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工作報告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員:
感謝市政協和各位政協委員長期以來對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向市政協第十三屆第五次會議報告我市近年來物業管理工作有關情況。請予審議。
一、物業管理概況
近年來,我市物業管理工作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至去年底,我市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216家,從業人員19800多人,已對920多個住宅小區(大樓、別墅區)實施了物業管理,總計面積5800萬平方米。尤其是XX年以來,物業管理面積平均每年以600萬平方米的增加速度快速拓展,至今中心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已達約85%,遠高于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平均覆蓋率38%的水平。物業管理使廣大業主得到了實惠,與未實施物業管理小區相比,臟、亂、差現象基本消除。物業管理的推行使小區環境整潔了、安全有序了、房屋修繕及時了、居民生活方便了、社區生活豐富了,同時也使管理小區的各類物業使用功能正常的運行,延長了使用壽命,并得到了保值、增值。目前,物業管理已被廣大市民普遍接受,“買房看物業”已成為購房者首選的重要條件,非物業小區的居民要求實施物業管理的呼聲也愈益強烈。物業管理在為小區業主創造整潔、有序、方便、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的同時,也為創建文明社區、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主要工作情況
圍繞著促進物業管理水平的提高、群眾生活居住環境的改善及城市檔次品位的提升,近年來我們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法規體系,營造行業發展的社會環境
物業管理行業是一門新興行業,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屋多元化的產物,有別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傳統房屋管理。因此,首先要建章立制,用法律予以規范和制約。為此,我們在《關于市區住宅區推行物業管理的若干意見》的基礎上,草擬了《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并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1999年2月1日起實施。為使我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得到順利貫徹,我市相繼出臺了《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管理暫行辦法》、《優秀住宅小區(大廈)考評辦法》和《業主委員會運作規程》等11個政策和規范性文件;在全國《物業管理條例》出臺后,我們結合《條例》制定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貫徹全國〈物業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等8個配套政策,其中對推行小區管理處主任負責制、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和物業管理企業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前期服務合同協議等做出了明確規定。這些政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與出臺改變了我市物業界無法可依的現狀,對引導和規范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引入招投標機制,創造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
自XX年開始全市逐步推進了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規定凡4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3萬平方米以上的大樓必須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至今總計115個小區,總面積達887.49萬平方米推行招投標,僅去年全市就有54個總計面積442萬平方米的小區(大樓)實行了招投標。競爭機制的形成使物業管理企業強烈意識到管理服務不到位,將面臨著被市場所淘汰的結局,從而激發了物業管理企業對品牌效應的內在追求,促進了市場的培育,物業管理的整體水平明顯提高。至今,全市已有18個小區(大樓)榮獲全國優秀(示范)稱號。XX年至去年底,全市有47個小區(大樓)被評為市級優秀(示范)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