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統行風評議工作報告
2、暢通言路,虛心納諫,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一是開展行風評議咨詢活動。全系統開展先后開展行風咨詢活動30次,散發宣傳資料XX0余份,解答群眾咨詢 3000余人(次),重點宣傳了司法行政系統承擔的主要職能及行評活動開展的時間、安排和評議內容。此外還深入農戶、企事業單位進行宣傳和征求了意見。二是召開了群眾對話會。我局先后兩次召開聲勢浩大的群眾對話會,市局黨組書記、局長現場聽取了群眾的意見和呼聲,主動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進行答復和解決。兩次對話會共接待群眾萬余人。三是召開座談會。行風評議工作開展以來,全系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委、政法委、公、檢、法及部分委托服務單位的領導和代表召開“誠實守信與管理”等各級各類座談會30多次,與會人員對我市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法制宣傳、基層基礎建設、法律服務特別是律師隊伍建設實事求是的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四是強化社會調查。全系統在社會上發放調查問卷、在報上登載公開承諾8000余份,局長在市電視臺作了司法行政行風承諾和在我市組織的《行風大家談》節目上和群眾面對面回答問題,組織專人深入到市縣兩級政法部門特別是和律師接觸多的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實地征求了他們對各所、對整個律師隊伍的意見和建議,公布舉報電話29部,設置意見箱58個。通過多種形式的征求意見,獲取群眾意見和建議300多條。
三、強化措施,整改扎實,行風評議工作收到實效
我局對自查和征求的各類意見進行梳理歸納,認真分析,查找根源,區分責任,做到了評議主題鮮明,查找問題準確,整改內容明確,糾錯措施有力。做到了三個結合:
1、評議內容與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相結合。我局把評議內容細化為依法行政和規范法律服務兩個方面23項。依法行政方面十項:一是政(業)務公開的內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實處;二是能否做到堅持公開辦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為是否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機關實行公示制、事業單位實行承諾制、領導干部實行自律制;五是有無以公謀私、以權謀私的行為;六是有無“吃、拿、卡、要”行為;七是有無公務行為徇私舞弊現象;八是有無亂攤派、亂收費和旅游觀光現象;九是是否做到熱情服務;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實處,違紀行為是否得到查處。規范法律服務13項,一是是否做到衣著整潔,掛牌上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語言;三是有無私自接受委托的現象;四是有無私自向當事人收費;五是有無向法官等工作人員行賄或指使當事人行賄的問題;六是有無提供虛假證據等情況;七是有無違反收費標準的現象;八是有無采取不正當競爭方式承攬業務的問題;九是有無超越法律服務執業范圍現象;有無辦理“關系案”“人情案”的問題;十一是有無縱容、庇護違規違紀行為的現象;十二是有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十三是有無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問題。
2、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一是加強明查暗訪。我局在行風評議工作開展的每一個階段都采用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對當事人回訪、電話咨詢等形式進行明查暗訪。二是強化外部監督。全系統共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公、檢、法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及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100多人擔任督查員和監督員,對行風建設工作進行了有力的監督和指導。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市局行風評議辦公室定期不定期對全系統的行風評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