯絡員制度,及時掌握各單位開展整治活動的動態,其成員為:張宏誠、張勇平、李丹萍,張宏誠兼辦公室主任。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于2月24日前報局整治辦。要切實加強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領導力量到位、落實措施到位、工作責任到位。
(二)強化工作督導。局整治辦將通過日常督查、明察暗訪、受理投訴、召開調度會等多種形式,加強整治活動全程督導。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得的單位或科室給予通報批評。局整治辦設立投訴電話:0790-6222596,6246831;征求意見箱設在區衛生局大門口。
(三)堅持邊整邊改。要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著力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把抓好整改貫穿活動全過程。對查擺和發現的不足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也要制定措施,迅速進行整改。要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特別是問題較多、情況復雜的單位,要深入自查自糾、強化督查整改,做到發現問題不整改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
(四)緊密聯系實際。堅持一手抓集中整治活動,一手抓衛生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點,體現行業特色。要緊密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創先爭優、“三好一滿意”、“衛生行風大家評”等活動,切實解決衛生行業的突出問題,促使各項工作相互結合、共同促進。
(五)擴大新聞宣傳。要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時宣傳衛生系統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營造濃厚氛圍,形成強大聲勢。各單位和股室要及時向局整治辦報送信息,每個單位每月至少報2條,每個股室每月至少報1條。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行動,解決當前藥品生產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使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藥品生產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未嚴格按照處方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產,物料平衡存在問題,或生產過程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
(2)企業擅自接受藥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為;
(3)企業原料來源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準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產制劑的行為。
2.重點檢查企業:
(1)外購原料藥用于制劑生產的;
(2)中藥材、提取物采購供應存在疑點的;
(3)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4)近兩年《藥品質量公告》中有不合格產品,或在評價性抽驗、不良反應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
(5)近兩年未進行過跟蹤檢查和其他檢查的;
(6)近一個時期有群眾舉報的;
(7)聲稱已停產但未經核實的。
(二)藥品批發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存在“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的違法行為;
(2)企業對購銷方資質審查不嚴格;
(3)企業對購銷票據、記錄和庫存藥品的審核不嚴格,購銷資金和票據流向不一致,增值稅票與購銷記錄、藥品實物不一致。
2.重點檢查企業:
(1)曾涉及購銷假藥案件和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案件的;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群眾舉報的;
(4)管理基礎薄弱且曾存在違反藥品GSP行為的。
(三)藥品零售
1.重點整治內容:
(1)進貨來源把關不嚴,從非法渠道進貨;
(2)未按要求銷售處方藥、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產品的銷售去向不清;
(3)購銷資質檔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圍經營;
(4)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
2.重點檢查企業:
(1)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零售藥店;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群眾舉報的;
(4)屬于單體藥店,且管理基礎薄弱的。
三、工作步驟
集中整治為期四個月,主要步驟為:
(一)宣傳發動、企業自查自糾階段(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國所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均要對照上述要求進行認真自查自糾。藥品生產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經營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
(二)集中檢查及初步總結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認真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集中檢查期間,監管部門的檢查與企業自查可交叉進行。集中檢查結束后,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情況、集中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形成報告于20xx年6月底前上報國家局。
總結報告應內容翔實,有具體數據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集中整治總體情況,包括組織方式、檢查范圍、檢查企業數、所占比例、檢查方式等;自查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包括已查實并處罰的企業名單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繼續查處的企業名單;對已查實并處罰的企業,要詳細報告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包括企業名稱、違法違規事實、處理依據、處理結果;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及罰款、收回藥品GMP或GSP證書以及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統計;已采取的措施和對今后工作建議,包括建立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長效機制、深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制度改革的意見等;對本次集中整治行動的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這次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各省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局一把手牽頭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人力物力。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確定重點企業和重點內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省局應于20xx年3月底前將工作計劃報國家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由安監、流通、稽查、法規、認證、檢驗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聯動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共同抓好落實,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報告制度。對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機關委托檢驗且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案件線索,要及時報告國家局;對跨省案件,要及時將查處情況報告國家局。
