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范文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區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區政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XX年,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上級檢察院的領導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區政府、區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深入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以爭先創優活動為載體,以"走在前列"為目標,大力加強檢察基礎和隊伍自身建設,各項工作有了新的發展,為共建共享"生活品質新余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全面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全力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積極推進"平安余杭"建設工作,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全年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案件993件1606人,與去年同比分別上升18 4%和17 1%,審查后批準逮捕948件1527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037件1850人,與去年同比分別上升14 7%和22 8%,審查后提起公訴970件1672人。突出打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ht〗〖cx〗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依法嚴厲打擊惡勢力團伙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型犯罪活動,共批準逮捕上述三類案件犯罪嫌疑人961人,提起公訴934人;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活動,研究制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增強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合力,共批準逮捕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非法經營等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訴68人。針對批捕、起訴案件數量持續增長、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況,積極采取全員加班辦案、深化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以及依法建議適用被告人認罪案件普通程序簡化審等措施,整合辦案資源,全力緩解辦案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等困難,嚴格把握案件事實、程序、證據與法律適用,著力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同時,充分運用檢察引導偵查機制,適時介入偵查25件(次),確保依法快捕快訴,在檢察環節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
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堅持區別對待,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適度,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在依法打擊極少數插手群體性事件,策劃、組織、指揮鬧事的犯罪分子的同時,教育和引導大多數一般參與者,慎重適用強制措施和提起公訴。如在辦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等5人聚眾哄搶、故意毀壞財物一案時,嚴格區分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認真審查核實案件事實和證據,依法對策劃、組織和積極參與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對其他2名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時結合辦案努力促使相關民事糾紛的調處和化解,把解決糾紛、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全過程,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中,依法掌握逮捕和起訴條件,對21名主觀惡性小、認罪態度好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對15件危害后果不大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建議偵查機關撤回起訴。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堅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針,根據案件情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對確需提起公訴的,建議審判機關依法從寬處理。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查起訴方式,落實未成年人案件專人辦理制度,與相關部門共同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訴、分別羈押、分案審判制度,依法對不起訴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訓誡,適時開展回訪活動。全年共依法妥善處理9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對11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訴或建議偵查機關撤回起訴,落實輕緩刑事政策,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