(三)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突出重點,有條不紊地推進整治工作。加強案件辦理,提高辦案效率,對符合立案標準的,稽查部門應及時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對集中整治中已經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辦結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強督辦,并向國家局報告案件最終查處結果。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此次整治行動的意義和目的,向社會表明藥品監管部門打擊違法違規活動的態度和決心。廣泛發動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積極參與整治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配合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
(五)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企業,一律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托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核實。
國家局將適時組織檢查組,對部分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或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案件查處工作不到位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工作中玩忽職守、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以保護國有資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為重點,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認識、強化責任、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增強實效,為全體師生創設一個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使我校真正成為一個和諧美好的校園。
二、工作目標
1、繼續完善各項安全工作責任制,使其實用、規范、齊全,健全組織機構。
2、層層簽定責任狀,校長與主管副校長,主管副校長與班主任、教研組長、出租房主分別簽定責任狀,分清責任,做到獎懲分明。
3、按照上級要求,保證滅火器數量,教學樓走廊15米長放一組4公斤滅火器,圖書室、微機室、實驗室、語音室、電子備課室、遠程教育教室等專用教室各放一組4公斤滅火器,并做到及時更換干粉(20__年4月份以前必須更換),確保應急時正常使用。
4、保證安全通道、安全門暢通,更換現有安全標識為通電標識32個;教學樓每層緩臺、安全門、走廊的兩頭應裝有應急燈,同時保證消防栓正常使用。
5、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無網吧、游戲廳,嚴格控制學生進入三室一廳。校門口無流動商販。
6、實行樓梯口、校門口值班制度,設專人負責,防止學生擁擠,使學生上放學期間交通暢通,保證學生安全出入。
7、開設安全、消防、法制及食品安全教育課,間周一次,保證課時,保證質量;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講座,全年不少于10次。
8、鍋爐使用前必須經專業部門年檢后方可使用,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陰雨天,微機室、語音室、電子備課室、遠程教育教室、各實驗室停止使用。今年安裝二次防雷設備。
10、教學樓、前后院平房和貴重物品必須參加保險。
11、加強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與校外住宿生、學生家長、租房戶簽定安全合同,分清責任,履行法律手續。
12、乘坐出租車上學的學生,與家長及車主簽定責任狀,分清責任,教育學生不坐超員、報廢、無牌照、無證駕駛和非載人車輛。
13、每月至少進行兩次安全檢查,重大節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全年安全檢查不少于30次,并及時整改隱患。
14、結合我校實際,繼續完善教育局規定的九種應急預案,使之具有操作性,并做好實際演練。每學期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疏散演練。
15、管理好師生飲用水水房,設專人看管,及時上鎖。
16、聘請二所副所長謝軍同志任我校法制副校長,并邀請每學期到校進行1-2次法制教育講座。
17、發展現代安全防控技術體系,教學樓內外安裝12點監控器一個。
18、安全資料及時存檔,做到標準、規范、資料齊全。
19、班級和教研組有安全疏散圖,學校有總體疏散安排。值宿室設有報警裝置,財會室、微機室、遠程教育教室等重要室要安裝遠紅外線裝置。并設有應急報警點。
20、組織機構、安全制度要上墻。
21、全年無火災發生,師生無意外傷亡事故。
三、重點工作
(一)加強安全制度建設。
1、我校安全工作組織及各項安全制度已噴涂上墻,今年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及各類應急預案,使其具有操作性。
2、完善各類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一把手負總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跟蹤問效,獎懲分明。實行責任追究制。
3、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開學初對校內的滅火器、消防栓、應急燈、安全標識等消防器材進行徹底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到每月對校園做一次安全檢查,并責任到人,每日后勤主抓安全的人員要對校園進行巡視,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的校舍、建筑物、體育器材等做及時徹底的維修,并做好記錄。加強門衛及更夫的管理,做好值日值宿工作,平時執行二級值班制度,重大節假日執行三級值班制度,各種記錄齊全。
4、嚴禁組織學生到校外參加活動,特殊情況上報教育局批準,并制定出應急預案,在領導和教師的嚴密組織下方可進行。
5、安全檔案實行標準化管理,資料齊全,檔案中有音像資料。
(二)加強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1、以創建“平安校園”為載體,以“生命教育”為主線,以“安全知識教育讀本”和“中學生消防”為內容,開設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課,由班主任教師擔任安全、消防、法制和食品安全教育課教師,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關愛生命、自我保護及遵紀守法等知識教育,保證課時,保證質量,間周一節,每學期8節,全年共16節。結合重大節日及重大事件,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知識教育講座,全年不少于10次。聘請二所副所長謝軍同志任我校法制副校長,并邀請每學期到校進行1-2次法制教育講座。
2、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小手拉大手”活動為契機,開展好安全教育系列活動,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達到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的良好效果。每學期組織1-2次學生安全逃生或消防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自救及互救技能。
3、加強教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教職工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我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及規定,使他們明確自己應知及應盡的義務,養成按規辦事的良好習慣,倡導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體罰和變項體罰、侮辱歧視學生的現象發生,提高依法治校的進程。
4、提高防患意識。今年我校建食堂、宿舍,是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要利用講座、安全課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此方面的教育,教育學生要遠離施工現場,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5、教育師生遠離毒品,不賭博、不傳銷、不搞封建迷信和參與邪教活動。
6、教育學生不乘坐超員、報廢、無牌照、無證駕駛和非載人車輛,包車上放學的學生,學校要與學生、家長簽定責任狀,分清責任,且掌握車輛情況,并上報教育局備案。加強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與校外住宿生、學生家長、租房戶簽定安全合同,分清責任,履行法律手續。并隨時掌握情況,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7、與公安、工商、交警、文化等部門聯合,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確保我校200米以內無網吧、游戲廳、歌舞廳,校門口無流動非法經營商販。
(三)加強安全設施建設。
1、保證滅火器的數量和質量,按照上級要求進行配備,不使用過期或廢舊滅火器(20__年4月份必須更換滅火器干粉)。
2、保證安全門、安全緊急通道暢通。更換現有安全標識為通電標識32個;教學樓每層緩臺、安全門、走廊的兩頭應裝有應急燈,同時保證消防栓正常使用。
3、發展現代安全防控技術體系,教學樓內外安裝12點監控器一個。
4、做好教學樓、前后院平房和貴重物品保險工作。
5、完善校園防雷設施,微機室、語音室、電子備課室、遠程教育教室、各實驗室安裝二次防雷設施,確保師生安全。
6、做好新建食堂、宿舍樓的質量監督工作。指派1-2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學習建筑知識,掌握工程質量標準。
四、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根據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校實際,制定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計劃,成立以黨支部書記、校長畢代義為組長,副校長李學友、孫文鳳為副組長,萬國友、嚴宏偉、侯春彪、各班主任、各教研組長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事故組織,明確責任,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層層簽定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
2、整章建制,規范管理。
完善各項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上好法制課,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師生防范意識,認真落實好各項工作。
3、加強督查,強化實施。
堅持以預防為主,因地制宜地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認真查找安全隱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責任到人,并監督其整改情況,及時上報教育局,做好整改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嚴格追有關人員責任。
4、爭創文明校園,確保師生平安。
我校要把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持久地開展下去,納入發展規劃,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道德、消防、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范和保護能力,真正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爭創安全工作先進集體,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害。
5、總結經驗,查找不足。
年底,要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安全和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寫好工作總結,寫出投入、設施的改善、經驗、不足及教訓,不折不扣地兌現安全責任狀。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4
為切實加強乳制品市場監管工作,嚴格規范乳制品生產經營行為,提升乳制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乳制品消費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120號)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對生鮮乳收購及乳制品生產、流通、餐飲、進口環節的集中整治,進一步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 進一步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落實企業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措施;進一步嚴格銷售者資質要求,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進一步打擊乳制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引導乳制品生產經營者誠實守信經營,完善乳制品質量和制度建設,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省乳制品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強化乳制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整治
1、強化乳制品生產許可管理。要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嚴格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條件,深入糾治以承包、轉包或租賃乳制品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的違規行為。依法嚴把新建乳制品生產企業準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對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生產許可審查條件進行重新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銷或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對撤銷或吊銷生產許可證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收回稅務發票、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開工生產。
2、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要嚴格審核相關資質和條件,進一步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的許可管理,嚴禁向經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畜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之外的單位和個人發放許可證。鼓勵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對已被責令關停的生鮮乳收購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購,并將關停信息及時通報同級質監部門及轄區內的奶牛養殖戶和乳制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等違法行為。
3、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要細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許可制度,進一步明確對乳制品經營單位的資質要求;將乳制品列為食品流通許可項目核定類別單獨審核,嚴格按照許可項目核準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對發現銷售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經營者,一律依法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未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法經營乳制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二)加大乳制品各環節監管整治力度
1、加強對生鮮乳、奶畜飼料的整治。要立足改進奶畜飼養方式,嚴格飼料監管,推進奶源生產規模化、產業化、標準化和規范化;加強對生鮮乳收購、運輸、銷售等全過程管理,以非企業自建生鮮乳收購站、生鮮乳運輸車輛為重點,加大抽檢頻次和范圍,對飼料加工廠、奶畜養殖場的奶畜飼料加強監督抽檢;對轄區內生鮮乳收購站、生鮮乳運輸車輛和奶畜飼料生產企業等實施以站、車、廠為單位抽檢全覆蓋,對奶畜規模養殖場的精料補充料以場為單位抽檢比例不得少于15%。食品生產企業對購入的生鮮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進行三聚氰胺檢驗,并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和檢驗制度。
2、加強乳制品生產加工環節整治。要對轄區內所有乳制品、含乳食品企業逐家進行執法排查,嚴格檢查乳制品生產企業是否對購進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實、詳細登記,是否索證、索票、索要檢驗報告,是否對進廠的每批原料乳進行逐批檢驗,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經營,堅決杜絕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原輔料進入企業。要對企業購入的生鮮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進行抽檢,抽檢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對乳制品企業出廠產品每周進行抽檢。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轄區內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駐廠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進貨查驗、生產經營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產品召回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制度的,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罰;對在生產過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懲。
3、加強乳制品流通環節整治。要進一步加大對乳制品經營主體的監督檢查力度,以大型商場、超市和乳制品批發企業、總經銷(總代理)等經營主體為重點,監督落實乳制品銷售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監督落實乳制品銷售者建立乳制品的進貨臺賬,如實記錄乳制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監督落實從事乳制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建立乳制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乳制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要加大對市場上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抽檢數量和批次,對批發企業、大中型超市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學的檢驗計劃;對小超市、食雜店、零售商等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要明確抽樣檢驗數量和頻次,開展經常性抽樣檢驗工作。
4、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制品經營秩序整治。要組織對所有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乳制品進貨索證索票情況,發現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或可疑乳制品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銷毀,并追查問題乳制品來源。要認真檢查餐飲服務單位乳制品及乳制品原料庫存情況,對不符合貯存條件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已超過保質期的,要監督其立即銷毀。
5、加強對乳品進口環節的整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認真組織對《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 152 號令)的宣貫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進口乳品特別是嬰幼兒配方粉的檢驗。加強對每批進口乳品隨附衛生證書內容、印章及其授權人簽字的審核;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進口乳品,應當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后,方可進口;按照《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 20xx 年 55 號公告)做好進口乳品境內收貨人備案及相關進口商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進口商落實主體責任,保證其進口乳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加強進口乳品的檢驗檢疫,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之前,應當存放在檢驗檢疫機構指定或認可的監管場所,檢驗合格后方準銷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責令當事人銷毀或退運。
(三)嚴厲打擊乳制品違法犯罪行為
1、徹底清剿乳制品非法生產經營窩點。要明確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全面徹底清剿非法生產經營乳品“黑窩點”,對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城鎮臨時建筑、出租庫房等重點區域進行經行性排查,及時發現、取締各類“黑窩點”,轄區內出現“黑窩點”且未被及時清剿的,或發現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繳且重新流入食品生產、經營、消費環節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2、及時做好案件查處工作。要加強部門間的聯系,及時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加大對乳制品生產經營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對監管部門發現的涉嫌犯罪線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條件的要成立專案組立即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認真搜集、固定、完善相關證據,司法部門從重從快處理。對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區案件,各地要掛牌督辦,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從20xx年4月份開始,到20xx年12月末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整改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對各環節全部乳制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產經營者底數及分布情況的同時,督促乳制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自查自糾,規范自律管理行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執法力量,全面組織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強力整治和規范乳制品市場經營秩序。
(二)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本系統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對各地、各有關部門乳制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推進工作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有關監管責任部門要對本轄區、本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研究制定強化乳制品市場監管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層層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把各項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乳制品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協作,及時互通信息,形成執法合力。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領導不重視、成效不明顯的,要給予嚴厲批評;對工作不積極、不到位的,要指導督辦;對工作中失職、瀆職和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三是要積極鼓勵社會監督。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媒介大力宣傳乳制品專項整治進展情況,曝光典型案件,震懾和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營造強大社會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12315熱線和質監部門12365熱線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全面實施有獎舉報制度,鼓勵人民群眾參與乳制品市場監督的積極性,共同維護全省乳制品市場的繁榮穩定。
四是要進一步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整治信息報送工作,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現的突發事件,要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專項整治結束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匯總,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12月30日前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5
根據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大乳制品市場監管力度,切實維護乳制品市場秩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黃山區工商局深入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內容
嚴格乳制品經營主體、嬰幼兒乳制品經營主體管理,強化乳制品流通許可管理和注冊登記管理。嚴格監督乳制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進銷貨臺賬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發商、代理商、經營戶和經營者運用“票證通”系統履行索證索票和記錄購銷臺賬義務。對城鄉市場乳制品經營者開展逐戶清查,逐戶建立監管檔案,做好對問題乳粉的徹底清查、清繳、銷毀和案件查辦工作,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奶制品市場秩序。
二、整治時間
20xx年8月1日開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開展乳制品市場主體資格清查工作。要結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轄區乳制品市場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經營者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沒有乳制品標注項目而繼續銷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沒有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項目而繼續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變更,不予變更的取消經營資格,并依法查處。
2、嚴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場監管職責,加大流通環節乳制品質量監管力度,逐戶檢查乳制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監督經營者嚴把乳制品質量進貨關,確保乳制品產品質量可追朔,對不履行查驗職責的乳制品經營戶,要依據《食品安全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查處。
3、要在流通環節乳制品抽樣檢驗上下功夫,加大對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乳制品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乳制品市場經營秩序。
4、規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對問題乳粉的徹底清查、清繳、銷毀工作。
5、及時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關于乳制品質量的申訴舉報,依法妥善協調好消費者退換乳制品問題,努力將消費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有效防止群體性消費糾紛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6、加強聯合執法檢查,切實做好部門協作配合工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衛生、質監、藥監、農業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互通情況,整合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部門合力,提高監管效能。
7、加強信息報送,建立乳制品市場清查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切實做好應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確專人負責乳制品市場清查有關信息報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項即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問題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時內將案件情況報區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個小時內報黃山市工商局和黃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
8、注重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正面宣傳,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件,穩妥開展輿論引導。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得隨意向群眾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場秩序穩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經濟檢查執法局請于20xx年9月20日前將開展乳制品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報區局食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